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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华落尽皆是空

繁华落尽皆是空

弦外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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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年前,叶明珠如明珠璀璨,似繁星夺目,注定一生喜乐无忧可她偏偏爱上莫褚寻,吃了苦,遭了难,容颜尽毁,骨肉分离,回头无路把她送进地狱的男人,是她深爱不得的男人许多年后,叶明珠如尘埃渺小,似蓬草卑微,伤痕累累重现在繁华舞台上她用五年飘零看透冷暖,缩在龟壳里,思念骨肉,守着一柸白骨了度残生可莫褚寻却不愿放过她了,囚着她,困住爱,试图将过去的叶明珠夺回来她的爱,沉在了隔绝港城和南非的印...

来源:追书云   主角: 叶明珠莫褚   时间:2022-04-19 06:04:42

小说介绍

叶明珠莫褚《繁华落尽皆是空》讲的是若干年前,叶明珠如明珠璀璨,似繁星夺目,注定一生喜乐无忧可她偏偏爱上莫褚寻,吃了苦,遭了难,容颜尽毁,骨肉分离,回头无路把她送进地狱的男人,是她深爱不得的男人许多年后,叶明珠如尘埃渺小,似蓬草卑微,伤痕累累重现在繁华舞台上她用五年飘零看透冷暖,缩在龟壳里,思念骨肉,守着一柸白骨了度残生可莫褚寻却不愿放过她了,囚着她,困住爱,试图将过去的叶明珠夺回来她的爱,沉在了隔绝港城和南非的印...

第1章

精彩节选


“莫褚寻,宁夏不是我撞的,你信不信?”
叶明珠忍着腿脚麻痹一步一步艰难走到莫褚寻面前,头发凌乱,瓢泼雨水顺着额头流下挡住了视线,她昂起头,拼命忽略嘴里泛出的苦涩,倔强且骄傲。
雨幕里,英挺俊逸的男人从医院门口走出来,面容冷峻绝情,冷冷扫了一眼在雨中瑟瑟发抖的女人,视若无睹,从她身边擦肩而过。
“你为什么不相信我?”
叶明珠踉踉跄跄跑到他眼前,绝美的脸憔悴苍白:“我们认识那么多年,你至少听我解释一下。”
“啪”的一声脆响,叶明珠脸颊抽疼,巨大的力气震得她身体往后仰去。
却被一双冰冷有力的手指粗暴地捏住了下颚。
头顶上,一片乌云,狂暴汹涌。
“叶明珠,宁夏现在就躺在里面,孩子没了,她重伤昏迷不醒,医生说,也许一辈子都醒不过来。”
森寒的嗓音,带着一贯属于他的冷酷和疏淡。
莫褚寻捏着她的下巴,另一只手毫不怜惜地攥住她的长发,把她从地上扯起来。
叶明珠头皮被他扯得生疼,忍不住惊叫了一声,却被他一个凌厉的眼神刺得噎在喉咙里。
森森的寒意,从脚底窜上心头。
“宁夏不醒,叶大小姐,你也活不了。”
“不、宁夏真的不是我撞的,我不知道她肚子里有了孩子。
莫褚寻,你凭什么污蔑我?”
叶明珠拼命地想要解释,她真的没有蓄意去撞宁夏,宁夏本来就是她从小一起长大最好的朋友,她怎么可能那么心狠手辣?
“呵!”
男人浑身散发着凶狠戾气,居高临下看着她:“那为什么,撞了宁夏的车,也是一辆兰博基尼veneno?”
她来不及解释。
“全世界只生产了三台的兰博基尼veneno,整个港城只有你叶大小姐有那个殊荣拥有一台。
港城人都知道叶大小姐爱车如命,从来不会把车借给外人。
嗯?
你跟我说,宁夏不是你撞的?”
“我没有,我对天发誓,绝对没有伤害宁夏!”
“还记得林记者吗?
那天晚上十一点,他拍到你坐上兰博基尼veneno的照片。
你给我解释一下,大半夜的,你出去干了什么?”
林记者?
叶明珠一个激灵,这几年来,是有个记者一直在后面跟踪她,对她死缠烂打,并且扬言一定要拍到她的火爆绯闻。
可,她从来没有得罪过他啊!
莫褚寻瞳孔里渐渐浮现戾色,攥着她长发的手紧了紧,恨不得扒下她一层皮:“你不是爱我吗?
爱得抛弃自尊,爱得变成恶魔,爱得连你最好的姐妹都敢杀害……两条性命啊,叶明珠,就是把你剁成肉酱喂狗都偿还不了” 男人眼里盛着厌恶,狠狠甩开她走向车子。
叶明珠猝不及防打了个趔趄,双腿一软跪在地上,两只手死死抓住他的裤筒:“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莫褚寻,我没有害她,你好歹听我解释,我请侦探去调查,我会查清楚……” “叶明珠,你就等着蹲监狱。”
“不!
你不能这么对我,我肚子里……”有你的孩子。
后面的话被风吹散在风中,莫褚寻走得急,根本就没有听到那后半句话。
车门砰地一声关上,叶明珠冲上去,五指正巧夹在车门缝里,撕裂的痛遍布四肢百骸,她却恍然味觉。
“莫褚寻,你听我说,莫家晚宴酒店里的人不是宁夏,是我,是我和你在一起……”她脸色苍白,这些本来打算一辈子死死埋在心里面的话,此时她却大喊了出来。
声音,撕心裂肺。
没有人明白,全世界的人都不明白,她有多爱这个男人,有多爱他,就有多不舍得伤害他。
在得知他心里面的人只有宁夏后,她本来已经准备退出了。
五指被车门夹得鲜血淋漓,那种钻心的疼,却不及他给自己带来痛苦的万分之一。
只要他肯相信自己。
只要他愿意听取解释,就算再多的疼,她也可以承受。
莫褚寻淡漠地抬起眼皮,嘴角溢出一丝冷笑:“那叶大小姐不会还想说,你肚子里也有我的种吧?”
“我说有,你会,信吗?”
这句话,她几乎是颤抖着说出来。
“不信,不但不信,让我知道你肚子里还藏了个别的男人的种,我会立即把他挖出来,给我和宁夏的孩子偿命。”
叶明珠浑身哆嗦了下,死死瞪大了眼珠子,不敢置信:“你,你怎么能?”
全身的力气仿佛瞬间被抽空,一阵剧烈的天旋地转,她晕眩了下,双腿仿佛生根了定在地面上。
车门重重关上,染血的手掌无力垂下。
大雨,下得更猛了。
雨幕里,莫家听雨庄园里,莫褚寻站在屋檐下,双眸湛湛,冷漠的目光不知道穿透多远,似乎要用目光,将庄园外的女人杀死。
“先生,叶小姐已经庄园外面等了一夜。”
莫城低头,毕恭毕敬报道。
莫褚寻无动于衷,身上罩着的墨色风衣无风自动,薄唇微抿,冷眸里闪过一抹嗜杀和血腥。
“通知老吴,把人带走,蓄意谋杀伤害罪要判几年,他应该懂的。”
莫城目光一闪:“那叶家……” “叶家?”
他冷笑,眼底恨意更深:“取消叶家的任何合作,另外告诉叶家人,如果还想继续在港城好好待着,就驱除孽女,登报断绝关系。”
“是。”
“另外,把她以往的全部学历和资历取消,任何一所学校机构都没有她的档案。
发一纸通知到法国去,就说她道德败坏,丧心病狂,蓄意杀人,已经被送到监狱,让学校将她除名。”
宁夏被撞出事那晚,肇事车子是叶明珠的爱车,有记者拍到叶明珠上车的证据,加上叶明珠曾经扬言,谁要是敢跟她抢男人,她一定不会放过那个情敌。
莫褚寻以及警方所有人,已经认定叶明珠。
谁让她是港城最高傲不可一世的掌上明珠!
谁让她拥有一辆世界限量版兰博基尼!
谁让她,曾经对莫褚寻死缠烂打,疯狂追求!
莫褚寻点了根雪茄放在唇边,袅袅烟雾挡住了阴鹜的眸,透过白烟,似乎能看到庄园外,一抹单薄的身影跪在地上,脊背挺得笔直,苍白的脸色仍无法掩盖她的高傲和倔强。
他狠狠吸了一口,修长的指尖,掐紧了雪茄。
叶明珠,你给宁夏带来的痛苦,我要百倍、千倍、万倍地从你从身上索取。

