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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完美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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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孤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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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东意外重生到1999年,父亲的罐头厂正面临危机,林东凭借着先知先觉,化险为夷,成功赚取人生第一桶金冷暖世故,兄弟情仇,女人的背叛,一切尽在林东掌握当中这一世,林东要弥补遗憾,掌控一切,成就完美人生

来源:网易云鼎   主角: 林东王雅轩   时间:2022-04-25 06:06:15

小说介绍

林东王雅轩《重生之完美人生》讲的是林东意外重生到1999年,父亲的罐头厂正面临危机,林东凭借着先知先觉,化险为夷,成功赚取人生第一桶金冷暖世故,兄弟情仇,女人的背叛,一切尽在林东掌握当中这一世,林东要弥补遗憾,掌控一切,成就完美人生

第1章

精彩节选


90年代的翠屏山,还没有经过人工的开发,总是充满着无限的生机与绿意,天还没有完全黑下来,准备落山的太阳,羞怯的躲在云后,把天际映照的一片火红。

“这怎么可能,我不是已经死了吗?怎么会......怎么会又回到了这里?”

看着自己现在处身的破旧农村房舍,许天宇满是不敢置信。

这是他十八岁以前居住的地方,已经拆了不知道多少年,可是现在,却居然又重新回到了这里,难不成自己当年去西藏旅游时救下的那个苦行僧说的居然是真的,分别时留给自己的那个东西,居然真的可以让人再入轮回,回到自己从前的时光?

“秀巧姐,糟了!”

想到陈秀巧,许天宇飞快的跑出自己的房间,因为太过急迫的原因,直接顺着院里的竹梯子上了房顶,轻轻一跃,就已经来到了隔壁家的房上。

隔壁的农舍里,种着各种各样的果树,现在正是葡萄成熟的季节,已经生长了四五年的葡萄藤,密密麻麻的爬满了用木棍搭起来的葡萄架,却恰好与房顶间有着一人多高的空隙,其中的空间,正好能够让许天宇在里面容身。

透过葡萄叶中间的缝隙看过去,院内的一切一览无余,看到底下院子里一道靓丽的身影正站在灰墙的墙角下,许天宇的心终于放回了肚子里。

“秀巧姐,你还没出事,真是太好了,我发誓,这一辈子就算是死,也绝对不会让你再从我的身边离开。”

看着那身影在下面忙碌,许天宇握紧了拳头,暗暗在心里发誓。

这个陈秀巧,是许天宇多年的邻居,也是自从他父母因为车祸去世后对他最好的人,农村人结婚早,陈秀巧早在四年前,就嫁给了他的邻居田超。

按照常理说,现在的陈秀巧,应该已经是儿女绕膝了,可是,她的肚子却就是偏偏不争气,尽管前些年,田超也足够卖力,却始终没有在陈秀巧的身上播种成功。

虽然田超的播种大业没有成功,可是,靠着九十年代吹得正热的改革东风,这家伙的事业却是做的风生水起。

一直都在做包工头的他,现在每年的纯收入都在十几万上下,在后世,或许这点钱根本不算什么,可是在那个经济才刚有起飞苗头的年代,却是一笔普通人连想都不敢想的巨款。

有钱的男人会变坏,这话说的一点也不假,田超在城里挣了大钱,人也就飘了起来,再加上陈秀巧常年不在他身边,干脆就在城里包养了一个歌厅里的小姐。

根据他前世的记忆,就在不久前,那位小姐去医院检查,发现已经怀了孕,农村人一向对子嗣这事看得相当重要,眼见自己的情人已经有了孩子,田超完全不顾陈秀巧平日里的温婉,贤惠,美丽大方,直接和她提出了离婚。

田超做的很绝,甚至连人都没有出现,就直接把自己已经签了字的离婚协议书给陈秀巧寄了回来,并且坚决的在信件里告诉陈秀巧,说乡下的房子和田地他都不要了,算是对陈秀巧跟了他这么多年的补偿。

那个年代农村的人,思想都还比较封建,特别是那些村里的妇女,绝大多数都是以自己的丈夫作为人生的依靠,在那些农村人眼里,离婚的女人,不管是谁的错误,都是村里的奇耻大辱,平日里少不得会被人猛戳脊梁骨的。

陈秀巧是个要强的女人,之前一直没有孩子,已经快要被村里人笑掉了大牙,加上被丈夫背叛,再也承受不住,在一个夜黑风高的夜晚,找了根绳子把自己吊在了自家的大屋内。

许天宇记得很清楚,那一天,是八月二十三号,事实上,直到陈秀巧死去的那一天,许天宇承受不住悲痛,背起行囊离开村里的那一刻,他才真正意识到自己已经爱上了陈秀巧。

她不止美丽,温婉大方,而且善良,纯洁,要不是她经常出手接济,许天宇都不知道自己在父母双亡后,能不能活到长大成人的那一天。

十八岁的他,已经可以说情窦初开,他喜欢待在陈秀巧身边,帮她干各种农活,哪怕是推碾子,舂米之类的重活,也都干的心甘情愿,只是,他那时候还太年轻,还不懂爱这个字到底是什么意思。

陈秀巧死去后,许天宇在外地拼命奋斗,终于有了一定的财富地位,身边也有过很多女人,可是,却从来没有任何人给他那种陈秀巧曾经带给他的感觉,也正是从那时候开始,他才真正明白,陈秀巧是他心中不可代替的一部分。

“秀巧姐,你放心吧,就算是死,我也会好好守护你的。”

看着院子里陈秀巧不断来回移动的纤丽身影,许天宇双拳紧握,暗暗在心里发誓道。

可是,接下来的一幕,却让他有着一种鼻血狂冒的感觉,陈秀巧眼见四下无人,直接拴上了家里木门的门栓,然后走到下水道旁的墙根下,把梳成马尾的头发披散开,开始脱起了衣服。

“我去。”

许天宇基本上已经知道陈秀巧接下来到底想要干什么了,那个年代,已经有了太阳能热水器,不过却简陋的很,不过是一个用橡胶制成的黑色水袋,夏天的时候,放在屋顶,通过进水管往里面蓄水,然后通过另外一头的花洒喷头来洗澡。

那东西不止简陋,而且质量也不过关,水里总有着一种熟橡胶的味道,可是在那个物质生活相对匮乏的年代,却是夏天解决洗澡问题的超级神器。

虽然心中深爱着陈秀巧,可是,许天宇却总觉得自己现在的行为有些可耻,有心想要从葡萄架下面钻出去,却又害怕陈秀巧误会自己是来偷看的,以她那种要强的个性,真要是被她发现,恐怕她会立刻与自己绝交。

没办法,他只能屏住呼吸,虽然心里不断告诫自己不能做那种鸡鸣狗盗的事,可是双眼却还是不受控制的飘向了房下那个俏丽的身影。

农村的生活很苦,再加上田超那家伙常年不在家,很多农村的苦活,都是陈秀巧自己干,按理说,她的皮肤应该粗糙无比,可是,老天爷却偏偏给了她一副好身体,不止身材始终窈窕纤细,就连皮肤,也都像是刚剥了皮的鸡蛋,细滑水嫩的没有半点瑕疵。

听着连绵的水声,许天宇的心潮澎湃,一股热流不自觉的从小腹间升腾起来,缓缓的升入他的脑海,如潮的记忆,转眼间便完全与他自身的记忆完全融合在了一起。

他前世曾经开车去川藏线旅游,在路上,救了一名饿昏过去的苦行僧,为了感谢他的救命之恩,苦行僧将自己身上一枚七彩的小珠子送给了他,只说那是一枚活佛圆寂后留下的舍利子,能够救人于危难,哪怕许天宇身死,那舍利珠同样可以让时光倒转,送他回到过去。

那时候的许天宇,已经见识过人世间的艰难困苦,自然不会相信这些乱七八糟的话,不过那毕竟是别人的一番心意,不好推却,只好随身把那珠子戴在身上,可是没想到那苦行僧说的话,居然都是真的,那颗舍利珠真的让他回到了过去。

不止如此,那舍利珠里面,更是有着很多的记忆,都是一些藏传佛教中的密法,如今全部开启,与许天宇的记忆完全融合在了一起。

和中土这边的佛教不同,藏传佛教,主要以最早印度婆罗门教中的某些能够激发人体神通的密法为主,而其中的很多密法,都是以双修乃至欢喜功作为修炼手段的。

随着舍利子中记忆触动,许天宇感觉一股暖流涌入了自己的脐轮,在体内疯狂运转三十六周天以后,最终散播到了四肢百骸。

许天宇睁开双眼,目光更加明亮敏锐,浑身上下似乎都充满了爆炸性的力量,抬眼望去,他发现陈秀巧此时已经洗完了澡,正准备穿衣服,目光有意无意间的朝着葡萄架这边瞟了过来。

许天宇吓得连忙屏住呼吸,陈秀巧是个正经的女人,丈夫常年不在家,表现的就更加小心谨慎,平日里和男人说话,都绝对不会超过三句,便是他许天宇作为邻居,有着近水楼台的便利,可是只要天一黑,立刻就会板起脸把他赶走。

这也正是许天宇害怕的原因,如果让陈秀巧发现了自己,以她那刚烈的性子,只怕会立刻让他许天宇变成拒绝往来户,真要是那样,他可就真的叫苦无门了。

激烈的敲门声,却在此时响起,陈秀巧本能的用衣服挡住身体,小心的来到门口。

趁着这个空档,许天宇连忙跑回了自家的房顶,蹲在房山上继续观看。

“谁在外面?”陈秀巧隔着门问道。

门外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秀巧,是我,你牛哥啊,我这几天去城里开会,有人送了我一些高乐高,还有两瓶橘子水,我听人说你爱吃甜的,没等进家,就把东西给你送了过来,快开门啊。”


听到来人的声音,许天宇的脸色变得相当不好看。

这个家伙的名字叫做牛金生,是村里国营纺织厂的车间主任,也是纺织厂厂长李浩明的亲小舅子。

这家伙今年已经四十多岁了,可是人却花的很,仗着手里的权力和自己姐夫的势力,欺负了厂里很多的大姑娘小媳妇。

纺织厂一向都是以女工为主的,附近的那家棉纺厂,又是附近这些村里为数不多的企业,规模很大,光是女工就有着上千号之多,在牛金生眼里,这些女工都是他的后宫,不管他喜欢谁,直接就可以用强硬的手段把她给弄了。

