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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能新世纪:进化日

烂笔头小新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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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番茄小说   主角: 张君傲沈中豪   更新: 2022-04-23 06: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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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读书简介

张君傲沈中豪《异能新世纪:进化日》讲的是这是一个异能与科技交锋的世界,拥有超自然能力的人,即为异能者随着科技的进步,有学者发现,这些拥有特殊能力的人,只是因为身体的基因发生了变化,然而这种基因要想遗传下去,却充满了太多的随机性一个大量"制造"异能者的未来蓝图,成为了各国之间秘密竞争的共识人类进步,要相信科学富国强兵,从造人开始

第1章

精彩节选


明白了前因后果,沈中豪知道自己是很难阻止,张君傲想要报复童年阴影的心理。

不管那到底是针对老鼠,还是某个旧人,反正仇恨的种子,是早早种下了。

但也不意味着,沈中豪会赞成放火烧老鼠窝这种行为。这一烧起来,到时整个山洞都是毒烟弥漫的呀!

如果今晚还想继续在这过夜,那岂不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

然而,已经被刻在骨子里的童年阴影,给影响了心智的张君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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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天,清溪镇下了入冬后的第一场大雪。

如今却又遇晴夜,穹顶上高挂的圆月,使得银装素裹的大地格外明亮。

以至于,分明是凌晨时分,却给人一种能看见下午三、四点光景的错觉。

这无疑是只有在严寒地区生活,才能欣赏到的独有风景。

但坐在雪橇车上的沈中豪,却无暇欣赏这样的雪国风情。

寒冷的深夜,如长蛇般的驮马车队。

雪橇车上,几乎每个人的表情,都是哀愁中掺杂着悲戚的。

他们可不是什么急着赶路的商队,足迹在雪地上绵延开来,在不到二十里外,就是清溪镇,正是这一行人先前逃离的地方。

沈中豪如今回头望向北方,都还能遥望到天空上那抹异样的橘红,那是来自炮火的渲染!

清溪镇是北川行省东北部的一个边陲小镇,原本并非是版图上的最边界,只是不到半个月,顶在它前面的几个军事重镇,都已经相继沦陷了。

如今驻守在清溪镇,奋力抵抗着敌国侵略者的,是北川省边防军36旅的一个标准步兵团,外加一些临时收编的溃兵,人数大概是在一个半营左右。

要靠这么一支不到两千人的混编部队,抵挡人数在2倍以上的敌军,而且还是一支装甲旅。

哪怕有防御工事,那也是不太现实的。如果能够做到,那么前面的几个镇,就不会沦陷了。

要是得不到有力的增援,那么当敌军的坦克履带彻底碾过清溪镇的土地,也不过是时间的问题。

这种对于现实抱以悲观的想法,不止存在于沈中豪的推测中,更实际体现在车队领头人-张镇长的行动中。

对于沈中豪来说,他实在很欣赏张镇长这种贪生怕死的作风。

在拉起警报后,张镇长不是应尽本分地组织居民前往避难所,而是很干脆地把担子撂给副手,自个拖家带口地带头跑路了。

这不是临时起意,而是早有预谋。

毕竟,那一头炮声打响才不到半个钟头;这一头车队就已经走出镇上了,没有提前两三天的准备,可做不到这样的神速。

十几辆雪橇车,拉着满满的行装,混在杂物中的木箱里,定有不可计量的财宝。

走车队最前头的是一辆绿蓬的军用卡车,特制的雪胎能在只铺了薄雪的道路上低速行驶。

这辆发着低沉轰鸣的家伙,再一次体现了张镇长的未雨绸缪,以及手眼通天。

如今,它正载着张镇长本人,以及其亲属,前往宁静和平的目的地。

如无意外的话……

沈中豪当然不希望这路上还会发生什么意外,他虽然只是一个赶马拉雪橇的仆役,但这跟是否要轻视自己的生命,是两回事。

活着多好,别管能否看见未来,这世上的绝大部分人,都不会希望自己像苍蝇一样死掉的。

何况,他这具生命,也才活了13岁啊!

才从孩童过渡到少年,怎会不想多看一眼这世界,向往没有风雪与硝烟的净土。

曾经,沈中豪就是太轻视自己的生命了,才会一直懊悔到现在。

简单来说,他是穿越了。

来到这个尽管一再努力融入,但仍旧倍感陌生的世界。

在这个战火纷飞的动荡乱世,普通人的日子尚且不好过,何况是一个奴隶性质的仆役。

这比成为某个大家族的废柴少爷,还要糟糕得多。

而说到废柴少爷,沈中豪身边就正好有一位。

清溪镇男爵-张君傲。

前头的提到的张镇长,正是这位张君傲的伯父,只不过貌似没有太近的血亲关系,他们之间隔了好几代人,是所谓族谱上的亲戚。

张君傲的生父不仅是前清溪镇男爵,还是一名陆军军官,据说是步兵连的上尉连长,还是受过勋的。但早在十年前,就已经为国捐躯了。

至于张君傲的生母,大概是守寡了不到半年,就在一次舞会上,跟市里的某个局长对上眼了。

想必对于当事人而言,这种被至亲选择抛弃的经历,相比丧父之痛还要来得难以承受。

因为这已经不仅限于悲惨,而是耻辱了。

这些讯息,是沈中豪平日里听人乱嚼舌根听来的,当中难免有些篡改,以及不为人知的真相。

但那已经不重要了,再怎么了解过去,也很难改变得了现今的许多境况。

就比如:堂堂世袭男爵、战场英雄的后代,如今正与一名赶马的仆役,挤在同一辆雪橇车上。

实际能看到的事情,往往就已经能给出答案了。

“哎,少爷。这你都能睡得着啊?”

沈中豪抬了抬右肩,再把正歪头靠在他肩膀上打呼噜的张君傲弄醒。

他不是嫌张君傲这样会影响自己挥鞭赶马,而是在这冰天雪地的野外如此睡去,是很容易生病的。

张君傲打了个哈欠,脸上只有疲倦,丝毫不见有背井离乡的伤感。

“困得要死,早不走,晚不走,偏偏挑这个时候。”

“妈的,早知道今晚半夜就得跑路,下午的时候,我就不把马厩打扫得那么干净了!”

听到这番抱怨,沈中豪也忍不住笑了,“今天那几车马粪,确实是比以往都要壮观!”

张君傲摇了摇头,试图借此打散那段糟糕的画面回想,“可不是嘛!这些家伙最近也不知道怎么的,一天比一天拉得多!”

沈中豪半捂着嘴对张君傲附耳道:“这里头我多少有点责任,前几天收到风声后。每一次备料喂马的时候,我不仅多加了四分之一的草料,还从仓库里偷了些红萝卜、土豆、苹果,一并铡碎了加进去。”

闻言,张君傲不禁翻了翻白眼,愕然说道:“我去,难怪呢!原来是你小子在捣鬼,不过你这胆子可真够大的啊!”

“私自给这些牲畜加餐?红萝卜、土豆、苹果,你这是要做炖菜呢?被管家逮到,少不了你吃鞭子的,我可保不了你。”

沈中豪自辩道:“这也是未雨绸缪嘛!明知道咱早晚是要走跑路的,不赶紧给这些出苦力的马大爷,喂上几顿好的。”

“那万一半路拉了垮,到时可真就麻烦大了!”

“再说了,这几天府上人心惶惶,谁还有精力盯着我一个养马的小倌啊?”

张君傲点了点头说:“说的也是,大伙的心思都放在怎样才能多捞好处,变着法把钱财往外带这件事上了。”

“估摸着,现在能跟着出逃的这帮人里头,就数你我最是一穷二白了!”

张镇长并非把他府上的所有人都带走了,还是得留下些老仆人看家的,毕竟很多事情还说不准。哪怕清溪镇无法避免沦陷的命运,也指不定有被收复失地的可能。

这一趟,能跟着上路的,大多都是些青壮年。

沈中豪要是年幼个一两岁,估计也得留下。而他现在虽然只有13岁,但因为个子长得高,便是外表青涩,也能算得上半个青壮年了。

沈中豪更是很清楚张君傲在言语中暗讽些什么,这些天,府上很多人都在做偷鸡摸狗,变现钱财的事。

其中,最大得益的,就是如今在车队领头的张镇长。

他变卖的,是张君傲本该成年后就能继承的一些不动产。

可能现在唯一卖剩下的,就是那座实在不太好出手的男爵府了,也就是如今的镇长官邸。

要是连那座历史悠久的庄园也卖去了,那吃相可就太难看了。

哪怕只是站在局外人的角度,沈中豪也相当同情张君傲所面对的苦况。

可他也没有立场去仗义执言,也唯有自我嘲笑道:“反正在我身上,是搜不出一分钱来!我的兜,比我的脸都还要干净!”

张君傲的表情有些怀疑,“真的吗?你都在仓库自出自入了,就不藏点吃的?”

“让我找找……”

说罢,这还真就动起手来了。

“别搞啊!现在是在逃命的呀!”

这用马牵引的雪橇车上,一是空间不大,二是没啥安全保障。

尤其是在座位后头的板子上,还垒起了一米多高的重物,仅用两根绳子做固定。

在行驶的过程中,这前头挤在一起的两人动作一大,身后的那一堆重物也在跟着晃动,这搞不好还真的会翻车。

这头担心还真的有理,沈中豪因为受到张君傲的影响,挥鞭子的手势变了形,不慎打到了马腿上。

一声吃疼的嘶吼之后,雪橇车的移动轨迹立即就变了。

“我去、我去……要翻了、要翻了!”