叶明珠在庭御庄园外淋了一夜雨,先是站着,后来是蹲着,再后来,怕压到肚子里不足三月的孩子,她选择了跪。
膝盖上火辣辣的疼,这一跪,不仅花光了她所有的力气,也将一切的尊严和倔强都压在脚底下。
只要莫褚寻肯相信,相信她是无辜的,相信她没有伤害宁夏,跪再久都值得。
“叶小姐,请你马上从这里出去。”
出来赶人的是门卫。
“我要见莫褚寻。”
她眯了眯眼,抹了一把脸上不知是雨水还是泪水的液体。
“先生不会见你。
你做了这种事还敢出现在莫家,真是不知廉耻。”
这时,莫城也出来,嫌恶地瞥了她一眼,走过来把她拽起来往外面拖:“叶小姐,不要逼我动粗。
先生说不见你,就一定不会见你。”
叶明珠挣扎:“不,我要见他,宁夏真的不是我撞的,那天晚上我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在酒吧晕过去了,根本不清楚我的车子怎么会被别人开走。
我已经打算第二天就去法国的,我连行李都收拾好了。
阿城,你去跟褚寻说,我不接受他的冤枉。”
“宁夏不是我撞的。”
“我叶明珠死也不会做出伤害朋友的事!”
“阿城,连你都不相信我吗?”
无论她怎么挣扎扭打,女孩子的力气怎么比得上人高马大的莫城,很快就被莫城拖了出去,扔在了距离庄园很远的大马路上。
“宁夏小姐那么善良可人,把你当做她最好的朋友和姐妹。
叶小姐,你害了宁夏小姐和她肚子里的孩子,难道不怕她们半夜来找你吗?”
临走前,莫城摇摇头,满脸痛恨,只说了这一句。
叶明珠泪眼婆娑,张了张嘴要解释,莫城已经离开。
到底要怎么解释,你们才会相信?
当全身的力气都用光了后,叶明珠挣扎着爬起来,慢慢地一步一步往回走,双手护在小腹上,为了孩子,她一定要坚强。
叶家别墅大门紧闭,任凭叶明珠在外面嘶哑着嗓子喊了许久都没有出来应门。
许久之后,一个穿着白色蕾丝连衣裙的女孩子慢慢走出来,模样与叶明珠有几分相似,只是眼角的冷漠,却让她看起来显得阴鹜。
“明美,你快开门,我好难受,好冷,你快开门啊!”
叶明珠淋了一天雨,此时寒冬腊月的,她浑身就穿着一件毛衣,毛衣沾了雨水后又沉又重,如果不是撑着一口气,她早就晕过去了。
叶明美走到围栏前,冷笑着:“姐姐,你还有脸回来,你知不知道,你这一次闯了大祸。”
“你说什么?”
叶明珠咬着嘴唇:“我让你把门打开!”
“哎哟,还这么凶啊,姐姐你现在是个嫌疑犯,可不是以前那个肆意张扬的明珠小姐了。”
叶明美那张楚楚可怜的小脸,此时却带着张扬的狠辣:“离开这里吧,爸妈不会见你的。
他们在召开记者会,要跟你脱离断绝关系,从此以后,你跟叶家,没有任何关系。”
“我不信,我要见爸爸,你让他出来见我。”
叶明珠不相信,就算叶家在港城的地位比不上莫家。
但只是一个莫褚寻而已,就让她的父母吓成这样吗?
不可能的!
她摇摇头,根本不可能相信。
父母视她为掌上明珠,说她是整个叶家的骄傲,恨不得把天上的星星月亮都摘下来给她……他们那么爱她,怎么可能?
就算莫褚寻用了某些手段威胁他们,叶家也不可能会放弃她的!
叶明珠目光陡然一亮,双手死死攥着围栏,朝别墅里面大吼:“我是明珠,爸,妈,我是明珠啊,你们开门……” 任凭她把嗓子喊得嘶哑无声,别墅里,依旧毫无动静。
明亮的眼睛渐渐变得灰败,最后,黯然无光。
别墅里,秦淑媛攥着手帕,在大门口走来走去,坐立不安,风韵成熟的脸庞上布满了着急。
不时看向坐在客厅里的丈夫叶竟成,不时又探头看向了别墅外面。
“老公,你看要不要把门——”她话还没说完,就被叶竟成厉声打断。
“你忘了刚才莫褚寻让人传话过来,我们要是敢让那个孽女进来,他就有办法让叶家彻底破产吗?”
叶竟成面色冷厉,浑身散发着暴戾的气息:“明珠糊涂啊,为了一个男人,居然连谋害杀人的事都做得出来,让她踏进叶家的大门,你也不怕她把罪孽都带进来祸害一家子。”
秦淑媛抹着眼泪:“可……她毕竟也是叶家的孩子……”还是被他们宠了那么多年的小女儿。
叶竟成站起来,朝着外面扫了一眼,摇头叹息:“那有什么办法呢,叶家几代留下来的基业,我不能让叶家毁在她手里。
莫褚寻的手段,你是明白的,莫家当年就跟一些黑势力有过瓜葛,如今更是黑白两道都混得开。
相比起来,叶家,正在一步一步衰落啊……” 如果可以,他何尝不想救自己的女儿?
可,明珠做了那样的蠢事,还被人拍下来寄到警局去。
叶家这么多年积累下来的名声,就因为她,一落千丈。
“说起来,还不是怪你这个当母亲的从小宠溺她,慈母多败儿,你看看你教出来的好女儿,尽做些丢人败兴的事。”
叶竟成心一狠,沉着脸朝妻子怒吼。
秦淑媛不敢反驳他,咬了咬下唇,性子怯懦的她,终究是不敢跟丈夫狡辩。
“那明珠……” “做错事,就得承担责任,让她到**局里呆个几年,至于登报断绝关系的事……”叶竟成还是有些犹豫。
秦淑媛抓着丈夫的手腕,摇头哭喊:“使不得,明珠是咱们叶家的女孩儿,说什么也不能把她驱逐出去。
你说她错了坐牢我同意,可要是把她赶走,她也是我心头上的一块肉,你怎么舍得?”
“不舍得又怎么样?
证据确凿,她到现在还死鸭子嘴硬不肯承认错误。
淑媛,你再这样纵容下去,叶家迟早得毁在你们母女手上。”
叶竟成声色俱厉,狠狠盯着妻子:“我警告你,叶家的产业,绝对不能败落,就算明珠进去了,我们还有明美啊。
明珠从小就任性妄为,高傲跋扈,明美温柔乖巧,又孝顺长辈,以后会好好照顾你的。”
秦淑媛还是摇头,泪如雨下。
“而且,明珠从小就跟我们不亲,她是罗一繁带大的孩子,跟那姓罗的亲,就算没有她,我们一家子还是好好的。”
叶竟成劝说妻子。
“说到底,你不就是贪图罗一繁送给她的巨——” “闭嘴!”
叶竟成打断妻子,瞳仁猩红而狠厉:“叶家,还是我叶竟成在做主,什么时候轮到你来指责我!”

