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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手小娇娘

陈氏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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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阳光书城   主角: 陈氏林初柳   更新: 2022-03-30 06: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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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读书简介

陈氏林初柳《辣手小娇娘》讲的是凌霄死了,作为一个警官,她死在了井坑里死的如此悲催也就算了,没想到,她竟还穿越到了一个身材肥硕的农村恶妇身上相公厌恶,婆婆不喜,邻里视她为老虎家徒四壁,地无半亩,日子难过凌霄只想发家致富,把日子过好凌霄的致富理念是,要想富,少生孩子多种树......她上山打猎,卖山货,卖草药,开荒种地,不但日子过得富裕起来还与原本两看相厌的相公,日久生情,定下白头誓言哪知,相公进京赶考,中了状元,尽然要另娶她人她带球上京,在他大婚之时,直接将休书扔在了他的脸上......

第1章

精彩节选


第1章

白虎国,正元三年,春。

新年刚过,原本堆积在屋顶,和树枝上的白雪已经开始融化了。宁静而又祥和的村庄,随处可见新年残留的气息。地上的红色炮竹纸,家家户户门上贴着的门神和春联,都在无声的诉说着,新年才刚刚过去。

但是,原本宁静祥和的村庄,却被一阵打骂之声破坏。原本待在家中享受着,新年余韵的村民们,纷纷走到了东村头,发出打骂之色的卫家。

卫家,破旧的院子内,一个身材高大,面目粗狂的中年男子,正与四个同样高大,粗狂的青年男子,对着地上的穿着灰色单薄长衫的年轻男子又打又骂.

一个包着灰色头巾,穿着褐色棉袄的中年妇人,也红着眼睛指着被打的男子破口大骂。

“莫打了,亲家莫打了......再打下,谚儿就要没命了,呜呜......”一个穿着灰色袄裙,裙子上,打着补丁,用木簪绾发,身材瘦弱,脸色发白的柔美妇人,跌坐在地上,对打人的人喊道。

“他要没命了,我女儿可是已经躺在床上,只有出气儿,连进气儿都没有了。”刘氏红着眼睛,抓着自己的衣襟,冲那脸色发白的妇人怒吼道。当初要不是看这卫谚,是个知书识礼之人,为人谦和善良,她又怎么会由着初柳嫁给他。可是她万万没想到,这姓卫的竟然会伤她女儿至此。方才跟着他们来瞧伤的郎中都说了,让准备后事。她女儿都要没命了,她又怎么会饶过这姓卫的。

“我今日定要打死你,为我小妹报仇。”林家大郎,林春生红着眼睛,发狠的踹着地上的男子。

“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若不是因为我,谚儿也不会推了初柳,让她撞到了石头。你们要打,便打死我吧!求求你们,不要再打谚儿了。”冯氏爬到林大风的身边,死死的抱着他的脚,不让他往自己的儿子身上踹。

已经被打得鼻青脸肿的卫谚,见自己的娘亲,如此求林家的人,心中自然是悲愤万分。

“娘莫求他们,那恶妇本就活该,你无错。”想他卫谚,是倒了八辈子霉才摊上林初柳这个恶妇。当初,娶那恶妇他便是被着横行霸道的林家人,逼迫着娶的,并非他心甘情愿。

林大风最疼爱的就是林初柳这幺女,听到卫谚说自己的宝贝女儿是恶妇,还说她活该,他自然是怒不可遏。

“好你个卫谚,老子今日便打死你。”林大风气急,一脚甩开冯氏。将卫谚被打得鼻青脸肿,狼狈不堪的卫谚,从地上抓起来。碗大的拳头,直接便打在了卫谚的脸上。卫谚的身子,也因为着一拳,被直接打进了屋内,嘴角流着血躺在地上,缓不过来。

“哎哟......”

院外围观的村民,都纷纷叫了起来,十分可怜同情冯氏母子。但是,他们却也不敢上去阻止。这林家是猎户之家,五个成年男人,个个孔武有力,且脾气暴躁,谁敢上前阻止,他们定然也是照打不误的。

“咳咳......谚儿,咳咳......”本来就身体不好的冯氏,趴在地上咳嗽着,心痛的唤着自己儿子的名字,担心自己的儿子已经被林大风一拳给打死了。

终于,与冯氏交好的邻居,陈氏忍不住了。走进院内,扶起地上的冯氏,忿忿不平的对林家六人道:“姓林的,这里是无银村,不是你们虎头村,你们可别太过分了。再说了,卫谚可是秀才,你们若真打死了他,且看官府会不会抓你们下大狱?”

刘氏插着腰,指着陈氏便大声质问道:“他是秀才又如何?打死了我女儿,照样得给我女儿偿命,我打死他给我女儿偿命?天经地义,官府也管不了。”

“你那女儿不还没死吗?”陈氏直接怼了一句过去。又看着院外的乡亲门道:“各位邻里乡亲,都是看着卫家小子长大的。今日出了这样的事情,还请大家伙儿给评评理,断一断这事儿到底是谁的错?”

冯氏本就是个性子柔弱,又不能言善辩之人,若是她再不拉着乡亲们帮帮忙,这母子二人,定会被林家的人给欺负死了。

陈氏看着众人道:“昨日一早,卫谚他娘便拿了针线,到我家中与我一起做绣活。到了晌午,该做午饭了便拿着东西归家。刚走出我家院子,便听到林初柳在院中大骂。骂她婆婆是老不死的毒妇,说她故意不把给她留得早饭放在锅里热着,让她吃冷饭。她自己睡到日晒三竿才起来,吃不上热饭,反倒那般咒骂婆婆,各位乡亲你们且说,她林初柳对是不对?”

围观的村民,都纷纷摇头道:“自然是不对的,天底下哪有这样的儿媳妇儿,懒不说,还大逆不道咒骂自己的婆婆是老不死的。”

“就是,这样的女儿,也只有林家人才能养得出来。”

虽然说这冯氏母子是外来户,但是这冯氏为人心善,性子又软绵,与邻里之间的关系倒也和睦。再说这卫谚不仅是无银村最出色的后生,也是无银村的唯一的一个秀才,大家都还指着他日后能当大官,造福无银村呢!所以卫谚娶了初柳这个又懒又胖,又歪又恶的女人,摊上林家这门蛮横不讲理亲家,大家都十分同情,十分惋惜。

“我林家女儿怎么了?我林家女儿好得很!”林家二郎林夏生,眼睛一横,瞪着说林初柳不好的村民怒吼道。

被林家二郎这么一吼,众村民都忿忿不平的闭上了嘴。

“这是干什么呀?”一个中气十足的声音响起。

围在院门口的村民让开一条道,穿了一声灰色短衫,六十岁左右,留着山羊胡的,两鬓微白的老者,拿着烟枪,走进了院子里。

陈氏一见来人,便忙道:“里长您可来了,你若再不来,这卫家母子都要被这林家人给打死了。”

来的不是旁人,正是无银村的里长陈福。

里长看到院子里的情况,手往背后一背,一双有神的小眼睛,瞪着林家人质问道:“林大风你们林家人,今日是要在我们无银村行凶不成?”

冯氏见里长来了,不由放心了一些。有里长在,这林家人自然不敢乱来。她便忙,去躺在地上的卫谚扶了起来。

卫谚擦了擦嘴角的血,朝里长作了个揖。

林家人就上是再横,这里长的面子还是要给的。

“我们不是来行凶的,是替小女算账的。”林大风梗着脖子说道。

“算账?算什么账?你们林家人还好意思来算账,真当我老了,耳聋眼瞎不知道昨日发生了什么事情吗?”昨日发生的事情,他都听说了。那卫谚媳妇儿会变成现在这样,完全是咎由自取。

“昨日若不是你那女儿,打骂自己的婆婆,卫谚那后生,会推了她?让她撞了石头?”昨日他虽然没来,但是,前因后果,他那小孙子都回来给他一一禀报了。

昨日林初柳因为饭冷了,先是咒骂冯氏,冯氏虽然性子软糯但是却也忍不住说了她两句。她便发起浑来,还对冯氏动手。正好被刚回家的卫谚撞见,然后被卫谚推了一把。正好撞到了院子里的磨刀石,撞破了脑袋,晕死了过去,冯氏母子当下便请了郎中来瞧,郎中说并无大碍上了药就走了。哪知道今日却还未醒来!林初柳受了伤,于情于理自然是得通知她娘家人。卫谚便请人去十里之外的虎头村,通知了林家人。

林家人自知打骂婆婆,是林初柳的不对。但是她们的宝贝女儿(小妹)要没了性命,他们断没有放过卫谚的道理。

林大风红着眼道:“老子才不管这些,杀人偿命,卫谚害得我女儿没了性命,我便要他偿命。”

“偿命?”陈福不解的看向了陈氏?不是说伤了头嘛?怎么还要偿命了?

陈氏忙解释道:“林家那丫头,今日一直未醒。林家人过来的时候,带了郎中过来,那郎中说人没得救了,让准备后事。”

“这人死了吗?”陈福又问。

陈氏摇了摇头道:“还没呢!”

“这人不还没死么?偿什么命?再说了,这世上只有官府断了案,才可断人性命。你们可不能私下便要了人性命,你们既然要让卫谚这后生偿命,咱们便由官府来断。”陈福说着,对村里的一个后生道:“二狗,去镇上报官,让县太爷来断案。”

“好勒!”那叫二狗的后生,应了一声,就要往镇上去。

“咚......”

“哎哟!”屋内忽然传出,重物落地的声音,和一声惨叫。

众人先是一惊,随即那刘氏便喊着:“初柳......”冲进了屋内,林家父子也跟着进了屋。

“哎哟......痛痛痛......”凌霄眼睛微微闭着,用手摸着自己的后脑勺。

她做梦,梦到自己要迟到了,一下子被惊醒。便像往常一般,翻身下床。可是不的为什么,她今日这身子,似乎笨重了许多,直接摔倒了地上。她身上倒是没感觉有多痛,只是这脑袋,痛得厉害。

“哎哟!我的初柳诶!”刘氏一进屋就见自己的幺女躺在地上,便忙跑了过去。蹲在地上,将她的上半身从地上扶起。虽然她很想将自己的女儿,从地上扶起来,但是无奈自己女儿这体积实在是有些庞大,她一人扶不起来。

“娘,小妹可是醒了?”林家四个儿子,和林大风直接围了上来,看着刘氏抱着的胖胖的女子。

凌霄睁开豆大的眼睛,看着头顶上方的六张脸,楞住了。这些人好生奇怪,明明男人还留着长发,穿古人的衣服。恩,她一定是在做梦,一定是......


第2章

“啊......”头痛,头好痛。一股不属于她的记忆,如同洪水一般,涌入了她的脑海。

“初柳,怎么了?可是头痛得厉害?”看到自己的女儿如此痛苦,刘氏和林大风自然是又心疼,又担心,忙关心询问。

冯氏母子,还有陈氏和里长走进了屋内,听见初柳发出的痛呼,便知道这人是醒了。便忙让人,去把报官的人给追了回来。

凌霄生无可恋的睁着眼睛,完全无法接受,自己已经穿越了的事实。

想她是根正苗红,不信鬼神之说的人。好不容易,凭借着自己的努力,跳出农村,考上了警校当上了为人民服务的人民警察。安安分分,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尽职尽责的当着自己的小片警儿。没想到,却在追一个抢了小朋友压岁钱抢劫犯时,掉进了被偷了井盖的井坑里。掉井坑里也就算了,这老天爷竟然让她穿越了。而且还穿越到了一个,货真价实的恶妇身上。

既然她的灵魂都已经穿越到这儿了,那么在井坑里的她一定是死了。也不知道,同事能不能在井坑里找到她的遗体,她爸妈会不会受得住她死了的打击。

“初柳,你别吓娘,你说话啊!”刘氏见只女儿,双眼无神的看着自己,心中便十分不安。

“娘,你说我小妹该不是傻了吧?”林家四郎林冬生,看着自家面无表情的,眼神呆滞的小妹说道。

凌霄重重的叹了一口气,扯了扯嘴角,看着原主的四个哥哥,和双亲道:“我、我没事儿了。”

她承接了原主的记忆,知道原主的父兄是什么样的人。若是她真傻了,他们还不得把原主那倒霉相公给打残废了。

“没事、没事就好。来,你们几个,快把你妹妹抬到床上去。”刘氏放了心,让自己的几个儿子,把凌霄抬上床。

“好......”