两人的表情也是吓得变了样,手忙脚乱之际,一人竭力控制住缰绳,一人的甚至赶忙往另一边靠,伸手抓住边上的扶手,希望能给车子加点平衡的力道。

好在那匹驮马还是温顺听话的,过后不再有太大的动作,慢慢停下了脚步,也不枉沈中豪往日的悉心照料。

至于那雪橇车也没有轻易因惯性的改变而侧翻,才让两人涉险逃过一难。

虽然这一难本就不应该有,而且车子毕竟还是离了队,后续的问题也存在着。

因为车队前行,必须一辆跟着一辆,要是中途发生这种离队、掉队的情况,就得重新调整。

沈中豪他们这一辆车是排在第五的位置,算是比较靠前的了。

他们一出状况,后面的车辆就得都停下来,等待这一车归队,才能继续前行。

而且很快就有一名骑马背枪的护卫,靠了过来,给到训斥,“干什么呢?玩是吧?都什么时候了,还要命不要?”

沈中豪流露歉意,没有说话,有时候无力的辩解,还不如沉默。

但他也没有急着赶马回到大路归队,而是从雪橇车上下来,检查后头的东西是否仍固定好,绳索有无松动。

张君傲的心态倒是一直很稳,还能耸肩摊手地笑说:“这马怕是休息不好,发脾气了呀!”

不管怎么说,张君傲都是顶着男爵头衔的贵族子弟。

哪怕他手上没钱没实权,也不是这些平民出身的私人护卫可以轻易给脸色的。

再者,与车队随行的十几名护卫,名义上都还是男爵府的私兵,他们这些人或多或少,都间接因为张君傲而得到过好处。

“赶紧归队,我去前面走走。”

机智的护卫借口去通报情况,没好气地走了。

这边护卫刚走,张君傲就已经转身扭头,冲沈中豪挤眉弄眼了。

沈中豪只当无视这个时常给他添堵的幼稚鬼,到底还是身份与思想上都差着层次啊!

当将一切检查妥当后,沈中豪正要回到原位,回归到本职工作中。

然而,这时候前头却传来一连串的哨子声。

先前跑出去的那名护卫,很快又策马回来了,并且一路高呼道:“紧急戒备!”

而这时候,前方的更远处还响起了一连串的枪声。

隐约可见在几百米开外的地方,从路两旁的林子里,冲出一群策马的黑影!

紧接着,便是更为密集的枪声,在叫嚣、在撒播恐惧。

“咻”

而当有子弹从沈中豪身旁掠过时,他真的傻眼了!


“快上车啊!”

张君傲奋力拽住缰绳,希望给那匹驮马传递出不要乱动的信号,且迫切地对傻愣在原地的沈中豪叫唤着。

13岁的沈中豪虽然有着前一世的成人思想,但那只是和平年代普通人的世界观。

而眼前这种突如其来的枪火交锋,一条前一秒还是鲜活的生命,转眼间能被子弹带走,而且是在脖子上留下拳头大的恐怖创口。

哪怕死去的人对他而言是完全陌生者,可这种直面死亡与杀戮的场景,真的足够让他身体颤抖,口鼻窒息。

这一刻,沈中豪几乎是对自身境况,完全丧失了自我判断能力的。

好在,还有心态一直很稳健的张君傲,是他一直在用大声呼吼,无形中拉扯着沈中豪的神经。

而沈中豪就听着这些声音,潜意识里遵从着某些指示,上车、挥鞭、操纵着雪橇车拐弯掉头。

空出双手后的张君傲,竟是从裤腿里掏出了一把折叠小刀,转身就割起了绳子。

原本就绷得挺紧绳索,很轻易就被锋利的刀刃划开了。

但这还不至于就能轻易卸下车上载运的行装,因为固定点不止一、两处,绳索之间也有交错的结,相互借力、承重,就像一张简易的网。

简而言之,张君傲只是割断了离他最近的两段绳索,要想真正解开对那一只只箱子的束缚,还得去割两侧的绳,但他的手可不够长。

所以,他很快又得放弃工具的便利了,用牙咬着刀柄,空出手来,奋力去推、去掰……甚至是伸长手指去抠动那木箱之间的缝隙。

因为,如果把这一车行装看作是一个整体,好比积木、魔方。

那么只要少了一只箱子,后面的事情就容易多了。甚至都不用人为的力量,光靠路上的颠簸,就能逐渐卸下所有的负累。

事实也的确如此,看着那一只只木箱开始倾倒、滑落,而雪橇车的速度也得以不断提升,离枪火交织最密集的地方越来越远,张君傲才稍微松了口气。

“我靠,绑得这么牢靠,不会又是你经手的吧?”

费了老大劲的张君傲,回头便是“埋怨”起沈中豪来。

但专注于道路前方的沈中豪,一直是铁青着脸,脑子里乱糟糟的他,根本听不清身旁的张君傲在说什么。

反倒是那渐行渐远的枪声,一直都是那么的刺耳。

事后当沈中豪冷静回想起这一幕时,他觉得张君傲之所以在危急关头,仍会选择拉自己一把,而不是独自驾车逃离。

很可能就是因为,在独自一人的情况下,无法兼顾驾车与卸去车上重物,这两件事。

而负重满满的雪橇车既跑不快,也跑不远,就很可能被危险所追赶上。

但不管目的是否单纯,沈中豪始终还是得感谢张君傲,由衷地感激后者能有那样的冷静与果断。

张君傲的表现有多出众?他是第一个在认定有劫匪出现后,就将逃离驮马队付诸于行动的人。

没有任何的侥幸心理,果断得连雪橇车上的一切物资都抛弃,把生命放在第一位。

那么其他人呢?

荷枪实弹的护卫们没有逃,他们所装备的精良步枪,给了他们反击御敌的勇气。

再加上护卫中的有些人,曾在镇上的巡防队服役过,是参加过几次地方剿匪行动的老兵了。

过去的经验告诉他们,哪怕匪徒的人数占优,也并不可怕。

因为那些马匪们用的基本上都是老式猎枪,射程短、子弹射出后偏差大,再加上骑马移动射击的话,能否打中人,基本靠运气。

驮马队里的仆役们没有逃,他们虽然手无寸铁,也相当怕死,却是连逃跑的勇气也没有。

仆役们更习惯听从命令,一旦没人给他们发号施令,在越是紧急的情况下,便越是不知该如何是好。

他们更像一群待宰的家畜,越是受惊,便是越是聚拢在一起,把生存的希望寄托于祷告,奢望下一个倒下的不会是自己。

以至于,在战斗结束后,唯有沈中豪与张君傲,“侥幸”成为了漏网之鱼。

然而,这种万二分努力换来的幸运,却仍不足以让二人真正逃脱。

这伙匪徒似乎比传闻中的,还要来得残酷嗜血。

他们当中因为有人想起,在战斗时有辆雪橇车趁乱逃离了,虽然是散落下了战利品,可人到底是逃了。

对这伙匪众而言,这是一种不可股息容忍的行为,必须要斩草除根。

所以,他们一边加紧打扫战利品,一边还派出了最优秀的追踪手,为这趟猎杀行动,竞取全功。

“阿豪,你觉得那些歹人会不会追上来?”

张君傲不时回头去看,对心底的猜测拿不定主意。

沈中豪依旧闷不做声,把心思专注于赶路上。

但他们其实都心知肚明,那并非是过分担忧,是根本存在着的可能性。

所以,谁都不能给出信心,去做否定,那是自欺欺人的事。

思索再三,张君傲忽然一拍大腿,再次做出大胆的决定。

“停车!”

“你说什么?”沈中豪终于诧异地回话了。

张君傲一脸认真地说:“我说停车!万一,我说万一真的有人追上来,我们是跑不远的。”

“咱用来拉车的是库亚特矮脚马,它只是耐力出色,但竞速是绝对不行的。何况还得拉着雪橇车,带着咱俩。”

说罢,张君傲把目光望向道路两旁的山林,盘算道:“我看还不如上山,赌一把,机会还大些。”

张君傲不愧是优秀军官的后代,也接受过一定程度的贵族教育,分析起撤退形势时,他也是有理有据的。

听完解释后,沈中豪立即扯紧缰绳,把马勒停,“好,我听你的。”

两人跳下雪橇车后,临走前,沈中豪最后再往马屁股上挥出一记响亮的鞭子。但愿那辆雪橇车,能被拖行出更远的痕迹。

之后二人头也不回地往山林里跑去,就在他们将要跑进林子里的时候,沈中豪却是蓦然回头看去,心里顿时凉了一截。

因为,他们果不其然的在身后留下了一连串的脚印,在有明亮月色抛洒银光的冬夜,在能够反光的雪地上,那是无比醒目的足迹。

但这会儿后悔已经是来不及了,只能坚持在一条道上走到黑。

北川行省拥有漫长且严寒的冬季,能在这种恶劣环境下生存的树木,多为各类常绿的针叶树。

就如同眼前这片,如矗立起一座座宝塔的云杉林那样。要是多下几场大雪,把光秃的树干部分完全没过,就更似宝塔林立的壮观景象了。

其实,云杉树并不太适合供人躲藏,尤其在有人刻意追踪、搜索的情况下。首先是它不适宜攀爬,其次是树干修长,却不够粗壮。

能够供人在野外潜伏的,通常是茂密且有足够高度的杂草,或者是灌木丛。

而在这片云杉林里,甚至都没有杂草,只有苔藓,低矮的灌木是有,但不够密度。

现在看来,匆忙上山也并非是什么好的选择。既无处躲藏,而那雪地上该死的脚印,根本就是指引他们被暴露的明灯。

“不好,快蹲下!”