即便如此,牛金生这货依旧不肯满足,各村各乡但有漂亮的大姑娘小媳妇,他也总想去占些便宜。

虽然后来牛金生这家伙并没有逃脱法律的制裁,可是这几年,却正是他春风得意的时候,看到这头色牛居然这样大咧咧的找上门,许天宇的心都快悬到了嗓子眼,想到陈秀巧的身份,这才稍微放下了心。

可陈秀巧却完全不同,她的丈夫田超,是村里的大姓人家,光是平辈的兄弟,就有上百号之多,家境也富裕,绝对不是他牛金生可以惹得起的。

不止田超,就算是陈秀巧自己,也同样不是他能够惹得起的,虽然她娘家没有男丁,可是上头的两个姐姐,一个嫁给了县里主抓农业生产的县委书记,另外一个,则是跟了乡里实力最强横的大哥丁秃头,加上一个从小玩到大的表姐是县税务局局长的夫人,光是这份资历,就足以吓退很多居心不良的人了。

也正因为如此,牛金生虽然垂涎陈秀巧,却不敢乱来,眼见她丈夫常年不在身边,心里就像是百爪鱼在挠,索性想着用软手段来把她拿下。

“牛大哥,俗话说得好,无功不受禄,你这些东西都拿回去给嫂子吃吧,我一个女人家,大晚上见客也不方便,就不给您开门了。”

想起牛金生平日里的所作所为,陈秀巧反射般的从地上拿起一把剁菜喂鸡的菜刀,紧握在胸口,看向门口的眼神里满是警惕。

眼见陈秀巧并不去给自己开门,牛金生立刻明白,自己之前的名声太臭,陈秀巧又是个喜欢体面的女人,肯定不会搭理自己,只是想到陈秀巧的美丽,依旧不死心的在门外说道。

“秀巧妹子,你看你这话说的,你牛哥也不过是看你自己一个人在家,觉得你可怜,这才关心一下你的生活而已嘛。”

眼见牛金生还不肯离去,陈秀巧的声音变得更加坚决。

“牛哥,我一切都好,而且也不是您工厂里的人,您就不用再费心了。”

“臭女人,连老子的脸都不给,你等着,老子早晚会把你给弄了,到时候,我看你还怎么在老子跟前装。”

牛金生心里恶狠狠的想着,眼中闪过一抹狠毒,却还是带着几分笑对陈秀巧说道:

“行,那我就先走了,至于这东西,我也就先放在你门口了,到时候,你自己出来拿就行了。”

眼见牛金生这老色鬼依旧阴魂不散的堵在陈秀巧门前,许天宇眼神里迸射出愤怒的火焰:

“老色鬼,你如果对别人起了坏心,老子管不了,可是,你要是敢碰秀巧姐一根汗毛,老子就算是拼了命不要,也要让你断子绝孙!”

眼见牛金生还堵在门口,不断和里面的陈秀巧没话找话,许天宇突然灵机一动,心里有了主意。

他飞快的从墙头爬了下来,抓起家里一只大花公鸡,用麻绳绑住公鸡双脚,提着翅膀走出门外,径自来到了陈秀巧门前,不顾身边的牛金生,直接敲响了陈秀巧家的木门。

“姐,你在家吗?三姐和三姐夫他们都来了没?”

听到门外传来许天宇的声音,陈秀巧的心终于安定了下来,作为一个丈夫常年离家的漂亮女人,甚至全村的公狗,都会对她虎视眈眈,而村里的女人,却又把她当成了狐狸精,哪怕自家的男人多看她一眼,都能惹来一阵指桑骂槐的骂声。

在这些人里,只有许天宇不同,或许是从小看着她长大的原因,陈秀巧把许天宇当成了自己身边唯一的知己,她可以放心的让他来帮自己干农活,可以放心的把家里自己都舍不得吃的好东西留给他,在她眼里,许天宇虽然和她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却基本上和亲兄弟没有任何区别。

“许......怎么是你......”

牛金生有些忌惮的后退了几步,这个许天宇,因为父母死得早,从小就没有人管束,现在已经长成了全村最壮的小伙子,论起打架来,更是有着一种不要命的劲头,前几天,就连村里年轻一代里号称最狠的铁头,都被他打得不敢出门。

作为工厂里的车间主任,牛金生自认为是有身份的人,自然不敢和许天宇这种天不怕地不怕的角色计较,看向他的眼神明显露了怯。

眼见牛金生满是惧怕的看着许天宇,陈秀巧心中更加平静,握着菜刀的手松开,透过门缝对外面嚷道。

“我在家呢,小宇,有什么事。”

“姐,你怎么这么糊涂,根本就没有听出我的话里头还有话呢。”

许天宇心里叫苦,只能硬着头皮对里面的陈秀巧喊道。

“姐,我是来找二姐的,之前她不是答应过我,要让二姐夫帮我在他们税务局那边安排个差事吗。”

陈秀巧也是个秀外慧中的女人,听许天宇这么说,立刻明白过来,笑着应承道。

“你这臭小子,看你说的,这事姐怎么可能忘记呢,三姐今天家里有点事,晚点才能到呢,快进来,我这就给你开门。”

眼见陈秀巧的脑袋总算会转弯了,许天宇的心也放了下来,转脸看向了身边的牛金生。

“牛哥,要不要也一起进去坐坐?”

“不......不必了......我还有事,先走了。”

牛金生老脸剧烈抽搐了几下,灰溜溜的提着手里的袋子跑了开去,那位税务局的王局长,一向都和他姐夫不对付,一直都在想方设法的从厂里收税,要是让这家伙看到自己来这里欺负他小姨子,恐怕这家伙会把所有的怒火都发泄在自己姐夫的身上,真要到了那个时候,可绝对没有他的好果子吃。

从门缝里看着牛金生的身影消失,陈秀巧这才打开房门,把许天宇从外面迎了进来。

因为之前太过仓促的关系,她的头发都还没有擦干,湿漉漉的还在往下滴水,一件自己做的白衬衫,紧紧贴在身上,把她的身体曲线完美的展现在了许天宇面前,因为之前太过慌张的关系,她来不及把身体擦干,的确良的料子,让她雪白的肌肤和起伏的山峦若隐若现。

许天宇看得鼻血都快喷了出来,深深吸了好几口气,这才平复下自己悸动的心,提着大公鸡进了门。

许天宇才刚进门,陈秀巧后脚赶紧把门关上,一把抢过许天宇手里的大公鸡重重摔在地上,满脸气愤的对他骂道:

“小猴子,又在这里搞怪,你又不是不知道,这个牛金生不是善茬子,惹了他有你啥好果子吃?”

“姐,我还真不在乎他。”

面对陈秀巧的责骂,许天宇满是不屑的撇了撇嘴。

经过多少年的奋斗,现在的许天宇,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只有一腔热血,动不动就要与人拼命的冲动小子,作为当年商场上顶端的人物,他看惯了各种阴谋诡计,要是这个牛金生继续贼心不死,他至少有一万种方法要了他的老命。

“你呀,真不知道说你点啥好,小宇,你咋就不能老实点,去好好读书呢,你这样,对得起你死去的爹妈吗。”

眼见许天宇满脸不屑,陈秀巧生怕他心里不忿,等到自己看不到,再去找牛金生的麻烦,索性把许天宇死去多年的父母搬了出来。

“姐,你就放心吧,我是不会去主动找他的麻烦的,那家伙挺笨的,要想玩死他,我只要动一动脑子就行了,还不值得去找他拼命。”

许天宇明白陈秀巧的意思,连忙向她保证道。

“而且啊,我也决定了,等到今年九月份,就去学高自考,等到过几年啊,你可就要叫我大学生了。”

“你说的是真的吗?”

许天宇平日里古灵精怪,如今答应的又太快,陈秀巧有些不敢相信。

“当然是真的,姐,你知道吗,以后,整个中国那可就是文化人的天下了,没学历,脑袋里没东西,就只能一辈子去吃苦。”

许天宇的这番话说的相当严肃,上辈子的他,就吃尽了没有文化的亏,很多原本应该能够做成的生意,就是因为他不懂里面的那些技术活,不是单子签不下,就是被懂行的人狠坑,如今有机会重活一次,他自然不想再重复上辈子的惨剧。

因为之前的脾气太倔,许天宇上高二的时候,打了学校的一名有背景的同学,尽管学习成绩还算不错,却还是被学校开除,如今荒废在家已经两年,为了他的事,陈秀巧已经操透了心,听他这么说,眼中顿时闪过希望的光芒。


“当然是真的了,从小到大,我什么时候骗过你了?”

许天宇一字一句的向陈秀巧保证道,可是想到复学的事情,却是满脸为难。

“可是姐,现在眼看着还有一个多月就要开学了,我怕自己会凑不齐学费......”

不等许天宇再说什么,陈秀巧便直接替他应承了下来。

“不管多少钱,姐都借给你,等你啥时候有钱了再还。”

以陈秀巧现在家里的财力,加上与许天宇之间的关系,就算把那些钱给许天宇也不成什么问题,可是,已经和他做了四五年邻居的她却知道,许天宇这孩子性情高傲的很,自己如果说把那钱给他的话,搞不好他会直接放弃上学的念头,也绝对不会接受自己的馈赠。

月光如水,把陈秀巧纤长的身影投射在了院内,原本就纤美的身影,在柔和的月光下,她的身影看上去更加婀娜,雪白的肌肤,在月光的照耀下,就像牛乳般细嫩水滑。

或许因为刚刚洗过澡的原因,陈秀巧的身上,飘散着一股好闻的香味,弄得许天宇心旷神怡。

那个年代已经有了潘婷等洗发水,大大小小的男女明星,每天都在电视里的广告上表演着各种头发秀,不断劝人去买各种品牌的洗发水,但是农村人,却依旧只用肥皂洗澡,遇上家庭条件好一些的,才会去用香皂洗澡。

陈秀巧算是村里比较有钱的那种女人,也是有条件用香皂和雪花膏的,但是,许天宇却可以完全确定,那股香味并不是来自于香皂,而是属于陈秀巧特有的体香。

“不管如何,一定要去上学,绝对不可以为了钱的事,就中途退学!”