林春生和林夏生合力将凌霄抬上了床,看到二人那吃力的样,凌霄忍不住捂脸。想她以前的身体,是何等的矫健,何等的匀称。如今,她却变成了一个上床,都要两个男人抬的人了。她目测,这林初柳的身体,至少有两百斤重。要说,这林家也不富裕,因为孩子多,这日子也是过得紧巴巴的。能把林初柳吃成这样,也不是一见容易的事情啊!

凌霄被抬上床后,看到了原主的倒霉婆婆,和倒霉相公。倒霉婆婆只是衣服上有些脏乱而已,只是那倒霉相公就惨烈了。鼻青脸肿的,衣服凌乱不堪,完全不似原主记忆中的,俊秀爽朗,清风霁月。看来这原主的父兄,已经找他们算过账了。

“不是说这人没得救,让准备后事了吗?这人怎么又好端端的醒了?林家的,你们该不会是想找理由欺负卫家母子,找了个庸医,故意那么说的吧!”陈氏狐疑的看着林家人说道。

他们林家人找来的郎中,说让准备后事。如今这人醒了,还说自己没事儿,这定是林家人想欺负人,和那郎中串通好的。

卫谚冷冷的看着林家人,在他的眼中,林家人就是横行霸道,蛮不讲理的无耻之徒。为了找借口羞辱欺负他们母子,这样的事情,他们也是做得出来的。

刘氏转过头,伸着三根手指道:“我刘月娘对天发誓,我林家人若串通了郎中,说我女儿没得救了,借机欺负卫家母子,便断子绝孙不得好死。”

她虽然气这卫谚伤了自己的女儿,但是,却也不会咒自己的女儿死。

冯氏也有些怀疑,但是见刘氏发这么毒的誓,便不再怀疑了。

她小声道:“许是那郎中弄错了,儿媳妇儿无事便好。”

虽然她不喜欢这儿媳妇儿,但是这儿媳妇儿没事儿,终归是好事,亲家也不会再打谚儿,要他偿命。

“咳咳......”里长咳了两声,看着众人道:“既然这人没事儿了,林家的你们也就别闹了。虽然卫谚伤了你们家丫头,但是那也是因为你们家丫头打骂婆婆。而且,你们也把人打了,依我看这事儿便到此为止吧!再闹下去,两家都不好看。”

卫谚没有说话,冯氏和林家人都点了点头,听了里长的话。

林家人留了一串钱,说是给林初柳补身子用便没有一丝愧疚的离开了。走的时候,还给凌霄说,若是冯氏和卫谚待她不好,便跟他们说,他们来收拾她们。

林家人一走,卫谚便把林家人留下的一串钱丢进了臭水沟里。隔壁陈氏家的小虎,把钱捡了起来,洗了洗又给送了回来,交给了冯氏。

冯氏便拿着钱,带着卫谚去村尾的陈郎中家看了伤上了药。

凌霄躺在床上,看着茅草房顶,心情无比的沉重。她一个五讲四美的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的大好青年。老天爷为何就要这么对她,让她穿越到这么一个贫穷落后的封建社会来啊!这分明就是在折磨她啊!

从原主的记忆中,她得知,这是一个历史上没有存在过得朝代。这个国家叫做白虎国,她现在在的地方叫做无银村。这里为什么会叫做无银村呢!大概是因为太穷,没有银子的缘故。

而这原主的名字,叫做林初柳,年方十七,是家中幺女。虽然家中并不富裕,但是,她却是被父母好吃好喝喂大,被四个兄宠着保护着长大的。家中父母与兄长,将她宠上了天,要什么便给什么?就算给不起的,也会想方设法的给。如是有人欺负她,她那几个哥哥,定会将人揍得,看见她都绕道走。

也正是因为如此,造就了原主,蛮横跋扈的,喜欢欺负人,想要什么便一定要得到的性子。

他那几个哥哥和父兄,为人也有些粗鲁霸道,娘亲也十分的泼辣,所以林家的人在这十里八村,风评都不太好。以至于哥哥们,到了成亲的年纪都说不上媳妇儿。她已经及笄,都无人上门提亲。

要说这原主和她那相公卫谚,本是十分不相配的人。但是因为原主去镇上的时候,看见了在街边卖字画,帮人写信的卫谚,便看上人家了。回到家便缠着爹娘,找了媒婆来说亲。那结果,当然是被婉拒了。然后原主就想了个阴损招数,原主故意在卫谚,从镇上要经过的河边洗澡。待卫谚路过时,便大呼救命。卫谚听到呼救便前去救人,便看到了正在河里洗澡的原主。然后,原主的三哥和四哥就跳了出来,抓住了卫谚说他偷看原主洗澡。

然后便带着父母,绑着卫谚去了卫谚家中。说他看了原主的身子,原主日后嫁不出去了,逼着卫谚娶她。卫谚自然是不从,林家人便说要报官,让官府把他当采花贼给抓起来。

众人深知,这卫谚是被林家人设计了。但是,他看了原主身子是不争的事实。而且,他日后还要参加科举考试,可不能吃官司的。没有办法,冯氏只得劝说卫谚,娶了原主。

要说这卫谚文采非凡,十六岁便中了秀才,如今不过十八。这模样也俊秀爽朗,在这十里八村也算的是上拔尖儿的人物了。娶了林初柳这么个跋扈蛮横,粗鄙,还生的难看,形体肥硕的人 ,自然是十分不忿,十分憋屈。所以,二人成亲已有半年,却未曾圆房。

而且,这原主十分能吃,还喜欢吃肉。这卫家孤儿寡母,因为是外来户,所以也无田地,都是靠冯氏做针线卖绣活,和卫谚卖字画,替人写书信过活的。这原主一嫁进来,把原本就穷的卫家给吃得更穷了。这原主是典型的又懒又好吃,平日里什么都不做,就是吃了睡了睡了吃。吃得不好,或者没吃饱,还会凶神恶煞的骂她婆婆冯氏。以至于,冯氏对她有些惧怕。这卫谚本就是孝子,所以便更加厌恶原主了。

哎!她这日子,日后要如何过呢?凌霄感到十分茫然?

“咕咕......”凌霄的肚子唱起了空城计。

她看了看窗外,只见日落西山,是到了吃晚饭的时候了。

因为这身子,昏迷了一天一夜,所以都还未进食。这饿劲儿上来了,凌霄只觉得十分难受。

她拖着笨重的身子,下了床,根据原主的记忆,走到了灶间。

所谓灶间,不过是用竹子和茅草搭起来的茅棚子而已。她在灶间搜索了一番,找到了面缸,素油,盐巴。面缸里的面,还有贴缸底一点点儿。她寻思了一下,打算做点儿疙瘩汤吃,便去院子里的小菜地,拔了两棵白菜,和一把小葱。洗菜,和面,生火,她做得有模有样。因为从小生活在农村,从小看着家里大人做饭,这些事情她自然也是手到擒来。

袅袅炊烟,从烟囱飘出。

看完郎中,往家中走的冯氏,看着自家房子之中冒出的青烟,便纳闷儿的道:“咱们家的烟囱,怎么冒出青烟来了?”

现在只有儿媳妇儿在家中,难不成是儿媳妇儿饿了在煮饭?不对,她那儿媳妇儿,可是不会做饭,连火都不会烧的。

卫谚抬头瞧了瞧,摇了摇头,谁知道那恶妇又在整什么幺蛾子。母子二人担心林初柳烧了房子,不由加快了脚步。

母子二人,进屋的时候,凌霄正好把疙瘩汤,端上了桌。

看见二人进屋,凌霄楞了一下,想了想,干巴巴的开口道:“吃、吃饭吧!”


第3章

看到桌上,三碗香气浓郁,漂浮着翠绿葱花和油花的疙瘩汤,冯氏母子皆是一愣。

这......都是柳初柳做的?二人满是不信的看着她。

凌霄被二人看的有些发毛,忽然想起,这原主在他们的记忆之中可是粥都不会煮的。如今,自己做出了这么正常的疙瘩汤来,他们自然会觉得奇怪。

“我实在是太饿了,所以就......”她如此说,是想让二人认为,她是饿狠了所以才自己做出了疙瘩汤来。毕竟,人在饿到极致的时候,会想方设法的弄吃的出来。所以,原本不会做饭林初柳因为饿极了,想办法做出了疙瘩汤,也是十分正常的事情。

呵......卫谚冷冷的看着林初柳,嘲讽道:“原来你会做饭,因为想偷懒不做饭,便装着不会做。”

因为今日饿狠了,肚子熬不住了,才下厨做了疙瘩汤,露了馅儿。

“这......”凌霄语塞,这古人的脑回路果然是跟她的不一样。这卫谚竟然认为,原主以前的不会做饭,都是为了偷懒装出来的。算了,她也懒得解释那么多,既然他要那样认为,便是那样吧!毕竟,为了好好的吃一顿,慰藉接受自己穿越的悲伤心情。她这疙瘩汤做得还挺好吃的,绝对不是一个不会做饭的人能做出来的味道。所以,为了避免多余的解释,就这样吧!

冯氏虽然和卫谚想的一样,但是这儿媳妇儿会做饭是件好事,便忙温柔的笑着道:“好了,儿媳妇儿会做饭,是好事儿。既然都已经做好了,咱们便坐下来吃吧!”

要知道,这做疙瘩汤用的面粉,可是她们家仅剩的一点面粉呢!往日,她都是做玉米饼子的时候,放一点点儿面粉的,这样玉米饼子吃起来也能细软一些。如今没了面粉,接下来的日子,他们都要吃粗糙又有些硬的玉米饼子了。而且,闻着这香味儿,儿媳妇儿似乎也放了不少素油呢!

