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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魔兽世界之英雄王

诺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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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阅文起点   主角: 诺斯布玛   更新: 2022-04-16 05:5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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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斯布玛《重生魔兽世界之英雄王》讲的是  新书已开,书名定为:《位面毁灭者》,书号:1183953  【其实查找新书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点我的作者名"英雄王01",进入作者专栏,就能看见《位面毁灭者》了!】  ...

第1章

精彩节选


  暴风城的中心广场上,一名年轻人正看着英雄王的雕像发呆,他的相貌很普通,不过他的肩膀上,却站着一只雄鹰。

  “你说这个雕像是我?不会吧,我哪里有那么帅!”年轻人惊讶的说道。

  “世人总会将崇拜的事物理想化,他们因为崇拜你,所以将你美化了。”雄鹰竟然开口说话了!

  “可他们怎么知道我姓王,在艾泽拉斯世界,我是没有姓氏的啊!”年轻人继续用震惊的口吻说到。

  “你是英雄中的王者,在世人看来,怎么可以没有姓氏!可惜所有的姓氏都无法配上你尊贵的身份,于是他们便用《王》这个姓氏来尊称你为诺斯*王。”雄鹰耐心的解释着。

  “我尊贵?不可能啊,我只是一个农民的儿子而已!”年轻人不解的问道。

  “可你的丰功伟绩,是任何人都无法比拟的!”雄鹰以违反物理法则的方式,飘到了年轻人的对面,它的身体竟然是完全由能量构成的!

  “我只是对某些东西看不惯,就像拍苍蝇一样,拍了那么一下而已,我所作的一切,根本就不伟大,甚至可以称作自私!”

  “我破坏了提瑞斯法之源,让世人再也无法用金条转职,我又摧毁了太阳之井,让高等贵族失去力量源泉,我甚至又毁灭了永恒之井的残留力量,我根本就是个恶魔!”年轻人大声说道

  “不!你挽救了这个世界,如果没有你,这里已经被燃烧军团占领了,每一个人都将成为奴隶,你给了世人幸福的权利!”雄鹰有些狂热的说道。

  “我……甚至还亲手杀死了你……我的兄弟……麦迪文。”年轻人忽然充满哀伤的说道。

  “我是自愿的,甚至感激你杀了我,正是你解救了我的灵魂,摧毁了我被恶魔之主控制的身体。”雄鹰盯着年轻人的眼睛,发自内心的感激道。

  “呃,还是不聊这个问题了,你之前说,世人给我建造许多的雕像?”年轻人忽然问道。

  “洛丹伦大陆的每个城市,都有你的雕像,供世人膜拜!”雄鹰将目光转移到了身旁巨大的雕像上。

  那是一名异常英俊的战士,帅气的能让所有女人着迷,身穿金黄色的精良重甲,高举着雕花双斧,呈英勇战斗姿态,给人一种永不言败的精神!

  “如果我去皇宫里,跟他们说我是英雄王,他们会借我些金币作为零花么?”年轻人突然两眼发直的问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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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说,在很久很久以前……

  这里有着一块完整的卡利姆多大陆,被无尽的海洋环绕着,大陆的中间,是一个蕴含着神秘魔力的湖泊,世人称之为永恒之井。

  不过在末日浩劫时,永恒之井的魔力,暴躁的沸腾起来,并引发了爆炸,永恒之井的爆炸引发的强烈地震摧毁了世界的骨架,海水呼啸着涌进了大陆的裂痕。卡利姆多大陆将近百分之八十的陆地被撕裂,只留下了少数支离破碎的大陆环绕着新形成的海洋。

  在新海的中心,那片曾经是永恒之湖的地方,是一个翻腾着混乱能量的巨大漩涡。这个可怕的伤疤被称为大漩涡,它永不会停息地疯狂旋转着。这是那场大灾变的遗迹,也意味着一个理想时代的终结……

  联盟历1179年冬天……

  天空飘落着雪花,从洛丹伦大陆[东部王国]飘洋过海,一直飘到他东方的一处巨大的岛屿上。

  虽然称之为岛屿,可它的面积并不小,近百万的人类在这里居住着,并且建立了一个小公国,由那些贵族统治着。

  这一天晚上,这个世界本来应该诞生两个改变历史的婴儿,不过也许是神灵们打了个瞌睡,在岛屿的一个小村落里,同时诞生了一个被后世称之为英雄王的婴儿。

  “哇!”剪掉脐带的剧痛,让一个婴儿痛嚎起来,声音非常的响亮,从这个漏风的茅屋中,远远的传了出去。

  “听,好像是布玛生了。”村子里一间房屋里的中年妇人,被叫声惊醒,向身旁的丈夫说道。

  “哎,布玛这辈子算是毁了,谁也不愿意去娶一个带孩子的寡妇的,而且那孩子的父亲,还说不清是谁的。”男人说道。

  “这该死的*!”妇人恨恨的嘟囔着,又把身上的破被子紧了紧,“布玛是咱们村最漂亮的姑娘,也不知道当初谁嘴巴那么缺德,竟然把她结婚的消息传了出去,把那领主给引来了……你说,会不会是村东头那家?”

  “别乱说,毕竟没凭没据的,不过他男人也是够苦命的,好不容易把布玛娶回家,新婚之夜却被领主过了,刚过一个月,却又被公国征兵,死在海外,连尸骨都找不到了。”

  “你说,那孩子会不会是领主的?”妇人问的声音却是弱了下来,似乎有些困了。

  “谁又知道呢,被领主糟蹋的姑娘可不少了,如果真要认儿子,那得有多少?就算是他亲儿子,他也一样不会管的。”男人说完,发现自己的妻子竟然已经睡着了,便往中间靠了靠,搂着她睡了。

  寒风从一间间漏风的房子中吹过……

  依据当地风俗,亡夫生子是不吉的,所以接生婆早早的就走了,茅屋里便只剩下了虚弱的布玛。

  “孩子会不会冻着呢?”年轻的布玛有些担忧,毕竟茅屋里太冷了,轻轻的抱着正熟睡的孩子,又往自己的怀里紧了紧,希望自己的体温,能让孩子更暖和一些。

  “宝宝,你叫什么好呢?让我想想……布莱斯?特昂?要不就叫诺斯吧,毕竟这个词还代表着希望之光。”布玛说完,郑重的在诺斯的额头上亲了一下。

  这是一种冠名礼时的祝福,本来应该由长者施礼的,可惜布玛的婆家,拒绝承认这个孩子的血脉,并将她赶出来了,至于她的父母,在几年前就病逝了,如果不是这个孩子,她可能已经被这诸多的不幸击垮了。

  不过布玛坚信,这个孩子是神赐予自己和死去的丈夫的,自己为了他,要坚强的活下去!

  这时,墙缝中钻进来的一缕月光,正巧照在诺斯的眉心,让布玛看见了他那里的紫痣,竟然是美丽而高贵的紫罗兰色,她轻轻的***了下那里后,疲惫的脸上浮现出了笑容,低声对孩子说道,“你就是我的希望之光。”

  不过,布玛并不知道,这个孩子的灵魂来自于另外一个世界,一个叫做地球的地方,这个灵魂,以前叫做王岚。

  当太阳升起来时,诺斯[王岚]醒了,或者说诺斯再一次醒了,因为他第一次苏醒时,其实是被接生婆剪断自己脐带时,给疼晕过去的,不过很奇怪的是,只是过了一个晚上,肚脐竟然已经不再疼了。

  刚一清醒,诺斯便发现自己重生了,毕竟连身体都变了,不是重生又是什么?

  前世的诺斯,其实对重生丝毫都没兴趣,因为他已经过了做梦的年龄,已经不相信吃个土豆,便能成为法神的幻想,他更知道残酷的现实,总是能轻易的击碎那些幻想。

  对于莫名其妙的重生,诺斯终归会有所不安,不过他很快便稳定了自己的情绪,毕竟那种感情对自己毫无帮助。

  诺斯看了下周围的环境,发现这是一间破旧的茅屋,就像记忆里那些贫困山区,只有一张床,一张桌子和一个柜子,尤其墙上竟然还有几条塞着茅草的裂缝,让诺斯有些苦笑,看来自己真没投好胎,竟然重生到社会最底层了。

  诺斯很想知道,自己穿越到了哪里,是已知世界还是未知世界,自己的父母又是谁?不会是刚出生便被遗弃了吧,怎么会没人呢?

  直到中午的时候,才有一个扛着农具的年轻女人来到这里,而她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小心的将诺斯抱了起来,解开自己的上衣来给他喂奶。

  随着娇嫩的***距离自己越来越近,让拥有成熟灵魂的诺斯,多少有些尴尬,不过这种尴尬瞬间就被突如其来的饥饿感击溃了……

  诺斯吃饱后,呆呆的看着那红发蓝眼的母亲,她竟然刚生下自己就下地干活了,看来自己对今后的生活,更要做好心理准备了。

  不过,只过了一段时间,诺斯便融入了这个世界,并认同了这个家,他竟然感觉自己很幸运,他甚至感谢这次穿越,因为尽管贫穷,可他有了一个最好的母亲。

  在每个寒冷的夜晚,布玛都会将自己的唯一的薄被,裹在诺斯的身上,而且布玛只要一有空闲,便会抱着诺斯讲故事,这类的事情很多,虽是点点滴滴,可却汇聚成了无微不至的母爱,让诺斯一次次的被深深感动。

  不过再怎么感动,有些穿越原则他还是坚持的,一个就是将这个秘密永远的封存,另外一个就是装小,装嫩……

  在村里人眼里,诺斯是很懂事的,毕竟他便是装娃娃,但哭嚎、尿床的事却总是不肯干的,刚出生三个月,便会奶声奶气的喊“尿、尿,吃、吃”,才几个月的孩子就如此省心,倒是让村里人羡慕无比。

  而且诺斯非常的聪明,不到一岁便能简单的说话和蹒跚而行,让村里人着实惊叹了一阵子,甚至有街坊开始期待他更多的表现,不过可惜的是,除了说话和走路比其他孩子早以外,其它的便变得其他孩子一样了。

  因为诺斯记得前世的一句话,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他担心自己如果表现的太明显,会引起别人的妒嫉,至于造玻璃水泥之类的事情,他更是从没想过,先不说他会不会造,就算造出来,在这个世界,要不了几天也会被贵族强占的。

  届时,如果运气好,会失去财物,运气不好的,则会丢掉生命,毕竟这里可不是法制社会,便是前世的“法制社会”,真要是有了事儿,还不是凭谁关系硬么?

  从学会说话开始,诺斯便开始努力的去了解这个世界,不过村子里都是农民,他们所知也并不多,只知道要给领主缴税,以及自己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至于权利,农民有么?

  不过诺斯还是了解到了一些东西,比如这个公国是一座巨大的岛屿,人口据说有近百万,传说外面还有一个叫做洛丹伦[东部王国]的大陆,不过诺斯却没有印象,让他以为这里是一个未知的世界。

  不过诺斯五岁的时候,却从一个村里的老人口中,听到了一个惊人的信息,提瑞斯法议会[西方神话中为特瑞斯福]在世界上建立了许多的职业协会,携带金条和木晶便能在那里转职称为强大的战士。

  这时,诺斯才知道,这里竟然是魔兽世界[WAR]!不过转职的代价,却实在太昂贵了,即便是转职成最基础的步兵,都需要数百根金条,而转职成为骑士,则需要上千根金条外加数百颗木晶!