眼见许天宇呆呆的看着自己,陈秀巧只当他又在考虑退学的事情,一字一句的对他说道。

“小宇,只要你肯读书,姐就算是卖了家里的田地,也都会支持你的,姐家里都没有个男丁,所以一直都在把你当亲弟弟看,你可千万不要让姐失望啊。”

许天宇当然不会让陈秀巧失望,可是陈秀巧的话,却让他失望到了极点,比起亲弟弟,他更愿意让陈秀巧把自己当成休戚与共的爱人。

只是现在田超还没有把那封和陈秀巧彻底断绝夫妻关系的离婚协议书发来,陈秀巧是个传统的女人,心里对田超还有希望,如果他现在就向她表白,恐怕陈秀巧会直接断绝与他之间所有的来往。

前世的他,也是经历过大事的人,知道要想感化陈秀巧,必须要有足够的时间才行,索性打定主意,等时机到了再去和她表白,伸了个懒腰:“姐,天色也不早了,我先回去休息了。”

“把你的那只臭公鸡也拿走。”

陈秀巧板起脸,抓起地上的公鸡递给了许天宇。

“都养了这么久,眼看着下个月就是八月节了,到那个时候再杀,也算是一道过节的菜。”

许天宇巴不得能够多有些时间与陈秀巧相处,听她这么说,立刻顺杆往上爬:“行啊,姐,到了那天,我请你吃全鸡宴,你可一定要来,不许反悔,知道吗?”

虽然他这话说的相当热情,心里却在不断打着小鼓,前世的陈秀巧,是在八月二十三日那天接到田超寄来的离婚协议书的,当晚就上吊死了,而八月十五,却至少要在那以后一个月,这一世的陈秀巧,真的可以活到那时候吗?

想到这些,许天宇满心伤感,恨不能把陈秀巧紧紧抱在怀里,在她耳边对她说,要她一定要活下来,可是,理智却告诉他,自己虽然已经继承了舍利子里的很多记忆与密法,可是暂时却不能在人前显露,就算是在陈秀巧的面前也不行。

尽管心中焦急万分,许天宇却还是相当礼貌的向陈秀巧告辞,回到家里,躺在土坯炕上,辗转反侧,久久难眠。

这是一个改革开放的观念已经逐渐在深入人心的年代,用不了多久,全国人民就会一拥而上,去想方设法的挣钱,搞钱,全国上下都是一片向钱看的态势。

作为中国经济正式起飞的开端,九十年代,往往被后世的所谓专家学者们叫做创业的黄金年代,在他们的描述中,这个年代的中国到处都是黄金,只要人们有胆,肯干,哪怕是最简单的到菜市场去卖菜,都能够得到一个在未来成为百万富翁的机会。

尽管这个时代遍地黄金,可是,许天宇却缺乏寻找黄金的门路,作为一个孤儿,他仅有的财产,也就只有家里的那三间瓦房,米缸里的几十斤绿豆面,鸡窝里的七八只芦花鸡,以及一条三岁的土狗而已,拿到市面上去,恐怕连一百块钱都换不回来。

想到创业,许天宇在脑袋里设想了无数的可能性,可是每一条,都因为时机和现实条件的关系,被他完全否定,现在他居住的翠屏山翠平镇,交通条件不发达,整个乡里就只有一家企业,就是牛金生工作的棉纺厂。

要想在这地方找到发财的路子,似乎比从石头里榨油还要困难。

许天宇突然灵机一动,重重拍了拍自己的脑门:

“许天宇啊许天宇,你怎么这么笨呢,你脑袋里,不是有融合的舍利子的记忆吗,占察业报经这么好用的东西,你咋就忘了呢。”

那是佛家为了渡人方便,专门用来探查人过去未来的一种法门,修为越高的人,能够占察的时间越久,而其结果也就自然越精准,现在的许天宇,不过是初入门的级别,最多也只能占察一天前后的事情。

他不是一个拖泥带水的人,想明白了,立刻跑到厨房,找来一只筷子和一只碗,碗里装满水,把筷子放在碗上,嘴里念诵着梵文的经咒,碗上的筷子立刻飞快旋转起来,转了足有半分钟的光景,这才停了下来。

碗里的水,随即开始波动起来,可是在现在许天宇的眼中,那些水波形成的涟漪,却形成了一些连续的字迹,那就是他占卜的结果。

“明日上午,辰时中,翠屏山东坡,主刀兵杀伐,血中见金。”

翻译着从水波中读出的文字,许天宇目光犹豫,看上去有些为难。

刀兵杀伐,通常指的是大规模的械斗,甚至可能危及到人的性命,可是,血中见金这句话,却又分明是在告诉他,那是一个让他能够挣大钱的机会。

“我现在就是穷光蛋一个,充其量也就是这条命值一点钱而已,大不了,还通过那舍利子重新转世就罢了呗。”

尽管知道事情会有危险,许天宇还是很快打定了主意,躺在炕上,不过转眼间的功夫,便已经鼾声如雷。

等到他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早晨八点多钟,想到昨晚占卜的事情,会发生在九点钟左右,许天宇脸都顾不得洗,穿着一条大裤衩就跑出了门外,一路跑到了东面的山坡那边。

那里是翠屏山与镇子相连的地带,因为山势陡峭的关系,附近一带偏僻的很,平日里绝少有人会去那边,绝对是一个杀人防火的好去处。

急匆匆的跑到那里,眼见四下无人,许天宇心中一阵忐忑,无比着急的寻找着,心里不断打鼓,生怕因为自己的疏忽,错过了那场所谓的刀兵杀伐。

就在他走到山沟子那边的时候,远远就看到一辆三菱面包车停在了山沟的入口处,四五名壮汉,正把一个麻袋费劲的从车里搬下来,那些家伙的面相看上去凶的很,手里也都还拿着镀锌管和板刀,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人。

许天宇心中一动,连忙收住脚步,躲在一块巨大的山石后面,远远的朝着那些壮汉望了过去,就看到其中为首的一名秃头,正指挥着那些人把那麻袋搬到山沟里偏僻的地方去。

“抛死猪。”

许天宇心中一紧,脑海中不由自主的浮现出了这个可怕的词汇。

那个年代的中国,治安还很乱,因为经济快速发展,而法律法规又松散,民间得不到约束,全国上下都是黑涩会,在这些人闹得最凶的时候,杀人放火这种事对他们而言简直就是家常便饭。

而抛死猪这种手段,就是翠屏山这一带黑涩会杀人的经典手段,其做法就是把人装进麻袋,扔到山沟等偏僻的地方,任由那人在麻袋里因为暴晒,或者饥饿死掉,一个人被抛了死猪,往往需要四五天的光景才死,其所受的折磨,远远超过一般人的想象。

看着被几名壮汉搬走的麻袋,许天宇突然明白了刀兵杀伐是什么意思,原本还想着要冲出去,可是想了想,他却还是停下了脚步。

虽然他现在身强力壮,打架也是一把好手,再加上身上又有着从舍利子里得到的技击术,对付眼前的这些大汉应该不成问题,可是,对方现在却是人多势众,手里又有家伙,自己贸然出去,就算能打赢,恐怕也少不了要受伤。

与其如此,他反倒不如等那些大汉走了以后,再去把那人救起,既能够卖个人情给那人,又不至于得罪强硬的对手,绝对可以说一举两得。


许天宇想的固然是好,可是那秃头却似乎并不愿意如他所愿。

在他把那麻袋搬到一块巨大的岩石后面以后,这货相当嚣张的对自己的手下摆了摆手,示意他们离开,自己却狞笑着来到麻袋前,把麻袋口解开,从里面弄出一个手脚都被绳子绑住的女人。

看着女人不断后退的身影,秃头笑的更加狰狞,七手八脚的将自己身上的衣服甩掉,朝着那女人冲了过去,疯狂撕扯着她的衣服,看他那架势,似乎是知道那女人已经活不了了,资源不能随便就这么浪费掉,干脆在她身上爽一爽再说。

许天宇最恨的就是这样的男人,想追女人,你可以光明正大的去追,实在追不到,你也可以花钱去解决问题,像这种用强的家伙,他始终觉得应该抓到后直接枪毙。

眼见那女人已经快要被秃头压在了身下,许天宇咬了咬牙,最终还是决定跳了出去,疯狂的朝着那秃头冲了上去。

他现在施展的,是来自于古印度最原始的技击术中的疾行法,那是传自古代佛教的先祖,不管是泰拳,还是中国武术,都是以其作为根本雏形的,传说中的达摩祖师一苇渡江,便是以这种疾行术作为蓝本的,由此可见其精妙。

靠着疾行术,许天宇很快冲到了那秃头跟前,眼看着女人身上的衣服已经被彻底撕破,许天宇对那秃头恨到了极点,用力将他的身体掀翻,随即便一脚重重踩在了他的命根子上。

许天宇天生力气很大,前世在工地打工,光是靠着用小车推水泥,每天都能比别人多挣出半天的工资来,随着他这一脚踩实,秃头鲜血汩汩喷涌,惨叫一声,直接昏迷了过去。

秃头的惨叫声,引来了他的那群手下,四五条壮汉举着板刀,镀锌管,疯狂叫喊着冲向了许天宇。

面对那些冲向自己的家伙,许天宇满脸冷静,右脚熟练的一拉,一提,就把之前秃头掉在地上的镀锌管踢的飞了起来,顺势用手接住,满面冷寒的迎着那些壮汉冲了上去。

印度古技击术中最为精妙的部分,便是其中对降魔杵的使用,那是一根造型相当花哨的短棍,但是到了那些名为刹帝利的佛教护教武士手中,却变成了无坚不摧的利器,而其变种,就是少林寺的长棍,以及泰拳中的短棍,由此可见其到底精妙到了怎样的地步。

银亮的镀锌管在许天宇手中完美的化身成了降魔杵,几乎每一棍打出,都能够准确无误的打在那些壮汉身体上最软弱的关节乃至要害部位,高手出招治敌,往往只要一招就已经够了,不过转眼间,那些壮汉就被许天宇打得七零八落,倒地不起。

眼看那些壮汉全部都倒在了地上,许天宇这才扔掉手中的镀锌管,将自己身上的破夹克脱下来披在那女人身上,将那女人打横抱起,就此扬长而去。

“小兔崽子,你给老子等着,我们黑皮哥是不会放过你的!”