“我可不敢吃,指不定这恶妇在疙瘩汤里下了药呢!”卫谚顶着一脸青紫,阴阳怪气的说道。下药这种事情,她林初柳也不是做不出来的。

“你......”凌霄本想发作,但是,想想这原主以前是如何对母子二人的,便忍住了。若是换了她是卫谚,遇到林初柳那样的媳妇儿,她不知道打了她多少回了。

“这话怎么说的,初柳怎么会在汤里下药呢!好了,快些坐下来吃吧!这可是咱们家最细致的一顿饭了。”货真价实的疙瘩汤呢!可不是细致吗?在这无银村,可没有哪家能做白面疙瘩汤吃,大多都会掺些杂面儿。

冯氏拉着卫谚往凳子上坐,看到满满的三碗疙瘩汤和上面的一层油花。他拨开自家娘亲的手,疾步进了厨房。他先是打开了装面粉的小陶缸,只见里面空空如也。又看了看装着素油的小陶罐,只见原本还剩半罐儿的素油,如今不过还剩下三分之一不到。平日里那么多素油和那么多面粉,他们都可以吃上半个月,今日却被那好吃懒做的恶妇,一顿给吃完了。

卫谚心中本来就因为林家今日闹的那一出心中有气,如今,更是气上加气。直接冲出了厨房,走到堂屋,看着桌上三碗冒着热气的疙瘩汤,只觉得怒火中烧。

“哼......”他双手一挥,将桌上的三碗疙瘩汤,全扫在了地上。指着凌霄的鼻子便骂道:“吃吃吃......你就知道吃,够吃半个月的素油和面粉,被你一顿用了个干净,后半个月的日子你让我们如何过?”若不是因为林初柳这个好吃懒做的恶妇,他和娘亲的日子,又怎么会过成这样?没娶这林初柳之前,他们家中还有些存银。隔个几天,还能吃上一顿白面馒头。十天半个月,还能买上半斤猪肉开开荤。如今,存银没了,别说是买猪肉了,他们顿顿都只能吃,掺了少许面粉的玉米饼子,和放了两滴素油煮的白菜。因为,林初柳那个吃货,一顿就要吃他和他娘加起来的两倍。

卫谚以前从不会如此凶的骂人,但是自从娶了林初柳,他的所有涵养便离家出走了。

“谚儿你这是做什么?”冯氏看到被扫到地上的疙瘩汤,一阵心疼。虽然这初柳用了所有的面粉,和许多素油是有些过分,但是也不能如此浪费了啊!

“你......”凌霄看着自己的心血被卫谚扫到了地上,心中又气,又委屈。她以前在家中,都是这么做疙瘩汤的,谁知道,那面粉和素油是他们家要吃半个月的。就算是她大手大脚了,他也不能这样做啊!亏她还好心做了三碗,早知如此,她就不做他们的了。

凌霄红了眼,眼泪在眼眶之中打转。她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了,才穿到这个林初柳身上,受着她不该受的气。

“我赔给你便是。”凌霄红着眼,咬着牙说完。瞪了卫谚一眼,跑了出去。

“儿媳妇儿......”

冯氏在身后的唤她,凌霄权当听不见,她委屈了,得找个地方调节心情。她在跑的时候,感受到全身上下的没一块肥肉都在颤抖,她忽然又觉得好想哭。

因为天已经开始黑了,村里的人都回家吃晚饭去了,所以凌霄也没遇到什么人。纵使遇到了什么人,人家瞧见她了,都连忙绕到一边,躲得远远的。

凌霄凭借着原主的记忆,走到了村口的老榕树下。她坐在榕树下,看着绵延向远方的小路。只要从这条小路一直往前走,便能离开这个地方。那卫家母子都不喜欢她,不,不应该用喜欢两个字,他们是赤果果的讨厌她。村民对她也十分反感,她何苦因为原主以前造的孽,在这儿受他们的气。还不如一走了之,天大地大任她闯。

她的心情有些激荡了,站了起来,抬脚就朝小路走去。可是没走两步,她便停下了脚步。若是她真的一走了之了,原主的父兄铁定会打死卫谚的。

“儿媳妇儿 呼呼......天都黑了,你这是要往哪里去啊?快随娘回家。”追出来的冯氏,一把抓住了凌霄的手。因为跑得急,她也是喘得上次不接下气。还好,她追上来了,若是着儿媳妇儿回了娘家告状,到时候少不得又要闹上一场,谚儿势必要挨上一顿打。

凌霄不知,这冯氏追出来,是怕她回娘家告状。见她喘着粗气,让她回家,她心中只觉得一阵温暖。唉!这冯氏还真是个烂好人,林初柳都那么对她了,她还能来追自己。这应该就是所谓的白莲花了吧!而且还是货真价实的白莲花,不是伪白莲花。

“我不回去”虽然知道自己不回去,也不能去别的地方。但是凌霄,还是忍不住想要拿一下乔。

“咕咕......”凌霄的肚子不争气的响起了一阵长长的叫声,她脸色微红,有些尴尬的低下了头。

“今日的事,是谚儿不对,走,娘回去给你贴饼子吃。”冯氏温柔的笑着,拉着凌霄的手往家的方向走。

凌霄走在冯氏后面,看着冯氏的后脑勺,心想,摊上这么好的婆婆,林初柳当真是积了八辈子德,可惜她不知道珍惜。

二人回了家,堂屋里已经收拾干净了。卫谚在灶间烧火,像是在准备晚饭。冯氏让凌霄在堂屋坐着,便去了灶间。没过一会儿,玉米饼的香甜气味儿便传了出来,凌霄只觉得更饿了。

又过了半刻钟,冯氏端着十几个有些发黑玉米饼子,和两碗白菜汤进了堂屋。

“谚儿在灶间吃。”冯氏像她解释了一下,卫谚为何没有来堂屋吃饭。

凌霄知道那卫谚在灶间吃饭,是因为不想看见她。正好,她也不想看到他来着,若是对着他那张臭脸吃饭,她也会消化不良的。她伸手拿起了一个玉米饼子,借着微弱的油灯光,发现这玉米饼子黑黑的,闻一闻还有一股糊味儿。肯定是那卫谚,想让她吃糊的玉米饼子,所以才故意烧大了火,害的她婆婆把玉米饼子贴糊了。咦......不对,凌霄稍稍翻阅了一下原主的记忆,似乎她也经常吃贴糊的玉米饼子,所以这很有可能是她婆婆手艺不好。

管它的糊就糊吧!又不是不能吃。她张嘴咬了一口,只觉得饼子又硬又粗,还有些苦味儿。她嚼了两下,想要咽进去却噎在了喉咙。她忙喝了一口白菜汤,差点没把汤给喷出来。这白菜汤,没油没盐,还有点像她爷爷煮的猪潲水的味道。

不要问她,为什么知道猪潲水是这个味儿的!

见凌霄脸色不对,冯氏以为她是因为,玉米饼子里没有放面粉难吃了,不高兴了。所以,心中十分忐忑,怕这儿媳妇儿又要发脾气了。

冯氏本来就胆子小,加上这林初柳发起脾气来,又十分吓人。所以,这冯氏,十分害怕林初柳飞脾气。

“怎、怎么了?可、可是难吃了?”她战战兢兢的看着凌霄询问道。

凌霄无法体会到原主以前对好吃和不好吃的认定,但在她看来,这玉米饼子和白菜汤都是十分难吃的。看来她这倒霉婆婆,是一个厨艺不太好的人。

不过见冯氏那战战兢兢,害怕她发脾气的模样,凌霄咽下嘴里的白菜汤,皱着一张脸道:“没、还好,还好!”

听到凌霄说还好,冯氏松了一口气。若是这儿媳妇儿闹起来,要吃掺了面粉的饼子,她可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不过,今日她这儿媳妇醒来之后,于往日似有所不同,对她这个做婆婆的客气了不少呢!


第4章

虽然凌霄饥肠辘辘,但是无奈这玉米饼子实在是太难吃,所以她硬逼着自己吃了两个,喝了半碗白菜汤就够了。对于她吃了两个玉米饼子就不吃了,冯氏十分意外。要知道,以前她可是吃十个玉米饼子的量。不过冯氏到没说什么,的她而言,凌霄吃得少是好事。一是省了粮食,二是她那么多肉,的确是不该吃太多。

新月高悬,夜已渐深。

凌霄躺在虽然铺了褥子,但是却依旧很硬的木床上。因为卫谚厌恶原主,所以自从原主嫁进卫家之后,卫谚就从自己住的卧房搬到了一个由杂物间改成的书房住。

她看着从窗户纸透进屋的月光,思念着自己的爸爸妈妈还有爷爷。爷爷年事已高,不知道能不能受的住她因公殉职的消息。她是在追抢劫犯的途中,掉入井坑死掉的,所以这应该算得上因公殉职。她五险齐全,爸爸妈妈因为她当警察,还给她买了不少的保险。她这一死,应该能赔不少钱,至少爸妈后半生的生活是无忧了。日后,就全看弟弟照顾他们二人了。

虽然她弟出生的时候,还在搞计划生育,生二胎是要罚款的。但是,爸爸妈妈还是在她六岁的时候要了一个弟弟,不过就是罚了不少钱。因为弟弟的罚款家中欠了不少钱,她们家的日子,一度过的十分拮据。年幼时,她还埋怨过。不过,现在她庆幸爸妈生了个弟弟,不然她们家就变成失独家庭了。

“哎......”凌霄叹了一口气,想要翻个身。无奈这身上的肉太多,翻个身她都废了好大的劲儿。

摸着自己肚子上的肉,凌霄想着,一定要将着肉全给减下来才是。不然不好看不说,做什么事情都十分不便。如此想着,凌霄便慢慢的睡着了。

翌日

当凌霄醒来的时候,已经日上三竿了。她穿上了月白色的棉布袄子,因为头上好裹着纱布,所以她只是将一头及腰的青丝,编成了一条粗辫子。若是真要在林初柳身上寻一处亮点,那便只有着一头青丝了。她这头发,又黑又亮,还很顺很直,发质相当不错。

在编发的时候,凌霄看着铜镜之中自己的脸,心中那叫一个难受。想她凌霄虽然汉子了些,但是,却也是浓眉大眼鹅蛋脸,在她们局里也能算得上是个美女级别的人物。可是这一朝穿越,却成了一个无盐之人,她如何能不难受?虽然说着林初柳的皮肤白嫩,但是,因为太过肥胖的原因,这五官全挤在了一起,眼睛小得虽不似绿豆,但一笑就只剩一条缝了。虽说,这一白这白丑,但是这一点在这林初柳身上并没有体现出来。虽然说这林初柳说不上极丑,但是绝对当上的一个丑字的。

编好辫子凌霄出了卧房,走到堂屋,却见屋内没人。她走到门口,一阵风吹来,冷得她不由打了个哆嗦。因为还在化雪,所以这外头格外的冷。不过这古代的空气十分新鲜,呼吸一口便觉得身心舒畅。

在门口站了一会儿,她便见一个穿着灰色棉衣,用布巾包着发的冯氏吃力的端着个木盆,走进了用土墙围起来的院子。

见凌霄站在门口,她把手中的木盆,放在院内的石头上,道:“这就醒了?饭在锅里热着,我去给你端。”

前日,便是因为她没有将吃的放在锅里温着,才闹出那么大的事情来,所以今日出门洗衣服时,她特地留了火在灶里,把吃的放在了锅里温着。

“不用麻烦,我自己去便是。”看着冯氏冻得通红的手,凌霄心里有些不是滋味。这个天出去洗衣服,虽然说有太阳,但是那河里的水却是冷得刺骨。

凌霄去了灶间,揭开锅盖,便看到了十来个有些黑的玉米饼子,和一碗稀得可以看见,碗里有几粒米的粥。如果她没猜错的话,这些玉米饼子应该是昨晚上吃剩下的。

她也没出灶间,直接就着粥硬塞了一个玉米饼子,便没有再吃了。然后把玉米饼子,继续温在锅中,把碗给洗了。

出了灶间,院子里的冯氏,已经晾完了衣服,正搬了凳子,坐在门口做刺绣。那晾晒的衣服之中,便有原主的衣服。这原主,是个好吃懒做的,自然也是不会自己洗衣服的。所以,原主和冯氏的衣服,都是由冯氏洗的。卫谚,心痛他娘,所以一直都是自己洗衣服。

凌霄从未见过人做刺绣,便凑上去看了两眼。

只见冯氏捏着一根绣花针,在绢布上飞针走线,没一会儿,一朵栩栩如生的兰花便出现了。

“哇!婆婆你好厉害啊!绣的跟真的一样!”凌霄不由崇拜的看着冯氏赞叹道。

冯氏颇为意外的看着凌霄,这可是她这儿媳妇儿第一次叫她婆婆,以前她可都是直接叫了‘喂’或者‘老太婆’的。

“哪里,但凡是女子,都会刺绣,算不得厉害的。”被自己儿媳妇儿这么称赞,本来就面薄的冯氏脸有些微红。原来,被儿媳妇儿崇拜是这种感觉啊!