  当时诺斯曾经弱弱的问道,“这个世界上,金条和木晶很多么?”

  “哈哈,小诺斯,你可千万别逗我了,一根金条就足以让你十年不愁吃喝,至于木晶就更值钱了,我砍了一辈子树,都没碰见过木晶!”老人大笑的说完,摸了摸诺斯的脑袋,却又有些沧桑的说,“农民的儿子,永远都只能是农民,因为只有农民才是免费转职的。”

  


  神秘提瑞斯法议会建立在2700年前,并且在人类和矮人的国度里,建立了步兵、重骑士、牧师、火枪兵,狮鹫骑士这五种职业殿堂,不过这种建造殿堂的神秘技术,已经随着时间失传了。

  也许是因为提瑞斯法议会被人类所掌管,所以人类的选择便多了一种,可以转职成步兵、重骑士、牧师,而铜须族矮人则是步兵、火枪兵,另外蛮锤族矮人是步兵、狮鹫骑士。

  其实矮人也是可以转职成牧师的,不过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在几千年前,矮人便有了一个教条,禁止学习任何魔法!

  任何人,无论年龄,无论性别,只要进行了转职,便会拥有提瑞斯法的力量,这是一种强大的魔法力量,战斗时可以让敌人受到更大的创伤,被刀剑攻击时还会减少伤害,并且,还会拥有一种强大的职业技能。

  当然,提瑞斯法是吝啬的,想拥有这种技能,还需要再花费比转职时更多的金条、木晶!

  提瑞斯法的魔力,是贵族才能享受的,即便是最廉价的步兵,依旧会让一个平凡的贵族破产,246根金条的价钱足以让一个平民富足的生活千年。

  可转职,才仅仅是投资的开始,每一个人都只有一条生命,没有人会对自己的生命吝啬,可如果想学会技能,甚至想拥有更高的防御和攻击,则需要继续砸钱,而每次再学习时,所需的花费,是翻着番往上窜的。

  一个步兵转职246金条,学习盾牌防御技能又是246金条,而后面还有三阶的攻击、防御等级,如果学全,需要近万根金条!

  至于重骑士,则更加恐怖了……

  庞大的开销,并不是没有获得的,只要转职,便可以拥有常人所不及的力量,人们称他们为提瑞斯法英雄!

  提瑞斯法的英雄,提瑞斯法的魔力,就是用钱砸出来的,不过,即便是贵族,也并不是那么富有,绝大多数贵族和富人,则是通过刻苦的修炼,成为了各种战士和法师等普通职业。

  那些普通职业,如果能修炼到顶峰,还是能击败提瑞斯法英雄的,不过英雄们也在修炼普通职业,他们同时拥有着提瑞斯法和修炼的力量,所以英雄永远是世界的主导者,奴役着整个人类!

  当年幼的诺斯知道这一切后,他就有一种yu望,毁灭提瑞斯法的魔力源泉,让人类拥有为自己抗争的权利!

  可他也知道,前世有一句话叫做穷文富武,意思就是说,穷人也就能看看书,只有富贵的家庭,才有资格和能力,学习并获得强大的力量。

  即便是修炼普通职业,可找老师需要钱,上学院需要钱,购置武器和盔甲更需要钱,至于神秘的法系,恐怕他就算积蓄一生,都不够一次魔法试验材料的价钱。

  这个繁华的世界,实质上是建立在剥削底层人民的基础上的,并且是一个没有公平的金字塔,一直延伸到诺斯所在的里杰村,在这个村子里,作为领主的走狗,权力最大的自然是姆特村长一家。

  联盟历1187年——英雄王8岁

  “诺斯,过来!”姆特村庄的长子,肥胖的穆纳斯,向着年仅八岁的诺斯喊道。

  忘了说了,平民是没有姓氏的,所以名字和父母往往没有任何的关系。

  “穆纳斯少爷,穆奈斯少爷,您们找我有事么?”诺斯紧了紧手中的野兔,这是他第一次猎到的猎物。

  “你的兔子是哪里偷来的!”穆纳斯说完,用舌头舔了下自己的上牙膛,他感觉自己分泌的唾液有些多了。

  “这是我在森林里猎到的!”诺斯低声说道,面前那两个胖子的目的已经显而易见,不过诺斯却有些拿不准主意。

  按理说,将兔子交给他们是上选,总比被这两个恶霸打一顿再抢走,要强的多了,可他真的不甘心,因为母亲前几天病了,他想炖点肉,给母亲补补。

  也正是因为如此,诺斯才跑到危险的树林里,依照前世的记忆,设置了陷阱来捕捉小动物,否则他不会展现自己任何的不同之处。

  “你那么小,怎么可能打的到兔子!明明是偷来的!”作为弟弟的穆奈斯,却是等不及了,伸手便要来抢。

  “等等!”诺斯猛然将兔子藏在身后,又继续说道,“我母亲病了,我得留半只,等下次打到兔子,我再送你们一只完整的!”

  “穆奈斯等下……让我想想。”穆纳斯说完,便开始用他塞满肥油的脑子,计算起一只兔子和一只半兔子的区别来,觉得区别太小,便大嘴一张,“两只!”

  “好吧。”诺斯有些无奈的说道,毕竟这样还能剩下半只来应急,母亲的身体实在太虚弱了。

  不久之后,诺斯提着小半只兔子回到了家,处理一番熬了汤,小心的喂给母亲,就像她当年喂自己吃饭时一样,一抬头,却看见向来坚强的母亲哭了。

  诺斯轻轻的抹掉了她的眼泪,用瘦小的身子抱住了颤抖的母亲,暗自发誓,“我一定要保护母亲,让她幸福!”

  这一天起,诺斯便将自己当作大人,也就是要撑起这个家的唯一男人。

  从此以后,布玛负责家务和田里那三亩地,年幼的诺斯则开始了猎人的生涯,不过村长家的儿子们,并没有满足于两只兔子,而是将近诺斯所有猎物的的一半。

  诺斯捕猎的地方,是一片茂密的森林,老人们都说,那里居住着魔物,所以村民除非不得已,都不会深入那片森林,即便捕猎,也只是在森林的外围。

  刚开始的时候,诺斯一直都在村子附近的森林外围,通过陷阱的方式捕猎,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动物们也变得聪明了,知道陷阱是危险的,而避开那些陷阱。

  诺斯对此很是无奈,为了猎到更多的动物,只好开始在森林的更深处捕猎,在那些茂密的巨大灌木中,诺斯并没有碰见过魔物,而危险的猛兽,却是见到了几次,幸好都被他机智的躲开了。

  这次诺斯进入森林,整整用了两天的时间才到达适合捕猎的地方,而这里,其实才距离村子不到五十里。

  在茂密的灌木丛中行走,绝不是轻易的事情,尽管他已经是个熟练的猎人,可这两天时间,依旧让他裸露在衣服外的皮肤,再次多上了十多到划痕。

  “我讨厌灌藤。”诺斯嘀咕着,他身上的小伤口,都是被路上的灌藤造成的,那是一种长达数十米的植物,就跟绳子一样,而且还长着尖锐的倒刺,最讨厌的,就是它经常将很大一片范围都围绕住,如果不想在森林里迷路,就不得不忍着疼,从它们中间穿过去。

  诺斯发完了牢骚,又吹了吹手背上新鲜的伤口,再次将视线转移到了灌藤上,几个小时后,便用灌藤做成了几个套索陷阱,布置在了附近隐蔽的地方。

  这片区域的小动物,显然还没见识过这种陷阱,只用了三天的时间,诺斯便收获了七八只小动物,在他看来这就足够了,毕竟即便是这些,他拿起来也是很吃力的。

  当诺斯背着长长的一串猎物,去取最后一个陷阱里的狸时,奇怪的发现,本应该已经逐渐干枯的灌藤陷阱,竟然还依旧是葱绿色,就好像还依旧扎根在地下,吸取着养分一样。

  对于奇怪的事情,诺斯总是有兴趣观察一下的,他很快便发现,相对于它其他地方的柔软,竟然有一段灌藤极端坚硬,就好像里面长了石头一样。

  怎么植物也会得结石?难道它喝三鹿了?这些疑问让诺斯更是好奇,便用小刀开始割起了它的表皮来。

  当剔除了那段灌藤的表皮后,诺斯手中便多了一块墨绿色的条状石头,跟小手指一样小,却比合金还要坚硬,看着不起眼的它,却让诺斯的心脏,怦怦的剧烈跳动着,仿佛要跳出来一般,因为他想到了传说中的木晶。

  诺斯很清楚木晶的价值,自己打一只兔子才几十个铜币,可一个木晶据说在港口能卖三十多金币,如果它真的是木晶!自己就能带着母亲,去有城墙遮挡寒风的城里,花几个金币买上一间房子,用剩下的钱……

  [1金币=1万铜币=100银币]

  可诺斯光顾着高兴,却忘记了件重要的事情,木晶只要暴露在空气中,便会散发出一种气味,这种气味会对野兽产生致命的诱惑,而且在空气中传播的速度,更是快的惊人。

  中五百万大奖是什么感觉?诺斯在前世没体会过,可现在他体会到了,整个人都沉浸在幸福中,激动地幻想着未来的美好,可过了一段时间,他突然浑身变得冰冷,用恐惧的眼神,盯着眼前不远处,那头几乎有半人高的癞皮狼。

  诺斯从不怕死,无论是前世还是今世,甚至在前世他一直都渴望着死亡的解脱,可现在他不想死,因为无论如何,他都要将手中的木晶交给布玛,自己今世那善良的母亲,自己要活着去将幸福献给她!

  这是诺斯第一次产生求生的yu望,而且是那么的强烈,如熊熊烈火般,瞬间便驱散了内心的恐惧,直面着面前的猛兽,将手中的柴刀对准了那头癞皮狼。

  这一瞬间,诺斯内心无比的平静,而他眉心那颗紫罗兰色的痣,仿佛活了一般,向着四周扩散着神秘的花纹,非常的诡异,甚至让对面的癞皮狼暂时放弃了攻击。

  当紫罗兰色的花纹布满诺斯全脸时,整个世界的时间仿佛都瞬间顿了一下,而那花纹更是爆发出了一股强大的魔力,而诺斯体内的某样东西,似乎“啪”的一下,碎裂了。

  席卷而出的魔力,以诺斯为中心,向着周围冲击着,将身边茂密的草,压的弯了腰,那些小石子,则直接被击飞到远方,让这里变得,好似被直升飞机降落时,碾压的景象一样。

  至于那头癞皮狼,则在第一时间,就放弃了木晶的诱惑,转身拼命的逃窜而去。

  狂暴的魔力,让诺斯感到剧痛,精神开始模糊,尤其是眉心的位置,仿佛一个钻头在不停的打洞,更是疼得他几乎昏厥,幸运的是,魔力风暴只持续了一会儿,便平息了下去,只留下了这里的一片狼藉,随着魔力的平息,诺斯脸上的花纹也消退了,退回了那个紫罗兰色的痣里。

  诺斯仰躺在地上,重重的喘着粗气,为自己的死里逃生庆幸着,刚才的剧烈消耗,让他感觉非常的累,浑身都在酸疼,便把眼睛闭上,休息了会才重新睁开。

  “幻觉?”诺斯刚睁开眼,便惊叫起来,然后又猛地闭上了眼睛,然后又惊疑不定的重复了许多次,才确定了一件事。

  “我怎么有了第三只眼睛?”