一名距离许天宇很近的小混混还在对他放着狠话,许天宇冷笑一声,一脚踢在他脸上,直接让这货昏迷了过去。

许天宇把那女人抱回了自己家,眼见她身上衣服已经破的不成样子,头发凌乱,完全遮住了脸,连忙打开自家的老式衣柜,从里面取出两件自己的衣服抛给了她,女人却蜷缩着身体躲在炕上,凌乱的眼神,分明是在告诉许天宇要他出去。

许天宇心里骂了句窝草,碍于礼貌,还是从外面替那女人带上了房门,就在他出门前,眼中猛然闪过一道精光。

眼前的这女人并不正常,他记得很清楚,自己在抱她回来的时候,她的手脚还是用麻绳捆着的,他记得很清楚,自己并没有帮那女人把麻绳解开,可是,现在她却已经欢蹦乱跳,像是没事人一样。

站在门外,直到里面窸窸窣窣换衣服的声音彻底消失,里面的女人说了句请进来说话,这才轻咳一声,重新推开了房门。

女人已经换好了衣服,上面穿着许天宇一件白色的短袖白衬衫,似乎是为了避嫌,穿了一条许天宇的半旧牛仔裤,因为身材明显比许天宇矮了一截的缘故,裤腿高高卷了起来,一头凌乱的长发,也都已经整理好,重新披散在了肩头。

看着那女人的样子,许天宇一愣,眼前的女人,大约二十六七岁,比起陈秀巧,身材虽然略显丰腴,却胜在体态婀娜,曲线曼妙,配上一张尖细的瓜子脸,活脱脱就是一只妩媚的狐狸精下凡。

眼见许天宇从门外进来,那美女故意用手梳理了一下长发,做出一副妩媚的表情,就连说话,也是吴侬软语,让人听了心里不自觉有些发痒。

“这位小兄弟,真是太感谢你了,要不是你,我都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活着回来。”

许天宇的心有些不争气的狂跳了几下,但是想到之前捆住她手脚的麻绳,心里顿时一阵警觉,不自觉的根据脑海中关于佛经的记忆,念诵起了佛经,心中不断告诫自己红颜枯骨,对她外貌的关注明显减少了很多。

“用不着那么客气,美女,我其实也不过是暂时路过而已,用不着那么客气。”

眼见许天宇摆出一副老僧入定的架势,美女眼中同样闪过一抹奇异的色彩,对于自己的外貌,她有着相当强大的自信,加上自身妩媚的气质,自问别说是人,就算是雄性的生物,也难以摆脱对她的迷恋。

可是,许天宇却并没有显露出任何对自己容貌的兴趣,这样的举动,让那美女在惊叹之余,心里对他明显正视了起来。

“你到底是什么人?”

眼见那美女目光变得锋利,许天宇知道,她是在怀疑自己救她的目的,索性开门见山的对她说道:“我只是一个附近的村民而已,甚至连你是谁都不知道,之所以要救你,无非是看不惯那些人的作为,你要是不信,现在就可以走了。”

“不管怎么说,你都是我的救命恩人,这是给你的报答。”

美女鬼使神差般的从身上摸出十张百元大钞,笑着递给了他,顺带着给了他一张满是香水味道的名片。

“另外,如果你有什么困难,可以按照名片上的地址来找我,我随时恭候你的大驾。”

“谢谢!”

许天宇接过钱,却把那名片撕掉扔在地上,他的性子高傲,要他放下身段,低声下气的去那女人手下混饭吃,打死他他都接受不了。

“你......”

眼见许天宇连看都没看,就直接把那名片撕碎,美女脸上满是愕然。

许天宇的表情,看上去却是淡然无比:“没什么,我救了你,这些钱自然是我应得的,至于以后再找你,还是算了吧,我这个人,最受不了委屈,不想仰人鼻息过日子,再说了,就算是你,也不会去重用一个来历不明的人吧。”

看着许天宇还有些稚嫩的脸,女人的心猛然被触动,这小家伙虽然看上去年纪不大,可是,却似乎对这个世界上的事情看得相当通透,光是那句你也不会重用一个来历不明的人,已经让她感觉到眼前这少年的心性,她甚至能够感觉到,许天宇的未来铁定不可限量。

“好的,既然如此,那我也就不勉强你了,要是有麻烦,就去县城里的凯越大酒店找我,实在是面子过不去的话,就提我宋欣雅的名字,相信那些村里的土鳖还不至于和你为难。”

“谢谢。”

许天宇笑着把自己长满了老茧的大手伸到宋欣雅面前。

“俗话说的好,救人救到底,送人送到西,我送你去村口的小巴车站。”

眼见许天宇想的如此周到,宋欣雅心中对他的赞赏又加深了几分,笑着对他点了点头,整理了一下头发,任由他送自己到了村口车站,一直等到小巴车到来,这才上车,笑着对许天宇挥手告别。

“黑皮,你这不开眼的死鬼,居然连老娘都敢暗算,老娘要是不报这个仇,誓不为人。”

眼见路上的许天宇已经消失不见,宋欣雅转过头,俏脸上闪过一抹狠厉。

“我去,这占察业报经真是太牛逼了,老子不过小试牛刀,就挣了这么多的钱。”

许天宇回到家里,关紧了房门,看着手中那十张绿汪汪的钞票,兴奋的快要一蹦三尺高。

这是他转世投胎后得到的第一笔钱,放在后世,这一千块,却绝对是一笔不菲的巨资,在那个物价还没有飞涨的年代,牛金生那货及时身为纺织厂的车间主任,每月工资也不过百十块上下,他这一下子,就挣到了牛金生一年才能够挣的钱。

不过,作为后世的商业大佬,这种第一次挣到钱的喜悦很快便被他收敛起来,取而代之的,却是下一步的打算,如何再去挣到更多的钱,多到就算是田超和牛金生的后台李浩明,都要看到他生畏!


这是一个属于商人的黄金年代,抓住时代机遇的人,便是去卖服装,摆地摊,都能迅速积累起巨额的财富。

这是一个属于资本积累的黄金年代,因为国家经济基础差,国外资本还没有对中国的资本市场表现出任何兴趣,只要有钱,不管投出去做任何生意,都能够在一年的时间里以十倍的回报回本。

想着后世人们对于这个时代的总结,许天宇越想越激动,可是一时之间,却又偏偏想不出自己到底能干什么,再加上占察业报经,三天才能够使用一次,许天宇一时之间,反倒是没了头绪。

他并不是那种喜欢钻死牛角尖的人,既然想不出到底要做什么生意,干脆就什么也都不想,眼看时间已经不早,干脆把自家缸里的绿豆面取出来,顺带着从鸡窝里摸了两个新下的鸡蛋,摊了一个绿豆煎饼当做午饭。

午后的时光实在是有些无聊,许天宇干脆把自己以前上学时的课本找出来,重新复习了起来。

与前世未来的十几年相比,这个年代课本上的内容明显要简单的多,或许是各种行业都做过的关系,而那个时候,已经到了知识大爆炸的年代,各种只能在课本中学到的知识,在手机和电脑上已经随处可见,就连许天宇,也在不知不觉间受到了感染,脑海里对于一些科学知识有着一些模糊的印象,原本需要花费很多时间才能看懂的课本,看得居然毫不费力。

许天宇还是有些不敢掉以轻心,干脆把自己上学时的习题集找出来,按照课本上的知识做起了题,时间不知不觉间,已经到了下午四点多。

许天宇伸着懒腰站了起来,虽然有些题目有些绕弯,但是,通过习题集后面答案进行逆推的话,还是很容易就能找到解答的办法,这一下午,可以说学习的进展相当顺利。

眼见时间已经不早,许天宇知道,现在该是晚饭的时间了,因为才刚挣了钱的缘故,许天宇决定改善一下自己的伙食,索性走出家门,径自朝着镇上小市场的方向走了过去。

才刚来到市场口,他就看到一群人围成了大圈,围的里三层外三层的,一个个伸着脖子往圈内看,圈内还在不断传出吵嚷声。

许天宇停下脚步,就算用脚趾头想,他也知道里面铁定是出了事,连忙挤开人群,直接来到了圈子最里层。

圈子的最中间,停着一辆巨力农用车,车灯被人用石头砸了个稀烂,一名看上去像是车主的中年人,正横眉冷目的对一名四十多岁,身后带着一个四五岁小孩子的中年妇女叫嚷着,小孩子躲在母亲身后,哭的像个泪人。

许天宇很快看明白了眼前的情况,看这架势,铁定是那孩子淘气,用石头砸坏了那人的农用车车灯,而那中年人,眼见得了势,索性不依不饶的对着那对母子叫喊了起来。

许天宇的目光集中在了那中年人的身上,他已经认出了那家伙的身份。

这个人的名字叫做李有志,也是纺织厂的工人,靠着给牛金生那家伙溜须拍马,他当上了班组长,手里有些小权力,平日里就靠敲诈班上的那些女工过日子,大家对他的怨气很大。

这家伙也算是有点眼光,眼见现在已经开始了市场经济时代,干脆就借钱买了一辆农用车,去县里的货栈批发些菜品来市场上卖,因为他上的是白班,加上又是牛金生的亲信,便是早退来市场上卖菜也都没人敢管,小生意做的也是风生水起。

虽然挣了点小钱,可是,这货却典型是那种心思刻薄的主,靠着身后的牛金生撑腰,从来都以欺负人为乐,如今这中年妇女居然犯到他的手里,恐怕就算是不死,也得要被扒掉一层皮。

面对气势汹汹的中年人,那妇女简直快要哭成了泪人:

“他三叔,这都是我家小孩子的错,可是,他这么小,还不懂事,而我也是寡妇失业的,虽然她大姐已经在纺织厂那边上了班,每个月都能挣三十多块钱,可是要养活家里四口人呢,我们实在是赔不起啊。”

尽管那妇女哭的伤心,李有志却丝毫不为所动,反而更加义正辞严的挺直了胸脯:

“你这红口白牙的一说,随便道个歉,难道就能这么算了?你知不知道,我这车才刚买了三个月,就连车款,都是我求爷爷告奶奶才借到的,足足花了一千三呢,光是这灯,没个百八十的都买不来。”

眼见他叫喊的凶,平日里跟随在他身后的几名棉纺厂的工人,也都随着他敲起了边鼓,不断向那对母子叫喊道:

“就是啊,我们李哥这车可是贵着呢,你要是不赔他的车灯,我们打死也都不让你走。”

在自己手下那群人的叫嚣声中,李有志更加得意,突然之间,他的目光看到了正在人群前面的许天宇,立刻转着眼睛开始盘算了起来。

今天中午,他才和牛金生一起吃的午饭,在吃饭的时候,昨晚在陈秀巧家门口吃了憋的牛金生对着他大吐苦水,明确的表达了对许天宇的不满,那苦大仇深的架势,如果可能,他甚至会毫不犹豫的把许天宇祖宗十八代的坟都给刨了。

李有志是个合格的狗腿子,自己的主子有难,他自然也就随着恨上了许天宇,眼见许天宇现在就在人群中观看,李有志眼珠一转,顿时有了主意。

他把身边的两名手下叫过来,对着他们耳语了几句,两名手下会意,立刻开始鼓噪着叫嚷了起来:

“大嫂子,行了,别在这哭穷了,要是没钱的话,就去找那个什么许天宇吧,这家伙的牛皮不是吹的特别响吗,上次帮咱们村的小赖子和邻村人打架,还说什么好狗护三邻,好人护一村,你也算是咱们村的人,现在就去找他,让他也来护一护你啊。”

眼见自己的两个手下越闹越凶,直接把矛头对准了许天宇,李有才嘴角挂上了一抹无比狡黠的笑意。

他也是本村的人,对于许天宇的事情,也算了解的比较清楚,知道许天宇虽然打架厉害,却是个讲道理的主,从来不会像那些混子那样,动不动就要和你用拳头来讲话。

他现在这么搞,就是要逼许天宇出头,反正现在的他才是苦主,不管许天宇是要和自己打架,还是来帮那对母子来说话,自己都是占着理的,加上他平日里本就长了一副伶牙俐齿,而那个许天宇,却似乎不怎么会说话,只要能够和他讲上理,许天宇便只有吃哑巴亏的份。

车间里的副主任,才刚退休不久,要是自己真能整一整许天宇,牛金生这家伙,指不定就会对他另眼相看,让他顶上这个位置,想着自己马上就是厂里的副主任,牛金生感觉骨头都轻了好几两。

眼见李有志满是挑衅的看着自己,许天宇心中冷笑:

“你倒真是一条好狗,自己的主子才刚在我这吃了亏,这就想着来找老子的麻烦了。”

李有志这货平日里狡猾的紧,只是,恐怕现在打死他他也绝对想不到,现在他惹上的敌手,已经不再是那个年轻气盛,全凭一双拳头打天下的少年,而是重活一世,已经见惯各种阴谋诡计的商业巨头。

“行了,你们也都别嚷嚷了,不就是想要我出来说句公道话吗。”

许天宇笑着来到中间,摇头晃脑的对着那辆至少八成新的农用车转了几圈,这车很好,李有志也知道那是难得的大件,保养的相当用心,尽管经常要去拉菜,可是车身却依旧擦得纤尘不染。

“那好,既然这样,我可就说了,婶子,这是你不对,人家有志叔这车,那可是少有的大件,按照规矩,您家的确是要赔钱的!”

许天宇这话一出,全场的人都安静了下来,眼见之前李有志的手下对许天宇咄咄相逼,他们一直都在以为许天宇一定会和他吵得不可开交,却没有想到许天宇居然开口就帮他说话。

眼见许天宇这样说,李有志瞠目结舌,原本在心里准备好想要套路许天宇的话,就像是打向空气的拳头,完全失去了作用。

“叔,你觉得我这么说,公道还是不公道?”

许天宇继续笑着对李有志问道。

看着许天宇稚嫩脸上无比阳光的笑意,李有志彻底蒙了,只能顺着他的话头说:“公道啊,大侄子,我知道你这人最公道了,可是,这东西,就算要赔,也要有个价吧。”

许天宇笑的更加灿烂:“这倒车镜,可是要命的东西,一旦坏了,那可就连车都倒不了了,而且也看不到后面开来的车,我觉得,怎么也得赔一百块吧。”

“一......一百块......”

李有志感觉一阵天旋地转,这倒车镜,就算是汽车用品店里最好的,也都绝对超不过十块钱,而一百块钱,那可就相当自己一个半月的工资了,自己回头去买一个,至少有九十多都是白赚的。


“小宇,你怎么可以这么办事。”

眼见许天宇处处向着李有志说话,带孩子的中年妇女已经哭得泣不成声。

“没事,婶,这钱我可以先替你垫上,等你啥时候有了钱,再还给我也不迟。”

许天宇说着话,直接从怀里取出一张百元大钞,在李有志面前重重晃了晃。

“叔,你觉得我这事处理的是公道,还是不公道。”

李有志被许天宇手中钞票搞得哈喇子都快掉到了脚面上,迫不及待的上前想要去拿许天宇手里的钱。

“公道,公道,你这事处理的真是太公道了。”

许天宇却笑着把手里的钱给撤了回来:“既然如此,那我就再说一句公道话,不知道你肯不肯听。”

李有志已经完全被许天宇手里那张百元大钞迷乱了心智,无比着急的想要把那钱据为己有,想都没想,就直接答应道:“听,听,不管你说啥,我都听。”

许天宇等的就是他这句话,立刻板起脸,从怀里又掏出两张百元大钞,一起递给了李有志:“既然如此,那好,我就再出二百块钱,买下你的这辆破车!”

许天宇冰冷的话语,让李有志很快清醒过来,直到这一刻,他才发现许天宇的厉害,这少年不言不语,直接给他挖好了陷阱,就等着他往里跳。

“大侄子,你开什么玩笑,我这车.......”

许天宇板着脸看向了围观的众人:“我知道,我说的话一向都很公道,这可是你都承认的,各位乡亲,你们说是不是!”

围观的人里面,很多人的家属都在棉纺厂上班,深知李有志为人的他们,心里平时早就恨透了这家伙,眼见许天宇有机会让他吃亏,立刻应和着许天宇喊道:“是啊,他说了!”

“你们都给我闭嘴!”

眼见围观者几乎一面倒的向着许天宇说话,李有志急了,气急败坏的叫嚷了起来。

现在他就算再傻,也都知道自己被许天宇给阴了,眼见所有人都在向着许天宇说话,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暂时不去计较自己车灯的事情,放下一句狠话就准备带着自己的那群手下离开。

“许天宇,你够狠,居然敢这么阴老子,你等着......”

不等他上车,许天宇便冷笑着走了上来,一把抓住他的胳膊,一记的擒拿手,直接把他的胳膊背在了身后。

“叔,你也老大不小的人了,当着这么多人说我说的公道,可你却又不按我说的公道话办事,就算要走,你也得给我个交代是不是?”

眼见许天宇三招两式就制住了自己,李有志更加心惊,口不择言的对自己身后的一众手下喊道:

“你们几个还在等什么,还不给老子揍他!”

“哟,说不过我,玩横的了是不是。”

许天宇不屑的冷笑一声,眼见自己身边与不远处有着一块砖头,右脚对着砖头上轻点,让那砖头弹射而起,顺手接住,厉声喝道:“好,既然如此,我就奉陪到底,有谁觉得自己的脑袋比它还硬,尽管上来。”

许天宇怒喝一声,右拳紧握,直接打向了那块砖头,一拳将那砖头打得粉碎。

这是古印度技击术中的粉碎力的出拳方式,许天宇的力气本身就大,加上粉碎力的巧劲,砖头粉碎,拳头却是毫发无伤,引得围观众人一愣,旋即便疯狂鼓掌。

“李哥,你等着,我们兄弟这就去帮你叫人。”

李有志身边那群家伙,绝大多数都是些势力眼,之所以跟着他李有志混,主要是为了混些好处,眼见他此时有难,一个个不止唯恐不及,不过转眼间就跑了个无影无踪。

“李叔,现在可就剩下你自己了,怎么,要不要尝尝我这拳头的味道?”

“不,不......”

李有志吓得脸色惨白,连连对许天宇摆手,论起打架,就算是十个他都不敢和许天宇硬碰,只能满脸痛苦的说道:“大侄子,不管怎么说,你也是高中生毕业,咱们说话,多少也要讲点道理不是。”

“好啊,那我就给你讲一讲道理。”许天宇提着脖领子把他拉到了众人面前。“之前我说要赔你倒车镜的钱,你说没说过这话公道?”

“我......我说过......”

看着许天宇紧握的拳头,李有志不敢说谎,只能讪讪的回答道。

“我说赔你一百块的时候,你说没说过我这人说话就是公道?”

“说过。”

“然后呢,我说我再说句公道话,你要不要听得时候,你是怎么说的。”

“我说......大侄子,都是叔鬼迷心窍,你就饶过我这一次吧。”

李有志咧着大嘴哭的稀里哗啦,完全没有了刚才主动向许天宇挑战时的嚣张。

尽管此时李有志表现的相当可怜,许天宇却没有半点同情,在他为难那对母子,他早就应该想到自己也有现在。

“一句话,既然什么你都说了,那就要说话算话,拿着钱,车钥匙给我,这车,归我了!”