别墅外,叶明珠嗓子嘶哑,已经发不出任何声音,身体瘫软,整个人晕眩不堪。
“最后一次叫你姐姐,再见,希望你死在监狱里,再也不要出来祸害我们了。”
叶明珠颤抖着声,许久都说不出话来。
“明美,你就这么乐意看我死在里面?”
她无法相信,从小温柔乖巧的妹妹,会说出这样恶毒的话语来。
叶明美轻佻地打量她,叶明珠叫得越惨,她心里就觉得越发畅快淋漓。
多少年了,她等了多少年,才等来叶明珠倒了一次大霉。
叶家,明明有两位小姐。
可整个港城的人,却只记得她叶明珠。
凭什么?
她叶明美哪点比不上叶明珠?
为什么所有人眼里看的,嘴里说的,所谈论的,永远都只有一个叶明珠,而她叶明美,却成为叶明珠的衬托,成为凸显她明珠小姐高贵的绿叶?
永远忘不了那一次,在港城举办的名媛聚会上,她被其她名媛,误认是叶明珠的女佣,而那个总是高傲不可一世的姐姐,却一句话都没有替她解释,让她成为整个名媛圈里的笑话。
叶明美紧紧攥住了手掌,明艳的脸庞上,挤出一丝阴测测的笑。
“是啊,我希望你死,你死了,我才是叶家最受宠爱的大小姐。”
“你……” “叶小姐,根据我们调查到的情况,三天前晚上十一点,你开车故意撞上宁夏小姐,导致宁夏小姐流产重伤成了植物人。
现在以故意伤害罪逮捕你,请你跟我们走一趟。”
“证据呢?”
“林记者拍到你上车的证据,出事当天开的是你的爱车,还有案发前,你曾经给宁夏小姐发送的一条威胁信息,证据确凿。”
“什么信息?”
“你威胁宁夏小姐离开莫先生,让她从此不要出现在港城。”
“我没有,我会让律师提起上诉。”
“叶小姐,走吧,是非曲直,自有公论。”
带走她的人目光一闪,人证物证俱在,这位大小姐就是再犟也百口莫辩。
监狱门口,叶明珠见到了莫褚寻。
男人长身玉立,一副全世界塌下来都毫无畏惧地冷酷。
“就算你把我送进监狱,我也不会承认。”
叶明珠扬起下颌,无比坚定地说。
精致绝美的小脸无所畏惧,高傲而自信,几缕发丝垂下来,微微遮挡住那双墨染般的眼。
可,轻轻颤动的睫毛,还是出卖了她紧张。
莫褚寻遥遥看她,那冰冷的视线,要将她身体穿个窟窿。
“承不承认已经没有关系,你这张美丽的面孔下,藏着一颗肮脏恶毒的心,这是你改变不了的。”
莫褚寻冷笑,语气残忍:“从现在开始,你就在里面好好享受吧,我会让人多多关照你的,叶大小姐。”
叶明珠脸“唰”的一下白了。
至此,她已然明白,莫褚寻不会原谅她,死都不会。
他恨不得将她杀死,可是杀死她就太便宜了,所以,要狠狠折磨她,将她折磨得生不如死。
这才是他的如意算盘。
转身的一刹,嘴角泛出一抹苦到了极致的笑。
这四面牢笼,以后将是她的归宿。
叶明珠是这么以为的,可惜不用多久,她就知道她的以为是多么的天真。
天真的以为,她拒不承认的话,会有人给她洗刷冤屈。
天真的以为,叶家终究狠不下心来放弃她,会冲到这里来把她带走。
原以为,这世界上不会有比这更惨的事,可,得罪了莫褚寻,更大的悲惨生活还在后面等待着她。
进监狱的第一天,她就被人从铁床铺上拖到了地上,监狱里的一群疯女人把她按在地上一顿死命的揍,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不知从哪里捡来一块锐利的石子,笑得如同来自地狱的厉鬼。
叶明珠瑟缩着躲到了角落里:“你想干什么?
你敢靠近我,我就叫狱警,救命,救命啊……” 那个女囚忽然阴测测笑起来:“哈哈,你叫啊,叫破喉咙都没人敢来。”
旁边一人狠狠往叶明珠脸上甩了几巴掌:“疯姐,还跟这女人费什么话,我最讨厌长得比我好看的女人了。”
“哈哈……就是,听说这个女人还是什么港城第一美女,我看比母狗还不如。”
“毁了她,把她毁了,说不定我们还能早点出去。”
叶明珠一手撑着墙壁,一手护着肚子里的孩子。
在被打的时候,她都是趴在地上,害怕被她们打中小腹。
她所有的傲气和自尊,在腹中孩子的前面,都变得微不足道。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她没有躲。
“你们,想毁了我是吗?”
她躲在墙角,两眼厉色环顾一圈。
那个叫做疯姐的女囚眼睛猩红,手里还抓着一块石子,桀桀阴笑:“我讨厌比我好看的女人。”
“好,不用你动手,我自己来。”
如果一群人围上来,她的孩子一定会被她们打掉的。
叶明珠颤抖着手接受那块石头,深深呼吸了口气,将尖锐的一角,从额头上往下,狠狠一划。
吹弹可破的肌肤从中间破开,鲜血涌出,一脸妖艳血红。
剧烈的痛,毫不留情地撕开她的心口,在上面用刀子,一刀一刀的,撕裂,切割,分离。
一划而下,没有迟缓。
鲜血漫进嘴里,满嘴的铁锈味,她裂开嘴巴,露出一个可怕的笑:“可以了吗?”
那群女囚似乎被她的狠绝吓到了,都怔了怔。
哪个女人会不重视自己的容颜,哪个女人会亲手毁掉自己的美貌?
更何况,还是被誉为港城第一美女的女人。
一群女囚疯狂了,手舞足蹈叫起来:“不够不够,毁了,彻底毁了!”
举着石子的手,毫不迟疑落下来。
鲜血,一滴一滴的,滴答滴答溅在黑色的地砖上。
那些女人往她身上吐了几口唾沫,这才聚在一边窃窃私语,叶明珠听力很好,模模糊糊地从她们嘴里听到了“莫先生说过”、“莫先生吩咐”之类的话,心脏一下子跌落了万丈深渊,冻结成冰。
原来、原来是你…… 莫褚寻!
莫褚寻!
莫褚寻!
呵呵……把我送进监狱还不够,还要让她们把我毁了是吗?
你就那么恨我,那么肯定我伤害了宁夏和她的孩子…… 可,我肚子里的孩子也是你的啊……
可,我肚子里的孩子也是你的啊…… --------------------------------------- 她浑身都在颤抖,心里面悲凉到了极点,这让她更加坚定,一定不能让莫褚寻知道,她肚子里还怀着孩子。
不然,不但她活不了,这个无辜的孩子,也会被他亲手掐死的。
五个月,一百五十多天,她用自残的方式,缓解了那群疯女人对她的围殴痛打。
肚子,越来越大。
终于有一天,无论叶明珠再怎么遮掩,还是被她们发现了。
“妈的!
这女人还是个孕妇,快去通知狱警。”
“不要!
我求求你们,不要说我怀孕了,你们就当做什么都没有看到,算我求你们了。”
叶明珠冲上去,抓住一人的裤腿苦苦哀求,声泪俱下:“求你可怜我们母子,不要说出去好不好?
算我求你们了……” 最终,还是惊动了狱警。
两名穿着白大褂的医生过来,不由分说把她扛走。
“监狱不得收监孕妇,改成取保候审。
叶小姐,待会有人来接你离开。”
叶明珠还来不及反应,就被一个带着鸭舌帽的男人带走,对方的力气大得吓人,她躲闪不及,被对方拽住头发往车上拖去,她被扯得一个趔趄,身体不受控制地跌入车里。
“叶小姐,你可以不用待在监狱里了。”
男人说。
“你要带我去哪里?”
她怕极了,不为自己,而为了自己保护了将近半年的孩子。
天知道,她用了多少力气,才把孩子保护到现在。
“到了就知道。”
叶明珠从来都没有想过,监狱,还远远不是她噩梦的开始。
她毁容,自残,漫无止境的羞辱和摧残,不顾一切抛下尊严……为了孩子,她都可以忍。
可唯独这个未出世的孩子,是她最后希望,是她心中仅存的一丝光芒。
直到躺在手术台上,她还傻傻地想着,也许莫褚寻不会那么绝情,毕竟,他们相识了十年,她爱他,爱了整整七年。
她才十八岁, 自她懂事起,有一半时间里,就是围着他打转。
她爱他,爱得轰轰烈烈,爱得整个港城人尽皆知。
可,莫褚寻不爱她,也是人尽皆知。
不爱又怎样呢?
她可是永不言败的叶明珠,只要莫褚寻一天不结婚,她就还有机会,不是吗?
她是这么想的,所以,就算前面艰难险阻,也不惧危险地追逐着莫褚寻。
就算没有爱,难道他对她,连一点点的感情都没有吗?
有的,一定有的!
手术台上,叶明珠四肢被人按住,用铁铐扣住,嘴里被塞了一团布,堵住所有宣泄出去的声音。
他们,要干什么?
“呜呜……啊啊啊啊……” 一个带着白色口罩的男人走到手术台旁,手里明晃晃的医学用镊子,在灯光下闪烁着狰狞的光。
“叶小姐,我也是听命行事,千万不要怪我。”
叶明珠目眦欲裂,身体拼命扭动挣扎,那男人给她扎了一针管后,叶明珠浑身一软,再也没有了力气挣扎。
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撕开她的衣服,然后,已经隆起的肚子上,一片冰冷。
心,陡然成了死水,结了冰的死水。
泪水,沿着眼角滑落,永远不会停止。
叶明珠只能撕心裂肺地呜咽,声音暗哑,只觉得肚子好像被什么冰冷的利器剖开,胸口,被巨大的重物死死压着,疼得她无法呼吸。
她死死揪着胸口,喉咙血气上涌,殷红的血染红了嘴里的白布。
身体里,与她血脉相连的肉,被人狠狠的剜走,剥皮拆骨,断筋放血,痛不欲生。
孩子,我的孩子,妈妈,对不起你…… 脑海里晕晕沉沉的,不久前的一段对话忽然跃入脑海。
“如果,让我知道你肚子里还藏了个杂种,我会立即把他挖出来,给我和宁夏的孩子偿命……” 她永远都不会忘记,这段残忍的对话。
莫褚寻……你……真的如斯狠心恶毒,连你自己的骨肉都下得了手。
才七个多月,就被你生生挖出来……好……你狠,算你狠…… 叶明珠泪如雨下,心如死灰,空落落的心里,只剩下一片白茫茫的破败和狼藉。
她什么都没做,就被人当做了死有余辜的罪犯。
她的孩子,明明是全世界最无辜的,却被人生生破腹取出,她甚至连一眼都没有看见,就母子天人永隔。
宝宝,对不起,妈妈对不起你…… 妈妈,千不该万不该,爱上了那个男人。
如果不爱,就不会有七年的恩怨纠缠。
如果不爱,就不会有牢狱之灾,如果不爱,妈妈就不会失去你…… “咳咳……啊啊啊……” 她发了疯地叫起来,歇斯底里,用尽了她一生的力气,直到筋疲力尽,晕死过去。
那男人伸出手指在她鼻息探了探:“命还挺硬,居然还有一丝气。”
虽然很微弱。
“这个女人要怎么处理?”
一个墨镜男人从外面走进来,看了眼水盆里血肉模糊的一团肉,再看看手术台上惨白着脸的女人,在对方那丑陋狰狞布满伤痕的脸庞上停留了一瞬,眉头都不眨一下:“南非那边正好缺一批货,这个丑女人就送去充个数。”
“是。”
这个丑女人也真够凄凉的,被送到那种地方去,就算活下来,也是人不人鬼不鬼了。
不过,这又关他们什么事呢,谁叫这个丑女人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
叶明珠不曾想过,从今往后,她的悲惨生活,才刚刚开始。
永无天日的黑暗和折磨,在那遥远的肮脏区域等待着她。