张君傲忽然伸手按下沈中豪的肩头,后者下意识回头一看,已经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

有人骑着高头大马,从大路一端出现,离他们刚才下车的地方,还不到二十米。

更坏的情况出现了!

“走,我们去那边。”

眼尖的张君傲指了指左侧约三米开外的一个小坡,俩人猫着腰,小心翼翼地走过去。

在二人顺利背靠斜坡的时候,一路追踪过来的匪徒也翻身下了马,此人那如鹰眼般的目光,一下就扫向了山林。

这显然是已经发现了什么,但他并不着急,只是一手扛枪,一手牵马,不紧不慢地往认定的方位走去。

作为匪众当中最出色的追捕手,昔日的侦察兵上士,这种毫无挑战性的追踪,实在让他有些提不起劲。

当他走到山脚下的时候,还故意抬头往上喊道:“出来吧,兔崽子!看到你们了!”

背坡躺靠的两人相视一看,沈中豪那副难看到无法形容的表情,似乎已经是在给自己的生命做出倒数了。

与之相反的仍是张君傲,这人的心态,实在好到让旁人无法理喻的地步。

时至当下,张君傲竟然还能冲沈中豪努力挤出几分笑容来。

“抱歉了,看来是赌输了呀!”

沈中豪实在无语,不过死到临头,也实在提不起什么埋怨的心思。

这个选择是大家一起决定的,更何况以匪徒追赶的速度来看,继续在大路上逃亡,也实在跑不出多远。

沈中豪有感而发道:“没事,至少我一直觉得,整个府上,就你这人还不错。跟你死在一起,好像也不算太糟糕啊!”

“如果还有来生,我倒希望再跟你认识!”

走到这一步,也不管说出来的话肉不肉麻了,至少说出来会好受许多,反正也没几句话可说了。

沈中豪只是说出了内心的真实想法,但张君傲却给出了让他料想不到的反馈。

“我可以确信,你是我的朋友了!”

“什么?”

沈中豪有些听不懂这话里头的意思,他可以听清每个字,但串联起来却是莫名的古怪。

“我们都应该活下去!”

“你干嘛去……”

在沈中豪未来得及反应之际,张君傲侧身一个翻滚,把身形自斜坡暴露出,紧接着起身半蹲。

又见他伸出右臂,五指张开,正对着山下那个表情也有些诧异的匪徒。

“去死吧!”


“这……这是?怎么做到的?”

当沈中豪把脑袋探出斜坡的时候,他的确被自己亲眼所见的一幕,给震惊到了!

以至于他宁愿怀疑,是这双眼睛欺骗了自己。

他看到的是,那个追杀过来的匪徒,如今整个人都成了一座冰雕。

甚至都不是那种冻死在雪地,全身肌肉僵硬的模样;也不是被冰晶裹覆的形态。

是纯粹的冰人,是那种仿佛一锤子砸下去,就会崩裂、破碎的冰雕艺术品。

这比起子弹在人脑袋上开瓢,还要来得更惊悚、骇然。

枪火是随科技发展所诞生的产物,枪弹可以带来血腥,用刀剑、弓弩也一样可以。

但是一抬手就能把人变成把冰块,又是什么鬼东西?

这超人类的表现吧?还是说,自己一直都误会了,这其实是个魔法世界?

“哎,阿豪,你还好吧?”张君傲起身拍了沾在衣服上的雪。

“看来我还是把你吓得不轻,不过还是先起来再说吧!再这么躺着,衣服是会湿的。”

张君傲伸出左手,把沈中豪从雪地上拉了起来。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你是怎么做到隔着几十步的距离……不,这重点不是距离,是那个人他怎么就这个……那个样子了?”

沈中豪的双手不断比划着,语言能力不可自主地变得混乱,说半天也没能很好表达出那份激动的心情。

张君傲忍不住伸手按住沈中豪的两条胳膊,好让他的手不要再乱比划。

“冷静点,我的确是有异于常人的能力,那是我与生俱来的天赋。但你不用担心,我是不会伤害你的。”张君傲一脸诚挚地说道。

沈中豪疑声道:“异于常人的天赋?你难道是什么神人吗?”

实则,沈中豪差点把心底话脱口而出:难道你是什么怪物,外星人吗?

“哈哈……”

听到这番疑问,张君傲不禁笑了出声,“神人?如果是在古代,倒是会有这种说法。”

“神使、谪仙、巫裔、魔人、先民……这些都是我的先祖曾被冠以的身份,但在近两百年,好像已经逐步有了统一的称谓吧!”

“我是异能者,是北燕先民的后裔!”

“真有异能者?我以为那只是传说!”沈中豪仍是觉得难以置信。

其实在清溪镇上,也流传着一些关于异能者的故事,大多是一些关于英雄的传说。

在此之前,对于这些口耳相传的故事,沈中豪就真的只认为是故事而已。

再加上一些先入为主的印象,电灯、火车、飞机、大炮都是存在于这个世界的。对比前世,也就是暂时看不到有电子产品的出现而已。

沈中豪自以为,他现在是处在一个发展工业文明的时代。是一个因为工业发展需要消耗大量资源,才会引起战火纷飞的世界。

他万万想不到,除工业文明以外,这个世界还存在着超自然的力量。

虽说灵魂穿越这件事,本身就已经够奇幻的了;但超能力这种东西,没亲眼见过,也真的不好相信。

张君傲拍了拍沈中豪的肩膀,云淡风轻地笑道:“不可否认,有些故事实在是太过夸张,过多的艺术加工,反而降低了可信度!”

“走吧!我们边走边说。”

两人重新上路,但不是登山,而是从原路返回。

大难不死,心情自然很快得以放松,沈中豪也逐渐接受了张君傲的不同凡响。

但与此同时,却有着更多的疑问冒出。

因为,张君傲既然是拥有强大力量的异能者,先前要逃亡、要被追杀的,不应该是那些马匪吗?

“君傲少爷,您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拥有这种神奇力量的?”沈中豪小心翼翼地试探道。

“满四岁零三十七天吧!也就是九年前的二月一号,在我成为被抛弃包袱的那一天。从那时候开始,我就懂得了许多。”

张君傲轻轻一叹,尽管他很想表现出豁达的样子,但这是很难做到的事情。

见沈中豪好像欲言又止,张君傲补充道:“难以置信?我很早就开始记事了,只是很多事情,我宁愿不记得。但它偏偏就像是烧红的烙铁,印在身上。”

其实,沈中豪并非是想要怀疑张君傲的惊人记忆力,这跟掌握超自然力量相比,根本就不值得一提。

“可这些年,您在府上为什么能够一直忍受那些人…...”

让沈中豪欲言又止的,是“欺凌”、“剥削”这些字眼,但他考虑到张君傲可能会对这些词语更为敏感,所以干脆话说一半。

张君傲自是会意,“那个家里,确实是没几个好人啊!不是藏着一肚子坏水的,都很难在那里待下去。”

“我不是说你,就是……你应该懂的。”

见沈中豪点了点头,张君傲继续说下去,“吃我的、穿我的、住我的,在我身上使劲拿好处,却从来没有真心尊重过我,把我当傻子那样看。”

“反正只要是人干的事,一件不干。我绝对有不止一百个理由,杀光他们!”

“但杀了他们,我就真的自由了吗?就能成为名副其实的男爵大人,不会再有人在背后闲言碎语了吗?这个世界可没有这么简单。”

话末,张君傲把话说得很是玄乎,颇有深意。

暴力绝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这点沈中豪是知道的,但他更明白,这条准则只是对于普通人而言。

使用暴力过后,往往要承担起后果,这是对大多数人的约束。

但问题是,在这个世界里,在这个国家最偏远的小乡镇,对贵族阶层的张君傲来说,也会有约束力吗?

退一步讲,不以极端方法报复,但只要张君傲在人前展露其异能,恐怕就足够震慑了吧?

沈中豪真的是越想越不明白,这么多年来,张君傲为什么能忍,为什么要忍?

沈中豪还是决定开口问个明白:“这份胸怀真是令人钦佩,但其实您只要让府中上下知道,您是异能者的事实,一切应该也会随之改变吧?”

张君傲摇了摇头,无奈笑道:“改变就是他们会惧怕我,而我也会因此失去一生的自由。怎么看,都是不划算的。”

因为信息的不对等,沈中豪再次听迷糊了,“这又怎么说?”

张君傲坦言道:“现在几乎年年打仗,像我这种所谓的贵族子弟,本就要在成年之后,至少在军中服役两年的。”

“如果知道我是异能者,是天生的超级战士,除非有朝一日世界和平,不然你觉得军方会让我退役吗?”

“在战争年代,如果我老实听话,那么就很大可能成为一名“英雄”;要是在和平年代,像我这样的特殊存在……反正无论如何,都不会有自由的。”

听到这里,沈中豪其实就已经恍然大悟了。

能力大的人,要么得对国家、对社会有贡献,要么就是必须受到限制。

个体的力量除非能强大到与世界为敌,能完全无视社会道德的约束。不然在国家机器面前,在体制力量之下,它终究渺小。

难得的是,张君傲如今也不过是个少年,就已经能有此远虑,对自我的认知是如此之深。

沈中豪不禁将自身代入,假如他也身怀那样的天赋力量,又受到种种不公的待遇,恐怕早已走上了极端,成为靠杀戮取乐的恶魔了。

“可君傲少爷您不是说,您的力量与生俱来,是源自先祖。那张镇长他,至少也是会怀疑您是异能者的吧?”沈中豪猛然想起,自己好像疏忽了一个关键点。

张君傲却是冷笑道:“那头蠢货,早已被名利蒙了眼,不过是个睁眼瞎罢了!”