“大侄子,你可不能这么干,不能这么干啊,这车,那可是你叔的命,你要是弄走了,那我可怎么活啊。”

李有志瘫软在地,哭的比孩子都惨。

只不过,不管是许天宇,还是围观的人群,都没有任何人脸上表现出半点同情之色,他平日里作恶太多,已经让人恨透了,如今败在许天宇手里,反而让人心中感觉无比快意,有几个不懂事的半大孩子,更是可着劲的拍起了巴掌,为许天宇叫好。

“李有志,你现在可以不把车给我,可我却必须要告诉你一件事,我昨天已经求了秀巧姐的表姐,让她家姐夫帮我在税务局安排一个市场管理员的活计,到时候,我就盯着你的菜摊罚款,直到你愿意把这车给我为止。”

许天宇蹲下身子,低声对着李有志耳语道,前世的他,因为心软吃过太多亏,打蛇不死,反遭蛇咬的道理,早已经烂熟于心,自然不可能给李有志留下任何反扑的机会。

“我......我给......”

李有志彻底认怂了,民不与官斗,要是许天宇真的那么干,他这卖菜的生意也就彻底废了,与其如此,他反倒不如把自己的车交给许天宇。

“这两百块,是给家里婶子的,挺好个人,咋就跟了你这么个王八蛋!”

许天宇又掏出两张百元大钞递给了李有志,立刻引起旁边众人的一片叫好的声音,很多人更是在交头接耳。

“这个许天宇,可真是够仁义的啊,明明是这李有志先挑起的事端,可是他呢,却还想着李有志也有一家老小,家里头的媳妇孩子也得吃饭,就凭这点,这个许天宇真不知道比强了多少倍。”

“对呀,这个许天宇,虽然人做事鲁莽了些,蛮横了一点,可是却讲道理,尽管这事是李有志挑起来的,最后夺了他的车,也是他咎由自取,可是人家许天宇,却还想着他家的老婆孩子,真是够义气啊。”

“诶,要我说啊,许天宇这孩子,别看他高中没毕业,可是,这孩子做事,有章法,以后一定能成大事。”

听着人群中几乎对自己一面倒的好评,许天宇嘴角上露出了一抹得意的微笑。

后世的网络上,曾经有过这样的一个笑话,父亲问儿子,什么才是真正的黑涩会,儿子告诉父亲,在他眼中的黑涩会,是那种身上纹着龙,嘴里咬着烟,脖子上戴着大金链子,手里握着刀,每天在街头大呼小叫的家伙。

父亲却告诉语重心长的告诉他,真正的黑涩会,是那些每天里喝着茶,手里玩着佛珠,见到所有人,都彬彬有礼的打招呼,说出话来,处处透着文气的所谓社会名流!

作为后世靠着白手创业起家的商业巨枭,许天宇能够深刻体会到这句话里面真切的含义,而他的最终目标,也是成为父亲话里的大佬,表面上看起来人畜无害,可是,他们过得却是真正意义上所有男人都梦寐以求的日子,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不过眨眼之间,就能让任何敌手灰飞烟灭。

90年代的黑涩会固然势力很大,可是,那些家伙,却不过只是一群过街老鼠,当国家真的开始重视到这些老鼠的时候,他们唯一的下场,就是被毫不留情的彻底清理掉。

已经活过一辈子的许天宇,对于这些事有着切身的体会,所以,他要想活成自己想要活的样子,就必须去收拢人心,必须在普通老百姓中建立起足够的口碑,要想建立口碑,那么巧取豪夺之类的词汇,就必须与他许天宇彻底绝缘。

“行了,也别在这哭了,把车上的菜卸了吧,这车我现在就开走。”

许天宇霸气的对李有志说道。

李有志已经被许天宇这胡萝卜加大棒的手段彻底折服,不敢再说什么,只能乖乖的把车钥匙交给许天宇。

中年妇女犹豫了一下,还是很坚定的拉着自己的小儿子来到许天宇面前:

“小宇,今天的事情,真是太谢谢你了,晚上还没吃饭吧,去婶子家里吃行不行,你等着,婶子去买一些蒜台,再去割二两肉......”


“婶,不用了,我还有事,改天再说吧。”

许天宇摇了摇头,从自己的衣服口袋里掏出两张五角钱的纸币递给了那孩子,摸着他的头告诉他不要害怕,拿着钱去买糖吃,小孩子哭的更厉害了,却只是紧紧的抓着手里的钱不放,母亲要了四五次,都没有让他把钱交给自己。

许天宇不再理会她们母子,直接上了车,也顾不得去改善生活,直接把那农用车向自家的方向开了过去,有了这农用车,他已经想到了自己接下来要做的生意。

“他叔,你看这......”

中年妇女已经把孩子手里的钱夺了下来,紧紧捏在手里,满是忐忑的看着身边另外一名中年人。

“诶,他程婶啊,我就说你这人糊涂了吧,人家也是个要脸面的人,就算是要上门,也得挑个好日子不是?”中年人笑的很暧昧。

“他叔啊,你这真是越说我越糊涂了。”

眼见中年妇女还是有些懵懂,中年人只能凑到她耳边小声说道:“你这榆木疙瘩脑袋,咋就这么不开窍呢,他婶啊,你就赶紧回家去准备红鸡蛋和红腰带吧,搞不好啊,这小子是看上你家小蕾了,你要是愿意,我就舍出这张老脸,帮你去说说去。”

“不行,那可绝对不行!”中年妇女脑袋摇的就像是拨浪鼓。“我家小蕾,那可是十里八村都出名的美女,而且顶了他爸的班,不管怎么说,都是国企的正式工,可是他呢,连个正经工作都没有,要是跟了他,我死都不答应!”

男人讨了个没趣,说出来的话明显有些酸:“去,我也就这么一说罢了,搞不好,人家许天宇还看不上你家小蕾呢。”

“看不上最好,我告诉你,我家小蕾要嫁人,怎么也得是个城里人吧,而且也必须得是个正式工。”中年妇女的声音无比坚决。

不得不说,她的要求相当现实,在那个经济还没有起飞的年代,农村人,国企正式工,基本上可以说是普通老百姓择偶的硬性标准,再加上她家的女孩人长得漂亮,又有正经工作,不嫁给一个干部,她自己都觉得对不起自己的姑娘。

“现在你觉得小宇这孩子不好,可是以后啊,我就怕你高攀不起咯!”

一名六十多岁的老人跟着接上了话茬,在墙上磕着烟袋,声音里满是惋惜。

许天宇并不知道那些街坊们已经开始热心的想要替他张罗婚事,更不知道那位他帮过的妇女,已经彻底否定了他作为自己女婿的可能性,现在的他心里就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自己要去读书的学费问题终于解决了。

在那个年代,专门跑运输的人很少,虽然镇上已经有了开卡车的运输队,可那却是属于棉纺厂与附近镇上煤矿的,拉的货物除了棉布就是煤炭,运输其他物品的车,基本上可以说找不到。

许天宇记得,前世这个年代,三十里外的开山镇,那个靠着煤炭逐步发展起来的小镇,今年才刚落成了第一批职工住宅楼,并且已经按照工龄和在矿山上的职务,对那批住宅楼进行了重新分配,原本都挤在职工宿舍里居住的矿上职工,都在紧锣密鼓的装修,搬家。

当年的他见识并不高,并没有意识到那是一个绝佳的商机,直到后来想起来才觉得追悔莫及,如今重活一次,他自然不可能让这样的一个绝佳的机会从自己手边溜走。

开着农用车回到家,许天宇顾不得吃晚饭,便直接把车在自家院里锁好,骑上家里那辆除了铃铛不响,几乎哪里都响的二八老坦克,一溜烟的跑了出去,很快就把以前和他要好的那群狐群狗党都召集到了自己家里。

这一次,他找来的人一共有四个,全部都是从小和他一起玩到大的死党,都是十七八岁,二十来岁的壮小伙子,坐的满屋都是。

此时已经是晚上七点来钟,天也已经完全黑了下来,眼见大家都还没有吃晚饭,许天宇干脆又去了趟农贸市场,花三块钱买了一只烧鸡,又去买了腊肠,卤蛋,盐花生等下酒菜,就势从不远处的小卖部里搬了两箱子啤酒回来。

“小宇,你这家伙今天这么大方,该不会是发了大财吧。”

一名身材干瘦的小伙子扯下一条鸡腿,英俊的脸上满是戏谑,他的名字叫做刘英,是五人中年纪最大的一个,初中毕业后,就已经不去上学了,靠着家里的一辆小三马子车给人拉脚为生。

“小英哥,还真让你说对了,兄弟这几天的确是发了一笔小财,而且我还告诉你们,现在这还不过就是一个开始,以后这钱啊,还能源源不断的入手呢。”

许天宇抓起两粒五香花生米扔进嘴里,故意用神秘兮兮的眼神看着眼前四人,顺带着把身上剩下的四张百元大票啪的一声拍在了桌上。

“小宇哥,你可真是......,我爹在外头给人打工,每日里没白天没晚上的干,一个月也不过才七八十块钱而已,你这,可是顶他半年的工资呢啊。”

一个小黑胖子满脸不敢相信的看着许天宇,这货虽然看上去有些虚胖,身体却相当壮实,长得也是人高马大,光是身高,便已经超过了一米八五。

“去,你这死小胖,就这点小钱而已,用得着把你眼馋成这样吗。”

许天宇笑着抓起一块腊肉塞进了小胖子嘴里,自从他成为商业巨头后,银行卡里的钱数,每天都以一种不可思议的方式呈几何数增长,可是身边能够相信的人却很少,围绕在他身边的人,无一不是为了利益而来,那样的生活,让他感觉无比厌烦。

他也曾经尝试过去找自己这群兄弟,可是,多年来生活的重压,已经让他们没有了共同语言,坐在一起唯一能够谈论的话题,也就只有那些撒娇和泥巴,爬山摘野果之类的童趣。

如今,老天爷又给了他重活一次的机会,想到以前那些已经彻底泯然众人,过着无比辛苦日子的兄弟,许天宇决定,自己要带他们一起出人头地。

“小宇哥,你就别眼馋兄弟们了,快说说,你这钱都是怎么挣得,还有就是,兄弟们学习成绩可都不及你,现在混的最好的一个,也就是小明哥,还有一年多就要技校毕业,去开山镇那边的矿上上班了。”

另外一名长着长脸的少年接上了话头,他的名字叫做马新仁,因为脸长得长,所以大家平日里都叫他马脸。

“对啊,小宇哥,我们的家庭情况,你也是知道的,别的不说,我就连最后一年的学费,都快要交不起了,要不是学校承诺毕业后一定能分配到开山镇那边上班,只怕我妈也都让我回家去干农活了。”

一直沉默寡言的赖明也开了口。

眼见众人都把艳羡的目光投向了自己,许天宇从他们的眼中,看出了那种对于钱的深切渴望。

“上完技校,回头去矿上当工人,看你们那点出息吧。”

虽然心知自己的这群兄弟着急挣钱,可是许天宇却并没有急着把自己已经想好的计划说出来,反而朗笑着倒了一杯啤酒,高高举起酒杯,死活都要和大家走上一圈。

少年人聚在一起喝酒,往往喝的很凶,不过一圈酒下来,塑料的啤酒箱里,已经只剩下了不到两瓶啤酒,许天宇取出十块钱递给小胖,让他去小卖部再搬一箱啤酒回来,眼见众人已经醉眼朦胧,这才笑着对他们说道。

“我这生意啊,原本是我高中同学约我一起干的,可是我就想啊,我和你们大家才是兄弟,没来由我自己挣钱,每天大鱼大肉的,却让你们在那干挨着不是?”