五年后—— 大西洋海岸上,一艘轮船安静地行驶在蔚蓝海面上。
一个瘦弱细小的女人,抱着一个黑色包裹,蹲在甲板上一个角落里,小脸埋在黑色包裹上,好像抱着的,是价值连城的宝贝。
女人一头长发已经枯黄干燥,身上穿着一件看不清颜色的破旧麻衣,就跟身上套了个大麻袋,空荡荡的衣服下,是一副瘦骨嶙峋,遍体伤痕的躯体。
“小姐,再过不久,你就可以回到C国了。
鉴于你这次帮助我们破案成功,我们会安全把你护送到C国港城,让你回家。”
轮船上的黑人**,用一口流利的英语说。
听到“回家”二字,女人忽然剧烈地颤抖起来,仰起头,露出一张巴掌大,皮肤干燥瘦黑的脸。
“我不去港城。
我要去崇明岛。”
女人的声音沙哑得厉害,好像嘴里含了一把沙。
不仔细听的话,根本不清楚她在说什么。
黑人**很有耐心地说:“不行,我们查到港城才是你的家乡。
你放心,我会把你送回去。”
不容置喙的坚定语气。
女人没有说话,重新将小脸埋在了黑色包裹上。
包裹里,放着一个小小的黑色骨灰盒。
盒子里,是她的一切。
半个月前,她终于联合几个同伴逃离那个人间地狱,并且成功联系上南非**,在他们的协助下,彻底捣毁了那个充满肮脏和毒品的地狱。
为了离开那个鬼地方,她整整策划了五年,赔上最好朋友的性命。
解脱了。
离开南非那块土地的时候,叶明珠在想,她终于解脱了。
五年,日日夜夜的折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摧残和绝望,她都忍不住想夸自己一声,命可真硬!
为什么?
她的命要这么硬,所以,才克死了最亲最好的人。
人是会变的。
五年,将近两千个日夜。
她有时候,会情不自禁地想,如果五年前,自己就死在了手术台上,跟随孩子一起去,她的世界,是不是可以变得美好一些?
没有如果。
抱紧了骨灰盒,眼角最后一滴泪水,慢慢渗透进了黑色的包裹里。
子苼,我答应你,答应你……会好好活下去,把你的那份,一起活下去…… “小姐,港城到了。”
黑人**很客气地把她请下床,临走前似乎想到什么,又回头往她手里塞了一把钱,不多,都是一些零零碎碎的,然后拍拍她的肩膀:“勇敢!”
是啊,勇敢。
他可真是好人,这么多年,除了子苼之外,他是第二个,跟她说这句话的人。
“谢谢你。”
踏上港城土地的一刹那,被太阳暴晒的地面,火辣辣地灼烧着脚板。
她“嘶”了一声,跺了跺脚,抬起一张泛着青黄之色的小脸,小脸上,浮现一抹迷茫。
港城到了。
可她,要去哪里呢?
看了眼手里的钱,距离去崇明岛的费用还很遥远。
她咬了咬干燥发白的下唇,脑子迅速转动,要去哪里呢?
这里,还有她的容身之处吗?
不用太大,只需要一个小小的角落,她就满足了。
只要赚到了车费,让她可以去崇明岛,去看看子苼的家乡,把他的骨灰洒在明珠湖上,她就满足了。
子苼说过,崇明岛西部绿华镇内,有一个漂亮的天然内陆湖,叫做明珠湖。
跟她的名字,一模一样。
子苼还说,就算是骨灰,也要跟她永远永远在一起,一抔枯骨,永远守护明珠。
他还说过,怀胎七个月以上的婴儿,虽然被迫取出娘胎会有生命危险,但如果保护得好,还是有极大的可能生存下来。
她的孩子,是否还活在这个世界上?
“滚开!
哪里来的臭乞丐,别站在我店门口污染空气。”
路边,一家杂货店的老板出来后正好撞见她,立即脸色一变,凶神恶煞地驱逐她。
她跌跌撞撞往后退了十几步,右腿有些踉跄,差点站不稳摔倒。
她回头,怯怯看了那老板一眼:“你们、你们这还招服务员吗?”
声音沙哑难听,像梗了一根刺。
“你这个鬼样子也好意思来应聘?
滚开滚开,别扫了爷的兴。”
杂货店老板跟见到了扫把星一样,捡起旁边的扫把就冲她打过来,叶明珠躲闪不及,被他扬了一身灰,脸上又痛又刺,吓得仓皇逃离。
“真晦气,哪来的扫把星,给老子死远点,以后敢来这里,看老子不把你砍死!”
叶明珠一声不吭,跑得老远还听到对方洪亮的谩骂羞辱。
她一声不吭,五年的奴役生涯,早就磨掉了她的高傲和自尊。
在那种暗无天日的鬼地方,能活下来已是奢望,为此,她失去了很多很多。
头顶上的太阳越来越**灼人,额头上汗水涔涔,半透明的水珠从覆盖着凌乱刘海的额头上滑落下来,顺着那张斑驳枯燥的脸颊,一滴一滴落下。
经过一家商店时,她不经意朝玻璃窗看了一眼,倒映出一个瘦弱佝偻的女人,巴掌大的小脸上是浅褐色的疤痕,从额头落下,划过脸颊,直到下巴。
密密麻麻的伤痕已经淡去,在时光的洗礼下,只剩下淡淡的痕迹。
枯黄苍白,疤痕密密。
她抬起手心摸了一把,当年她亲手用那块石子毁掉的容貌,却成了这五年对她的保护。
不然,这五年就不仅仅是奴隶了。
这时,旁边一张招聘牌子吸引了她的注意力。
叶明珠拖着左腿缓慢地走上前去,见上面招聘的,全都是一些服务员或者经理之类的。
“地下城?”
她蹙了蹙眉,对这个名字印象不大深,不过也难怪,她离开港城有五年出头了,五年的变化可以沧海桑田。
在招聘的最下面两行,分别这些清洁工和修脚工。
清洁工的工资是月薪两千,而修脚工的薪水却高了一倍。
…… “应聘?
抱歉,你不符合我们招聘服务员的标准。”
男人冷漠地开口,语气里夹杂着不耐烦,甚至连看她一眼都觉得浪费时间。
粗哑的声音低低咳了几声:“不、不是,我是来应聘杂务的。”
“清洁工?”
“是、是那个修脚的……”她声音越来越小,几乎听不到。