  诺斯有些震惊,他发现自己的眉心处,就好像有了第三只眼睛一样,可以单独睁开或者闭合,而这还不是他更震惊的!

  因为诺斯愕然的发现,第三只眼睛能看见,也只能看见一幅图像,而这幅图像竟然是……魔兽争霸Ⅲ冰封王座的英雄属性技能面板!

  人物:诺斯[英雄]

  生命:700

  魔法:225

  攻击:26-36[必须使用武器才能生效]

  防御:2[受到的伤害减少11%]

  力量:24

  敏捷:11

  智力:15

  技能:风暴之锤[1级],通过短距离魔力冲击,造成敌人晕眩0.5秒,附加100点攻击,如果目标比诺斯强大,则效果酌减,使用间隔十分钟,消耗魔法75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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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盟历1190年——英雄王11岁

  “我成了英雄?”诺斯被惊呆了,喃喃的说道。

  依旧躺在野草上的诺斯很清楚,自己这个英雄,是和提瑞斯法英雄截然不同的,如果将提瑞斯法英雄比做冰封王座Ⅲ里的士兵,那自己就是真正由祭坛召唤的英雄。

  传说中的英雄,而且是这个世界唯一具有英雄属性和技能的英雄!

  可自己究竟继承了那个英雄的属性呢?诺斯开始搜索起了前世的记忆,随着一个又一个记忆碎片的闪过,他想起了矮人族的山丘之王,因为风暴之锤是山丘之王的技能。

  诺斯又仔细看了看那个技能,发现晕眩效果从游戏中的5秒,降低到了0.5秒,而且随着目标的强大,更会酌减,仔细想了想,却也合理,毕竟如果有五秒的时间,再强大的敌人也会被他割下头颅了。

  现实不是游戏,再强大的英雄,如果被割下脑袋也会死翘翘,即便是拥有提瑞斯法魔力的英雄,也无法抗拒生命法则。

  刚得知自己成为英雄的时候,诺斯确实兴奋的无法自已,可随着时间和思考,心中的热情却逐渐的冷却了下来。

  即便是英雄,也是需要战斗技巧的,再强大的攻击,如果打不到敌人也是白搭,即便有钢铁般的防御,如果被大量敌人围杀,也会死亡,肢体如果被砍断,一样会成为残废!

  英雄一样是人,无非更强大了而已……

  诺斯忍着疼,用小刀在手臂上划了一道口子,发现自己肌肉变的坚硬了许多,鲜血只留出来一点,伤口便凝固结疤了,看了下自己的生命,则从700降低到了695,其后又做了些试验,发现自己目前就是个,英雄版的肉盾。

  不过,诺斯发现自己的技能,真的是好强大!

  风暴之锤发动的距离只有六米,当时他试验的目标是一只路过的野兔,心念一动,一把半透明的能量锤,便从他的右手上甩了出去,当场把兔子击毙。

  诺斯的魔法值也从225降低到了150……

  “还能使用两次!”诺斯默默的念叨着,可惜的是,兔子的生命估计太少,看不出晕眩的效果。

  诺斯走过去,拎起了那只兔子,发现从它身上,竟然看不见任何的伤口,不由得暗叹魔法力量的强大。

  忽然,诺斯看到自己的属性里,突然出现了个经验条,显示着1/3000,难道是再杀三千只兔子,自己便能够升级了?

  诺斯突然打了个冷颤,仿佛看见三千只野兔,血红着眼睛,嚎叫着向自己冲了过来,将自己埋葬在兔子堆里……诺斯靠杀野兔升级的想法,瞬间便破灭了。

  不过,那二十四点力量,却是增加了诺斯不小的力气,即便背着四十多斤的猎物,才十一岁的诺斯也毫不吃力。

  回家的路上,诺斯更是惊喜的发现,自己皮肤变得很坚固,不再会被灌藤上的那些可恶的倒刺,刮出一道道口子。

  而美中不足的则是,生命和魔法都恢复的太慢了,估摸了下,每点力量恢复生命的速度,是1点/天,魔法稍微快点,每点智力1点/四小时,自己的十五点智力,用了二十个小时,才恢复完杀死兔子消耗的75点魔力。

  “没事,反正只要等将来级别高了,恢复速度自然就会快了。”诺斯自我安慰着。

  由于不再怕路上灌藤的倒刺,回返的速度自然也就上去了,在第二天傍晚,诺斯便回到了村口,远远的便能看见,那贪婪的穆纳斯兄弟。

  那兄弟俩人,是越来越胖了,圆滚滚就跟个肉球一样,闻名于附近的十里八乡,都二十出头的人了,却没有女人敢嫁给他们,据说是担心夜里被压死。

  不过好在他们对女人的兴趣,远远比不过吃肉的兴趣,每当诺斯出门打猎,他们都计算着时间,到村口等着那不劳而获的猎物。

  “哥,前面的好像是诺斯!”穆奈斯的胃口,比他哥哥要大上一些。

  “诺斯?还真是他,快点过去,别让他溜掉了!”穆纳斯说完,便撑起肥胖的身子,从石礅子上站起来,一颤一颤的向着诺斯冲去。

  当然,他的目标是诺斯背着的猎物。

  穆纳斯兄弟和诺斯没有语言,冲过来后,完全是和往常一样,直接向那些猎物抓去。

  诺斯并没有反抗,还是和以前一样,任由对方将一半的猎物抢去,尽管他只需要一个风暴之锤技能,便可能秒杀掉对方,尽管他从心底憎恨着对方,可却没有这样做。

  杀一个人是很简单的,水掩土埋敲闷棍,都能做到,可杀完以后却是无尽的麻烦。

  当然,如果诺斯以英雄的身份,杀掉一个农民,没有任何人会去追究,不过他却不愿意暴露自己的身份。

  如果贵族们知道自己的领地里,出现了一个英雄,第一个反应便是拉拢,可如果他们得不到,则会在英雄成长之前便毁灭掉。

  如果要问诺斯最仇恨的是什么,那绝对是贵族无疑,因为他们依仗着提瑞斯法的力量,奴役并剥削着所有的平民,最主要的是,诺斯母亲所有的不幸,都源自于贵族!

  所以,诺斯又如何会效忠贵族,并且为他们服务呢?

  猎物少了一半,背后的压力也轻多了,诺斯无奈的苦笑了下,很快便回到了家里。

  布玛正做着晚饭,看见诺斯推开院门,捕猎回来了,连忙又淘了一碗米,倒在了正烧着的米锅里。

  “妈,我这衣服又破了,回头帮忙补一下吧。”诺斯并不是懒得自己做,而是给母亲找些事情,这样她才不会因年幼的自己打猎而愧疚。

  只有这样,布玛才能找到些自己的价值,感觉到自己不是累赘,不是年幼的儿子的负担,主要还是她太善良了。

  在一年前,布玛甚至试图自杀,幸亏被诺斯及时发现,一问才知道,她觉得自己拖累了儿子,如果没有自己,儿子会过的更好。

  那次,母子俩人在一起哭了许久,从此以后,诺斯再也不会将里外活计全包,而是只负责打猎,默默的在背后关心着母亲。

  “诺斯,多吃点。”晚饭的时候,布玛不停的往诺斯的碗里夹着肉,而自己的碗里只是几跟青菜。

  其实诺斯打的猎物,即便是被抢走几乎一半,依旧足够母子天天都有足够的肉吃,可农民是要上税的,土地税、人头税等苛捐杂税加到一起,是一笔庞大的开支,也只有这样,贵族们才能维持他们的奢华享受。

  这一切的罪恶,源自于提瑞斯法的魔力!

  即便诺斯拥有了类似,或者本身就是提瑞斯法的魔力,他依旧发自心底的,深深的憎恶着它!

  诺斯并没有拒绝母亲的夹肉,因为这时她是快乐的,从她脸上洋溢的笑容,诺斯能清晰的看出来这种幸福,这是一种最伟大的母爱。

  对于这种爱,诺斯从没有过丝毫的质疑,他从出生后,便一直认为自己是最幸福的儿子。

  晚饭的幸福时光,过去的很快,当收拾妥当,又闲聊了会儿,漆黑的夜幕便降临了,村子里一家家的麦芽灯,也逐渐的熄灭了。

  “睡吧。”布玛搂着儿子,有些疲惫的说道,直到今天,依旧还只有一张床,主要也是因为屋子太小了。

  “妈,我有件事情要跟你说。”诺斯小声的说道,他觉得现在可以说了,如今已经是最夜深人静的时候,无需担心被人听见秘密。

  “什么事情?有什么我需要做的么?”布玛轻轻的说道。

  “我这次捕猎的时候,从植物中得到了个晶体,很可能便是木晶!”诺斯压低着声音说道。

  “木晶!”布玛捂着自己的嘴叫道,她不敢相信,自己家竟然如此幸运,能得到如此贵重的宝物,在她看来,这就是最值钱的宝物了。

  诺斯没继续说,只是从内衣里掏出了那墨绿色的晶体,在月色下一闪一闪的,流动着神秘的魔力,并且散发出一层淡淡的绿辉色的光韵。

  两个人都没有说话,就那么盯着它,诺斯也没想到,夜色下的它竟然如此迷人,原本仅存的疑惑也瞬间消散了,即便它不是木晶,也是某种神秘的存在,至少它肯定值钱。

  “它是木晶,我看见过。”布玛激动地说着,不过她没有说从哪里看见的。

  因为,布玛是在新婚之夜,那个魔鬼般的领主脖子上看到的木晶,这是她心底的痛,永远不希望回忆起的记忆,更是不能和儿子说起的耻辱。

  “等我们将它卖了,有了钱,就能去雷因城申请平民的身份,这样我们便不再是农民,所需交纳的赋税也会少很多,剩下的钱我们可以开个小店,其实即便不开店,也足够你一生的所需了。”诺斯充满希冀的说完,忽然又小心的说道,“我想离开东风岛,去那遥远的大陆闯荡一番。”

  不过诺斯却暗自决定,如果母亲不允许自己离开,他就会放弃,正沉浸在幸福中的布玛听完,脸色变得有些不好,不过却没有立即回答,而是思考起来。

  虽然诺斯是布玛心灵的支柱,是她的全部,如果失去诺斯,甚至会让她崩溃,可她却没有思考这些,她在想,如果诺斯离开,去洛丹伦大陆闯荡,诺斯会不会得到幸福。

  “你确定了么?如果你已经下了决心,就去雏鹰展翅吧,我一直相信,你是不同的,不应该被这个岛屿束缚住,你只要记得,有一个母亲,在东风岛上一直向神灵为你祝福,这就足够了,我爱你,我的儿子。”

  布玛说完,轻轻的在诺斯的额头亲吻了下,就好像当年他出生时,自己为他施冠名礼的时候一样,不过这次却是提前的祝福诺斯的成年。

  “以雄鹿的名义,祝福你的成年,从此你将不再是孩子,你将拥有勇气和力量,你将用肩膀扛起责任,你将奔走在草原上,你将照耀在月神的光辉下,永远的幸福……”

  就在这个破漏的茅屋里,英雄王再次由自己的母亲,施以了成年礼……

  这个夜晚,布玛和诺斯都久久无法入睡,思考着太多太多的问题。

  诺斯思考了许久,逐渐的感觉到了疲劳,便先睡着了,同样在这个夜里,诺斯做了个梦,他梦见自己长大了,强壮而有力,手中举着一把如艺术品般精美的斧头,却疯狂的将穆纳斯兄弟剁成了肉酱……