“我就不会。”凌霄抓了抓头,她虽然会舞刀弄枪,但是这针却捏不来。想她小时候,衣服破了都是爷爷给缝的。

“儿媳妇儿你若想学,我可以教你。”以前自己刺绣,这儿媳妇儿是看都不看一眼的。如今不但看了,还如此夸赞,想是对这刺绣起了兴趣。这刺绣能磨人的性子,说不准儿她这儿媳妇儿学了刺绣,这性子便能磨好了呢!

“不、不、还是算了吧!我学不来的。”凌霄忙摇头摆手,刺绣这细致的东西,还是不适合她学。

见凌霄不愿意学,冯氏多多少少有点儿失落。

“对了,婆婆卫谚呢?”凌霄见卫谚不在,便不由问道。

卫谚?冯氏有些奇怪的看着凌霄,她这儿媳妇儿在成婚之后,可是第一次这么直呼谚儿的名字。以前,她可一直都是叫谚儿相公的。

“谚儿,去镇上卖字画了,估摸着下午才能回来。”冯氏说着,看着院门,心里盼着卫谚能卖出几幅字画,能买些面粉,和素油回来。

虽然卫谚,几乎每日都是镇上卖字画,但是大多时候,一副都卖不出去。今年秋天,便是乡试了。去年因为她病了,用光了卫谚去省城去参加乡试的路费,所以便耽误了。今年秋天,无论如何都是要让他去的。只是,到现在这路费却依旧没有攒到半分,更是因为每日去卖字画,耽误了温书。她心里一直记挂着这事儿,所以经常会忧心得睡不着

“哦......”凌霄哦了一声。

冯氏因为她头上还有伤,便让她进屋坐着,说在外面吹了风不太好。

中午,婆媳二人依旧吃了剩下的玉米饼子,凌霄依旧只吃了一个玉米饼子。冯氏问起,她为何只吃这么少,她只说是伤头没什么胃口。

太阳快落山的时候,卫谚回来了。提了两斤面粉,和半两素油。

晚上做饭时,凌霄因为实在不想再吃糊了的玉米饼子了,便揽下了做饭的活,让冯氏帮着烧火便是。卫谚什么都没说,冷着脸回了房看书。

凌霄先是和了加了些面粉的玉米面儿,用纱布盖着,让面团儿先醒着。然后又洗了白菜和小葱,把白菜切成段儿。锅烧热,再冯氏紧张的注视下,到了一点点儿素油。放了些蒜蓉下锅爆香,把白菜梗也放进去炒了炒,又在冯氏紧张的注视下,放了些粗盐。

这油盐都是金贵的东西,冯氏怕着凌霄放多了,自然紧张。不过好在,凌霄放的素油和盐都在她能接受的范围之内。

接着凌霄又往锅里加了适量的水,煮着白菜梗。把醒好的面团儿,搓成圆圆的条状,又揪成十几个小圆团儿,压成了饼状,一个个的贴在了煮着白菜汤的铁锅边缘。

冯氏没想到,还可以便煮白菜汤便贴饼子。以前她都是先贴饼子,后做白菜汤的。汤做好的时候,这饼子都快凉了。如今她儿媳妇儿这么做,倒是省了不少时间,节约了柴火,还不用担心饼子冷了。

见白菜梗煮得差不多了,凌霄又放了白菜叶子进去煮。把饼子挨个翻了个面儿,等白菜汤煮好的时候,这饼子也好了。她又放白菜汤面放了些盐,便让冯氏不要加柴了。把饼子捡进了盘子里,把白菜汤装了三碗。和冯氏一起,端到了堂屋。

吃的端上了做,冯氏便唤了卫谚出来。见卫谚出来了,凌霄压根没抬眼瞧他,自顾自的吃起玉米饼子来。

对于自己做的玉米饼子,凌霄是相当的满意。这饼子,不糊不粗,还十分软绵,香甜可口。白菜汤虽然调味单调,但是,却比冯氏做的要好喝许多。

卫谚看着桌上的玉米饼子,和面前的白菜汤。这颜色和香味看着是比他娘做的好,这个林初柳为了偷懒,可是藏得够深的。虽然他十分不屑吃林初柳做的饭,但是这面粉和油都是他买的,若是不吃岂不是便宜林初柳这个恶妇了,让这些玉米饼子全落入了她的嘴中。他想着,拿起一个玉米饼咬了一口,玉米饼软绵香甜,比他在镇上买的还要好吃许多。

在吃上面,卫谚向来是不注重的。他也知道,他娘的厨艺不太好,但是他却也并不觉得难吃。对他而言,只要能吃饱便好了。

“儿媳妇儿,你这玉米饼子做的真好吃,这白菜汤也好喝。”冯氏斯文的咽下,嘴里的玉米饼子,看着凌霄夸赞道。

原来,这玉米饼子也可以这么好吃啊!

“好吃婆婆你便多吃点儿吧!”面对夸赞,凌霄回以微笑。

“哼......”卫谚发出了一声冷哼。潜台词似在说:“装什么好媳妇儿!”

听得卫谚的冷哼,凌霄低着头翻了个白眼儿,吃掉最后一口玉米饼子,把碗里的白菜汤全喝了,然后,便放下了筷子。

卫谚见她放了筷子,眼中闪过一丝异色。以往他娘做的饼子不好吃,她都要吃上十几个。今日她做的饼子,这般好吃,她却只吃了两个,这未免也太反常了吧!

冯氏见卫谚看着凌霄,知道他是在奇怪她怎么只吃了两个饼子,便解释道:“儿媳妇儿伤了脑袋,没什么胃口,所以吃得少。”

“原来如此。”卫谚点了点头,嘲讽道:“她应该一直都没胃口才好,不然再那么吃上去,猪都快赶不上她了。”

凌霄如何不知道,这卫谚在说她比猪还要肥。她扬起三层下巴,反击道:“长得比猪壮,总好过,瘦得跟豆芽菜似乎,弱不禁风,风一吹就倒。”

虽然这卫谚的个子并不矮,还算的上是高,但是却十分的瘦。衣服里面都是空荡荡的,看起来弱不禁风,风一吹便能倒了。

但凡是男子,都不喜欢被人说弱不禁风,卫谚把筷子往桌上重重的一放,拍起了桌子。

“你......”他正要发作,冯氏却按住他的手劝道:“吃饭,吃饭,莫要吵,莫要吵。”她最害怕的便是看到二人吵起来。虽然这个儿媳妇儿不太好,但是她却依旧希望他们和和气气的,因为家和万事兴。

卫谚不想违背他娘的话,瞪了凌霄一眼,继续吃饭。凌霄端起自己吃完的碗,起身去了灶间。

转眼,便又过了五日。因为头上的伤,凌霄一直没出过门。这期间,她四哥林冬生来看过她,还带了一只兔子过来,说是她爹让拿来了。然后,那兔子肉让她们美美的吃上了两天。不过,那兔子肉,卫谚却是一口未吃。他心中厌恶,记恨林家,自然不愿意吃他们送过来的兔子。

凌霄后脑勺的伤口,已经掉了痂。受不了油腻腻头发的她,便烧了一锅水,用皂角痛痛快快的洗了个头。洗完头后,凌霄只觉得整个人都舒服了不少。

洗完头后,她用棉布擦了半个,然后披散着头发,在院子里快步走。这几日,她每天清晨都会绕着院子跑个十几圈儿,没事儿的时候也会在院子里快步走。对于减肥,便是要做到,能站不坐,能走不站,能跑不走......

头发干了之后,她便想去后山看看能不能采点儿药草换点儿钱。她可看一直都记得,要还卫谚面粉和素油的事情。以前住在农村,家后面便是一座大山。农人靠水吃水,靠山吃山。所以爷爷经常会进山采些药草换钱,她也常常跟着去。爷爷每次采到药草,都会告诉她那是什么药草,有什么药效。所以,她也认识不少药草。

冯氏去了隔壁陈家和陈氏做绣活,凌霄背了个背篓,拿了把镰刀,便往后山的方向而去。


第5章

凌霄背着背篓拿着镰刀走在村子里,但凡是瞧到她的男女老少,皆是一副震惊之色。天要下红雨了,这懒肥猪竟然背着个背篓似要去劳作的模样。

她嫁入无银村半年,他们可是连衣服都没瞧见她去河边洗过。据住在卫家隔壁的陈氏说,她日日都是睡到日上三竿才起来,中午吃完饭后便又开始午睡,睡醒了便去村头的榕树下等着卫谚回来。今日她竟然背了个背篓,拿了把镰刀出门,她们怎么能不震惊。

“哟哟,你们瞧这懒肥猪背着背篓是要往哪里去?”与几个村妇,坐在大石头上纳鞋底的钱氏,用手中的针线,指着离她们不过两米的凌霄。

因为这几日,天渐渐暖了,加上也无农活做。所以,这些村妇们,便纷纷走出家门三五成群,聚在一起纳鞋底做绣活。

“卫家地无半亩,她总不能是去下地?”

“我瞧着,应该是看这野菜长出来了,想去寻些野菜呢!”卫家贫寒,众所周知,去挖野菜吃也十分正常。

“说起来,这野菜现下嫩得很,我改明儿也得让我家那小子去挖些来。”野菜也是一道菜,鲜嫩的野菜,可比自家种的菜还好吃呢!

“我明日左右无事,也去挖些。”钱氏几个村妇,不知不觉便把话题,说道了这野菜上头来。

凌霄本就离那几个村妇不远,加上她们说话的时候,丝毫没有降低音量。所以,她们说的话,都被她听了个正着。那‘懒肥猪’三个字,听在她心中十分不舒服,更加坚定了她要减肥的决心。

‘懒肥猪’是无银村人,私下对林初柳的称呼。以往,原主听到有人这般叫她,都会直接冲上去与人厮打一番。所以他们也都只敢,背地里叫这么叫她,并不敢当面叫。毕竟,这林初柳撒起泼来,这无银村还真是没几个人是她的对手。

如今,凌霄听到了只当那些村妇是在犬吠。等她瘦了下来,且看她们还能不能叫得出口。

在不少村民的注视下,凌霄上了后山。

无银村这后山很高也很大,大概有七八百米高。因为山高树密,自然便也就有了不少野兽。所以,村民们一般都只在山脚和山的一二层下活动,或者成群结队的上山,怕遇到野兽袭击。凌霄不知道这些, 便无知无畏的爬的高了一些,进得深了一些。

凌霄拿着镰刀,在山林里走着,仔细瞧着地上的一草一木。看到认识的草药,也不管是不是珍惜药材,便直接用镰刀挖了。深山老林里药草多,这话一点儿都不假。不过半个时辰,凌霄便挖了半背篓草药。

以前上高中的时候,凌霄也看过穿越小说。里面那些穿越女主,总是能在林子里寻找人参灵芝之内的珍贵药材。所以她也格外仔细,看她有没有那么好运,能寻到些珍贵药材,卖个好价钱一夜暴富。

不过她瞪大眼睛寻了半天,却依旧没有寻到什么珍贵药材,寻到的依旧是十分常见的药草。因为低头脖子有些酸的凌霄,抬头看着从树叶缝隙之中,照进林子里的阳光,心想,这小说和现实里还是有差距的啊!