办公室里死一般寂静,负责招聘的男人这才抬起头来,在她身上打量一圈,皱了皱眉,难掩厌恶:“这么热的天气,你还穿高领长袖?”
穿在她身上的褐色麻衣又肥又旧,就跟大麻袋似的,更出奇的是居然还是长袖高领,将她半张脸都埋在领子里面。
叶明珠镇定:“我有点怕冷。”
“神经病啊!”
男人毫不留情的奚落和嘲讽,丝毫没有顾虑到她的心情。
叶明珠也不以为意,这五年来的波折困苦,她早已习惯这种不善的羞辱或者讽刺。
此时听见了,更是一点脾气都没有。
“是,我也觉得自己神经兮兮的。”
负责人嫌恶扫她一眼,倒是没讽刺,按部就班让她提交资料。
因为叶明珠应聘的工作是整个“地下城”最低级鄙薄的工作,程序并不复杂。
“你叫叶明珠?”
听她报出这个名字,负责人有些奇怪地蹙眉,印象中,隐约觉得这个名字有点耳熟,可又想不起来在哪里听过。
算了,可能在哪里听过同名同姓的吧。
“你这个名字跟你可真不搭。”
他嗤笑,不以为然,会叫这个名字的女孩儿,一般都是家里的掌上明珠。
哪里像眼前这个丑女人,年纪看起来不大,却沧桑得跟个八十岁的老太婆一样。
浑身脏兮兮的,身体瘦得没几两肉,脸上又糙又丑。
他忽然有点后悔,把这种女人招进来,回头吓到客户怎么办。
“叶小姐,我们不能招你。”
他道:“你的形象与本店形象不符。”
“地下城”是港城首屈一指的店,来往这里的客人非富即贵,别说服务生,就连清洁阿姨都要找眉清目秀五官清新的。
叶明珠看起来年轻是年轻,可外表上,连大街上的乞丐都能甩她几条街。
“没关系的,我会好好干,保准不会吓到客人。”
叶明珠略一思索便猜到他在顾虑什么,定了定神走上前去,深深鞠了一躬:“请您给我一个机会,最脏最苦最累的活我都干。”
除了没有这份工作,那她该怎么办?
身上仅剩下那点点零碎纸币,连住一晚都不够。
她是个劳改犯,又从那种鬼地方出来,哪里会有人敢收留她工作?
男人微微诧异:“真的什么都肯干?”
叶明珠点头:“什么……都肯的。”
她要生活,要存钱,要好好活下来,要寻找孩子,要去崇明岛,还要报仇雪……不不,最后一个,她是万万不敢想的。
只要活下去,她只想活下去。
男人站起来,啧啧说道:“你这个鬼样子肯定不能给客人修脚的。
这样吧,卫生间那边需要一个清扫的。
这种地方经常有客人在卫生间里又吐又呕的,比起别的地方要脏许多,招来的清洁工都不愿意做。
以后,‘地下城’的厕所卫生,就交给你负责。”
叶明珠欣喜地点点头:“没问题,没问题。”
“记得把口罩和帽子戴上,别吓到客人。”
“好,一定。”
只要……有一个落脚的地方。
不然,这个世界上,她真的无处可去了。
领了工作服和宿舍钥匙后,叶明珠小心翼翼地将手上的黑色包裹送到宿舍,视若珍宝地放在枕头的里侧,包裹里,露出黑色盒子的一角。
她目光泛柔:“子苼,我找到工作了。”
在外面面前,她永远是无喜无悲的模样,没有表情,没有喜怒,就像一根木桩子。
唯独,在面对子苼时,她才有了一丝人的模样。
“如果你知道我又回到港城,是不是会怪我,骂我太傻了?”
“子苼,如果可以玉石俱焚,我真想带着那些伤害过我们的人一起下地狱。”
“你放心,我再也不会做傻事了,我会好好活着,寻找孩子,然后带着孩子去找你。”
“子苼,你再等等,等我亲手了结这一切……” 重新把包裹装好,她立即换上工作服,旁边摆放一架试衣镜,她不敢看镜子里的自己,只是匆忙套上工作服,瞧着领口空荡荡的,又在里面套上那件灰褐色的高领长袖麻衣。
“地下城”是这家店的名字,而这里也的确有一座城池那么大。
在寸土寸金的港城里掌控这样一家店,幕后老板身份可见一斑。
不过,上班之前,那位负责人声色俱厉警告她,在这里,她只要安分做好自己的事,多做事少说话,看过的事情,最好一次就忘。
她记住了。
这里的卫生间少说数百个,果然就如同负责人所说的那样,真是又脏又乱。
一天下来,四处都是呕吐的脏污和酒水,甚至醉酒的客人在方便时没有去了便池,而是在门口边就直接方便,臭秽欲呕。
四十多度的炎热天气,叶明珠裹着高领长袖,将半张脸埋在领子里,戴着口罩,低头一声不响的清扫厕所的各个角落。
密密的汗水自额头落下,沾**一脸,她却不觉得热。
“这人谁啊,神经病吧,这么热的天气还裹得跟麻风病人一样。”
“谁知道,就一扫地的,别管她。”
“这地下城的品味怎么变差了,这种又臭又脏的乞丐也招进来,扫厕所都觉得碍眼……” 人来人往,议论纷纷。
她低头,手上扫把飞舞扫动。
肩膀,不可遏制地轻轻颤抖了两下。
“我去,你这个扫地的怎么搞的,扬了我一身灰,爷身上这套衣服要是脏了,把你剁成肉块去卖都赔不起。”
一个声线清朗的男音陡然在耳边炸响,叶明珠吓了一跳,这才发现自己居然越扫越狠,扬起的灰尘都飞向了客人。
“对、对不起。”
她粗哑地道歉,佝偻身体连连鞠了几躬。
“嘁!
你是新来扫厕所的吧,叫什么名字的,我要向你们经理投诉。”
那男人还不肯放过她,嘴里嚷嚷着要去投诉。
“我叫叶——” 叶明珠差点就说出自己的名字。
猛然,旁边穿**一道淡漠阴冷的声音。
“安易晨,你在干什么?”
这道声音,是从背后传来的。
“寻哥,没事没事,衣服沾了点灰,还想投诉经理呢。
今天就先饶了你,以后千万别再让我看见你。”
安易晨扬起下巴,一副将她生死拿捏在手中的嘚瑟和嚣张。
“谢、谢谢先生。”
嘶哑的声音,又难听又细小。
身后,脚步声不缓不急地走过来,一步一步的,就像践踏在她的心坎上。
滔天的寒意,从脚底一直蹿上心头,凉到了骨子里面去。
叶明珠浑身剧烈地颤抖,头皮发麻,呼吸渐渐急促,垂下的脸孔,布满了惊恐骇然…… 莫褚寻擦过身旁,看都没看一眼快要匍匐在地上的女人,只是扫了安易晨一眼:“时间不多了,你再胡闹就迟到了。”
“不敢不敢,寻哥这次你一定要帮帮我。”
刚才还嚣张跋扈的安易晨,在莫褚寻面前立即就变成一只温驯的绵羊,话都不敢大声。
在两人离开卫生间的下一秒,叶明珠浑身脱力一般,失魂落魄跌坐在地上。
手心,后背,渗人的冷汗。
就在这时,旁边卫生间的一名清洁工突然喊起来:“叶明珠,你死哪里去了,这边还有脏东西,快过来清扫。”
叶明珠!
脑袋“轰隆”一声巨响,她颤着苍白无血的唇,抓着墙壁站起来,几次踉跄站不稳摔下去,费了好几次才冲进厕所:“砰”的一声,门轻轻关上。
一扇门,隔绝两个世界。