  不过,虽然人们做着各种各样的梦,却很难记住它们,诺斯也是一样,当他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把那个梦忘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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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喔喔!!!!!!”村长家的公鸡叫了起来,似乎在叫村民们尽快起床,事实上村长养它的目的,就是为了每天让村民们早点下地干活。

  如果村子收成少了,领主会找村长的麻烦的。

  诺斯揉揉了还有些朦胧的眼睛,好不容易才睁开了它,昨天睡的太晚了,感觉脑子就跟一团糨糊一样,迷迷糊糊的。

  “诺斯,赶紧起来吧,东西都准备好了。”布玛穿戴整齐的站在床边,一把便将诺斯拉了起来,帮他穿起了衣服。

  在母亲的眼里,即便诺斯再有能力,可永远都是孩子。

  “不是吧?那么多东西!”诺斯看了眼面前的大包小包,吓了一跳,立马便清醒了。

  “我们去雷因城以后,如果多带些东西,就能节约很多添置的费用了。”布玛解释道。

  “总不至于连锅碗瓢盆都带着吧,只要带上换洗的衣服就行了,而且带的东西太多,村里人很可能会怀疑,我们是彻底离开这里,绝不能让他们知道我们要搬到城里。”诺斯说完,见衣服已经穿好了,便赶紧下地去摆弄地上的东西,要将那些物归原处。

  “不要总将村里人,想的那么坏好不好?”看着那些破烂,布玛有些心疼的说道。

  “妈,你吃的亏还不够么!如果他们知道我有那东西,肯定会动手抢的!”诺斯压着嗓子说着,不过语气却是无比的肯定,又继续道,“只有到了富户很多的城市里,我们才不会那么明显。”

  诺斯很清楚人的劣根性,一颗木晶足以让人们铤而走险,更何况他们母子表面上看起来,是完全没有自保能力的,他不希望因为这种小事情,暴露自己英雄的身份。

  在诺斯的坚持下,最后的行李非常的简单,只有两个小小的背包。

  等诺斯母子出来的时候,村民们都还在吃着丰盛的早饭,不过请不要误会他们生活富足,因为农民只有早晚两顿饭,下一顿就要等到晚上,从地里干活回来之后了。

  至于村长家的人,都还在睡觉,他们是唯一对鸡鸣声免疫的人,即便他们距离声源最近。

  在这片田野,前不久刚下过一场小雨,虽然不大,可路面却显得有些泥泞,诺斯看着旁边的布玛,正深一脚浅一脚的走着,心里不大舒服。

  因为诺斯隐瞒了自己成为英雄的事情,除了自己重生的秘密以外,这是第二次“欺骗”自己的母亲了,多少还是有些负罪感的。

  主要是因为,以诺斯对母亲的了解,只要告诉她自己是英雄,她一定会让自己去向贵族效忠,哪怕那些贵族是伤害她最深的人,在她认识里,如果诺斯能成为贵族中的一员,就一定会“幸福”的。

  “请原谅儿子的不孝,我剥夺了您的幸福。”诺斯有些愧疚的想着,因为自己不公开英雄的身份,布玛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便失去了享受英雄母亲的待遇。

  不过诺斯觉得,自己只要有了足够的实力,可以不被贵族们左右时,一定能将亏欠的,都补偿给母亲。

  诺斯坚信,自己终将成为一名强大的英雄!

  雷因城是一个港口城市,在它所辖的诸多村子里,里杰村是比较近的,诺斯一路向南,在夜幕降临前,便来到了雷因城,缴纳了两个银币的入城费,便进了城。

  城市很大,也很繁华,毕竟这里是东风岛唯一的港口城市,诺斯问了下路,不久后便到了一间酒馆的门口。

  这是一间很着悠久历史的酒馆,据说和雷因城有着相同的年龄,不过随着港口区的开发,这里已经落败了,比如大门上的油漆,看起来至少有几十年没有被刷新过。

  诺斯推开门,发现里面并没有其他的客人,只有一个看着像是老板娘的中年女人,有些消瘦。

  “欢迎,请问要点什么?”见来了客人,老板娘斯兰娜连忙热情的招呼起来。

  “两个黑面包就行了,这里住宿是多少钱?”布玛说完,便找了个椅子坐了下来,而诺斯没有说话,毕竟自己才十一岁。

  “黑面包两铜币一个,房间要五十铜币。”斯兰娜继续和善的说着,并没有因对方消费少,而降低服务态度,看诺斯他们已经坐在了椅子上,便继续说道,“稍等一会儿,我去给你们拿黑面包。”

  很快,黑面包便被送来了,而赶了一天路的诺斯,也确实饿了,当下便拿起面包吃了起来,吃了几口却发现味道真的很棒,并且不得不承认,比布玛做的好多了,看来这两个铜币没白花。

  “跟你打听一下,在雷因城农民转平民,需要花费多少钱?”布玛只是吃了几口,便问了起来。

  “两金币五十银币,你们两个人的话,就需要五个金币,你们是来改身份证明的?”斯兰娜说完,又关心的说,“钱可一定要藏好,虽然雷因城治安还算不错,可盗贼还是让人防不胜防的。”

  诺斯一直都在观察这个老板娘,感觉她人品看起来不错,考虑是不是该请教她,如何在城里卖木晶,不过想了想,还是觉得应该先问问她别的,从交谈中更多的了解她一下,万一她见财眼开呢。

  “你烤的黑面包,味道真的很不错,怎么不在门口摆个摊,对外卖呢?应该会有很多人会买吧。”诺斯含糊不清的说着,并且继续往嘴里满着黑面包。

  “我的职业申报的是酒馆主,按照城里的规定,是禁止在酒馆以外的地方工作的,至于更换职业,得给城主缴纳一个金币的手续费。”斯兰娜苦笑的说道。

  “这该死的规定。”诺斯嘟囔道,不过她们并没有在意。

  “城里什么地方,可以卖木晶?”一番交谈,让布玛却是先相信了对方。

  “木晶!”斯兰娜惊讶的说道,又有些羡慕的说道,“你们运气可真好!”

  “在这个雷因城的港口区,有几家珠宝店,他们是收购的价格是三十七金币,如果是船队的商人能出三十八金币,只要到了洛丹伦就能卖四十个金币了。”斯兰娜介绍道。

  “那还真是多谢你了!”诺斯说道。

  晚上的时候,布玛睡的很熟,看来是走了一天有些累了,不过诺斯却睡的很轻,并且一直用手捂着胸口的木晶,生怕斯拉娜会找人前来偷窃。

  不过一夜无事,这让诺斯在第二天,看见斯兰娜的时候有些羞愧,暗讨自己真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可要是再遇见相同的情况,诺斯还会这样做,毕竟小心使得万年船。

  诺斯前世的时候,最认同的便是三国时期的曹操,那句“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真的是适者生存的铁律,而且在任何世界都是通用的。

  所以,诺斯只是会羞愧,但并不会后悔。

  卖木晶的时候,诺斯是和布玛一起去的,因为他担心店家见自己岁数小,拿到木晶后就不认账,毕竟就算说出去,谁又会相信一个孩子,而不相信大人呢?

  诺斯他们找了间信誉比较好的珠宝店,按三十七金币的价格卖的木晶,其后又在市政厅,花费了五个金币,办理了两人的身份证明。

  过程很烦琐,先是由记录员进行档案整理,最后是由一名法师,在平民证明卡上,盖上了魔法印章。

  这是诺斯第一次见到法师,更是他第一次见到魔法的施展,随着法师口中冗长而抑扬顿挫的咒语,法师的手中,突然凝结出一团湛蓝色的能量,中间则有几道电弧闪过,可就像它的出现一样,那团能量忽然便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让诺斯甚至都搞不清,那个魔法是做什么用的。

  随后,法师用之前那只手,轻点了下那巴掌大的平民证明卡,卡片上便出现一个图章,当旁边的官员将它拿过来后,诺斯看见,印章上就“雷因城”三个子。

  那个法师年纪已经不小了,不过诺斯还是认为,他一定是最初级的法师,因为那法师只是施展了两次小法术,只相当于写了六个字,便累得气喘吁吁。

  不过这六个字真的很贵,诺斯为此付出了五个金币,而其中的两个,则是成为了“写字者”的报酬,被法师拿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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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拿着那张卡片,诺斯没有什么感觉,可是布玛却激动地哭了。

  成为平民,是一个农民祖祖辈辈的期盼,在这个等级森严的社会,只有成为平民,才能从那沉重的赋税中解脱出来。

  尽管,平民也需要交纳赋税,可毕竟轻了许多。

  布玛看着手中,那曾经让自己无比羡慕的平民身份卡,不由想起,如果自己当年便是平民,现在也许正躺在丈夫的怀里,一家人幸福的生活着。

  公国宪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贵族无权对平民行使*,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贵族非战时,无权强行对平民征兵。

  当然,这些规定,也许仅仅是国王们为了维持城里的稳定,以及表面的繁荣,如果城里的平民,时不时便跑去和贵族拼命,他们也是会头疼的。

  当布玛终于成为平民时,却有些晚了,她曾经坚守十多年的骄傲,已经被领主所践踏,而最爱的人也死在了海外,毫无意义的死去。

  “妈,我们已经是平民了。”诺斯想安慰她,却不知道如何说起。

  “走吧。”布玛有些抽泣的说道,并努力的平复起自己的情绪,她不希望儿子看见自己这个样子。

  “等等,你不去申报个工作职业么?你觉得小贩怎么样?和斯兰娜阿姨一起干,她开酒馆,你卖黑面包,她的手艺真的很不错,我认为一定会有很多人买的。”诺斯收起卡片后,提出了一个建议。

  布玛听后,也觉得不错,不过还是先去酒馆和老板娘斯兰娜商量了下,双方一拍即和,第二天便在市政厅再次办理了成为小贩的手续,当然一个金币的手续费还是免不了的。

  “那帮该死的吸血鬼。”诺斯心中咒骂着。

  几天的相处下来,诺斯感觉斯兰娜的为人热情,老实厚道,母亲和她合作,让诺斯感觉非常放心,于是他觉得,自己也该动身了。

  “妈,三天后港口会有艘来自库尔提拉斯的船归航,我准备搭乘那条船去洛丹伦大陆。”当天晚上,诺斯对布玛说起了这件事。

  注:库尔提拉斯在西方正史中称为库特拉斯,另外,WOW地图里的东部王国,在亡灵天灾以前是洛丹伦大陆的一部分。

  “等明年再走不好么?或者再等几个月?毕竟你还小,不差那点时间。”布玛用几乎哀求的语气说着,尽管她真心赞同诺斯的决定,可面对即将的分离,还是无法割舍。

  这一刻,诺斯几乎就要妥协了,他心里有些酸,其实如果布玛只要再用那种语气说上几句,他一定会妥协的!

  “我这是怎么了?”不知为何,布玛忽然自言自语的说道,随后紧紧地抱住了诺斯,仿佛要再次将他融化到自己体内。

  “我的孩子,你是勇敢的,我为你自豪!并为我刚才的言语羞愧,你应该离开这里,寻找自己的幸福!”布玛坚定的说着,并用她微微发红的眼睛,看着自己的骨肉。

  轻轻的一个吻,落在了诺斯的额头,深深映在了诺斯的心底……

  “不!有些事情我瞒了您,其实我……”诺斯突然想要将一切都告诉她,可却突然被布玛打断了。

  “不需要告诉我,我知道你有秘密,每个男人都有自己的秘密,不要将它告诉女人,你就像每一个男子汉一样,将它藏在心底吧,不要懦弱的说出来,记得,要永远坚强!”