“更何况,异能者的后代,不一定就是异能者。要不然,早就满大街都是了。”

“用现代学者的话来说,就是异能者的身体里,是有一种特殊的隐性基因,它极不稳定,在后代中偶然会显现,更多则是长久潜伏。”

“在我的家族里,除我以外的异能者,最近的一位,出现在138年前,但他只活了20岁,并没有后代。”

“所以,除了“贵族议会”每年还会派人来看我一眼之外,已经没有别的人,对我是否拥有异能潜质这件事,上半点心了。”

沈中豪连连点头,这样一来,很多事情就解释得通了。

本来还想问,张君傲以后有什么打算。

但因为已经走到了那尊“冰雕”的跟前,沈中豪便又把话咽下,一时间也好像不太适合过问太多。

近看那尊冰雕,还真是“栩栩如生”,连睫毛都分明,没有粘连一起。

就连嘴角的那抹轻蔑笑容,都被很好的定格了。

可以见得,这一切就只发生在一瞬间,在措不及防之际,就能带走一个活人的全部生机,变为一尊冰雕死物。

如果这种力量被用在战场上,的确是一大杀器。

有意思的是,这名匪徒虽然变成了冰人,可他身上穿着的衣物,就连手上拿着的枪,都并未受到什么变化,最多就是带上了一点冰渣。

近看这名匪徒的衣着,就连沈中豪都能发现一些端倪。

就是除了那顶冬帽以外,无论是外套、棉裤,还是那双长筒的皮靴,都太像配套的军装了。

虽然外套上的肩章、领章这些有标志性的,都已经被摘去,但只要细心观察,就能发现痕迹还在。

二人不约而同地对视了一眼,沈中豪率先说道:“这家伙穿的这一身,好像有点眼熟啊?”

张君傲淡然道:“你不记得了吗?上个星期,有一伙溃兵,撤退到咱们镇上。”

“那时候我们把粪车拉进巷子,给那些士兵礼让,还给巷口旁边的店铺老板给骂了。”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那是北川边防军第1旅的兵,原本是驻防黑河县的,在咱北川省地方军里头,也算得上是王牌部队了。”

“他们当时身上穿的,就是这件军服,不过是破了些、脏了些,大多数都染着血。”

“也就是说,我们现在遇上的,他妈的是个逃兵!”

话音一落,张君傲的神情突然变得阴冷,并一拳砸在那冰雕的胸口上。

紧接着,轰然作响,砰~砰~炸碎!

他不知道自己在生什么气,反正就是觉得有些事情,不可原谅!


先前那个匪徒突变冰雕的时候,他身边的战马没有逃,沈中豪与张君傲走到跟前时,这马也仍旧没有跑开。

直到张君傲把那冰雕打碎成渣的时候,这匹心理素质优越的战马,才终于落荒而逃。

这让沈中豪不由的觉得有些惋惜,他养马许久,对于马匹已经有了一种特殊的感情。

这是他头一次能跟军用战马近距离接触,机会难得,可惜却没把握住啊!

张君傲蹲下身,低头查看起地上的战利品。

当中有价值的是:一把“梅菲斯特弹匣式短步枪”,一把“沃思特半自动手枪”,一条“五隔仓弹药袋”,一把战术折刀,以及一块手表。

对于一个出身自地方王牌部队的士兵而言,这些装备加起来绝对不算多。应该是还有一部分的装备,放在战马的鞍囊里了。

能够找到手表,倒是让人有些意外。

因为就目前的国情而言,民用腕表尚且普遍属于奢侈品,军用腕表更是难以配给每一位士兵。

而到手的这块表,不仅有夜光指针,而且没有任何的商标信息,这明显是一块军用表。

要么就是这块表此前已经当过一次战利品,要么就是它曾经的主人,不是一名普通的士兵。

“啧啧啧……都是进口货啊!”

张君傲收起手表后,紧接着便是端起那把步枪,开始认真研究起来。

这些年来,张君傲虽然没有因为自己的男爵身份,而得到过什么物质上的享受。

但基本的贵族教育,还是接受过的,其中关于军事理论方面的知识,更是必修课。

这主要还是因为,“贵族议会”每年都会派专人来考察张君傲。要是他各科成绩太差,身为他监护人的张镇长,就会被收回监护权。

考虑张君傲的“学业”是与自身利益挂钩,张镇长可是在这方面很舍得花钱,还不惜从外地请来专业的教官做顾问。

因此,张君傲不光是有快速辨别,当今与近代主流枪械的能力;便是让他在短时间内拆卸、拼装这两把缴获来的枪,那都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所以,在接下来的几分钟里,倒是让沈中豪这个军事小白受益匪浅。

毕竟,对于一块干透了的海绵来说,是最容易吸收水分的。

几乎是张君傲在说什么,沈中豪就会记下什么。

这要是对一个一知半解的人说教,指不定非但不讨好,反而会得到对方固执己见的反驳呢!

“你看,这样拉动枪栓,子弹就退出来了。假如刚才是扣动了扳机,那么现在就应该是抛出弹壳。”

“还有,虽然这款步枪是有可拆卸弹匣的设计,但考虑到维护成本,最好还是从抛壳口装弹。”

“所以你看这弹药带里的,都是用这种“夹子”来辅助固定备用弹,五枚一成排。用的时候,从抛壳口压弹进去,然后取走弹夹。”

“这款枪的弹仓容量是10发,有了弹夹的辅助,只需装填两次就可以了。要是没有弹夹,那么将子弹逐颗压进弹仓也行,得多费些时间。”

“至于开枪的时候,你得让枪托顶着肩膀的这个位置……”

张君傲很是耐心地给沈中豪做讲解,先是步枪,然后又是那把半自动手枪。

不仅是从枪械性能的方面,就连枪支的背景也没落下,例如:生产它们的国家、投入生产的时期、军中服役的表现……等等,极为详尽。

“好了,这把步枪就归你了,还有这弹药带和折叠军刀。我留下这把手枪以及手表,就可以了!”张君傲把到手的战利品,做出如此分配。

“这把步枪给到我?可我怕自己会埋没了这么好的枪呀!”沈中豪倒是有些诧异,在他看来,张君傲把这些东西全都据为己有,也不会有半点不合适。

自己既没有出到什么力气,也根本没用过枪,这就占了大头,多不好意思啊!

就算是分配,也应该是他拿手枪,张君傲拿其余四样才对。

毕竟,那弹药带里的都是步枪子弹,共有50发。而那把手枪,除了弹匣内携带的8发子弹外,并没有备用弹药。

对于沈中豪表现出的谨慎、谦让,张君傲是早有预料的,这是他的脾性。对于周遭人性的揣测、琢磨,他总是乐此不疲的。

他也预料过,沈中豪会毫不客气地收下这些东西,这也是他能接受的情况,只是这种几率很小。

张君傲带着玩味笑意摇了摇头,洒然道:“实际上,这些东西对我而言,就是玩具而已。”

说罢,他一抬手,以掌刀之势,对着十步开外的一棵云杉树,挥出一记空劈。

“啪~嚓!”

能在风雪中顽强屹立的树木,此刻却应声断成了两截,其切口之平整,是世间刀斧所难做到的。

倘若把树木换成血肉之躯,恐怕是除场面更为震撼外,便并无差异。

“你还觉得我需要这些东西吗?”

“好像是不太需要啊!”

有一件事,是沈中豪必须承认的,那就是他还没能完全将世界观改变过来的事实。

枪支弹药对于普通人而言,是可以让自身强大起来的武装力量,可对于异能者来说,搞不好就是累赘了。

普通枪手在认真瞄准的时候,可能还没来得及扣动扳机,异能者仅仅是挥手间,就已经乱杀一片了。

如果是以沈中豪前世最常接触的知识范畴来看,那么张君傲就好比是某款游戏里的战力天花板。自己只需要跟在大佬身后捡捡装备,少些哔哔就好了呀!

“真是大佬Carry,我舔包啊!”

“凯瑞什么?”

“哦,没……没说什么。”沈中豪不禁尴尬地摆手解释,他刚才竟然不小心把心里话给嘟囔出来了。

“那我们现在应该去哪?”

有大佬在,沈中豪可不好去拿定主意。

张君傲朝大路上的一方抬了抬下巴,平静说道:“先回去看看。”

沈中豪会意了,这是要回到先前被袭击的现场去。

假如那些匪徒还没离开的话,到时候那场面可就好看了。

“怎么,你又害怕了?”

张君傲再次留意到沈中豪的表情变化,即便那只是很微小的情绪表现。

沈中豪牵强地笑了笑,委婉回答道:“我只怕自己是又帮不上什么忙。”

说一点顾虑也没有,那是假的。

大佬具体有一打几的能力先不好说,沈中豪清楚自己反正是菜得可以。

张君傲笑着拍了拍沈中豪的肩膀,宽慰道:“没事的,真有情况的话,你可以开几枪玩玩,剩下的交给我就好了!”