门外,沉稳的脚步声渐渐靠近,一声声的,仿佛重重砸在心头上。
卫生间里,叶明珠抓着衣摆,脸色发青发白,因为紧张攥住的拳头骨节泛白,整个人止不住颤抖,在脚步声终于出现在她的对面时,那种恐惧和紧张更是达到了顶点,她瞪大眼珠子,脸色极度扭曲,好像下一秒就会立刻死去。
门外……他们,只相隔着一扇门。
这种情景,她是万万不想想象的,更不敢想象,他如果撞门进来,她该怎么办?
不不,不会的。
都过了这么多年,他怎么还会因为一个不相干的名字,就做出强闯卫生间这种无理取闹的事?
她稍稍镇定了些。
这时,门外,莫褚寻脸色阴鹜,看着那扇紧闭的门,抬起修长的手指敲了敲。
叶明珠一颗心提到了嗓子眼。
“寻哥,你在这里干什么?”
安易晨不明所以走过来,就看见他一向敬畏的大哥,正准备敲门……敲门没错,可是为什么敲的是厕所的门?


安易晨震惊了。
莫褚寻偏头扫了他一眼,把手收回来,沉着脸走出去。
安易晨只好紧紧跟在他身后,像个小弟一样唯唯诺诺,走到拐角,冷不丁前面的人突然停下来,他差点一头撞上去。
莫褚寻瞪了他一眼,大跨步朝着卫生间这边走来。
卫生间的门,还是关着。
隐约,听到里面传来方便的声音,很细微,但是光听到那声音,都能在脑海中形成一幅画面了。
安易晨再次被他的恶趣味震惊。
难道莫褚寻居然是为了来偷听厕所发出来的这种声音?
他的恶趣味……真特么好恶心有木有?
里面的人提心吊胆,外面的人,莫褚寻只是略略停留片刻,便转身走人,这次走得十分潇洒干脆,安易晨松了口气,直到两人都离开这片区域后,才小心翼翼询问:“寻哥,刚才你那是?”
他还是不相信莫褚寻会那么恶趣味,真要传出去,赫赫威名的莫大少爷可就丢脸到家了。
莫褚寻沉声警告:“不该问的别问。”
“是是,不问就不问。”
直到确认外面的人走了,叶明珠长出了一口气,后背额头甚至手掌心都已经冷汗涔涔,已经记不清有多久,她这么紧张恐惧过了,哪怕当初从那个鬼地方逃出来时,她都没现在害怕,仿佛上一秒自己还好好的,下一刻就会变成一缕死得不明不白的冤魂。
生命诚可贵啊!
“地下城”最热闹的时候是在晚上十点到凌晨三点这段时间,这个在港城被人誉为“人间天堂”的地方,对于叶明珠他们这些底层工作人员来说,简直就是人间地狱。
“088和056包厢有客人吐了,你们赶紧过去收拾一下。”
领班经理姚蜜儿一扭一摇走过来,对着叶明珠几个人呼喝道:“手脚都麻利点,千万不要怠慢了包厢里的贵客,要是出点差错,姑奶奶把你们的皮都扒出来。”
几个人连忙赶过去收拾。
叶明珠和另外一人被分配到088号包厢,进去之后才发现包间里面光线昏暗,几个男人坐在沙发上,每个人身边都挨着一两个嫩模,觥筹交错,吞云吐雾。
有个客人喝多了酒吐了一地上,一个嫩模正轻柔拍着他后背:“徐总,要不要喝点茶醒酒?”
“不……不用……”徐潜吐得脸色发青,抬头抓过身旁的女人压在沙发上,没有擦干净的嘴巴就堵上女人的唇,毫不怜香惜玉的举动,把怀中女人折腾得气喘吁吁不胜娇羞,起来后把女人往旁边一扔,又从水晶茶几上开了瓶红酒。
叶明珠默默走过去,没有惊动任何人低头清理地上的秽物。
徐潜似乎察觉到旁边有个人,斜眼过去看了看,又把视线收回来,无动于衷。
这时,隐在黑暗中又响起一道熟悉的声音:“老徐,你不会喝酒就别喝,尽糟蹋些好酒。”
这个声音实在耳熟,叶明珠想到之前在卫生间遇到的那个叫安易晨的男人,握住拖把的手紧了紧。
应该不会那么巧吧?
她垂着脑袋,生怕真的听到那个声音。
闷头打扫的速度越来越快,再擦几下就可以解决,她松了口气。
这时,包间的门打开,一个年轻男人拎着一个女人进来,正确的说,一只手扯着女人头发一只手掐住她脖子,女人表情扭曲,从喉咙里面发出了声尖叫。
随后就被男人推到在地上,捂着脖子咳嗽得厉害。
叶明珠离开的路,就被这对男女挡住了。
“这女人招你惹你了?”
安易晨疑惑看过去。
地上的女人两颊红肿,头发凌乱,嘴角沁着血丝,蜷缩在地上瑟瑟发抖。
叶明珠僵住了,头垂得更低,恨不得把脑袋都埋到地下去。
“救我,求求你救救我……”视线里多出一双白皙修长的柔荑,女人死死攥住她的裤腿,哭喊哀求:“救救我,他会杀死我的,求求你帮我一次……” 包间里,无数双眼睛刷刷刷的全朝着她这边看来,或灼热或探究或不屑的视线,令她后背都灼烧起来,神经紧绷。
不要管!
当做没看到!
叶明珠忍住了,有那么一刻,像置身于寒冬腊月的冰窖中,连动一动手指都觉得僵硬。
她没办法帮助她。
这个世界上可怜悲惨的人那么多,她不是救苦救难的菩萨,也不是圣母玛利亚。
就像她曾经堕入地狱,没有一个人救她,没有一个人拉她一把,恨不得把她狠狠踩到脚底下。
她习惯了,麻木了。
女人还不知分寸地哀求着:“帮我说句话好不好?
求求你了,不然我会死的……” 这种情况,她见多了。
叶明珠眼前恍惚了下,鼻子忽然觉得发酸。
当初,真的没有一个人来救她吗?
不,有的。
在她生不如死濒临绝望边缘时,有个人,向她伸出了手,很漂亮很温暖的手。
至今,她还记得手掌心里的温度。
那个人,后来变成了一具尸体。
“抱歉,我还有工作,先走了。”
粗哑的声音没有半点情绪,叶明珠咬了咬下唇,低头用力甩开女人的手,匆匆越过她往出口走去。