  这是布玛的教导,也是她的祝福,就像每个母亲一样,希望自己的儿子能够顶天立地。

  “我……”,诺斯没有再继续说下去,这一天,诺斯那农民的母亲,给诺斯上了最后一课。

  诺斯去洛丹伦大陆,将要乘坐的船是一艘货轮,它虽然不大却吃水很深,船长本来不同意接受诺斯成为旅客的,不过诺斯却称,自己可以作为一名临时的水手。

  船长自然不相信年幼的诺斯,可以作为一名合格的水手,可是当诺斯轻易举起,重达一百三十公斤的石礅后,却被惊呆了!

  让他甚至都怀疑,这个年幼的少年,是不是有着矮人的血统,否则如何能有这样大的力气!

  当然,诺斯是没有矮人血统的,他拥有强大的力量,其实是因为那二十四点力量,他曾经测试过,每点力量,可以让他多举起十公斤的物体,那二十四点力量属性,已经让他成为了一名大力士!

  于是,诺斯凭借着惊人的力气,拥有了免费乘船的资格,不过是以无薪水手的身份。

  那名船长其实很不错的人,按照行规,即便是临时水手,也应该提前几天留在船上熟悉工作,不过当他了解了诺斯的家况,还是特许了诺斯,只要在开船前上船便行了。

  临行的那天,布玛主动拿起了行李包,背到了她纤细的肩膀上,行李虽然不多可却不轻,沉甸甸的几乎压弯了她的腰,

  虽然让诺斯心里一沉,可他却没有抢过来……

  出行前,布玛不停的嘱咐着,可从酒馆走到港口的一个多小时,却一句话都没有说,两人都在克制着自己,生怕一张开口,便抑制不住自己的感情。

  诺斯走在路上,在心里一直念叨着,我是男人,我要坚强,我要让母亲放心的看着我离去……

  可再遥远的路,都有着终点,两人还是走到了港口,来到了卡蒂斯号货船的旁边,停下了脚步。

  “妈,我这就要走了,请您保重。”诺斯首先打开了沉寂。

  “你也一样,记得平时多穿点衣服,别和人起冲突,记得要保护好自己,不要担心我,只要照顾好自己就行,实在不行就回来,这里永远是你的家……”布玛说着说着,却说不下去了,一行清泪顺着她消瘦的脸颊滚落了下来。

  这时,布玛突然猛地抱住了诺斯,俯下身,疯狂的亲吻着他的额头,滚热的泪水,顺着下巴滑到了诺斯的脸上,染**他的前胸。

  诺斯木然的站着,强忍着自己的感情,他绝不能让母亲看见自己的泪水!

  可很快,布玛忽然想到了什么,动作顿了一下,有些艰难的站了起来,强挤出了笑容,将肩上的包裹摘了下来,递到了诺斯的手上。

  接着,布玛深深的看了诺斯一眼,直到确认,自己已经将他此刻的相貌永记在心底后,一句话都没有说便转身离去了。

  诺斯默默的看着布玛离去时的身影,是那么的单薄消瘦,仿佛一阵风便能吹倒,更充满了无尽的相思。

  “妈!!!!!!!!!!”随着母亲的逐渐远去,诺斯再也忍受不住了,撕心裂肺的喊道,可远方的身影却没有停顿,而是继续有些摇晃的走着。

  “请相信我,我一定会有出息的!我会带着豪华的船队来这里接您,让您住在富丽堂皇的大房子里,我会娶一个温柔贤惠的妻子,我们会生许许多多的孩子,陪伴着您……孝敬着您……让您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母亲……我发誓!”

  诺斯跪在冰冷的地面上,遥望着布玛的背影,用最大的声音喊着、哭着,因为他知道自己此刻的泪水,已经不会被母亲看到了。

  当布玛的身影彻底消逝后,诺斯按照前世最高的礼节,用力的向着那个方向磕了三个响头,当他站起来后,那被亲吻过的额头,已经红肿了。

  “诺斯,快过来!该开船了!”身后船长的声音忽然传了过来,惊醒了诺斯,让他连忙拎起了行李,向着船梯跑去。

  慈母手中线,

  游子身上衣。

  临行密密缝,

  意恐迟迟归。

  谁言寸草心,

  报得三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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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斯,还在晕船?要不要再嚼几块橘皮,这样你会好受点。”摩特尔关心的说道。

  摩特尔是卡蒂斯号的大厨,虽然矮胖却肌肉结实,如果不是他没有胡子,甚至会让人以为他是一名矮人,毕竟矮人即便是死亡,也不会割舍自己的胡子的。

  “厄,我已经感觉好多了,今天晚餐是什么?不会又是爆炒太阳鱼吧。”诺斯虚弱的趴在船舷上说道。

  “给你吃就是最大的浪费!中午的菜,你刚才又吐到海里了吧!”摩特尔装作生气的说着,不过他其实很担心对面少年的身体,毕竟这才出港不到一个星期。

  “中午的太阳鱼,已经回归海洋,回到海神耐普图洛斯的怀抱了。”诺斯苦笑着,用一个幽默的比喻肯定了摩特尔的猜测。

  “晚餐还是太阳鱼,作为你刚才吐掉午餐的惩罚,我命令你等下要吃两份的量!把你挂在嘴角的脏东西擦掉后,赶紧给我滚进来吃鱼。”面冷心热的摩特尔说完,便转身进了船舱。

  “谢谢”,诺斯看着他的背影轻声说道,随即也跟了进去。

  诺斯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竟然会晕船,不过后来听那些水手说,在这片海洋,第一次乘船的人晕船很正常,因为这里风浪比其他的海峡更大。

  “噢,诺斯来了……过来,坐我身边。”大副卡扎是个善谈的壮汉,很喜欢开玩笑,并且是个一刻都闲不下来的人。

  “我们正猜你这次要吐多久,不过看来是我赢了。”卡扎用他强壮的手臂,一把便将诺斯拉了过去。

  “我再虚弱,也比你更有力气!”诺斯毫不示弱的说笑着,自从他来到这条船上,卡扎便丢掉了他第一力士的称号,因为他掰手腕时输给了诺斯。

  “我敢说,即便是海怪也不一定比你的力气更大。”卡扎毫不在意的说道。

  “哈哈哈……”周围的水手们暴笑了起来,在海上他们总是寻找着各式各样的乐趣,不论那是否可笑。

  “啪啪啪”老船长卡尔特斯拍打了几下桌子,这是他要说正事前的习惯,于是这里很快便安静了下来。

  “我们已经快到禁忌之海的区域了,明天早上太阳升起的时候,大家都早点起来,掉转船头向着南海航行。”老船长没有多做解释,只点了下头示意,让众人继续就餐。

  “为什么要绕开禁忌之海?”诺斯低声向卡扎问道。

  “那里是邪恶海妖的领域。”卡扎解释完,又往嘴里灌了口麦酒。

  “就是那种用歌声诱惑船员的海妖?”诺斯好奇的问道。

  “你听谁说海妖会唱歌的?那些海妖长着让人恶心的绿皮,奇丑无比,只要发现船只从她们头顶经过,就会举着生锈的武器杀上船,这多少还能对付,最怕的是那些使用弓箭的,遇见海妖是每个水手的噩梦!”

  卡扎说完,一口气将手中的卖酒喝的一干二净,才重重的呼出一口气,似乎已经不想再谈这个问题。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四十多天就过去了,诺斯的晕船症也早就好了,更跟水手们打成一片,听他们说已经走完了将近一半的路程,等绕过了荒蛮海岸,船只便会转向往北方航行了。

  “诺斯,过来把前脚索拉下来!”诺斯回头一看,原来是卡扎在喊他,便过去把那条绳索拉了下来。

  “卡扎,那边好像是大陆啊!”诺斯突然兴奋的喊了起来。

  “你眼神还真厉害,瞭望手都没看见,你就看见了……你能看见大陆,就说明咱们已经到达荒蛮海岸了。”卡扎用他那粗嗓门说道。

  “这里是洛丹伦大陆的最南端吧?是不是有一个地方叫做藏宝海湾?”诺斯连问了两个问题。

  在诺斯前世的记忆里,魔兽世界的最南端,有个叫做藏宝海湾的港口,住着大量的地精,不过再详细的就不知道了,毕竟他当初只是玩了个满级,就跑去玩其他游戏了,他更喜欢玩的是魔兽争霸。

  “藏宝海湾?没听说过。”卡扎很肯定的说道。

  “那里是连绵近千里的原始森林,毒虫猛兽的天堂,据说甚至住着,大量巨魔和地精的部落,几乎每一天都在打仗。”

  诺斯正打算再继续问下去,突然听见头顶的瞭望手,突然大喊了起来。

  “鱼人!!!左前方大约两公里的地方,至少有一百个鱼人,是我们人数的两倍!”瞭望手用带着惊惧的声音向下喊着。

  “都去底舱拿起你们的武器!”卡扎高声指挥着有些慌乱的水手,扭头又看了眼诺斯,急促而关心的说,“你也去拿把武器,保护好自己!”

  卡扎说完,转身便去组织水手做去防御准备了。

  诺斯没见过鱼人,也不知道他们的实力,不过只要看见那些水手们慌张的神情,以及他们眼角中隐藏的恐惧,就能猜到情况不妙了。

  于是,诺斯也窜进了船舱口,不过他并没有先去最底层拿武器,而是跑到船员室,翻起了自己的行李包。

  诺斯取出一个荷包,也可以称它为护身符,那是布玛在诺斯临行前缝制的,里面装着布玛的一缕秀发,诺斯因为担心它被汗水打湿,所以才没有随身携带。

  接着,诺斯小心的将它放入内衣中的钱袋里,和原本的十二枚金币放到了一起,并用线将它缝在内衣上,直到确认,它不会因为随后剧烈的运动而掉落,才赶往了武器库。

  “我绝不能死在这里!”诺斯已经做好了决定,只要没有获胜的希望,自己就立刻跳海逃生,游到远方的大陆上。

  这里距离陆地,依旧还有一百多海里,不过诺斯有自信能游过去,毕竟他有着超人的体力。

  当诺斯来到武器库的时候,精良的武器已经被挑选一空,只有一双巨斧和一把短刀孤零零的躺在那里。

  它们没被拿走也是有原因的,那双巨斧实在是太笨重了,至少有五十公斤,却很适合诺斯的大力,而短刀则已经锈迹斑斑,不过还是被诺斯插在了腰间。

  如果跳海,可以将短刀带上,诺斯就是这么想的。

  说起来虽然很慢,可实际上却是很快,从警报响起到诺斯回到甲板,总共不超过两分钟。

  “诺斯,你站在左舷!”卡扎不停的指挥着,让三十多名船员分列在这艘船的两旁。

  这是诺斯的第一场战斗,尽管他一直告诉着自己不要紧张,不过还是有些慌乱无措,他能感觉到,自己握住斧柄的手心,已经泌出了大量的汗水,粘粘的就好像,对面那些鱼人体表的粘液。

  此刻,那些鱼人手持鱼叉,依靠巨蹼的脚掌站在海面上,已经将货船团团围住,那些鱼类的脑袋,畸形的长在人类的身子上,让人看了有种恶心的感觉。

  外围的鱼人怪叫着,甲板上却寂静无声,一种被称为绝望的情绪正在蔓延。

  “小伙子们!拿出你们的勇气,你们是库尔提拉斯的水手,是和大海搏斗的勇士,举起手中的刀剑,割下那些丑陋的鱼头,让摩特尔给我们熬鱼汤喝!”卡扎适时的高喊起来,然后又幽默的来了一句,“不过,今晚的鱼汤我就不喝了,我只要有足够麦酒就足够了!”