不过,她发现山里有几株野生桃树,还开着桃花呢!她想,等日后桃子熟了,说不准儿还能吃上桃子。她十分喜欢吃桃子,以前爷爷就在家里的院子中种了几株桃树。春天的时候,桃花盛开满院春色。夏天果挂满枝,甜蜜的香味弥漫了整个小院儿。日后等她落了定,也要在自家院子里种上几株桃树的。她在卫家是待不长的,她不是林初柳不喜欢卫谚,卫谚也不喜欢她。所以,她早晚是得离开卫家的。不过她还没有想好,离开卫家要做什么?所以,先待着想法子赚些钱再说。

她见背篓装不下了,便开始下山,准备回家。

“救命......”

“来人啊......”

走着走着,她忽而听到,忽近忽远的呼救声,听声音似乎还是个年轻男子的声音。

凌霄四处望了望,循声而去。可是找了许久,也未见到人。

“来人啊!救命!......”那呼救的声音似乎很近,凌霄大声喊道:“喂,你在哪儿呢!”

“我在坡下面......”

凌霄的前面便又一个斜坡,她忙走了过去。往下一看,只见三米多高的斜坡下。有一个穿着青色衣衫的年轻男子,正躺在草地上。他的身边,还有一个倒在地上的背篓,背篓里的药草,都撒在了草地上。他的脚边还有一个小锄头,看样子也是来山上挖草药的,失足从坡上掉了下去。

“你且等等,我马上便下来救你。”凌霄放下背上的背篓,本想要从坡上直接下去。但是身体条件不允许,于是便四处看了看,找了一条能走到坡下的路,到达了坡下。

陈安之呼救了半天,没想到,还真有人来救他了。在无银村,除了他和他爹会上山采药,其他人都鲜少无银山高处走的。他方才还一直担心,若是一直无人前来救他,到了晚上说不准儿他便被狼叼走了。

半个时辰前,他在这山坡的岩壁之中,发现了一株好草药,便趴在坡上挖,哪晓得一个不留神便摔了下来。虽然身上其他地方,并无大碍,但是右腿在往下摔的时候,撞到了石头,似乎已经断了。

凌霄走上前,看清了年轻男子的脸。从原主的记忆之中她得知,这年轻男子叫做陈安之,是村中大夫,陈文敬的独子,村民都叫他小陈大夫。也是,这无银村的第二个青年才俊。这无银村的第一个青年才俊,那自然便是卫谚了。

“喂,你伤到了何处?”凌霄弯腰看着陈安之问道。

陈安之只觉得一个庞大的阴影,挡住了他的光亮。他抬起头一看,便看到了一张全是肉的大脸。

林初柳?作为无银村的人,他自然是认得的。前几天,他还随父亲一起去给她瞧过伤呢!他虽然跟这林初柳并无交集,但是却也听过她的不少事迹,对她自然是没什么好印象。

没想到,今日他竟然要靠她来相救。

“我的右腿,好像断了。”陈安之指着自己不能动弹的右腿。

凌霄蹲下来,直接撩起他的裤腿,想要查看他右腿的伤势。她作为一个人民警察,摔断腿如何做应急处理她还是知道的。

“你......”陈安之没有想到,这妇人竟然如此不知羞。不顾男女之防,直接掀起了他的裤腿,看他的腿。

“还真是断了。”凌霄蹙起秀眉,看着陈安之骨头明显移位,已经肿起来的右腿说道。

“你等等!”说完凌霄起身,去寻了两根较粗的树枝。然后在陈安之的注视下,把两根树枝放在了他右腿的两边。

想要将陈安之的腿固定,需得找个东西,把他的腿和树枝绑住。可是现在,她这儿没有绳子。她想了想,忽然看见了他系在腰间的灰色腰带。二话不说,便要伸手去解。

陈安之哪里见过这种阵仗,见凌霄要去解他的腰带,便慌了,忙大声斥道:“你要干什么?”这妇人该不会是想要......

“用腰带把你的腿固定啊!”凌霄满是无语的道:“不用你的腰带绑,难不成你想用我的腰带绑啊?”他这一副防女色狼的架势,让她十分的受伤。

“我、我自己来。”陈安之知道自己误会了,脸色微红,解开了自己的腰带,给了凌霄。

这林初柳是想要帮他固定摔断的右腿,他却如此误会人家,是他小人之心了。

没一会儿,凌霄便固定好了陈安之的右腿,并扶着他坐了起来。

陈安之瞧着自己被固定得十分好的右腿,忍不住问道:“你也会医术?”

一般人,可不知道,这摔断腿之后该如何处理!

“不会。”她想也没想,便直接回答。

“那你怎么知道,该如此处理我的腿?”陈安之接着问道。

凌霄想了想,编了个理由随口道:“我父兄常在山上打猎,也摔断过手脚。我瞧见大夫,给他们处理过,便知道怎么做了。”

“原来如此。”陈安之点了点头,林家是猎户之家,这猎户一直便是最容易受伤的人。她父兄摔断了手脚,被人医治时,她瞧见了记下了如何处理也是符合常理之事。

凌霄抬起头看了看日头,见这已经快中午了,该回去吃午饭了。

她看着陈安之道:“我虽然有心背你下山,但是你也瞧见了,我着体型能自己下山便不错了,实在上背不了你。你在这儿等着,我回村里找人来抬你。”若是她以前的身体,自然是能背着这陈安之健步如飞的。但是现在这身体太胖,十分笨重,背着陈安之根本无法走路。

陈安之被她的话惊着了,她一个女子,竟然还有心想要背他下山。难道她父母,不但没有教好她,也 未曾教过她为何男女授受不亲吗?

不等他回答,凌霄把挖药的小锄头,递给了陈安之道:“这个你拿着,若是遇到了野兽,还可以防身。”

她不知道这山里有没有老虎野狼?但是这毒蛇,山鼠什么的应该还是有的。

“多谢!”陈安之接过锄头道了谢。如今他这个样子,也只能等着她下山唤人来抬他了。

“举手之劳而已。”凌霄摆了摆手,又沿下坡的路爬上了坡,背着装满草药的背篓下了山。


第6章

因为担心陈安之在山上遇到野兽,凌霄加快了脚步下山。待到她下了山时,已经流了一身的汗。那瞧见凌霄上山的妇人,见她下了山。都纷纷盯着她那背篓瞧,只见里面装了一背篓的野草。

“你们瞧瞧,这懒肥猪作为一个农妇,连野菜和野草都分不清,采一背篓野草回来。”

“哎!这林家是把她当千金小姐养的吗?简直就是四体不勤五谷不分!”村里聚在一起的妇人们,看着凌霄那一背篓药草直摇头。

钱氏挑着眉道:“哪里是当千金小姐养,我瞧着分明是当猪养的。你们瞧瞧她那身形,猪都赶不上她呢!”

“哈哈,说得倒是。”

以钱氏为首的几个村妇,都纷纷大笑了起来。

凌霄听到钱氏几个又在议论她,本想忍忍,装着听不见走了。可是忍着忍着,她这暴脾气便忍不了了。

她一扭头,手里拿着镰刀,朝那几个妇人走去。

钱氏几个见凌霄朝她们走了过来,便忙闭上了嘴。这懒肥猪怕是听到了她们在说她,来寻她们麻烦了。

“几位婶子在说什么呢?笑的如此开心?也说与我听听呗!”凌霄说着,举起了自己手中的镰刀。

钱氏几个瞧着她手中的镰刀,都有些犯怵的往后退了退。这懒肥猪,莫不是想用镰刀砍她们吧!这懒肥猪,天不怕地不怕的,还真干得出来这种事儿。

“哎呀!都中午了,我要回去给孩子做饭了。”钱氏看了看天,说完拿着自己的鞋底儿和针线一路小跑着走了。

“我也该回去煮饭了。”钱氏一走,其他人也忙拿着东西跑着回家了。似乎怕,凌霄会追上去,给她们一镰刀似得。

因为陈安之的家在村尾,正好要经过卫家。凌霄便先把背篓放回家里,然后再去陈家。

凌霄推开院门儿走了进去,灶间正在做饭的冯氏,听到响动。便从灶间走了出来,见凌霄背了一背篓杂草回来,便小声问道:“儿媳妇儿,你这是去哪里了?”她从隔壁回来之后,一直不见她人,也不知道她去了何处。见这时间也不早了,便开始准备午饭。

“我去后山采了些药草,想晒干之后,去换些钱。”凌霄说着,放下了背上的背篓,放在了院子里的石头上。

冯氏一愣,随即这心中便十分欣慰,眼眶红红的看着凌霄。她儿媳妇儿真的变好了,不但自己洗衣做饭,不打骂她了,现在还知道挣钱了。

凌霄一扭头,瞧见冯氏眼眶红红,一脸欣慰的看着自己,只觉得头皮一阵发麻。她不就上山采个药草吗?她至于欣慰成这样吗?她自己洗衣服,并把她婆婆的衣服也一起洗了的时候,她婆婆便这样过。

她有点受不了婆婆这样,抓了抓头道:“那个,我要去陈大夫家一趟,不用等我回来吃饭!”

陈大夫一家?

“怎么了?可是在山上受了伤?”冯氏说着,便要上前查看。

凌霄忙道:“不是我,是陈大夫的儿子在山上摔了。我得去通知陈大夫,带他们去山上把他抬回来。”

原来如此?冯氏忙道:“哪里快去吧!山上有野猪,别又让他被野猪伤了。”

去年村头的后生,便在山上遇到了野猪,腿上的肉都被咬掉了两块。不行,这山上那么危险,日后这儿媳妇儿也不能去,否则遇到了野猪就不好了。

凌霄一听冯氏说山上有野猪,便一路跑着去了陈家。

陈家是村里最富庶的人家,因为世代在村中行医,所以也积攒下了些家业。二进二的院子,全是青钻瓦房,连院墙都是用青砖砌的。只是陈家人丁单薄,到了陈文敬这代,便只得了陈安之这一个独子。

走到陈家院门儿口,凌霄便闻到了饭菜香,这个时候,陈家也正在做午饭。

“啪、啪、啪”凌霄敲响了陈家的院门儿。

“谁啊?”院内传出一个低沉的男声。

“我是林、林初柳,陈大夫,陈安之在山上摔断了腿,赶紧去......”

凌霄话还没说完,门便从里面被打开了。穿着一身青衣的儒雅中年男子,满是着急的看着凌霄道:“你说什么?”

“我说陈安之在山上摔断了腿,陈大夫,你赶紧找两个人随我去山上把他抬下来吧!不然他一个人在山上,腿又断了,遇到野兽就麻烦了。”凌霄又把自己说过的话复述了一遍。

陈安之的奶奶高老太,正在灶间和儿媳林氏做饭。听到动静也从灶间走了出来,正巧听到凌霄说这话,二人立马就急了。

“我就说不让他一个人山上采药来的,如今出事了吧!”高老太就陈安之这么一个宝贝孙子,自然是痛到了眼睛里。因为山上有野兽,总担心他受伤,所以一直反对陈安之独自一人山上采药。

林氏急得眼睛都红了,怎么也没想到,自家儿子上山采个药,竟然把腿给摔断了。

“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快找人去山上。若是我孙子,被野兽叼走了,我也不活了。”高老太高声冲站在门口的陈文敬喝道。

“我这就去。”陈文敬忙去叫了邻居陈老二家的两个儿子,陈大壮和陈二壮,拿着家中的担架便让凌霄带着山上。

他们走后,高老太和林氏也待不住,便也关了院门儿,去山下等着他们把人抬下来。

村民见陈大夫和大壮二壮都跟着凌霄上了山,这高老太和林氏也急急忙忙的走了出来,都好奇发生了什么事儿。

“高大娘陈大夫带着人跟那懒肥猪去山上做什么?”住在山脚下的几户人,端着碗走出家门,看着站在柳树下,焦急望着山上的高老太问道。

高老太现在是心急火燎的,挂心着自己的宝贝孙子,自然没心情去回答。

林氏见那人是长者,便蹙眉道:“卫谚媳妇儿方才来家里,说是我家安之在山上摔断了腿,让相公找人去山上抬人。”

“哟!这好好的人,怎么就摔断了腿呢?”