收拾好装备后,沈中豪还满怀期待地站在原地,幻想张君傲可以带着他“嗖”一声飞上天。

但一愣神的功夫,张君傲就已经走到前头了。

张君傲回过头来,觉得有些奇怪,“你怎么还不走?”

沈中豪只是笑而不语,有些尴尬地低下头,连忙跟了上去。

“我去,原来想多了呀!”

两人步行了近二十分钟,才回到了事发现场,先前逃走的时候,还不觉得跑出去有多远呢!

再次回到此地,却给人一种恍如隔世的错觉。

满地的尸体,让人如同置身在修罗场,鲜血染红了雪白,空气中弥漫着令人不适的气味,那是死亡的味道。

匪徒们早已不见了踪影,显然是这场屠杀后来带的自信与愉悦,以及搜集到丰厚战利品时的狂喜,甚至都已经让他们忘记了还有同伴未曾归队。

沈中豪看了一眼自己手上的梅菲斯特步枪,只觉得自己身处的这个世代,真是既荒诞又讽刺。

“哎,阿豪,你看那里!”

张君傲用胳膊肘碰了一下沈中豪,用手指出一个方向。

原来是先前逃走的那匹军马,如今正出现在西南方位的约两百米外。

只是眼前的惨状过于瞩目,让心情沉重的沈中豪,还未来得及将目光放远。

张君傲态度温和地向沈中豪吩咐道:“可以麻烦你,去把马牵过来吗?我想咱们在这路上,还是用得着它的。”

“至于我就在这找找看,看还有什么可以带走的。”

沈中豪点点头,对此并无异议。先不说张君傲大可不必对自己那么客气,连咨询的语气都用上了;再者,他也实在不想面对这一地的尸体,走开一些,也正好缓和一下情绪。

然而,当沈中豪才刚一走开,张君傲那原本温和且带着笑意的眉眼,逐渐却变得阴冷起来。

张君傲一路往前走,直到在雪地上见到有车胎刹停的痕迹,方才停下脚步。

这地上有五具尸体,除去司机以外,就是张镇长一家四口了。

但严格来说,目前是只有四具尸体,因为当中有一具,竟然渐渐开始恢复生命的迹象了。

张君傲对着那具活过来的“尸体”,冷笑道:“不愧是咱老张家的人,还好我留了个心眼啊!”

当下,让张君傲咬牙冷笑的,正是他的族兄,也就是那张镇长的大儿子,张俊年。

如果说,张镇长为了把握住“男爵监护人”的身份,借此作为大捞好处的依仗,在平日里对待张君傲的态度,还有几分虚伪与克制的话。

那么私底下欺负得张君傲最狠,时间最长的,就应该是这个所谓一起长大的兄长了。

或许是因为听到了熟悉的声音,受此刺激,张俊年缓缓睁开双眼,也证明了他确实还活着的事实。

“小野种,你怎么会没有事?”

张俊年没有诧异自己还活着,他倒是很震惊出现在身旁的张君傲,是丝毫无损。并且习以为常的,把欺凌挂在嘴边。

如果说死不悔改的人有例子,那么此刻的张俊年,绝对可称为个中典范。

“哎,你是还有什么遗言吗?大声点,我听不到啊!”

说罢,张君傲的眼神愈发变得冷冽,他抬脚往地上重重一踏。

当即有十数根尖锐的冰刺,从雪地上突起,穿透张俊年的躯干与手脚。

“啊……”

若是普通人,受到此等伤害,只会立即暴毙。

然而,张俊年却还能发出凄厉的惨叫,那痛苦的叫声,实在是让人头皮发麻。

但那样的同理心,可不包括现在的张君傲,他只觉得心中无比痛快。

“超级自愈?咱老张家几百年没再出现过的异能天赋,就你也配?”

“我看你是不是真的有不死之身!”

张君傲再次加重手段,伸手对着张俊年凌空一抓,后者瞬间成了一尊冰雕。

下一刻,当张君傲从容往前迈过一步时,有寒风吹过,在他身后,扬起冰尘弥漫!


沈中豪其实是能听到一些动静的,他虽然很意外身后会传来那样的声响,但他却也没有要转身去确认些什么的想法。

因为,沈中豪已经深刻意识到,张君傲所做的每一件事,真的都是有计划、有算计的。他让自己来牵马,真的是一份优差啊!

跟那么聪明的人待在一起,自己也不能太不识趣啊!

更何况,在男爵府当仆役的这些年,已经让沈中豪领悟到了一种类似职场生存法则的道理,那便是:先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剩下的装聋作哑就好了。

因而,即便缰绳已经到手,沈中豪都不急着往回走,而是先待在原地假装跟马儿熟络感情。

“老家哪的呀?张嘴让我看看,你今年几岁了呀?”

“哟,七岁了啊!真乖……”

“阿豪,你看我找到了什么好东西!”

沈中豪听到呼唤,转身望去,只见张君傲正一手抱着一卷防水布,另一只手提着一捆毛皮,满脸兴奋地往这边走来。

沈中豪牵马与张君傲会合,走近后,故意打趣道:“见到少爷您这么开心的样子,我还以为找到珍贵财宝了呢!”

“接着。”

“能找到点有用的东西就不错了,什么真金白银就别想了,再说咱有钱也没地花啊!”

张君傲把绿油油的防水布抛给沈中豪,空出一只手来,去检查挂在马鞍两侧的鞍包。

一边翻找,一边不忘续说道:“这防水布可以用来在野外搭建临时帐篷,这毛皮可以用来保暖,荒山野岭的,钱可买不来这两样好东西。”

其实,无论是这防水布,还是被捆成大块豆腐状狼皮,沈中豪都是有印象的。

因为,这原本就是放在他们那辆雪橇车上的东西。

“太好了,连绳索也找到了,战马变托马喽!”

张君傲从鞍包里抽出一捆绳子,像孩子炫耀着新到手的玩具。

二人合作,把两样大物件先固定在马背上,继而才认真去看鞍包里还藏着些什么玩意。

望远镜、两张地图、保养枪械的工具包、医疗包、两份巧克力、一份压缩饼干、香烟、打火机……种类真可谓五花八门。

就连其中一个鞍包上的金属环扣,都还吊着一只军用口杯。

“有望远镜和伞绳,我大概知道,那个逃兵在部队里是个什么角色了。”张君傲胸有成竹地说道。

沈中豪好奇问道:“是什么?”

张君傲信誓旦旦地说道:“侦察兵是八九不离十了,一般的士兵是没这两样装备的,尤其是这6X30的望远镜。”

在沈中豪心里头,无论是侦察兵,还是别的什么兵,都只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反正张君傲说什么,他默默听着,偶尔答应几声就是了。

可以看得出来,张君傲也很满意沈中豪这个聆听者的表现,隐忍这么多年,在这个不再压抑的夜晚里,他只觉得自己有滔滔不绝的话题。

二人牵着马,先是沿大路继续往前走,当他们在途中找到了一条相对好走的山路,便又改道上山。

如果是按照张镇长的打算,就应该是沿着大路进发,去往离这最近的县城,群山县。那么剩下的路程,大概就还有50公里。

虽说群山县因地势特殊,建有军事要塞,可谓是北川省东北部,最后一道有力的军事屏障。

但张君傲并不认为群山县就是安全的,敌国胆敢在冬季发动战争,这本就是很不寻常的事情。

如果还在以过去的眼光看待问题,就很可能会像过去半个月的北川省边防军那样,被打了个措手不及,节节败退。

虽然听说边防军在大部分时候,还是抵抗得十分顽强,在几次防御战中,都有宁为玉碎的精神,甚至不惜以焦土战术,来拖延敌军推进的速度。

但张君傲凭借其过人的军事计算能力,仅凭零碎得来的消息,就从中发现了一个重要问题,那便是从未听说过有援军的出现。

虽说北川省的名字里有个“川”字,但实际上就只有在人烟稀少的西北部,有大面积的山脉,因为几乎是无人区,镇守和占领的价值都不大。

东北部这边就是既有山,也有城镇,主要还是有供车辆通行的道路,可供物资输送。

所以,北方的敌人想要打进来,也是希望能从东北部打开缺口。

一旦占领了北川省的东北地区,再向南推进,就几乎都是大片的平原,那对于敌军的装甲部队来说,简直就是梦寐以求的战场。

就连张君傲这个只是闭门上了两年军事课的后生,都能看出东北屏障的重要性,那些北川军部的指挥官们,不可能都是酒囊饭袋。

唯一的解释是,这不是常规的边境作战,不是投入一两个集团军,就能迫使双方达成和平谈判的局部战役。

这当中可能有着爆发全面战争的风险,有着更大局面的考量。

要真是这样的话,别说是牺牲一两个城市了;必要时,就连整个北川省可以被割舍。

为了保险起见,张君傲认为暂时主动避开城镇,绕山路进发,是很有必要的。

在看清形势后,进可攻,退可守;最坏的情况,也不过是在山里待上几个月。

最主要的,还是张君傲不想在紧要关头,被迫暴露自己是异能者的身份。

要是被敌国势力所发现,一定会不遗余力地想要将他扼杀;若是被本国势力发现,一样免不了要被追捕的下场。

这两种情况,都是张君傲不想面对的。

对此,沈中豪也表示十分理解,并郑重承诺,将来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会竭力替张君傲隐瞒他异能者的身份。

“我看这匹马也累了,休息一下再走吧!”

才走了一个多小时的山路,张君傲已经开始替劳苦功高的马儿喊累了。

沈中豪也是看破不点破,随手指了指周边说:“那要不干脆就在这扎营算了?”