  让诺斯无法理解的是,当卡扎高喊“库尔提拉斯”的名字时,每个水手的眼睛都亮了起来,他们似乎找到了心中的什么东西。

  “库尔提拉斯!”卡扎再次咆哮道。

  “库尔提拉斯!!!”震耳欲聋的声音突然从甲板上响起,每一个水手都在咆哮着!

  战争也终于打响了,无数鱼人蜂拥着,从各个角度向船上冲去!

  一个鱼人盯上了诺斯,他那核桃大的脑子,认为那个身材最小的人类,应该是最弱的,随即全身蓄力,从海面上好似青蛙一般猛然跃起,举着鱼叉向着诺斯刺去。

  第一次面对生死搏杀,让诺斯有些紧张,见自己被攻击,连忙将右手的巨斧,用尽全力的向那鱼人挥去,不过却出现了让他愕然的结果。

  也许是诺斯太用力了,也许是他手上流的汗太多了,总之,那把斧头脱手了……

  诺斯的力气太大了,那把斧头就像炮弹一般,瞬间便砍在了鱼叉上,“咔嚓”一声,便砍断了那根鱼叉,可去势依旧不减……

  “啊!”那鱼人只惨叫了半声,便被斧头从腰间斩为两段,不过拥有二百四十公斤举力之人的全力之击,会就这样停下来么?

  一击双杀!!!

  当那巨斧劈开第一名鱼人后,依旧去势未减!继续飞行了几米,又插在了另一名鱼人的脑袋上,并且永远的住在了那里。

  如果说第一个鱼人是战死的,那第二名鱼人就是屈辱的死去,恐怕他的亡灵,都不知道自己是如何死的。

  诺斯的一斧之威,让交战双方具是一愣!

  水手们忽然发现,那丑陋的鱼人,其实是如此的不堪一击,随着士气的上升,攻势更是明显了,向着库尔提拉斯的荣誉发誓!他们绝不能被一名少年比下去!

  “诺斯,好样的!”卡扎更是兴奋的大吼了起来,那粗壮的嗓门尽显他的豪爽。

  “诺斯,好样的!”交战中的水手也不失时机的喊着。

  这就是水手们的快乐,即便是面临生死的时刻,他们也不会忘记为自己寻找快乐!

  人们的鼓舞,让诺斯彻底忘却了恐惧,他感觉浑身的血液开始沸腾了起来,越加奋力的搏杀起来,可周围的鱼人实在太多了,尽管水手们已经尽了全力,可却依旧一个又一个的死去。

  “你杀了几个敌人?”当诺斯再次砍掉了一只鱼脑袋后,向着背后的卡扎问道,却没有回头,眼睛继续死死盯着面前的其他鱼人。

  “我杀了九个!”卡扎自豪的说道,可一想诺斯的战绩,却有点自豪不起来了,毕竟诺斯至少杀了十多只鱼人!

  此刻,甲板上的人类,已经只剩下他们俩人背靠背站着了,而周围的鱼人围了一圈,却都止步不前,因为鱼人们也知道害怕,知道恐惧,而所有不知道的鱼人,都已经倒在了他们俩人的脚边。

  “起初,我一直准备逃跑的,你相信吗?”诺斯喘着粗气说完,又看了下自己的属性,700的生命已经只剩下了235,不由得感激起自己英雄的属性来。

  诺斯的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至少有十多个,虽然都没有伤在要害上,可如果没有英雄能力的生命附加,他早已经死了。

  “这不重要!关键在于,你战斗到了最后,你是最勇敢的战士!”卡扎豪爽的说道。

  “厄,你看他们围着咱们却不再进攻,是不是要放弃了?”诺斯连忙转移了话题,刚才被夸的脸都红了,幸亏被满脸血迹掩盖,否则肯定会成为卡扎今后的笑料。

  “现在才是最危险的时候,他们的鱼王还没来呢,千万不要放松警惕!”卡扎提醒道。

  诺斯看了下自己的技能,最后一个风暴之锤,还要两分钟才能施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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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围的鱼人已经不攻击了,只是将他们俩人团团围住,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诺斯苦笑的看了下手中的巨斧,斧锋已经卷边了,不由得暗自庆幸,自己幸亏是选了它,如果是普通的刀剑,可能都已经报废。

  英雄的体质很奇妙,只有被敌人攻击的一瞬间会剧烈疼痛,其后随着伤口的凝固,丝毫都不会再感觉到疼痛,就跟没有受伤一样。

  不过每道伤口,都会让诺斯流失一定血液,并且让他感觉到,似乎精力也在随着血液而流逝,让他感觉非常的疲劳。

  诺斯抽了个空隙,扭头看了眼卡扎,却发现他身上至少有三道伤口,虽然他做了简单的止血,可依旧在缓慢的往外流着鲜血。

  不妙的现状,迫使诺斯盼望鱼王能尽快出现,否则不等进攻,卡扎就会因失血过多而死,届时自己将会腹背受敌……

  博里博是一头特殊的鱼人,他一直认为自己是最聪明的,甚至为此起了这个奇怪的名字,而他也是强大的,依靠实力杀死了前任的鱼王。

  不过,自从博里博成为了鱼王,就驱逐了部落里,所有强大的鱼人,他正是用这种方法,长久的保持了自己最强者的身份。

  可现在博里博已经老了,随着实力的下降,他开始频繁的驱逐起族人,即便那个族人并不强大。

  于是,一个曾经强大的鱼人部落便衰败了。

  博里博是狡猾的,他从不和其他鱼王一样身先士卒,而是在每场战斗时都藏在后面,等待着族人将战利品奉献给自己。

  可这次博里博不得不站出来了,损失惨重的族人,已经拒绝再进攻敌人,他们在等着自己,如果自己不能杀死敌人,按照鱼人的习惯,族人们将会认为自己失去了鱼王的资格,会愤怒的将自己撕成碎片,然后吃进他们的肚子里。

  “我绝不能跌下鱼王的宝座!”博里博在心底呐喊着。

  博里博曾经非常的高大,不过随着衰老,如今的体形已经和普通的鱼人一样,于是他和几名心腹,悄悄的混到了围着敌人的鱼人里。

  鱼王也是有心腹的,他总是会将战利品多分给那几个族人,那几人则协同他,将那些认为分配不公的族人驱逐出部落。

  博里博紧盯着那两个人类,他和第一个死亡的鱼人,犯了相同的错误,都认为矮小者更容易对付,于是他选择了诺斯作为攻击的目标!

  诺斯一直都没有放松警惕,他在等着鱼王的出现,然后施展技能,给他致命一击!突然,诺斯发现有三名鱼人,同时向着自己杀来。

  “看来又要再添加两道伤口了。”诺斯无奈的想到。

  因为诺斯还不会战斗技巧,所以这场战斗,完全是以伤换伤,只要避开要害,鱼人的攻击,只能造成他二十多点伤害,可只要他沉重的斧头,能砍在对方身上,经常能秒杀对方。

  英雄的力量是很恐怖的,巨斧砍在没有盔甲防护的鱼人身上,甚至能将其一斩两段,

  当诺斯身上再次添加两道伤口后,又一名鱼人被分尸了,可他却没有丝毫的喜悦,因为……

  “鱼王!”诺斯心中惊道。

  刚才,最后攻击的鱼人,是一名年老的鱼人,诺斯本来并没有在意,可当那个老鱼人的短刀落在自己大臂上时,却传来了不同以往的剧痛!

  诺斯甚至能感觉到,对方竟然突破了英雄力量的守护,割断了自己的肌肉,砍在了自己的臂骨上!

  两只鱼人的攻击,让诺斯的生命属性,瞬间从235跌到207,又狂跌到122!

  “我绝不能死!”这一瞬间,死亡竟然是如此的逼近,仿佛触手可及,只要再被鱼王攻击两次,诺斯就会真正的死亡,让他知道,自己必须尽快杀死那只鱼王!

  于是,鱼王博里博享受到了诺斯的最后一个技能——风暴之锤!

  本来,博里博看见诺斯没有防守自己,惊喜万分,他相信自己一定能将对方劈成两半,可自己的全力一击,竟然连对方的手臂都没有斩断!

  “这不可能!”博里博在心里大喊着!

  可当对方反击的时候,博里博愕然的看到,对方的斧子里,竟然钻出来一把由能量组成的锤子,穿越了自己用来格挡的短刀,并瞬间砸在了他的身上!

  “好疼!”博里博从没有如此的疼痛过,那把锤子攻击的竟然不是肉体,而是自己的灵魂!

  让博里博脆弱的灵魂,几乎烟消云散,可还没等他从痛苦中缓过来,一把卷边的斧头,便砸在了他的脖子上,几乎将他的颈椎骨砸断!不是砍,是砸!因为那把斧头,已经没有锋刃了!

  最让博里博痛恨的,对方竟然不顾族人的攻击,将斧头连绵不绝的砸在自己的脖子上,随着“咔嚓”的一声脆响,自己的颈椎,碎裂了……

  博里博丢下了自己的短刀,用双手扶住了自己沉重的鱼头,他感觉自己已经无法呼吸了,生命在离他远去。

  这时,他开始后悔,自己为什么不选择攻击那个高大的人类,自己为什么不在战斗一开始,趁着混乱干掉那个矮小的人类,自己为什么要驱逐走部落中,那些强大的族人……

  不过博里博很快便不后悔了,因为他的灵魂已经消散了。

  此刻,胜利者正躺在甲板上,大口的喘着粗气,想起刚才的战斗,诺斯就一阵后怕,他已经只剩下三十多点生命了!

  当时诺斯一个技能便晕眩了鱼王,然后便是连绵不绝的,猛砍对方最脆弱的地方——咽喉,为了保持住晕眩的效果,甚至任由另外一名鱼人再砍了自己三刀。

  所幸的是,在剩下最后三十七点生命的时候,鱼王被自己杀死了,更幸运的是,随着鱼王的死去,剩下的鱼人,竟然都撤退了。

  让诺斯不由得猜想,他们也许是去争夺新的王位去了吧……

  随着战斗的结束,疲劳感瞬间便击倒了诺斯,让他躺在甲板上,一动都不想动,大量的失学,让他无比的虚弱。

  “你是英雄!!!”卡扎用他那粗旷的嗓门惊呼道。

  卡扎之前一直都背对着诺斯,直到鱼人走后,他才开始包扎伤口,并且准备帮诺斯也包扎一下,可却发现诺斯的伤口,竟然已经奇迹般的结疤了!

  只有那些拥有提瑞斯法魔力的英雄,才具有这样的体质!