“就是,我以前瞧安之那孩子,去山上采药也没说那里伤到过啊!”

“这......”林氏摇了摇头道:“如何摔的?卫谚媳妇儿没说,我们也就不知道了。”方才那般急,她们也没时间细问。不过,她相公和儿子常年上山采药,却从未伤着过。

“莫不是那懒肥猪给弄摔着的?”

“诶!还真说不准儿呢!早不摔,晚不摔,偏她上山后,人就摔了。”

“我看,八成就是那懒肥猪推的,不然,她又怎么会那么好心,来叫陈大夫山上抬人?就是怕人在山上被野兽叼了,吃上人命官司呗!”

那几个村民,嘴里扒着饭,还唾沫横飞的说着。好像,她们亲眼看见,林初柳推了陈安之,害他摔断了腿一般。

听到村民们这么说,林氏蹙眉看着山上,心想,难不成还真是那林初柳害她儿子摔断了腿?

高老太听到村民叽叽喳喳的说着,是林初柳害她孙儿受了伤。心中只觉得十分烦躁,冲那些人没好气的道:“这事情还没弄清楚,你们胡乱说些什么?”

高老太早年丧夫,年纪轻轻便做了寡妇,把两个女儿一个儿子拉扯大。寡妇门前是非多,早年间不知道被村民说了多少闲话,传了多少谣言。要不是还在世的公婆护着,她早就被村民的闲言碎语给淹死了。所以她十分反感,这些人什么都不知道,却如亲眼所见一般,胡言乱语。也压根不会相信她们的话,因为她们的话,认为是林初柳推了她孙子。

“我们这不也是在帮你分析吗?”与高老太同岁的王老太,端着个碗,露着一口黄牙说道。那表情,分明就是在说,高老太不知好歹。

“高婶等会儿安之被抬下来了,你可得好好问问才是?”王老太的儿子正色说道。

“就是,得问问!”

其他几个村民也随声附和。

没过一会儿,这陈安之在山上摔断了腿的消息,便传遍了整个无银村。吃过饭的村民,都纷纷聚集在山脚下,等着看热闹。

来看热闹的人,都会问比他们先来的人,是怎么回事儿?以王老太为首的几个人,便说可能是林初柳给推的,还说的十分认真,好像亲眼所见一般。然后这一个传一个,一个传一个,便变成了林初柳在山上推了陈安之,害陈安之摔断了腿。

因为今日镇上冷清,提前收摊儿回家的卫谚,还没走到家门口,便遇到住山脚下的二柱。

“卫谚你媳妇儿又闯祸了,在山上推了陈大夫的儿子,说是摔断了腿,你快去看看吧!”二柱说完,便走了。他还要去告诉,更多人这个消息呢!

“这个恶妇,当真是一刻也不消停!”卫谚咬牙切齿的说着。

她害人摔断了腿,他们卫家得赔多少银子啊!不管了,管陈家是报官,还是要打断她的腿,他卫家都不会出一文钱。

虽然卫谚心里如此想着,但是还是背着字画去了山脚下。

他刚走到山脚下,便听人喊,:“下来了,下来了,陈大夫他们抬着人下来了。”

因为陈大壮和陈二壮抬着陈安之,而陈大夫又不放心的扶着那担架走得慢,所以凌霄便走在最前面。她还没下山,便看到山脚下站了许多村民。虽然这个时代,没有网络,没有微信这消息还是传的蛮快的嘛!才这么一会儿工夫,陈安之在山上被摔的事情,就传的人尽皆知了。

不得不说,这陈家还是很受村民拥戴的,这么多人,关心陈安之的伤势,来瞧他呢!


第7章

凌霄率先下了山,方一走到人群处,便听到有人问:“卫谚媳妇儿,这小陈大夫好好的,怎么就摔断了腿呢?”

“就是啊!这是怎么回事儿啊?”

凌霄楞了一下,想了想,这陈安之好像没有跟她说过,他为何会摔断了腿。

“我不知道。”她如实回答。

“哟,不知道?你不是也在山上吗?还通知陈大夫去抬人,你会不知道这人是怎么摔的?”王老太伸着脖子,手背在身后,一双绿豆大的眼睛,怀疑的盯着凌霄。

凌霄颇为无语的看着王老太,难道她在山上,就一定要知道,这陈安之是怎么摔的吗?

“卫谚媳妇儿,是不是你推了人小陈大夫,害人家摔断了腿啊?”

“人小陈大夫常去山上采药,从没受过伤。今日,你一去山上这人就摔断了腿?肯定跟你脱不了干系的。”

“就是。”

“这泼妇连自己的婆婆都敢打骂,推人摔断腿这种事儿也是做得出来的。”

凌霄一脸懵逼的看着纷纷指责她推了陈安之的村民。心中有一万头羊驼狂腾而过,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碰瓷?天呐!没想到,有生之年她还能遇到碰瓷这种事情。

就因为她今日在山上,还下山去通知了陈家人,所以这些村民就认定是她推了陈安之,这不是碰瓷儿是什么?不得不说,这些人的想象力不但丰富,还很会推理。在地里刨食儿,实在是屈才了,她们应该去写话本儿,去当捕快才是。

凌霄见陈安之她娘和高老太都没有说话,心中微凉,难道她们也认为是她推了陈安之?

“各位大爷大妈,婶婶伯伯实在是用不着,如此着急的给我定罪。陈安之很快便下来的,你们大可问他是如何摔的?如果他说是我推的?我便直接去衙门自首。若他说不是我推的,希望各位的脸等会儿不要太疼。”凌霄嘲讽的看着眼前的一群村民说道。她还是信得过陈安之的为人的,相信他,会实话实说,不会冤枉了她。

众人一瞧凌霄如此坦荡,心中不由都在想,难道陈安之摔断了腿,真与林初柳无关?

“安之那孩子是如何摔伤的,等会儿问问他便知,大家切莫要乱说,冤枉了卫谚媳妇儿。”高太老因为瞧不上来林初柳这种,靠下作手段让卫谚娶了她,还打骂婆婆的恶毒女人。所以,在村民们都指责她时,并没有开口说话。

这时,大壮和二壮抬着陈安之下了山,陈安之远远的便听到村民说林初柳推了他。所以,当他奶奶和娘还有村民在他被抬下了山,朝他涌过来时,他便忙开口道:“大家误会了,不是卫谚媳妇儿推了我。相反若不是她在山上发现了我,我怕是没命下山了。所以,她是我的救命恩人。”

听到他这么说,王老太她们都不好意思再问他是如何摔伤的了,只想将冤枉了林初柳的事情揭过去不提。

凌霄双手环胸,露出两个小酒窝,笑眯眯的看着方才指责她的村民们,用手轻轻的拍了拍自己的脸道:“各位,这脸打得可疼?”

以王婆子为首的村民,脸上都有些讪讪的,一个个的,你看看天,我看看地,不去看笑得有些得意的凌霄。

看到凌霄有些狡黠的笑容,陈安之不由的楞了一下,他竟然觉得她笑起来有些可爱。

高老太看到自己孙子被固定的腿,一阵心疼,得知是林初柳救了她家孙子。便转身看着她道:“卫谚媳妇儿,今日多谢你救了我家安之,老太婆在此谢过了。”

“谢谢就算了,只要您老,不认为是我推了您家孙子便成。”凌霄笑着说道,然后便看见高老太的脸上露出了尴尬之色。

没错,她就是故意这么说的。因为,她们方才的态度,让她心里有些不痛快。

“那里的话,你是小儿的救命恩人,我娘又怎么会认为是你推了他呢!”陈大夫看见自己老娘脸上的尴尬之色,便开口打圆场。

“呵呵......”凌霄干笑了脸上不置可否,然后道:“现在没我啥事儿了,我回家吃饭了。”

说完凌霄甩甩手,便转身往卫家的方向走。穿过人群,她便看到了穿着一身灰色长衫,背着几副字画的卫谚。想来他也一定是听说,她推了人,才连东西都没放家里便赶过来了。

她走到卫谚身边时,看着他道:“还在这儿干嘛?不回家吃饭吗?”

卫谚淡淡的看了她一眼,转身便走了。

“小屁孩儿,拽什么拽?”凌霄冲这他的背影挥了挥拳头,每次看到卫谚那张对她面无表情的冷脸,她就特想揍他。她的心里年龄是二十三岁的成年女子,所以这才十八岁的卫谚,在她眼里就是个小屁孩儿。

回到家中,冯氏早已经把玉米饼子和青菜粥端上了桌,不过她却没有吃,而是坐在屋里等着凌霄回来。

见卫谚也跟着回来了,便忙去灶间又端了一碗青菜粥出来。

三人坐在坐在八仙桌上吃饭,冯氏手里拿着玉米饼子,看着卫谚道:“今日怎么回的这么早?”

卫谚抬起头,刚要回答,便听见凌霄道:“还用说,肯定是卖不出去字画便回来了呗!”

她说完,咬了一口玉米饼子,嗯......这饼子好硬。

她最近起得早,每次都是看着卫谚背了多少字画去卖的。基本上都是看着他,背着多少去镇上,便又背着多少回来的。虽然卫谚画得还错,但是没人欣赏,所以压根就卖不出去。

“要你多嘴。”卫谚抬起头瞪了她一眼。她说的虽然是事实,但是从她的嘴里说出来,他便觉得她是在嘲讽他无用,连字画都无人买。

凌霄喝着像是潲水的青菜粥,朝着卫谚翻了翻白眼儿。虽然她婆婆这青菜粥是跟她学的,还加了盐,但是喝起来依旧是像加了盐潲水。

“什么世道?还不准人说实话了。”凌霄说着,瘪了瘪嘴。

“好了,我吃饱了。”凌霄把一个饼子,和一碗菜粥喝完,便放了筷子,出去收拾自己那堆药草。

卫谚吃着饼子喝着粥,只觉得这饼子和粥有些难以下咽。有可能是最近,总吃那恶妇做的饭,胃被养刁了,所以他娘做的饭便有些吃不去了。

冯氏见他皱着眉吃着饼子,便问道:“可是吃不下去了?”