原本还在打着哈欠的张君傲,一听这话就来劲了,一本正经地指着几米外的一块大石头说:“你还别说,这地方确实不错,就比方说那块石头,长得多有灵气,一看就是吸饱日夜精华的,用来挡风正正好!”


提议通过得如此之快,那么行动起来就更不得拖延。

沈中豪负责先把马背上的家当给卸下来,张君傲则开始认真考量周围的地貌,计划该如何去搭建庇护所。

在把包括马鞍在内的物件都给卸到地上后,沈中豪并没有选择放马去吃草,而是将马拴在树下,并且是把缰绳拴在能保证马头昂起的高度。

这么做,是源自沈中豪过去饲养驮马的经验,当驮马干完活后,是不能让它立即喝水进食的,要不然无论吃喝进去多少东西,过后都得掉膘。

虽说战马与驮马的工作性质不同,马种上亦有差别,但只要是马,便终究是有些共通性的。

沈中豪坚信这一点,考虑到往后的日子里,还得依仗这马儿驮运家当,他可不想见到这位特殊的同伴越来越消瘦。

“我觉得可以把这块岩石看作是一面墙,只要砍些树干回来,斜搭在石壁上,再在上面铺上树枝,那就是成一个披棚了,一个简单但可以挡风的庇护所!”

“但让我拿不定主意的,是要将火堆弄得离庇护所近一些,还是远一些好。”

张君傲一边说着,一边用丰富的肢体动作比划着,以此来充实沈中豪的想象力。

“还是远一些吧!我可不想在睡梦中,被火化了!”沈中豪提议道。

根据张君傲所比划的距离,他所指的近一些,实在太近了。

如果人躺进庇护所里,火堆就在距离鞋底约二十公分远的地方,这样的确会让睡在里头的人很暖和。但如果风向突变,火堆里的余烬就很可能成为失火的隐患。

“那好,我去砍树,你会生火吗?”

“我只能说,可以积极努力,但绝不打包票!”

沈中豪没有拍着胸口去答应,虽然火种的问题不用顾虑,因为先前在鞍包里找到了打火机,可燃料的问题却不尽乐观。

他们现在走到了山的南面,冬季干燥且冷冽的西北风,暂时还未对这边的植被造成严重影响。

因而,许多树枝都还含有较大的水分,这是其一。

其二,前几天虽然下了大雪,但过后便迎来了接连的晴天。山的南面拥有最充足的光照,白天的气温又相对高一些。

大多数的雪花都落在了树冠上,能降到地上的只是很薄的一层,受升温影响而融化、蒸发是很自然的。

沈中豪方才拴马的时候,就在地上拾起过一根被雪压塌的松枝,是潮湿的。

如果是在隆冬时节就不一样了,即便是被大雪埋起来的树枝,它基本也是干燥的。

虽然是存在一定困难,但沈中豪会为之努力克服的话,却不是空口说说而已。

因为,他的确很需要燃起一堆篝火来维持体温,长期在寒冷的野外活动,对身体热量的消耗是非常大的。

沈中豪不清楚像张君傲这种异能者是什么感觉,他只是很了解自身的变化,他的双手都带着针织手套,但现在已经冻得发麻,僵硬得快没有知觉了。

这就是身体正在失温,而传递出来的求救讯号。

如果不尽快解决身体核心温度在不断流失,且长时期低于37℃的这个问题,不出两三个小时,就一定会有生命危险。

十分钟后,沈中豪终于在周边的拾回了一撂柴火,虽然有大半都是半干半湿的状态,有些甚至带着绿叶。

收集好燃料之后,沈中豪并未急着尝试生火,而是先动手削尖一根木棍,再用这根木棍在松软的土地上挖出一个小坑。

土坑挖好后,接着才在上面码放树枝,还要确保每一根树枝之间都留有缝隙,层层堆叠。

这一切,都是为了让空气流通,使得木柴能够更易、更充分被燃烧。

大概码放起有十公分高的柴火后,沈中豪才从裤兜里掏出卷成一团的干草。

这是刚才拾取柴火时,顺手收集起来的。这一团,也才不到拳头大小。

但这些干草同样有些许潮湿,并非是最理想的引燃物。

虽说只要拿打火机一直对着这些干草烧,总能烤干水分,将其点燃。

但在无法估计得在野外生存多少天的情况下,最好还是省着点去使用打火机,因为这玩意终究是消耗品,也是有使用次数的。

因而想要延长打火机的使用寿命,最好还是尽量借用引燃物的帮助去生火。

而要想得到好的引燃物,还得稍微动点脑筋。

只见沈中豪从鞍包里找到先前发现的那盒香烟,将一根香烟取出后折断、碾碎。

干燥的烟叶与烟纸混合成了极易燃的火绒,是现成的绝好材料。

可惜这包是无滤嘴的香烟,不然一根烟就能分两次使用,滤嘴里的纤维丝束撕扯蓬松后,也会是一种很不错的引燃物。

紧接着,沈中豪先把干草团弄成鸟巢状,再把火绒放里面,拿出打火机点燃火绒。

趁着有微弱火光亮起之际,连忙用双手捧起干草团,轻轻把手合拢,用干草包裹住火绒,用嘴小心翼翼地对着草团吹气。

起初,只是不断有白烟冒出,再过七、八秒后,几寸高的火苗突然就蹿了起来,差点烧了沈中豪的睫毛,也照亮了他兴奋的样子。

当熊熊大火燃起后,张君傲也正好肩扛着一根约两米长、手臂粗壮的木头回来。应该是取至松树的树干,被砍去了头尾,只取中间最匀称的那截。

“哟,瞧你谦虚的那样,这篝火不是整得挺好嘛?”

“还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沈中豪主动提出要再干点活,虽然温暖的火光实在让人很舍不得离开,但可供休息的庇护所同样重要。

在严寒的户外,若是在毫无遮蔽的情况下席地而睡,即便有篝火也难以维持体温,而且很有可能会让人一睡不起。

对于沈中豪的主动请缨,张君傲不假思索地道:“我在整理木料的时候,削下了很多松枝,你去抱一些回来吧!”

相对来说,这明显又是一份优差,张君傲大可以让沈中豪也去搬运木头,但他却似乎刻意避开了这样的安排。

很难让人相信,这里头没有丁点特殊照顾的意思。

当沈中豪抱回来足够多的松枝后,张君傲又示意他可以帮忙把松枝铺到地上。

解释说:庇护所内需要铺上厚厚一层松枝,再垫上防水布,作为隔热层,以防睡在里头的人,因为热传导而被冰冷的地面带走身体的热量。

反正只要沈中豪流露出他也能干些重活的意愿,张君傲就总能变着法的,给他安排些轻松的活。

这不,眼见沈中豪搬起地上的一根木头,要参与到搭建庇护所主体的工作中。

张君傲立马就去取下挂在鞍包环扣上的军用口杯,用异能往里凝聚了一杯水,递给沈中豪。

“阿豪去帮我烧杯水吧!记得掰碎些巧克力加进去,这样喝起来,身子一定很快就暖和!”

“哈?热巧克力?”

“对呀!弄好后,记得先替我尝下味道,不好喝的话,我可是不收货的!”


清晨,沈中豪从半睡半醒的状态中睁开眼,当他艰难地坐起身时,眼前猛然闪过一道黑影。

他伸手拍了拍沉甸甸的额头,很清楚这不是真的看到了什么,只是因为精神过度紧张,又睡眠不足所导致的。

也就是俗话所说的:两眼一黑。

沈中豪不清楚自己到底睡了多久,可能根本就是未曾睡着过,就只是闭着眼,躺了两三个小时而已。

头一回在山里过夜,那感觉实在与美好无关。

最直接的感受是冷,哪怕是躺在能够挡风、保温的庇护所里,还有狼皮充当被子,在静止不动的状态下,体温仍旧难以光靠这些东西就能上升。

这些东西的存在,只是延缓了体温下降的速度,终究是治标不治本的。

再加上,情绪上也不好受,昨晚经历的事情,让沈中豪深信自己即便真的睡着了,也会做噩梦。

恐惧、迷茫,这种种的负面情绪,不是光靠咬牙忍耐,就真能挺过去的。

遇到困难要保持乐观,这种漂亮话谁都会说;但当真正陷入困局后,表现得悲观,才是多数人的常态。

再有一部分人,会以另外的负面情绪,去将悲观的表现掩盖,例如:愤怒。

沈中豪爬出庇护所后,见到张君傲又在用军用口杯去熬煮巧克力。

昨晚两人是一同挤进庇护所里休息的,并未留一人在外守夜。

用张君傲的话说便是:除非这深山里头能撞见鬼,不然就没什么好戒备的,到不如挤挤睡,暖和些。

沈中豪坐到火堆旁,把手尽量往热源上靠,贪婪的享受着热力的辐射。

“遭了,被你发现我正打算偷偷吃独食呢!”张君傲用他独特的幽默方式,向沈中豪打起招呼道。

“君傲少爷,现在是几点了?”沈中豪问道。

张君傲先是下意识地看了眼手表,可随即却是眼珠子一转,挑眉道:“就不告诉你,作为你健忘的惩罚!”

“啊?”沈中豪一脸懵逼,茫然不知所以。

张君傲轻叹一声,没好气道:“昨晚睡觉时,我不是跟你说起过吗?以后别管我叫少爷了。我以前就不是少爷,以后更不会是。”

“我们都已经自由了,告诉我,放眼前方,你能看到什么?”