“别走!”
女人还不死心,猛地转身从后面拽住了她的衣摆。
叶明珠一个没注意被她拽得脚底打滑,提着的水桶倏然脱力往前面泼了一地,脏水溅了前面站着的江修远一身。
包间里顿时安静下来。
叶明珠和女人同时大震,然后就看见那个凶残高大的男人眼睛猩红,那浑身戾气愈发浓郁,目光已经从女人转移到自己身上。
叶明珠打了个哆嗦,连忙跑过去鞠躬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你的衣服脏了,我马上给你擦干净。”
说着掏出纸巾正要擦,还没沾到男人衣服,头发就被他用力扯起来,下巴被迫抬起,露出一张面黄肌瘦的脸。
男人一口唾沫吐在她鼻子上。
“故意泼我脏水?”
江修远怒不可遏,刚刚他才在外面被那个女人气得半死,现在又撞上一个不知死活的丑女人。
他嫌恶扫了一眼这个清洁工,越看越觉得晦气,江少流连花丛多年,第一次看到这么恶心丑陋的女人。
叶明珠肩膀颤抖,牙齿上上下下打颤:“我……我真不是故意的,我给你洗干净,对不起……” “啪”的一声,江修远一巴掌甩上去,叶明珠只觉得脸上火辣辣的疼,但这些都不足以为让她害怕。
真正让她害怕的是,来自昏暗角落里的一道视线。
探究的视线,越来越明显。
安易晨吹了声口哨,从来无风不起浪的他,当然不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哈哈,修远你也太倒霉了,看来今天你五行忌女人啊。
咦?
这地下城居然还有这么丑的女人,真是奇迹啊,我说你小子拽着个丑女人的头发就不嫌恶心么?”
被他这一说,江修远立即起了鸡皮疙瘩,嫌弃地甩开她,转而看向旁边跪在地上的女人:“林舒微,翅膀长硬了是不是?
居然连爷的话都敢不听?”
被他叫做林舒微的女人,叶明珠是认识的。
林舒微在这个地方的地位排名前三,不止因为她长得漂亮,而且还是这里所有女人中,最懂得如何讨男人欢心的。
“江少,您就放过我吧,下辈子我给您当牛做马侍候您,求求您不要把我送给那个变态,我会被他打死的。”
林舒微拼命磕头求饶,眼泪一个劲直往下掉,哭得梨花带雨楚楚可怜。
原来她不是害怕江修远,是害怕江修远把她送给别的男人。
其实,她要早说的话,叶明珠绝对不会多管闲事,打死她都不会。
“放过你也不是不可以。”
江修远玩味地看了眼旁边垂着脑袋的丑女人,忽然诡异笑起来:“林舒微,你跟这个丑女人玩一个游戏,只要你赢了,我就放过你,怎么样?”
说完后,他似乎想起什么:“对了,丑八怪你叫什么?”
叶明珠缩手缩脚立在那里,头皮发麻,根本不敢回答。
“不会就叫丑八怪吧?”
跪在地上的林舒微终于看到了一丝曙光,手脚并用爬到他脚边,凄楚的脸立即换了一副谄媚的表情:“江少,我知道她的名字,这是我们地下城新来的杂工,好像叫什么叶……哦是了,叫叶明珠。”
叶明珠浑身大震,脸色血色顿失,不敢置信地看着林舒微。
不待她有所反应,一手抱着一个美女的徐潜忽然嗤笑:“不是丑八怪吗?
居然还有这么高雅的名字?
叶明珠……该不会是一头很有名的猪吧?”
关于“耶!
名猪”的笑话,在座不少人都听过,此时都笑得前俯后仰。
叶明珠整个人如坠冰窖,眼前一阵眩晕,隐隐约约只听到江修远邪恶诡异的笑声,不多时包间门再次打开,几个服务员抬着一个足有人高的玻璃缸进来,很快里面就灌满了水。
他先叫人把林舒微抬进玻璃缸,然后又指了指叶明珠:“不用怕,就进去喝点水而已,你们谁在里面闭气的时间长,之前一切既往不咎,爷还会重重赏你们。”
江修远舔了舔嘴角,手一挥,两个壮汉过来架住叶明珠胳膊。
“别,求求你,我不会游泳,我真的不会游泳。”
叶明珠眼看着玻璃缸里的林舒微脸庞扭曲,整张脸都已经泛青泛紫,吓得连说话都不完整。
那两人根本不给她反抗的机会,架着她往水缸里走去。
“慢着!”
包间里,突兀的声音从昏暗的角落里传出来,打断了这边正在进行的恶劣活动。
嗓音低沉,从容不迫,平静的语气,却让人听出了命令的味道。
叶明珠在听到这个声音后,惊恐万状,甚至比她刚才听到要下水时还要恐惧害怕。
江修远立即让人把她放开,目光古怪看了她一眼,回头笑问:“寻哥,怎么,你认识这丑八怪?”
其他人也纷纷感到意外,这种场合里,莫褚寻一向是不苟言笑喜欢坐在阴暗的角落里当雕塑的,也从来没有阻止过他们的游戏。
怎么今天这么反常?
一群人都停下来,目光在莫褚寻和丑八怪两边梭巡转动,皆察觉到了不对劲。
“过来。”
没有起伏没有情绪的两个字,充满了命令和霸道。
叶明珠动也不敢动一下,两条腿宛如生根般扎根在地上,无论如何都不肯动一下。
不要过去!
千万不要过去!
她拼命压抑住落荒而逃的念头,却压抑不了因为恐惧而颤抖的身体,那种下意识产生的惊慌,比她遭遇过的任何一件事都要害怕。
周围的人坐等看戏,没有一人发现她掩盖在长发下爬满恐惧扭曲的脸,更没人发现她将嘴唇咬得鲜血淋漓的一幕。
江修远手劲粗重推搡了她一把,骂骂咧咧:“寻哥叫你过去就过去,再磨蹭小心爷把你骨头都卸了。”
这句威胁不痛不痒。
叶明珠在心里小小声地说,她情愿被他大卸八块,也……不愿意过去。
进退两难,生死不由。
她硬着头皮慢吞吞往前面走了几步,发现男人不悦蹙起眉头时,又讷讷往前走,一步一步走到他跟前。
每一步,都像扑向了悬崖。
直到她止步,就在地狱尽头。