“没、没有。”卫谚吞吞、吐吐的否认,他若说吃不下去他娘做的饭,那岂不是会伤了他娘的心,所以他自然是不会说的。

“哎......”冯氏叹了一口气,放下手中的饼子和筷子道:“娘是吃不下去了,这几日都吃儿媳妇儿做的饭。今日吃自己做的,越发觉得难以下咽了。吃不下去便不吃了,留着肚子,今晚你媳妇儿做饭的时候多吃些。”虽然这饼子和粥她都是按儿媳妇儿做的样子做的,但是难吃的她自己都吃不下去。

“谁要多吃她做的饭?”卫谚赌气的咬着手中发黑的饼子,三两口吃完。然后端着碗,把一碗青菜粥给喝了个干净。打着饱嗝,放下了筷子。

凌霄在院子里用洗衣服的大木盆,装满水,清洗着自己将的药草。一株一株的将泥土,洗干净泥土之后,便放在不要的破席子上晒。

卫谚站在门口,看着她洗的是药草。心想,难道她今日上山,便是去采这些药草了?亏她竟然还认得,不过,她采这些草药做什么?他觉得,这个林初柳似乎与以前有些不一样了。每日早睡早起不说,也没有再对他娘大呼小叫了。就连今日村民冤枉她,她也是从容应对,不吵不闹。若是换了以前的她,定会立马否认与人闹起来。

不过,纵使她与以前有些不同了。她却依旧是林初柳,是这世上,他最厌恶的人。

蹲在地上洗药草的凌霄,感受到自己背后有两道带着怨恨的视线。转过头一看,恰巧看着卫谚,转过身往屋内走。她耸了耸肩,继续清洗自己的药草。

翌日

天才麻麻亮,凌霄便起了床。简单的洗漱了一番之后,便扎着马尾出门儿跑步去了。前几天她头上的伤还没好,所以都只是在院子里跑。现在她伤好了,为了能更有效的减肥,她自然是要出门儿跑跑了。

她绕着无银村跑了两圈儿天才全亮,因为林初柳这身体笨重,身体素质也差。这两圈跑下来,凌霄已经浑身湿透,双腿打颤了。

走到卫家院门儿口,她推开门,扶着门框走了进去。

卫谚正在院子里的井水边洗漱,见到如同从水中拎出来的凌霄,楞了一下道:“这一大早的你是去跳河了?”

“你才去跳河了呢!”凌霄翻着白眼儿,心中暗骂他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我又没病。”卫谚说完,用毛巾擦着脸上的水,转身进了屋。他这话的言下之意,是在说凌霄有病。

凌霄累得话都懒得说了,坐在院子里的石头上歇了一会儿。然后,端了一盆儿水回了她的房间。因为出了一身的汗,她得擦擦换一身衣服才行。

她把水盆儿放在凳子上,一件一件的脱了自己身上的衣裳。把毛巾打湿了水,再拧干擦着自己白嫩嫩满是肥肉的身子。擦到肚子时,她忽然发现,她的肚子似乎小了一圈儿。凌霄乐了,看来她的减肥已经初见成效了。因为原主吃的多,又不动,所以才会长那么胖。她这几日吃得少,还经常快步走,便就立竿见影的受了。

看到了成效凌霄自然是动力满满,她相信,照现在这样发展下去,过不了多久,她就能瘦成正常人的身材的。擦洗完,换了一身衣裳,凌霄便高高兴兴的去灶间煮饭。早饭,依旧是贴玉米饼子和青菜粥。

为了能够更有效的减肥,早饭,凌霄只吃了半个玉米饼子,和半碗青菜粥。吃完早饭,她便收了冯氏的衣服和自己的衣服,去河边洗衣服了。上次洗衣服的时候,她是在院子里用井水洗的。但是井水里的水来的慢,洗了衣服容易打不到水,所以她今日便去河边洗了。


第8章

无银村的清水河边儿,早已有五六个女人蹲在河边而的石头上洗衣服。这五六个女人之中,有云英未嫁的姑娘,也有中年妇女和年轻少妇。

“那小陈大夫说是摔断了腿,也不知道严不严重啊?”钱氏一双有些黝黑的手,搓洗这石头上的脏衣服。那洗出的黑水,便直接流进了河水之中。她周围的水,不复起初的清明。

昨日帮着去抬人的陈大壮陈二壮的娘,把衣服放进河水里漂了漂道:“听林氏说并不严重,因为开始处理得当,已经接好了腿,养个两三月便好了。不过我家大壮听陈大夫说,若不是那卫谚媳妇儿,发现安之时,及时给他用木棍固定住了断腿,就要麻烦一些了。”

“哟!那懒肥猪还知道怎么帮人处理断腿?”钱氏满脸的不行。

“我看莫不是,陈大哥教她怎么弄的?”里正家的幺女,陈梨花洗手中的帕子说道。卫大哥那媳妇儿,又懒又蠢,那里会帮人处理断腿啊!

“那我就不晓得了。”大壮娘摇了摇头,:“不过,我听林氏说,陈大夫今日要去登门拜谢呢!”

陈梨花的嫂子王氏洗着衣服道:“这救命之恩,登门道谢也是应该的。”

那山上少有人去,若不是被卫谚媳妇儿发现了,陈安之被野兽叼走了都没人知道。

陈梨花瘪着嘴,不太高兴的道:“谁让她救了?人陈大哥还不想让她救呢!让那样的人成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可膈应死人了。”

“说的也是,说不准儿那懒肥猪,仗着成了陈大夫家的救命恩人,就赖上人家了。”钱氏唾沫横飞的说着。陈家殷实,若是陈大夫登门道谢,自然是少不了丰厚的谢礼,真是便宜那懒肥猪了。

凌霄的脸上带着微笑,垂眼看着蹲在河边洗衣服的长舌妇们,把她们方才说的话都听了个一干二净。

“梨花妹妹,你跟陈安之有什么深仇大恨,竟然想让他死了?”她走上前去装着不解的出声说道。

陈梨花几个听得背后的声音,扭头一看,只见圆的跟个洗衣盆的林初柳,正端着盆走上前来。

她们方才说的话,她都听见了?陈梨花和钱氏脸上的表情有些怪异。

王氏,大壮娘,还有卫家隔壁陈氏的女儿,陈荷花脸上都露出些惊讶之色,随后接着洗衣服。这林初柳竟然来洗衣服了?这天,当真是变了呢!

说人坏话被人听到虽然有些不光彩,但是陈梨花却觉得自己说的并没有错,扬着脖子瞪着凌霄喝道:“你胡说什么?我何时想陈大哥死了?”

陈大哥受了伤她便心疼得不要不要的,又怎么会想他死呢!这个懒肥猪,当真还是满嘴喷粪。

“我可没胡说,”凌霄找了一块靠近河水的大石头,把盆放在上面,找了一块干净的小石头坐下,转过头接着道:“你方才说没让人让我救陈安之,他也不想我救他,还说我成了他的救命恩人膈应人,不就是说我不应该救他吗?众所周知,若不是我昨日救了他,他断了腿儿跑不得跳不得,山上无人,他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遇到野兽那就是死路一条。既然你认为,我不应该救他,不就是盼着他死吗?不行,我等会儿得去陈大夫家问问陈安之,他到底哪里得罪你了?让你盼着他死。”

她一边说着,一边往盆里装了水,放了些皂角粉把衣服泡着。

陈梨花被说的脸色发白,直接急了,把手中的帕子往水里一扔,站起来,指着凌霄骂道:“你这只肥猪休要满嘴喷粪,我压根就不是那个意思,更没有盼着陈大哥死。”

若是这肥猪,当真去给陈大哥说,她盼着他死,她日后还如何见他?

肥猪?凌霄侧过头,皮笑肉不笑的看着陈梨花。

“梨花!”王氏叫了一声,提醒陈梨花失言了。

“哟!这里正家的家教就是好啊!还未出阁的女儿家,便如此指着同村嫂子的鼻子骂?也不知道这外人知不知道到?里正家的好家教?”众所周知,这里正家的家教甚严。是严禁子女在外和村中的人发生口角的,更何况,这陈梨花这般骂人了。

凌霄虽然依旧笑眯眯的说着,但是王氏却觉得有些吓人。在这个时代,女儿家的名声是重要的。若是外人知道,梨花如此粗言秽语的指着人鼻子骂,这泼辣的名声便传出去了,日后说亲必定是会有影响的。

“卫谚媳妇儿,梨花一时失言,你莫要放在心上。”王氏陪着笑脸说道。梨花今年十五,真是说亲的时候,定不能传出有损名声的事情。

“既然嫂子都这么说了,我便大人不计小人过了。”说完,凌霄挑衅的看了陈梨花一眼。

什么叫做大人不计小人过?她才是小人呢?陈梨花气急,张口便道:“你才是小......”

“梨花!”王氏高声呵斥,用眼神示意她不要说了。且不说二人吵闹起来,影响的是她的名声。就冲林初柳方才说出来的那些话,梨花也不是她的对手。

陈梨花气得牙痒痒,恨不能冲上去抓花凌霄那白嫩嫩的脸。但是在自家嫂子的眼神制至下,她还是忍了,蹲下来继续洗衣裳。

钱氏怕凌霄找她算账,便一直未出声,低着头洗自己的衣裳,装透明人。

大壮娘和陈荷花,偷偷看了一眼,气定神闲洗着衣服的凌霄,发现她似乎与以前有些不一样了。若是以前,她早就粗言秽语的骂起来了。可是今日,她却一个脏字都未说,便把梨花气成这样。

王氏匆匆洗完衣服,便带着成梨花回了家。接着,钱氏和大壮娘也洗完了衣服,端起盆要走了。

“你们慢慢洗啊!我们先走了。”大壮娘走的时看着凌霄和陈荷花说了一声。

“婶子慢走。”二人异口同声的说了一句。

凌霄看钱氏端着盆往前走,并没看脚下的路,而她再往前走一步,便要踩到一块长了些青苔的石头。想起她方才,又骂她是懒肥猪,还说她会赖上陈大夫家。便故意笑得阴测测的看着她道:“钱婶子,河边路滑,可仔细别摔断了腿。不然我若救了你,成了你的救命恩人,便要赖上你家了。”

“呵呵,那里的话!”钱氏以为这懒肥猪忘了自己方才在背地里骂了她呢!没想到在这里等着她呢!她怕凌霄找她算账,便赶忙离开。那晓得,这才走出去一步,这脚下便是一滑,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哎哟......”钱氏的惨叫惊起了河中的水鸟。

听到这惨叫声,凌霄皱起了眉头,这杀猪般的惨叫也不过如此吧?

“钱嫂子没事儿吧?”大壮娘见钱氏摔倒了,忙放下手中的盆儿,去扶钱氏。

钱氏揉着自己的屁股,:“哎哟,哎哟。”的叫着,被大壮娘扶了起来。

“没、没事......”她这一跤虽然摔得狠,但是却并没伤到骨头,所以并无大碍。但是,那懒肥猪刚说完,她便摔了,这事儿实在是太邪门儿了。她不不敢再在河边多待了,把倒出盆儿的衣服,捡进了盆里,对大壮娘说了一声:“谢谢”便忙离开了河边儿。

大壮娘看了看匆匆离开的钱氏,又看了看,脸上带着笑意洗着衣服的凌霄,也觉得这事儿的确是有些邪门儿。

陈荷花家有四口人,这衣服都是她洗。且,她爹干活儿穿的衣裳又脏,所以便没那么快洗完。但是,她一点都不想和林初柳这个恶妇待在一起洗衣服,所以也加快了洗衣服的速度。

因为衣服不多,而且也不脏。凌霄很快便洗完了衣服,见河里有鱼在游动,便有些馋鱼肉鱼汤了。顿顿都是玉米饼子,青菜粥,她早就吃腻了。若是炖个鱼,再贴上点儿玉米饼子,别提多香了。

想到炖鱼凌霄就开始流口水了,脱了鞋袜,便要下河摸鱼。

荷花见她脱了鞋袜,露出了白白胖胖的脚丫子,顿时便皱起了眉头,脸上露出鄙夷之色。这个林初柳当真是不要脸,青天白日的竟然脱了鞋袜露出脚来。被这样的女人赖上,她真的替卫大哥难过。

年幼时,凌霄就是个野猴子,常跟着村子里的哥哥们,去河里摸鱼摸虾的。所以,也知道这鱼该如何摸,才能摸到。她卷起裤脚,露出白嫩嫩的小腿儿便下了河。河水并不深,还不到她膝盖。她把手伸进水里,沿着河岸边的水草里,慢慢儿的摸着。没一会儿,她便摸到了一条手掌大的鲫鱼。摸到鱼后,她便把鱼直接扔到了岸上。

陈荷花不解的看着高高兴兴摸着鱼的凌霄,她吃多了没事儿干?摸这种又腥又臭的东西做甚?