沈中豪打着哈欠说道:“看有很多树木,积雪的山头,很大片的云,看来今天是见不到什么阳光了!”

“拜托,是天高地阔,是大把机会啊!咱们从今天开始,就应该将过去抛弃,过新的生活,我甚至都已经想好,要给自己起个新名字了!”

张君傲明知沈中豪是在故意装傻套话,但他还是有些急了。

“打算改名换姓了?有这必要吗?”

“不要说去到大城市里头,就过去在咱清溪镇,也没几个人知道你的本名吧?不都是管你叫少爷、大人,还有咳咳……内啥嘛!”

方才话到嘴边,沈中豪连忙咽下唾沫,差点就把往时某些人用来讥讽、贬低张君傲的外号,也给一并念出来了。

张君傲则是摇了摇食指,一本正经地解释道:“我在乎的是贵族议会,他们派来的调查员,每年都会往上呈交一份关于我的报告。”

“万一过后他们只是将我列为失踪,而不是认为我死了,继续使用过去的名字,就会增加我往后暴露的风险,必须防着这一点。”

沈中豪也没有真心要去唱反调的意思,点头道:“你有你的顾虑,谨慎点也没错,那你打算把名字改成什么?”

张君傲一拍胸口,大声说道:“张伟!”

“噗!”

“啥?张伟?”

听到这两个字,沈中豪实在没能忍住,当场笑出声来,差点连眼泪都要流出来了。

“这伟,是单人旁的那个伟吗?”

“对呀!这名字改得不好吗?”

“我去,还真是张伟呀!哈哈哈……”

见沈中豪一直在笑,张君傲只觉得莫名其妙,可渐渐受笑声感染,连他自己也都笑了起来。

过了一阵子,笑得快喘不过气的沈中豪,双手叉腰,大口喘着气,摇头笑说道:“好啊!这名字改得,实在是不能再好了!”

“它完全符合了你想要低调而不张扬的要求,这要是在人多的地方喊上一声,少说得有七八个人转头答应!”

张君傲一拍大腿,赞同道:“这就对了呀!我要的就是这种效果,越普遍、越大众,就越是能够掩饰我的真实身份!”

“那好吧!张伟,你东西糊了!”

“沃草……”

在共同分摊过那杯犹如“苦药”的半糊热巧克力后,他们仅有的口粮,就只剩那块压缩饼干了。

当然,站在某种角度上来说,那匹战马也可以被视为粮食。

倘若在一个月后,他们还是没能走出重重大山,踏足平原。那么在隆冬季节里,北川深山中积雪的厚度往往会超过60公分,一脚踩下去就能没过膝盖。

要是不幸踩中山坑、沟壑,下场便将会是残酷的活埋。

等到迎来那个极端天气的时候,恐怕这匹战马存在的最大价值,也只能是充当储备粮了。

但放眼现在,更应该去做的是开源,而非节流。

所以,张君傲与沈中豪都携带上了枪支弹药,把解决食物储备的问题,寄盼于自然资源丰富的北川山脉中。

根据生活在北川境内,历代山民们的不完全统计,以及参考近代自然学者们的著作,在横卧东西,绵延1000余公里的北川山脉中,据称至少生活着600多种飞禽走兽。

刨除大部分作为候鸟的飞禽,早已拖家带口奔赴南方,再有一些需要冬眠的兽类,也已躲进了巢穴酣睡,不再外出走动。

以及许多动物们都有自己特定的栖息地,和领地意识,不可能都生活在同一片山头,这个最合理的猜测。

张君傲仍是信信心满满地认为,在庞大的种群基数面前,绝无空手而归的可能性。

直到两人向着山上进发,搜寻了近两个小时,却至今连坨鸟屎也没见着后。

沈中豪曾经有过质疑,为什么不是往山下走,或许还能在山脚处,能找寻到兔子窝。

但张君傲却认为,猎物数量的问题几乎可以不用担心,而往高处走,能带来广阔的视野,可观察到更多远处的地势,为后续行进作打算。

然而,直到现在,张君傲终究还是推翻了自己临出发前的豪言壮语,恼怒道:“这旮沓是什么鬼地方啊?穷得连根毛都没有,烦死了!”

沈中豪摇头笑道:“我看不能够吧!我记得好像有个叫张伟的人说过,他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猎人,是隔着两里地,都能闻到猎物的味道的呀!”

“怎么了,丛林猎手-张伟今天是鼻塞了吗?”

张君傲无言以对,郁闷得直翻白眼。

其实,沈中豪绝非有意要挖苦张君傲,只是这种漫无目的搜寻,实在使人身心疲惫。要是再不找到话题说说,时间就更难熬了。

况且,对于一般人来说可算是阴阳怪气的嘲讽;要是放在这二人的感情基础上,不过是一种活跃气氛的交流方式罢了。

这不,张君傲很快就找到反击沈中豪的点了,“列兵,你又偷懒了是吧?不要单手持枪,这是步枪,你当烧火棍使呢?”

刚上路的时候,张君傲就要求沈中豪养成好的持枪行进习惯。

提出的要求主要有三点。

一:不能单手拎着,这是弯腰奔跑时才允许有的动作。

二:更不能扛在肩上,这样的持枪姿势既松懈又嚣张,妥妥的坏毛病。

三:不要求时刻保持枪托触肩的准战斗姿势,这的确太消耗体力;但最起码要做到双手持枪,枪口低摆,持枪手要高于辅助手。

总而言之,就是张君傲摇身一变成了“教官”,要把他当初受到过的训练,转教到沈中豪身上。

毕竟,要是将两人看作是一个团队的话,张君傲自然是那个负责上限高度的存在,而沈中豪的能力,必然也影响着下限的高度。

“报告长官!不是我想偷懒,是身体太诚实了!肚子饿,是很伤士气的啊!”沈中豪两肩一耸,故作无辜的样子甚为滑稽。

张君傲伸手搭在沈中豪的肩膀上,语重心长地配合道:“列兵,你得体谅一下你的长官,他也快饿得不行了!”

“但长官可以答应你,待会只要打到猎物,先让你开餐,你太瘦了,记得多吃点!”

随即,笑作一团,倘若还有第三者在旁,定会为两人这等苦中作乐的精神,感到困惑。

在头顶打出问号:真是痴痴呆呆凑成一块,这两个家伙的脑子多少都有点毛病吧?

“哇!终于找到吃的啦!”

张君傲忽然伸手指向前方,面带狂喜之色!

闻言,沈中豪连忙举起枪,迅速进入备战状态,脑袋里反复回忆起张君傲指导过的细节,生怕自己没能打好第一枪。

然而,过了一会儿,沈中豪很快便大失所望地放下枪。

因为,张君傲所谓的发现,根本就不是什么会跑会叫的动物,而是一棵长在开阔地上的植物,光秃秃的枝丫上挂着一些红色的果实。

果实的体积非常小,有点类似于生的枸杞子。

“这么鲜艳的野果,能吃吗?”沈中豪深感怀疑。

张君傲直接摘下一粒果子,放到嘴里,用行动证明道:“这是玫瑰的果实,当然是可以吃的,它本身不带毒性,就是有点酸、有些苦!”

“玫瑰花原来是能结果的呀?”

沈中豪震惊了,这深深触及到了他知识的盲区,他弯腰查看,发现那些掉光了叶子的细枝上是带着刺的,的确很像玫瑰的刺。

张君傲对于沈中豪少见多怪的反应,很是理解,这的确是很冷门的知识。他也是专门读过许多关于植物的书籍,加上超强的记忆力,才能够一下子辨别出来的。

张君傲心想:倘若沈中豪也知道这就是玫瑰果,那么现在流露惊讶的人,就应该是他张君……哦不,是他张伟了。

随即,张君傲感慨道:“蔷薇科植物都是有果实的,只是玫瑰花香艳,花朵的经济价值,高于果实。也就只有野生的株植,能够完成整个开花结果的自然过程!”

“所以,我宁愿当一株饱经风霜雨雪的野玫瑰,也不要被人圈养、观赏,到枯萎凋零之时,连一点生存价值也没留下,那样实在太可悲。”

“如我是这野玫瑰,哪怕最后只是结下一点果实,那起码也是我在世间存在过的证明!”

“阿豪,你说是吗?”

“对对对,你说得很对!”

沈中豪连连点头应和,也由衷佩服起张君傲的表达能力,不愧是受过贵族教育的人,认真起来一张嘴,就跟文豪附体似的。

沈中豪自我估量着,这要换做是他,估计顶多就只能喊出一句:我命由我不由天。

反正意思也差不多了,还省点口水。

钦佩归钦佩,槽点还是有的,沈中豪不禁反问道:“但你搁这儿搞煽情,这果子咱还能摘来吃吗?”

怀着一种对牛弹琴的挫败感,张君傲无奈道:“摘,当然得摘,来都来了,哪有空手而归的道理?摘回去煮水喝,这可是预防坏血病的绝佳良药,你知道吧?”

“算了,当我没说,你又怎么会知道些。”

沈中豪默不作声,只参与到采集果实的工作中。他知道张君傲想说的是,这玫瑰果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可以有效预防坏血病。

可这是沈中豪不能反驳的,他只是男爵府里的一个养马小倌,他是的确不应该懂得这种科学知识的,这是“自知之明”。

“快看,又见着好东西了!”