五年有多长?
很长,足足一千八百多个日日夜夜,四万三千多个小时,二百六十多万秒。
不长,沧海桑田白驹过隙,屈指一数浑浑噩噩中,早已苍白了记忆凉薄了关系。
五年时光,这座繁华都城都变得面目全非,又怎么能奢望一个人没有变化呢?
莫褚寻是个例外。
岁月没有在他那张刀削斧刻般的俊脸上留下多少痕迹,一如往年矜贵高傲,气势逼人,浑身都散发着君临天下的尊贵气息。
男人就像一块璞玉,在岁月的雕琢下,反而显得愈发沉稳夺目。
相比之下,她的变化才真的算得上面目全非。
隐在阴暗里的莫褚寻眉峰蹙了蹙,初初听到那个名字时还以为认错了人,等她走进一看,他宁愿自己认错人。
能把一个人变得面目全非的,岁月已经不是一把杀猪刀,而是一把手术刀了。
叶明珠感受到头顶上的咄咄逼人的视线,整个下巴几乎缩进了衣服里面,根本不敢抬起头来多看一眼。
他站起来,提步走到她面前,步履沉稳轻快,每一步的距离仿佛经过测量一样,多一分不多,少一厘不少,恰好七步,就走到她面前,两人之间,只隔着五六个拳头的距离,近得她能闻到他身上的气息,香醇的罗曼尼康帝红酒味。
这味道独属于莫褚寻,从很多年前,稍微靠近他的时候,总是能闻到这个味道。
很久以前,有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女孩,肆无忌惮地取笑他,身体就是酒做的,还是全世界最名贵的酒,醇香醉人,但是不能多喝,因为酒喝多了伤心又伤肺,还得付出极大的代价。
此时,他的气息没能勾起她埋在记忆深处的灰烬,反而让她心头跳得更加厉害,周遭的空气陡然冰冷下来,冻得她快要窒息。
莫褚寻眯了眯眼,打量着眼前的女人,漆黑如墨的瞳孔里,没有任何温度,只剩下浓到化不开的阴霾。
“好久不见,你变化挺大,”他不甚在意开了口,打量她的目光带着嫌恶和憎恨:“难怪这些年在外面逃窜都没有被抓到,原来是跑去整容了,呵。”
叶明珠浑身一颤,脸色惨白,嘴唇被她咬得鲜血淋漓。
莫褚寻蓦然出手掐住她下颚用力抬起来,叶明珠躲闪不及,瞳孔里盛满了恐惧惊惶,下一秒就撞进他那双波澜不惊的眼眸里。
其实,他还是有些改变的。
变得更冷酷无情,更没有一丝人情味。
他鄙薄地看着她这张与印象里再无半分相似的脸庞。
谁能料到,当年港城第一美女的叶明珠会落到如今这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
一个未遂的杀人犯,会落到这个地步,他一点都不觉得可怜。
“这张脸……啧啧,最毒妇人心,连自己重视的容貌都可以轻易毁掉,就只为了逃狱……”他手劲加大,叶明珠吃疼,从喉咙里发出“嘶”的一声,引来他更加不客气的蹂躏。
“就像你当年对宁夏,一样可以毫不留情,冷血无情……”他眸子迸射出浓烈的杀意,手指紧紧扣住她下巴,只要稍稍用力,就可以把她下巴捏碎。
我没有,我什么都没有做!
叶明珠很想把这句话甩出来,但只是在喉咙里转了几圈,到底还是没有说出来。
五年前,她已经说过了,不止一次。
现在再说,结果有什么区别吗?
她忍着疼,忍着浑身上上下下撕心裂肺的巨疼,将眼角一滴不小心渗出来的眼泪,硬生生给憋了回去。
“咳咳,咳咳……”她剧烈咳嗽。
莫褚寻冷冷盯她几眼,忽然甩开她,叶明珠不小心打滑往地上跌下去,当膝盖撞到坚硬的云母石地板时,疼得身体都在哆嗦。
她攥紧了拳头,指甲掐进掌心的嫩肉,一点一点撑着地面爬起来。
灯光昏黄,从他所在的角度看去,正好看到她身体瑟缩,手脚并用从地上爬起来。
粗鄙不堪的动作如同没见过世面的蠢女人。
叶明珠只求他赶快放过自己。
此时,包厢里的人总算都看出来,这寻哥跟丑八怪之间,肯定有什么不同寻常的关系。
莫褚寻抽出张手帕擦干净方才捏了她下巴的手指,一点一点擦拭干净,随意把手帕一丢,目光移向那个巨大的玻璃水缸,眼里闪过一抹莫名意味。
他迟迟没有发话,叶明珠头皮发麻,就像在法庭里等待法官判刑的囚犯,仅存理智渐渐被煎熬,她快撑不住了…… “修远,让你的人把她丢进去。”
骨节分明的手指指向那个水箱,莫褚寻勾唇,泛出一丝冷笑。
叶明珠脸色蜡白,飞快抬起头看了他一眼,又马上垂下去,颤音带着恳求:“莫、莫先生,求求你了,放过我。
我不会游泳……” 莫褚寻不为所动。
江修远亲自过来押她,叶明珠脸色苍白退后了几步,张了张嘴,在瞥见对方戏谑看好戏的眼神,心里一狠,噗通一声跪下去求饶:“求求你了,我不会游泳,除了游泳你让我做什么都可以。”
她从小就怕水,怕得一靠近水边就头晕目眩。
莫褚寻眼里诧异稍纵即逝,隐隐约约的,脑海里闪过许多年前模糊一幕。
“明珠明珠,我们过几天去度假吧,去夏威夷,夏天到海边冲浪游泳可好玩了?”
“不去,宁夏,你记住,以后凡是有水的地方,你千万不要找我去,我一看到水就头疼。”
“可是,褚寻也会过去呢……”腼腆纯真的少女,指着站在自己身后犹如守护神般的少年。
“那……那我也不去,莫褚寻你也不许去,我们去拉斯维加斯吧好不好?”
穿着红裙子的少女,浑身充满了张扬跳脱的青春气息。
…… 时隔多年,他居然还会回忆到曾经那么荒诞的一幕。
张扬跋扈的千金小姐跟眼前这个抛弃自尊给被人下跪求饶的丑陋女人相逢,只觉得分外讽刺。
他扬扬手,江修远和另外两人把抬起头丢进水缸。
“唔……” 她吓得面无血色,水蔓延过头部,叶明珠惊恐万分,在水里面胡乱扑腾挣扎,冰冷的水拼命往嘴里灌去,死亡的恐惧袭上心头,顿时吞噬她所有的理智和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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