半刻钟不到,凌霄便摸了七八条鱼,其中有大一些的草鱼,也有巴掌大的鲫鱼。她见差不多了,便上了岸,把她扔在岸上的鱼用草穿了起来。

穿起来之后,她见陈荷花在看她,想起她们家对她婆婆也十分照顾的,便拎着两条用草穿起来的草鱼,看着她道:“你要吗?”

陈荷花楞了一下,很显然没料到凌霄会给她鱼。她也洗完了衣服,端起盆面无表情的摇着头道:“这种又腥又臭的东西谁要啊!”

说完,她便绕过凌霄走了。

凌霄拧眉看着手中的鱼,随即眉头舒展开来。这个时代的人,因为觉得鱼又腥又臭所以都不吃鱼的。只有遇到了灾年,实在是没有吃的的时候,才会吃鱼。但是他们压根就不会做鱼,所以煮出来的鱼又腥又臭难以下咽。凌霄乐了,他们不吃鱼更好,这样就没人跟她抢河里的鱼了。而且,这个说不定对她来说也是一个商机。


第9章

凌霄端着木盆,拎着鱼往家里走。一路上看到她的村民,见她是去河边洗衣服回来了,脸上都露出惊异之色。林初柳嫁入卫家半年,他们可是头一回,见她去河边洗衣服呢!不过在看到她手中提着的鱼之后,他们都纷纷,用手扇着鼻,好似她手中提的鱼十分腥臭一般。

还未到门口,凌霄便见院门儿开着。待走到院门口时,便听到屋内传出两个男人的对话声。

走进院子,她便看到今日未曾去镇上的卫谚,正和陈大夫坐在堂屋内说话。桌上还放着两个褐色的茶杯,和两摞用油纸包好的东西。她方才在河边听大壮娘说陈大夫,今日要来登门道谢,那些应该便是谢礼了。

“你可算回来了?快进屋,陈大夫等你好一会儿了。”冯氏见凌霄回来了,便连忙上前,接过她手中的盆,让她赶紧进屋。

她今早出门没多久,这陈大夫便领着谢礼登门了,已经和谚儿说了好一会儿话了。忽然冯氏闻到了腥味儿。一低头,便看到了自家儿媳妇儿,用草穿了七八条鱼提在手上。

冯氏立马皱起了眉?看着凌霄道:“你抓这鱼做甚?”

“吃呗,还能做甚?”凌霄说着,把鱼放进了井边的水桶里,把草给扯了。

“咱们又不会做,这玩意儿腥臭,难以下咽!”虽然这鱼是能吃,若是做的好也十分好吃。但是,这一带的人都是不怎么吃鱼的,嫌它腥臭。以前方定居到此处,因为没有吃的,她也去河里抓过鱼吃。但是。那做出来的鱼,愣是把她和卫谚给吃吐了。而且,那味道与她以前吃的,完全不一样。

凌霄洗了洗手,笑着看着冯氏道:“您放心,我做的您绝对能咽得下。”

说鱼腥臭,那完全是他们不会做,不知道该怎么吃。高一的时候,她去城里打暑假工。在一个川菜酒楼的后厨洗菜,看多了大厨怎么做,便也就学会了,也知道如何做,这鱼才能不腥。

在堂屋内和卫谚说话的陈大夫,见凌霄回来了,便起身走了出来。闻到鱼腥味儿,也微微皱起了眉。看着水桶里的鱼,心想,这卫家的日子的确是过的艰难,连这鱼都吃上了。早知道,他该拿两袋米面做谢礼的。

见陈大夫看着桶里的鱼,脸上露出怜悯之色,卫谚的脸不由微微发红,捏紧了袖中的拳头。

“你抓这有腥又臭的东西做甚?还不快扔出去!”他拧着眉,扬声看着正甩着手的凌霄说道。

闻言,凌霄转过身,见卫谚和陈大夫已经出了堂屋站在屋檐下,便先给陈大夫打开了个招呼。

“陈大夫。”

陈大夫微微点了点头。

随后,她有扬着双层下巴,看着卫谚道:“那么好的东西,扔了做甚?而且还是我辛辛苦苦抓的。你若是嫌腥臭,等会儿我做好了你别吃就是。”

她辛辛苦苦抓的鱼,他说扔便扔啊?她还想把他扔出去呢!

凌霄当着陈大夫的面,如此与他说话,卫谚只觉得十分没面子。都说夫为妻纲,他说的话,她却连听都不听,而且还如此反驳,自然便是在陈大夫面前落了他的面子。

好东西?陈大夫奇怪了,他可是第一次听人说,这鱼是好东西呢!

“这鱼如何好了?”陈大夫背着手,看着凌霄问道。

说起这鱼的好,凌霄绝对能跟他说一天。但是,她说多了,这陈大夫也不一定能听得懂,她就简单说一下了。

“这鱼味道鲜美不说,而且对人的身体还十分有好处。”凌霄说着,走到水桶边儿,抓起一条活蹦乱跳的鲫鱼道:“就拿这鲫鱼来说,适合熬汤,有益气健脾,利水消肿、清热解毒,促进血液循环的功效。还有这草鱼......”她说着,放下手中的鲫鱼,又抓了一条草鱼接着道:“这草鱼,可红烧,可水煮,有暖胃和中平肝祛风等功能,是温中补虚养生佳品。”

这鱼竟然还有如此作用?陈大夫、冯氏和卫谚脸上都露出惊讶之色,他们这还是第一次听说呢!

“如此说来,这鱼还有药用价值?”陈大夫觉得十分惊奇,没想到这又腥又臭,人人嫌恶,竟然还能治病。

凌霄点了点头,放下手中的鱼道:“不同的鱼,有不同的药用价值。大家嫌弃它,不过是因为不知它味美,不会做,做出来的又腥又臭而已。”

“难道你会做不成?”卫谚轻嘲道。这有腥又臭的鱼,还有药用价值?他可从未听说过,定是这恶妇胡诌的。若是这鱼有药用价值,陈大夫还能不知道吗?

“我自然是会做的。”说着,凌霄挺了挺自己的胸膛。

冯氏想了想道:“我少时曾听闻,沿海一带的人,最擅吃鱼。且那里的老人,都十分高寿,甚少生病。如今听了儿媳妇儿的话,想来便是吃鱼的缘故了。”

“我也有所耳闻,如此看来,倒是我们不识这鱼的好处了。”陈大夫摸着自己的山羊胡,笑着说道。

“对了陈大夫,陈安之断了腿,吃鱼有利于他的伤势恢复,等会儿你也拿两条回去熬汤给他喝吧!”凌霄想起了陈安之,便如此说道。

陈大夫忙摆手推辞:“这怎么好意思,我今日本事来登门道谢,又如何能拿你们的东西回去。况且,这鱼安之他娘也不会做,做出来安之怕也是吃不下去的。”

“这样吧!中午您便留下来吃午饭。我做鱼的时候,你看一下,回去告诉林婶子。婶子她心灵手巧,你说了,她便知道怎么做了。”这做法又不难,无非就是鱼如何处理,和用料而已。

“如此,那今日中午便叨扰了。”陈大夫说着,朝冯氏拱了拱手。

冯氏微微欠身回了一句:“陈大夫客气了。”

接着,陈大夫又为昨日的事情,正儿八经的朝凌霄到了谢。

因为鱼要提前腌制,凌霄便拿了刀,和案板在院子里杀起鱼来。她处理鱼的时候,陈大夫就如同一个学生一样,在一旁仔细的看着。偶尔,还会提问,凌霄也会仔细的告诉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因为中午要做鲫鱼,鲫鱼刺多煮汤最好。凌霄便让她婆婆冯氏,去陈豆腐家买了两块豆腐回来。

鱼腌制好后,差不多便到煮饭的时间了。照例是冯氏烧火,凌霄先是用玉米面和面粉活好了面,揉成了长条。用刀切成同样大小的方形,然后用刀在中间划了一下,在后面的小锅里放了隔子蒸着。

接着,便开始准备煮鲫鱼。她先是倒了素油在锅中,等油热了,便放入了两条鲫鱼,在锅里煎。鱼下锅没一会儿,这香味儿便出来了,没有半点儿腥味儿。

“陈大夫,这鲫鱼啊!一定要煎到两面金黄才能加水,这样煮出来的鱼汤才能又白又浓。”凌霄一边煎着鱼,一边对站在灶边看着的陈大夫说道。

陈大夫微微点着头,看着锅中的鱼,道:“我记下了。”

他闻着这鱼,如今只有香味儿,无半点儿腥味。心中在想,不知道这鱼等会儿做出来是何等滋味儿。

卫谚站在门口,看着站在灶台边儿的那一坨。暗想,这一带的人,都不知道这鱼是这样做的?她又是如何知晓的呢?

鱼煎好,凌霄往锅里加了水,放了葱姜盖上锅盖煮着。等水滚之后,放了豆腐,又小火煮了半刻钟。见汤都成奶白色了,便加了盐调味,出锅。

接下来,她又用两条草鱼红烧。不过这个时代没有辣椒,所以她自己对这红烧鱼有些不满意。红烧鱼做好之后,她又清炒了一个白菜。

菜做好,锅里的玉米馒头也已经蒸好了。凌霄把馒头捡出来,用碗装好端上来桌。

一大碗鲫鱼豆腐汤,两盘红烧鱼,一盘清炒白菜。虽然算不得多丰盛,但是却色香味俱全,足够四个人吃了。因为陈大夫是客,而且又是最年长的,便坐在了上座,冯氏坐在了首席,卫谚坐在了次席,凌霄坐了下座。

“陈大夫,你先尝尝这汤。”凌霄站着,给陈大夫,冯氏还有自己盛了一碗鲫鱼汤,唯独没给卫谚盛。因为,她知道,人家不稀罕。

“多谢。”陈大夫倒了谢,端起碗,浅尝了一口。汤一入喉,他的表情变亮了。

“好喝,这鱼汤当真是鲜美得很。”他活了四十多年,还是第一次喝道这么鲜美的汤。

冯氏闻言,便也忙尝了一口,也十分赞同的点了点头。这汤比她记忆中的滋味,更加鲜美好喝。

“既然好喝,您便多喝几碗。”凌霄满脸得意之色,垂首喝着碗里的汤,十分的享受。

天天喝青菜粥,这鱼汤对她而言,简直就是人间美味。

“这红烧鱼也好吃,鲜香异常。”

“这玉米馒头也好吃,有玉米的香甜,十分松软。”

陈大夫边吃边夸,夹鱼吃的筷子便没停过。

他们热火朝天的吃着鱼,喝着汤,而卫谚却全程都在吃玉米馒头,吃白菜,压根儿没喝过一口汤,没吃过一口鱼。因为他是一个有骨气的人,就算是鱼再好吃,再香他都不会吃的。既然那恶妇说了,做好了他别吃,他就不会吃一口。而且,这恶妇方才唯独没给他舀汤,分明就是不想让他吃的意思。

陈大夫和冯氏还有凌霄,都忙着吃鱼喝汤,吐鱼刺,所以压根就没人留意到他没动过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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