  “可以帮我保密么?由于某些原因,我不希望别人知道这个秘密。”诺斯苦笑的说道。

  “你把我卡扎当成什么了?大嘴巴的妇人么!小心我把你的伤疤揭开。”

  “能不能把我从这里搬开,我现在连一根手指都动不了了。”诺斯觉得自己浑身的每一根骨头,都酸疼不已。

  “我相信你一定能站起来的……”卡扎说了半截,却突然不说了,只是用黯然的眼神,扫视着周围的尸体。

  诺斯也看到了那些尸体,有老船长的,有大厨摩特尔的,还有许许多多和自己生活了四十多天的水手的,就在几个小时之前,他们还在和自己说笑,可现在却已经变成了冰冷的尸体。

  诺斯和卡扎在战斗的时候,一直都尽量不去看他们,甚至用聊天来转移注意力,可死里逃生之后,却不得不面对这一切了。

  现实,总是残忍的让人无法接受……

  诺斯强撑着站了起来,走到了摩特尔的尸体旁边,将矮胖的他扶正,靠在了船舷上。

  “摩特尔,我以前总说你做的爆炒太阳鱼,口味不正宗,那是我的玩笑,我一直都认为,你做的爆炒太阳鱼,是世界上最好吃的菜,真的!没有人能超越你!”

  诺斯认真的说完,用右手轻轻的在摩特尔的脸上浮过,将他依旧圆睁的双眼闭合。

  “我们应该就近登陆,将他们安葬,而且这艘船,光凭我们两个人,是开不到库尔提拉斯的。”诺斯提了个建议。

  “不是应该,而是必须!”卡扎肯定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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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望你们的灵魂,能得到安息,库尔提拉斯的意志将与你们永存……”诺斯随着卡扎,对着面前的一片坟头,默默的祈祷着。

  “这里就是荒蛮海岸?我看不出丝毫的荒蛮啊。”祈祷完后,诺斯忽然问道。

  “那是你还没碰见那些巨魔!他们会将看到的一切生物,都扔进他们的那口大锅里!”卡扎说完,转身向着停船的方向,一边走,一边说道,“快跟上来,我们要做的事情还很多,等把船藏好,我们还要徒步穿越这片原始森林,天哪,整整一千二百公里,希望我们能活着走出去。”

  诺斯慢慢的跟了上去,却在想着心事,昨天和鱼人的战斗,他竟然获得了1500点经验,只要满3000经验,就能升级了,到时候,是不是就能获得新的技能了?

  虽然诺斯还没有战斗技巧,可那英雄技能却是实打实的,这片原始森林虽然危机四伏,可也代表着足够的经验,代表着自己能变得更加强大。

  “卡扎,你对这片原始森林,都有哪些了解?”诺斯追上去问道。

  “这里被连绵的山峦包围着,也被称为荆棘谷,因为当人类的脚步,第一次踏上这片土地时,这里开满了荆棘花,美丽的让人炫目!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年的树苗都长成了苍天巨树,掠夺了大地的养分,那些荆棘花已经几乎看不到了。”

  “你是说这里曾经非常的美丽富饶?”

  “可惜,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这里住满了巨魔和地精,布满了毒虫和野兽,只有那些探险的佣兵,才敢闯入这里摘取荆棘花,它的昂贵堪比黄金,据说是法师们最爱的法术材料!”

  卡扎说完,往腰间摸了一把,却发现酒囊空了,仰头将里面最后的几滴酒倒入喉咙后说道,“帮忙倒满它!”

  可说完之后,卡扎却觉得有些不妥,因为诺斯是一名英雄,自己竟然要指示一名英雄做这种杂事,马上便觉得有些不自在了起来。

  贵族可以不是英雄,但英雄必然是贵族!这种观念是根深蒂固的!

  “厄,还是我自己来吧。”卡扎尴尬的说道。

  “怎么了?”诺斯见卡扎突然变得不自在起来,奇怪的问道。

  “抱歉,你是一名英雄,不应该再做这些事情的,这将成为你的污点。”卡扎照实说了,可却让诺斯感觉到了一种名叫距离的东西。

  “我知道你想的是什么,可我现在很想打你一顿!”诺斯突然怒视着卡扎说着,卡扎的话,激起了他心底的仇恨!

  “即便我是英雄,可我也绝不会当那该死的贵族!他们都是混蛋…知道吗?他们都是恶棍、混蛋,不应该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东西!”

  诺斯用幼稚的童音,说出了让卡扎震惊的话!这个世界竟然还有不愿意当贵族的人!

  可诺斯接下来的话,却更让卡扎震撼,甚至是感觉到恐惧……

  “贵族是丑陋的,是这个世界上最邪恶的生物,我的剑将指向他们,只要他们犯下罪孽,我就要斩下他们的头颅,踢到世界的彼岸!”诺斯继续咆哮着说着,最后又再次补充道。

  “贵族统治所依仗的英雄,也是不该存在的!”

  “提瑞斯法的魔力究竟是什么,为什么要降临在人间!人们为什么要仰慕它,那是罪恶的根源啊!”

  “请不要叫我贵族,不要叫我英雄!”诺斯声斯力竭的喊完,忽然发现自己失态了,又等了一会平息了下情绪。

  “对不起,摩特尔他们的死,让我过于压抑,刚才不小心情绪失控了,请忘记我刚才说的话。”诺斯有些后悔,自己竟然把那些话说了出来,幸亏这里没有外人,否则自己一定会被抹杀的。

  卡扎看着眼前跪坐在沙地上的少年,心中久久不能平静,一直以来他都将民众被贵族剥削和统治,习以为常的对待。

  可诺斯的话,尽管完全是大逆不道!却让卡扎第一次思考了起来,他看见过许许多多的悲剧,卖儿卖女的事情,他也见过不少,可却仅仅是同情,却从未更深一层的考虑过。

  这一切的根源是什么?贵族们为什么有持无恐?卡扎好像看到了一座高山,是高大的他永远无法逾越的。

  卡扎低下头,看着那个眉心有个紫痣,身材瘦弱的少年,却仿佛看到了希望的光芒,他忽然感觉到,从自己的心底涌出了一股激动!

  “他是英雄,是真正的英雄!”

  “他将成为王,成为所有底层民众的王!”这一刻,卡扎无比的坚信着!

  “诺斯,我以前做过佣兵,有些战斗的技巧,你有没有兴趣学?”卡扎忽然打破了沉寂,严肃的问道。

  “战斗技巧?”诺斯听完便是一愣,猛然抬头疑惑的说道,呆懈片刻后,又惊喜的喊道,“我要学!”

  诺斯最迫切的,就是学习战斗的技巧,该如何攻击敌人,又该如何防御敌人的攻击……他真的厌倦了以伤换伤的打法。

  受伤的瞬间,可是很疼的!

  “等你成为一名伟大的战士后,记得告诉别人,我是你的启蒙老师哦!”卡扎适时的开了个玩笑,缓解了下这里的气氛。

  “本来作为战士,最关键的是力量及速度,不过这点我已经没有可教的了,你已经出师了。”

  “我主要将教你的是,反应和判断、对人体弱点的了解,不过我们的时间却不多,我只给你三天时间,能记住多少便是多少了!”

  随后的三天,让诺斯深深体会到战斗技巧的奇妙,在甲板上实战指教中,卡扎手中的木棍,每次都能点到自己的要害部位,而自己的木棍,却总是被对方灵敏的躲开。

  而人体的弱点,更是让诺斯大开眼界,真正进攻的部位,根本就不是前世教科书上说的那些。

  人体的弱点有很多,可战斗时真正可攻击的部位,却只有那么几个,完全是根据对方采取的姿态决定。

  并且,人族、精灵,矮人,巨魔……他们的要害都是不同的。

  诺斯求知若渴的吸收着养分,可惜三天的时间转瞬即过,只好收拾了行装,告别了搁浅的货船,向着原始森林的深处前进。

  “诺斯,你这是在浪费体力,不要再挥舞你那把斧头了!”走在森林中的卡扎,后悔的说道,自己怎么能提议他,可以在行路的途中修炼呢!

  “这些树枝很碍眼的,而且我带了足够的干粮,!根本就不需要担心伙食的问题。”诺斯说完,又拍了拍身后的背包。

  那是一个巨大的包裹,跟诺斯瘦小的身材形成鲜明的对比……

  “你就是个怪物!即便是矮人,也没有那么大的力气和耐力!”卡扎妒嫉的说着,他也背着一个包裹,不过和诺斯的相比,更像是个女士挎包。

  “噢,你就是个吸血鬼,竟然将所有的行李,都交给一名年幼的儿童扛着!你却还在恬不知耻的说着风凉话!”诺斯咒骂着,不过他知道,卡扎不会因为这种玩笑生气。

  “你是儿童?你比那些侏儒都要睿智,你比矮人都要强壮!”卡扎当场反驳道。

  “停下!”诺斯突然警觉的说道,多年猎人的本能,让他感觉到了危险,轻轻的趴在地面上,将耳朵紧贴大地,很快又小声的说,“有大型猛兽正在经过前方,缓慢的行进着,它大概有二百公斤,距离这里大概有800米左右。”

  “是银背猩猩!”卡扎肯定的说着,随之整个人都紧张了起来。

  “它很强大?”诺斯有些不解的问道。

  “嗯,它的皮肤比钢铁都要坚硬,最麻烦的是,如果它认为自己无法抵抗,会呼唤其他的同类!”卡扎忧心的说着,手中的剑也握的更紧了。

  “我们杀了它怎么样?”诺斯忽然说道,他猜想那银背猩猩的经验一定不少。

  “为什么要杀它?”卡扎愕然。

  “它的皮毛难道不昂贵吗?”诺斯当然不能说为了练级,连忙将目的推托到了它钢铁般的皮肤上。

  也许是巧合,银背猩猩的皮毛,确实是制造皮甲的优良材料。

  于是,卡扎心动了……

  银背猩猩和森林里的其他动物一样,性格暴躁,残忍好杀,甚至当饥饿时,连同类都不会放过,它们是吃肉的,正是大块的生肉,滋养了它们结实的身体。

  “肉……”低吼的声音,从银背的喉咙里传了出来,它又感觉饿了,它迫切希望能寻到猎物,并将它撕成肉块。

  不过,这次它却成为了猎物……

  突然,一把大剑从草丛里钻了出来,企图从后背刺进它的心脏,不过偷袭者却低估了它皮肤的坚硬,大剑仅仅扎入了一个小小的剑尖便顿住了。

  银背愤怒了,它怒吼着转过身,企图将偷袭者撕裂,可迎面而来的却是一把沉重的巨斧,不过却仅仅砍破了它面部的表皮。

  这一切,都依仗着银背钢铁般的皮肤,它一直都坚信着,没人能穿透自己的皮肤,可这次它却失算了,巨斧虽然没有造成它的肉体伤害,却砍到了它的灵魂!

  “疼痛!”银背从没有受到过这样的创伤,它甚至无法分辨攻击的性质,不过它却更加暴怒了,它决心要将敌人作为今天的晚餐。

  银背蠢笨的脑子,是无法理解英雄的魔力伤害的,所以它挥舞着双臂,并且将那个矮小的人类,连续重创了数次。

  它一度以为,自己已经胜利在望了……

  可那个人类,却一次次的爬了起来,将斧头再次的砍在了自己钢皮上,直到银背突然发现,自己已经生命垂危,而企图呼唤同伴时!

  一把由纯能量组成的锤子,砸在了它的灵魂上!