刘英一直都在试着要套许天宇的话,听他这么说,立刻高高举起了酒杯:“小宇,你说的太对了!就冲这个,小英哥敬你!”

许天宇却只是把酒杯拿在手中,一脸玩味的看着刘英:“小英哥,你就放心吧,这活咱们肯定挣得多,我这么说吧,只要咱们辛苦半个来月,我向你们保证,咱们这个月的收入,任谁都不会比牛金生那个王八蛋少。”

马脸满脸严肃的端起了酒杯:“宇哥,你就别让我挣得钱和牛金生比了,就算我每个月能挣五十回家,我妈都能高兴的一蹦三尺高了。”

“你想的咋那美呢。”赖明有些不高兴的反驳道:“小宇哥,你就别说五十了,只要我能一个月挣到三十,就能去交下学期的学费和书费了,这要是再能多挣个三五块,我这前一个月的生活费可就都有了。”

眼见马脸与赖明先后表了态,刘英也随即端起了酒杯:“兄弟,咱们这哥几个里头,我年纪最大,就替大家表个态吧,小宇,只要你能让我们挣一点钱,别说比牛金生挣得多,就算是挣个二十三十,我们兄弟,都会拼了命和你干。”


眼见众人全部都把希冀的目光投向了自己,许天宇依旧没有举杯,只是浅笑着看着他们。

“哥几个,带你们挣钱这事,肯定是没跑的,不过,我丑话可是说在头里,那就是咱们要想挣钱,可就必须要卖力气,而且干的也都是些脏活,累活,你们要和我去,没问题,可是,如果谁要是受不了那个苦,擅自跑回来的话,可别怪我和他一刀两断。”

许天宇的话还没说完,刘英就不干了:“小宇,你这话说的可就不对了,你许天宇是孤儿,能吃苦,可我们几个呢,谁不是农村出来的,除了这把子力气,还能靠啥换钱。”

“就是,就是!”

赖明和马脸两个也都一起附和着嚷嚷道。

眼见大家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许天宇笑着端起了酒杯:“这么说,咱们这活计,能干?”

众人不约而同的随他一起举起了酒杯:“必须能干啊,小宇哥,我们一切都听你的。”

许天宇知道,已经不再用自己说什么,这些兄弟们一定会和他去干活,索性高高举起了手中的酒杯:“干杯!”

“干杯!”

其他人也都随着他一起举起了酒杯,小胖搬着一箱啤酒从外面回来,他的力气一向很大,眼见大家齐声叫喊着,像是有了什么天大的好事,不明就里的他连忙回到桌前,把自己的杯子里倒满了啤酒,学着众人的样子一起举起酒杯,和大家一起重新投入到了消灭眼前那些酒山肉海的战斗中。

这一晚,他们喝的很快乐,一直喝到晚上十点左右,才都一起踉跄着出了门,害的家里对他们大骂不已,可是,这些家伙,却都全然没有了平日里的畏缩,只是醉醺醺的告诉家里人,自己很快就要挣大钱了,挣得比牛金生那个王八蛋都多。

因为喝了酒的关系,第二天直到日上三竿,这些人才都悠悠醒转,接二连三的来到许天宇家里集合。

当最后一个人,小胖来到许天宇家的时候,这才发现其他的兄弟们都已经有条不紊的忙碌了起来,有的在帮许天宇往巨力车的车厢上搬草垫子,有的在院子里捻着麻绳,而在技校里学习机械修理的赖明则趴在车底,戴着线手套,正在帮许天宇检查车况。

眼见小胖到来,许天宇连忙把他叫到身边,板着脸吩咐道:

“还傻愣着干什么,还不赶紧和小英哥去他家,把他家的三马子车也一起开回来,小明,一会和我去生产资料公司那边买些柴油回来,我打听过,开山镇那边的柴油,一升至少要比咱们这边贵三分,不带足了燃料,咱们到时候只怕哭都找不到地方。”

“我知道了。”

小胖是这群兄弟里最没主见的一个,平时又最听许天宇的话,听他这么说,立刻答应着和刘英一起跑了出去。

看着大家忙的热火朝天,许天宇停下手中的活,心里满是感慨。

已经有多少年,没有这么卖力气干活了?

事业的成功,让他逐渐学会了养尊处优,吃的是美味珍馐,住的是豪华别墅,尽管他还没有忘记初心,依旧会定期去健身房挥汗如雨,可是,在那单调的没有办法再单调的都市里,他却再也找不到当年创业时的激情。

如今,他又重活一世,虽然没有了豪车别墅,没有了银行里能够让所有人都为之惊叹的存款,他的心情,却比前世成功后任何一天都过得愉快,现在他身边,有陈秀巧这个自己前世求而不得的爱人,又有这一群从小玩到大的好兄弟,这已经让他感觉无比满足。

这样的生活,就算用任何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来换,他也宁愿让时间永远停留在这最美好的时刻。

“宇哥,车已经检修完了,这个李有志,别看人不咋地,可是对于自家的车,保养的可是够精心的,只是不懂机械,引擎附近积累了一些油泥和污物,我也都已经弄干净了。”

赖明的声音打断了许天宇的胡思乱想,他应了一声,和赖明一起把车盖好,正准备去安排其他的事情,就看到陈秀巧已经俏生生的站在了门外。

此时的天气依旧热的怕人,陈秀巧站在门外,身上穿着一件印花粗纱制成的连衣裙,脚下穿着白色塑料吊带的凉鞋,脚上没有穿袜子,雪白的双脚看上去玲珑,秀气,手里拿着当时最流行,用挂历纸叠成的钱包,头发柔顺的垂在身后,那样子不管怎么看,都像是从挂历上走下来的模特。

许天宇看得有些呆了,好半天才恢复了思考,看陈秀巧这打扮,应该是要出去办事,搞不好,应该是去赶附近的大集。

只是,当她看到院内的那辆农用车,以及忙的热火朝天的哥几个,俏脸立刻沉了下来,那样子,就像是最近这段时间天边的乌云,随时都可能变成惊雷密雨。

“秀巧姐,你......你是来找宇哥的吧,你们忙,我还有事,就先不打扰你们了。”

赖明的声音显得有些不自然,直接把许天宇推了出来,对于这位平日里除了许天宇,对谁都不苟言笑的美人,他心里始终有着十二万分的敬畏,眼见她面色不善,连忙拉起身边的刘英,一起溜之大吉,临走还不忘对许天宇使了个眼色。

许天宇心中大骂这两个家伙没义气,却也只能讪讪的摸着脑门来到她跟前。

“看看你这几天干的好事,我都和你说过,学费的事情,不用你自己发愁,你为什么还......”

眼见其他人都已经离开,陈秀巧关上门,这才对许天宇训斥道。

显然,她是因为昨天许天宇骗买李有志那辆农用车的事在发火,在她眼里,许天宇初中和高一时的学习成绩那么好,他就应该去读书,应该去上大学,然后到外面的大城市里去过更好的日子,而不是留在这穷乡僻壤,和眼前这些蝇营狗苟的家伙为伍,为了些许蝇头小利,搞得和人鸡皮酸脸的。

“姐,我知道你对我好,把我当自己的亲弟弟,可我是个男人啊,我不能一辈子都向你要钱过日子,对不对?”

许天宇看着陈秀巧,一字一句的对她说道。

“我知道,你是怕我做这些事分心,耽误学习,在这里,我向你保证,不管我做什么,都绝对不会耽误学习,而且,我会以最快的速度念完高自考的本科,行不行?”

眼见许天宇满脸郑重,陈秀巧的面色终于暂时松了下来,语重心长的对他说道。

“小宇,你要记住一件事,你将来,是要离开这里,去干大事的,田超上次去沪上做过工程,他对我说过,那边很多有知识的人,都在做什么外贸,他们的工资很高,据说一个月都能挣一万多,虽然田超也能挣那么多,可是,干的却都只是那种太阳底下卖力气的活计......”

她的这种想法在当时的农村很正常,在她眼里,真正读书的人,真正的大学生,应该是那种每天坐在办公室里,喝喝茶,看看报纸就能混日子拿工资的,那样的人,才是真正的上等人。

“姐,就算我学有所成,也不会去沪上那种地方,只会留在这里,因为,那里没有我挂心的人。”

眼见陈秀巧在撵他离开,许天宇感觉胸口一阵剧痛,一向深沉的他,忍不住对她把心里话说了出来。

“小宇......”

陈秀巧只当许天宇舍不得刘英他们几个从小玩到大的兄弟,正想对他开始一番深切的思想教育,却没有想到,许天宇接下来居然说了一句:“而那个人,是你!”