  诺斯自从知道银背会呼唤同伴,便一直都没有使用技能,等待最后的时刻来阻止对方的呼救,他成功了,直到最后那头银背也没有呼唤出来。

  最后的风暴之锤,结束了那头银背残暴的一生。

  “那头银背猩猩,至少有800点生命吧,太恐怖了,自己26-36的攻击,起码击中了它20下,结果还是最后风暴之锤的100点伤害,才杀死了它!好在竟然得到了五百点经验……奇怪,怎么会有那么多经验?难道是因为越级击杀,可以有经验附加奖励?否则不可能那么多的!”

  诺斯看着银背的尸体,暗自想着,一回头却发现卡扎张大着嘴巴,惊讶的看着自己。

  “怎么了?嘴巴长那么大做什么?我都可以仍进去一个鸡蛋了。”诺斯奇怪的问道。

  “你刚才用的那是什么!战神在上,我敢说没有一个英雄有这种技能!竟然可以用魔法的力量,直接攻击灵魂……等等……难道说,你刚才的攻击,都在直接攻击它的灵魂!!!”卡扎不可思议的说道,上次和鱼人的战斗,由于他背对着诺斯,所以并没有见到诺斯施展风暴之锤。

  现在,卡扎是真的被惊呆了!

  这是什么力量!竟然可以直接攻击对方的灵魂,即便是那些英雄,也没有如此强大的技能啊!

  哪怕是那些魔法,也无法比拟眼前少年的技能,毕竟魔法是需要吟诵的,可诺斯竟然瞬间便施展了那个技能!

  卡扎又突然想到,诺斯的斧头明明没有砍穿银背猩猩,却每次都能引起它剧痛的咆哮,难道说……

  “难道说,你每次的攻击,都能伤害到它的灵魂!”不过,卡扎问的时候,却还是有些不敢置信,这真的可能吗?可如果不可能,又该如何解释刚才的情况?

  “只是一个小小的技能。”诺斯平淡无奇的说道,在他看来,这只是一个基本技能而已,今后他还会有更多技能,更强大的技能。

  “小小的技能?就这还小!!!”卡扎有些嫉妒的说道,他完全无法想象,这么强大的技能,怎么可能用“小”来形容。

  “你还没告诉我,你的每次攻击,是不是能伤害到对方的灵魂呢!”卡扎继续追问道,他实在太好奇了。

  “攻击的时候,只要我的武器和对方身体接触,就会在一定程度上,伤害对方的灵魂。”

  诺斯其实隐瞒了一点,他用武器伤害灵魂的能力,会有有两秒间隔,来自动积蓄魔力,否则把武器搭在对方身上连续颤动……

  诺斯幻想了下,自己跑到睡觉的巨龙旁边,拿把电锯,往巨龙身上一搭,然后巨龙被秒杀了,那也太搞笑了。

  “太夸张了!如果等你掌握了战斗技巧,恐怕任何英雄都不会是你的对手……我……我受不了了!我还是用酒把自己灌醉吧,希望这是个梦。”

  卡扎羡慕的说完,大口地往嘴里灌起了卖酒,他感觉自己的心脏,搏动的速度有些太快了。

  “有那么夸张么?”诺斯无辜的嘀咕着,眼见卡扎受的刺激不轻,觉得还是别告诉他,自己其实还能升级的事实,否则他很可能就要心肌梗塞了。


  卡扎大口的往嘴里灌着麦酒,借此隐藏心中的喜悦,如果说之前的诺斯是希望之光,那现在的诺斯,在他心里就是冉冉升起的太阳。

  “诺斯一定能给世界带来光明,他有这个潜力!他终将达到其他人无法达到的高度!”见识到技能威力的卡扎,坚信的想到,这是却发现酒囊又空了。

  “诺斯,我建议你以后,尽量不要在人前使用那个技能,它太明显了。”卡扎一边说着,一边将背包摘了下来,呃,那是个大号的酒囊……

  “嗯,除非生死之刻……我还以为你已经知道,那次和鱼人的战斗时,你没看到我用技能?”诺斯将巨大的包裹放在地上,从里面拿出来二把锋利的剥皮小刀,“给你一把,不要指望靠我一个人!”

  银背猩猩的皮肤是坚硬的,可这并不代表,他皮肤和肌肉的也是不可分割的,虽然比其他猎物更困难些,可两人用了一个多小时,总归是将之剥了下来。

  一股浓郁的血腥味,远远的飘了出去……

  “那个地精,怎么跟人类在一起?他们真不错,竟然能杀死那头银背猩猩。”哈克用地精语小声的说着,他和他的座狼,则隐蔽在茂密的草丛里。

  “也许他的部落,被巨魔袭击了吧,他真可怜。”哈克旁边的同伴解释道,声音也是同样的微不可闻。

  “瞧,他们放弃了肉,只收起了皮,他们难道不知道猩猩肉是最鲜美的么?”哈克的嘴里,永远都是无数的为什么。

  “小声点!不要惊动了他们……呃,我们好像被发现了!”狩猎队长里克的声音,反而是最大的。

  -------------一只乌鸦晃晃悠悠的飞过----------------------

  诺斯刚剥完了皮,却听见草丛中传来了说话的声音,一抬头,他立马便惊呆了!

  天哪,整整一队座狼骑士!!!

  “诺斯,千万别冲动,他们不是我们能对付的!”卡扎连忙阻止了诺斯去拿武器的举动,紧张的说道。

  看着眼前的地精和座狼,卡扎有种窒息感,他知道对方的强大,在丛林里,座狼骑士几乎是无敌的存在,他们无孔不入的袭击,和追之不及的速度,是所有闯入者的噩梦。

  据说,曾经有一队英雄闯入了这里,最后却丢盔卸甲的逃了出来。

  “人类……你涉嫌诱拐地精……宣布……以藏宝部落的名义……逮捕你!”地精队长里克,用他那蹩脚的通用语说着,而他的身后则站着十多名,骑着座狼的地精。

  在他们的的认识里,其他种族都比他们高上许多,而略高的矮人是粗壮而有大胡子的,至于弱小的侏儒,还在矮人的庇护下,不为世人所知。

  所以,地精们将诺斯误认为同类……即便他的相貌皮肤有些怪异。

  “诱拐地精?”卡扎有些愕然,转头看了眼诺斯,仔细一看,还真有点像……

  “我……”诺斯正要辩驳,却突然被卡扎打断了。

  “我和这个地精是朋友,我和所有地精都是朋友!”卡扎觉得这是个转机,连忙强调起了“朋友”,结果它奏效了。

  “朋友?”地精们在脑子中,搜索这个通用语词汇的含义,并很快便明白过来。

  “你是朋友……我们藏宝部落……热情的……好客的……尊重朋友的……”地精们纷纷用走调的词语,表达着自己的感情,并围绕在诺斯的旁边。

  “我像地精?”诺斯奇怪的想着,可怎么看,自己都和地精毫无瓜葛啊!

  地精有着蓝色的皮肤,剑尖的耳朵和鼻子,诺斯唯一类似的,大概就是瘦小的体型了吧。

  “#@!#¥&!#¥&……”哈克热情的跑到诺斯的身边,不停的用地精语说着。

  “呃,他因为长相怪异,所以从小便被他的部落遗弃了!”卡扎连忙用蹩脚的谎言解释道。

  “朋友!”哈克对着诺斯坚定的说道,并将之永远的贯彻了下去,即使是那些最艰难的时刻。

  哈克此时有些感伤,有些同情这个异样的地精,这是一种同病相怜,他的内心一直都有种悲哀,因为他的父母,却没想到对方比自己更悲惨。

  当然,哈克并不知道,这仅仅是个谎言……

  哈克是一名年轻的地精,也只有十二岁,可是他三岁那年,父母便死于巨魔的袭击,他是作为那个部落唯一的幸存者,被藏宝部落收留的。

  诺斯并不知道这一切,他和卡扎只是感觉庆幸,毕竟他们可没有自信,能从这些地精们的手中逃生。

  “上来!”队长里克突然一把拉住了诺斯,将他拖上了自己的狼背。

  “来……藏宝部落……欢迎你们……做客……出发!”队长里克“辛苦”的说道。

  于是,诺斯便被地精们带向了藏宝部落,对于“藏宝”这个词,诺斯隐隐约约的感觉有些耳熟,却想不起来是什么。

  直到太阳落山的时候,诺斯到了一座巨大的山峰前,才恍然大悟,原来藏宝部落,其实就是“藏宝海湾的地精部落”。

  经过一段崎岖的山路,又穿过一个窄小的山洞,站在悬崖边的洞**出,诺斯的眼前豁然开朗起来……

  这是一个巨大的峡谷,也是一个天然的港口,峡谷的中间是一处内海,三面环山,西面靠海,藏宝部落,就在内海边上,建立起了一栋栋简陋的木屋。

  “真是太漂亮了!”卡扎惊叹道,湛蓝的海边是无数的花草树木,菁菁生辉,无数的鸟雀在其中鸣唱着。

  “来……”哈克突然从座狼身上跳下,将诺斯也拽了下来,拉着他向一处木屋跑去,而那头座狼则自己跑走了。

  “给你!!!”木屋里,地精哈克突然搬出来了一个箱子,里面则是五彩斑斓的贝壳和一些小东西,然后犹豫了下,还是推到了诺斯的旁边。

  这些,都是哈克积攒的“宝藏”,今天他要将这些送给自己的朋友!

  “给我?”诺斯奇怪的说道,却有些感动,虽然东西不多,却是一份真情,箱子里摆放的很整齐,箱子也被擦拭的很干净,都说明了它对哈克的珍贵。

  虽然,这些都不值钱,可却代表了哈克的真情。

  “朋友……我的第一个朋友!”哈克努力的凑出了一个完整的句子,随后郑重的看着诺斯。

  也许别人不会相信这个“第一”,但是诺斯却完全相信,因为他前世也是孤独的……

  诺斯一进入这里,便通过打量屋里简陋的摆设,惊讶的发现,年轻的哈克竟然是独居!

  通过观察,诺斯得到了一个结论,哈克是孤独而自卑的,就跟前世的自己一样,用人前的笑容隐藏内心的自卑,不会轻易的和别人交往。

  也许是妒忌,每当他们谈论自己的幸福时,就会有种刺痛的感觉……

  也许是自卑,每当他们挥霍时,或者依偎在父母的怀中时,都强烈的羡慕……

  他们,和自己是不同的!

  “朋友!永远的朋友!”两个有着相同,或曾经相同经历的少年,将手紧紧的握在了一起。

  “等……我去拿晚饭!”哈克突然说道,然后便跑了出去,不多时便端着一盆油炸鱼回来了。

  “味道真不错!”诺斯吃了几口赞叹道,吃完之后,诺斯忽然注意到,自己下午被猩猩打掉许多的的生命值,竟然连续增加了二十多点!

  “这是什么?!”诺斯连忙问道。

  “油炸红腮鱼……怎么?”哈克奇怪的问道。

  诺斯没回答,却独自思考起来,难道某些特定的食物,可以少量增加生命么?

  自己24点力量,每天只能增加24点生命,可一顿鱼,竟然就增加了20多,这样一来,只要有符合条件的食物,每天岂不是可以恢复100点生命左右!

  那样,即便是濒死状态,也只需要一周时间,便能完全恢复了!

  “诺斯,这里的长老找你……”卡扎突然走进来喊道,他手中的最爱,则从麦酒换成了蜜酒,显然是这里的特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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