陈秀巧呆呆的看着他,半晌也都没有说出一句话,她和田超的婚姻,都是家里人包办的,当时就觉得田超家里有钱,而她家的两个姐姐嫁的又都是当官的公务员,算的上是门当户对,两人只是认识不到一个月就结了婚,完全谈不上什么花前月下之类的感情。

虽然已经身为人妇,可是,陈秀巧却没有谈过恋爱,面对许天宇火辣的目光,她明显感觉到了异样,可是这种异样到底是什么,她自己却又说不上来。

“姐,好啦,反正我读书还有几年呢,至于未来的事到底会发生什么变化,谁也说不准,到时候再说吧。”

见陈秀巧看自己的眼神有些奇怪,许天宇生怕让她看出自己对她的不良用心,从而冷落自己,连忙岔开了话头。

“你打扮的这么漂亮,该不会是想去找我陪你去集上转转吧,我正好也没什么事,就开车带你去走一圈好了。”

“小宇......”

“姐,眼看着这都快九点半了,要是再不赶紧走啊,这大集可都快要散了呢。”

眼见陈秀巧还在犹豫,许天宇笑着提醒道。

“臭小子,我还不是为了你,眼看着就快立秋了,你可还没有秋天穿的衣服呢。”

陈秀巧重重点了点许天宇的太阳穴,笑骂了他几句,转脸看向了他身边的农用车。

“你这也算是新买的车了,姐我就借你一次光,走,开车送我过去!”


农用车激烈的轰鸣着,在颠簸不平的黄土路上飞驰,看着坐在身边的佳人,许天宇不自觉的哼唱起了邓丽君的那首《甜蜜蜜》,脑海里想着的,却是张曼玉坐在二八自行车后头,纤手揽着黎明腰的经典电影画面。

那是他平生最喜欢的电影之一,他甚至不止一次的想过,如果那时候陈秀巧还活着,和他一起去看这电影,会是怎样幸福的一种画面。

老天爷似乎也感受到了他的这份痴心,特意给了他重来一次的机会,如今佳人就坐在身边,他突然感觉,现在的这辆农用车,和电影里黎明骑的那辆大二八有异曲同工之妙,至少,它们都一起承包了各自男主人与心爱女人独处时最美妙的那一段时光。

不过唯一和电影里不同的,就是现在他的女主角对于他唱的歌并不感冒,他连一遍都还没有唱完,陈秀巧就对他提出了异议。

“行了,小宇,你能不能安静会啊,甜蜜蜜这歌,是这么唱的吗?你看你这调跑的,都快跑到开山镇去了。”

为了纠正许天宇唱法上的错误,陈秀巧干脆替他演示了起来,她的音色很甜,加上家里有录音机,邓丽君的歌,都不知道跟唱了多少遍,唱出来的歌曲效果,简直和邓丽君一模一样,听得许天宇彻底着了迷。

不知不觉间,农用车已经开到了一片玉米地外围,陈秀巧却让许天宇停车,红着脸说自己要下车一趟,许天宇知道她尿急,连忙把车停到玉米地旁边,眼见她急不可耐的跑了进去,相当贴心的跟在她身后,背着脸站在玉米地外,只说自己帮她把风。

一阵急促的水声,在身后的玉米地里响起,许天宇前世曾经有过很多女人,算的上是历经人事,想到自己生平最喜欢的女人就在身后,蹲在那边撒尿,他的脑海里升起无数绮念。

突然之间,他听到不远处传来一阵急促的呼吸声,附近的秸秆有规则的律动着,看样子,应该是有一对野鸳鸯,在玉米地里做着某些不可描述的事情,有着舍利子记忆的他,五官的感觉,比普通人强了不知道多少倍,很快就判断出来,那对不知羞耻的野鸳鸯,就在距离陈秀巧不足三米远的玉米棵子里头。

“我去,他们也未免太......”

许天宇心里埋怨了一句,有心想提醒陈秀巧赶紧走,可是,却又觉得这样会让陈秀巧难堪,只能闭口不言。

尽管已经解决完了生理问题,可是,陈秀巧却并没有起身,只是蹲在地上,呆呆的听着不远处那对野鸳鸯之间那让人面红耳赤的声音。

她和田超结婚五年,一开始,两人对那事还算比较勤,可是,自从田超出去开始包工程以后,两人之间聚少离多,一开始,田超回来时,还偶尔会有,可是,最近这一年,田超似乎每一次回来都很累,就连例行公事般的应付也都已经没有了。

作为一个已经结了婚的女人,她也有自己的感情和身体的需要,虽然在人前,总是装出一副让人不敢接近的样子,可是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她又何尝不渴望自己的男人能在身边。

听着玉米地里的声音,陈秀巧的心里就像是点燃了一团烈火,尽管理智不断提醒她,这里并不是个安全的地方,应该赶紧离开,可是,她却还是留在了那里,直到对面的两人完事起身离开,这才面红如火的从玉米地里走了出来,心神不属的上了许天宇的农用车。

这一路上,两人都没有再说话,脸色也都红红的,都把脸扭到一边,似乎生怕让对方看到自己的脸,并且由此推断出自己此刻的想法。

两人来到集上,很快在一家卖夹克衫与衬衫的小摊前停下了脚步,按照以往的规矩,陈秀巧替许天宇选了一件紫色底面的花衬衫,一件黑色夹克,让他到用白色雨布临时搭成的试衣间后面去试穿。

一阵微风把遮挡的雨布吹起一个角,还没有来得及把扣子扣好的许天宇,在雨布里留下了惊鸿一瞥,因为常年干农活,加上经常锻炼的关系,许天宇小腹上的八块腹肌相当明显,看着他健壮的身体,陈秀巧的脸更红,她似乎感觉到现在的许天宇已经长大了,不再是那个父母死掉时,抱着自己哭的手足无措的小娃娃。

想到在玉米地里的情形,陈秀巧也显得更加尴尬,那两个人搞得那么大的声音,玉米地外头的许天宇肯定听到了声音,要是让他知道自己听声听了那么久,自己这个平日里在他眼中端庄贤淑的形象,又该怎么维持下去?

就在她胡思乱想的时候,许天宇已经笑着去结了账,只说陈秀巧的眼光好,每次给自己选的衣服都是那么合身,好看。

“这位兄弟,你这真不知道是多少辈子修来的福气,才找到这么好的对象,人漂亮,眼光又好,而且又对你还这么体贴,啧啧,你们这是准备啥时候结婚呢。”

眼见许天宇和陈秀巧好似一对璧人般并肩站在一起,卖衣服的大妈不失时机的对两人夸赞道。

也不怪她会误会两人,陈秀巧虽然已经二十三岁,可是却长得面嫩,看上去不过二十出头,而许天宇又早熟,加上一米八左右的个头,很容易让人误会成二十多岁的小伙子,加上陈秀巧又是一副含羞带怯的样子,想让人不把他们想象成正在热恋中的情侣都困难。

“你误会了,我们不是......”

陈秀巧满是慌乱的想要对那大妈解释,许天宇却笑着打断了她,就势把新买的紫色衬衫穿在身上,顺带着把另外一件紫色的女式衬衫和配套的牛仔裤也都递给了那个大妈。

“您的眼光真是太好了,我和我媳妇这还是第一次来赶集呢,这衣服不错,你去试试看,要是合适的话,咱们正好凑一身情侣装。”

“小宇......”

陈秀巧还想说些什么,许天宇却不容她再说,直接把她推到了雨布后头,连带着牛仔裤与衬衫一起抛给了她,并且要她把衣服换好后给自己看看。

陈秀巧性格温淑,不愿意在外人面前与许天宇争吵,只能顺着他的意思到雨布后面换好了衣服,许天宇却又闹着说鞋不搭配,顺势把一双白色的球鞋从下面递了进去。

看着从雨布后面转出来的陈秀巧,许天宇惊愕的舌头都快吞了下去,虽然已经身为人妇,可是,陈秀巧的腰肢依旧纤细,身条也依旧曲线玲珑,清纯的面容,梳的整齐的马尾辫,配上瘦身的牛仔裤和紫色衬衫,不管怎么看,都像后世网络上那些大学里的校花,处处散发着青春的气息。

“兄弟,你可真有福气啊,居然找了这么漂亮的对象。”

卖衣服的大妈相当夸张的拍着手。

“就这么定了,这么一身行头,原本我还想着三十块钱出手的,可是你刚才已经在我这买了东西,你俩又这么般配,我就赔本赚一回吆喝,二十块钱给你,行的话,你就别让你媳妇脱下来了,两人就这么穿着回去,呵,就算是瞎子,也都知道你俩是天生的一对呢。”

生活的困苦,让许天宇从小就学会了讨价还价,虽然这衣服的确与陈秀巧很配,可是,他却还是和她狠狠的砍了一番价,最终用八块钱替陈秀巧拿下了这一身衣服。

眼见许天宇又抢着把帐给结了,陈秀巧的脸色更红,不知道为什么,她的脑海里始终都在回荡着一句话,你俩可真般配,真是天生的一对。

心事重重之下,陈秀巧始终都是一副失神的样子,甚至连自己的连衣裙和凉鞋都顾不得换回来,就被许天宇拖着来到了另外一家卖首饰的小摊前。

“小兄弟,给你对象买一个发卡吧,都是新来的货,这可是美国那边的最新款式,知道米老鼠和唐老鸭不,里头的米琪妹,戴的就是和这个一样同款的。”

摊主卖力的对许天宇吆喝道,许天宇哑然失笑,米老鼠和唐老鸭,那可是老美解放前拍的动画片,不过只是最近才在电视上放映而已,要真是模仿那个年代的时尚,许天宇觉得还不如搞一身僵尸装穿在身上。

虽然心里有些不爽,许天宇却还是觉得那发卡与陈秀巧很配,索性将那发卡戴在陈秀巧头上,目光却定在了摊主手边的一对玉戒指上头。

那是用玻璃高仿的玉料,看上去却晶莹剔透,闪闪发亮,许天宇拿起玉戒指,其中的一枚戴在了自己的手上,犹豫了好一会,这才抓起旁边陈秀巧的手,郑重的把剩下的戒指戴在了她的手上。

“亲爱的女士,以后不管富贵,贫穷,乃至疾病,衰老,你都必须陪伴你眼前的这位先生过完这一辈子,和他在一起,永远开开心心的,不要感觉到什么是烦恼。”

许天宇在心里默念着西方结婚时宣誓的誓词,戴戒指的一个很简单的动作,却被他搞得相当有仪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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