忽然,张君傲伸手指向沈中豪脚跟旁的一块苔藓,兴奋的样子与先前发现玫瑰果时,如出一辙。

有了过去的经验,沈中豪这回只是淡定地扭头去看。

结果怎么着,这回张君傲所谓的发现,竟然是一坨鸟屎。

对此,沈中豪真的很想笑,可又笑不出来,他用眼神示意张君傲,自己在等一个解释。

张君傲却未先给予回答,而是趴在地上,研究得很仔细,就差没有把鼻尖凑过去闻了。

过了一会儿,张君傲才胸有成竹地说道:“这形状大小有点像鸡屎,加上此处的海拔大概是在1200米左右,这周边的地势属于高山苔原,往前边低一些的阳坡,又有灌丛。”

“因此,我可以大胆推断,这坨屎是北疆雪鸡拉的,而且是刚拉不久!”

“阿豪,机会是真的来了!你就等着见证,我在野外训练课学来的成果吧!”

见张君傲分析得头头是道,又鉴于目前的情况,哪怕是只有一点希望也是好的。沈中豪虽然真心不太看好这次的发现,可也没有提前说什么丧气话。

而是拍手鼓励道:“那还等什么呢?大佬,快带我吃**!”

过后,两人开始往有裸岩与灌丛的山坡进发,在尽量减低自身动静的同时,竖耳聆听在隐蔽处,是否有“咕咕”声传出。

北疆雪鸡,算是北川山脉一带,比较有名的一种飞禽了。善于在陆地奔走,以及在山间滑翔,也有一定的飞行能力,但因体格所限,难以持久飞翔。

因为其耐寒怕热的天性,很难被家养。夏季时,会栖息在海拔至少5000米以上的高山积雪地带,到了冬季,才会迁移到海拔1500米左右的高山苔原地区,在有杂草、灌木的岩石底下筑巢。

而且,北疆雪鸡生性胆小机警,喜好结群而居,一群少则三、五只,多则十数只。在白天的时候,会有老鸟负责在高处放哨,远远发现危险就会以长鸣的方式,通知同伴避走。

换言之,哪怕是最有经验的猎人,也难以在夏季捕获这种飞禽;也只有在冬季寻获其踪迹后,提前在它们的觅食区设下陷阱,才有机会捕获到此等珍贵飞禽。

但已是饥肠辘辘的沈中豪与张君傲,可没有守株待鸟的耐心了,况且手头上也没有设陷阱的材料。

他们需要主动出击,看是否能得到幸运女神的垂青。

“嘘,听到没有?”

张君傲忽然将左手举过肩头,示意走在身后的沈中豪停下脚步。

尔后,张君傲转过半边身子,煞有介事地说道:“好像是风在诉说着什么!”

闻言,沈中豪的脸上却没有流露出惊喜,而是略带厌烦地说道:“行了,别装了,是“咕咕”声嘛!我都听到了,好像是在那边,你就说要不要过去看吧!”

被败下兴致的张君傲懊恼着说:“好你个雏鸟列兵,敢当面拆长官的台,你看我扣不扣你鸡腿就完了!”

拌嘴归拌嘴,狩猎的工作可不能含糊。

经过观察,声源来自左上方的乱石堆,两人要是继续往下坡搜寻,就走过头了。

但现在这两人的站位却很理想,因为是下风口,他们身上的气息,发出的一些细微声响,都不易往上风口传播,使得猎物提前警觉。

在弯腰行进了十多米后,张君傲示意不能继续向前了,双双趴伏在地,打算进一步观察。

不一阵子,北疆雪鸡的身影真的出现了,就在前方不到五米开外。

它们的体型跟家鸡相似,背部覆羽成岩灰色,有细小的白色斑点;胸口的羽毛则是雪白,夹黑色条纹细羽;双翅覆羽与背相同,只是两侧边缘有白色的纵纹。

经观察发现,这些北疆雪鸡似乎都在啄食草籽,或用利爪翻动泥土,以寻找更多的食物。

看样子,它们才来这片觅食不久,要是群体中的老鸟已经进食到一定程度,是一定会飞到岩石上站哨的。

此刻,张君傲正十分得意地对着沈中豪挤眉弄眼,既是为了炫耀他先前的推理得当,也是在庆幸得到了运气的眷顾。

接下来,未免惊动猎物,二人的交流方式,就变成了以眼神,加上轻微的肢体动作来表达,是半句话也不敢轻易开口的。

张君傲想要表达的是,他不会直接参与到猎杀当中,但会以异能去辅助沈中豪,最后能猎获到多少只雪鸡,就全赖后者的枪法了。

这层意思,沈中豪第一时间就会意了,但他很怀疑自己是不是理解错了。

沈中豪万万想不到,来到这样的紧要关头,张君傲才居然想要将这么重的担子,往他肩上压。这可不是开玩笑的好时机,搞不好到最后,是只剩一地鸡毛的呀!

可张君傲似乎完全不想给沈中豪抗议的机会,他已经开始行动了。

只见张君傲在猛吸一口气后,便鼓起腮帮,对着枯黄的草地吐出极寒气息。

霎时间,地上出现了一条“冰线”,两端迅速往外蔓延,隐约似要结成一个包围圈。

大概是在五秒钟后,仍在吐息的张君傲以打响指的方式,向沈中豪发出信号。

沈中豪在收到指示后,立马扣动扳机,随着枪声响起的一刹那,一股冲击力猛然传递到枪托,继而推动肩膀。

第一枪果不然地放空了,枪口在子弹即将离膛的零点几秒内,往上跳动了一下。

结果,弹道就距离命中目标差了好几公分。

但没时间给沈中豪去懊恼,他得迅速起身,飞快跑跳到最近的岩石上,与猎物比速度。

这是因为,北疆雪鸡还有一个特性,就是即便感觉到危险降临,也只会先选择在陆地奔跑,不到万不得已,绝不展翅飞翔。

这样的好处自然是可以节省体力,坏处就是给到猎人更多的机会。

“凌霜-迷雾戒”

与此同时,张君傲当即将双掌压在地面上,先前以极寒气息画成的“冰圈”,如今正以极快速度往内圈衍生出大量的冰雾。

当然,这些弥漫在地表上的冰雾最高不过十几公分,不会遮去猎物的身影,但却能极大地延缓雪鸡跑动的速度。

当沈中豪站在岩石上,占据视野的高度后,有件事让他瞬间惊喜,就是本以为刚才观察到的六只雪鸡,已经是整个群体。

但现在才发现,构成整个群体的数量,竟多达十几只,这意味着机会又增多了。

然而,时间并不允许沈中豪沉溺于喜悦中,他必须尽快拉动枪栓,将子弹上膛,再次扣动扳机。

“砰!”

“咔嚓-砰!”

在一声清脆响亮的枪声过后,紧跟着又打响了第二枪。

沈中豪在一秒钟内,连续开了两枪,这近乎是手臂肌肉本能的反应,受某种潜意识所引导,连他本人都为之暗自惊讶。

这跟上的第二枪,准确将目标命中,子弹的威力甚至在穿透雪鸡的身体后,还能将这只不幸的雪鸡带飞出去好几米远,极具视觉震感。

后续的事情,是令当事人都完全料想不到的开展。

沈中豪干脆放弃了刻意瞄准,也由得枪口上抬,反正在打空第一枪之后,他总能迅速做出调整,补上关键的一枪。

最终,沈中豪仅用了9秒钟的时间,就打空了弹仓,平均一秒一枪,并且还放倒了四只雪鸡。

这样的成绩,对于一个此前从未开过枪的少年来说,简直堪称神迹。

且不说能够命中目标,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张君傲用异能制造出来的冰雾,能够大幅降低猎物移动的速度。

单论那开枪速射的能力,就令人匪夷所思。

需知道,沈中豪手上的那杆枪,属于栓动式步枪,在打出第一枪之后,往后每一枪,都要拉动枪栓抛出弹壳,紧接着推动枪栓上膛,才能再扣动扳机。

更别说在每次射击之后,受后坐力带来的影响,枪口难免要上抬,正确来说都是需要时间去调整的。

然而,发生在沈中豪身上的事情就是,当枪口回落后的一瞬间,子弹又再次离膛了,并且击倒目标。过程中几乎看不到有调整和瞄准,只有快到离谱的手速。

在进行射击的时候,沈中豪的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就是要尽快、且尽可能去命中猎物,但当他打光子弹,必须停下来时,他突然就傻了。

沈中豪很想知道,刚才的一切,他是如何做到的,可分明是他自己开的枪,却是连本人都想不明白,那是怎么一回事。

片刻之后,剩余的雪鸡已经全都跑出冰雾弥漫的范围,一出包围圈就都直接飞上天了,而沈中豪还没完全缓过神来。

其实,沈中豪身上是带有备用弹药的,本可争取摘下更优的战果。但他也不怎么在乎了,能够打到四只雪鸡,就足够两人饱餐一顿,没必要过度猎杀,贪心不足。

眼见冰雾逐渐散去,沈中豪打算喊上张君傲,一同去拾取猎获。毕竟,这是一份共同参与而得来的成果。

沈中豪转过身,却看到张君傲还趴在草地上,不禁感到错愕,便大声喊道:“你还躺着干嘛?过来帮忙把猎物带回去呀!”

“喂,张伟!可以不要再装了吗?”

沈中豪觉得张君傲这是又在跟他开玩笑了,但也只好无奈配合,打算亲自过去请。

他几乎可以猜想到,只要自己一走近,张君傲必定会是突然跳起来,与他打闹在一块。

张君傲就是太爱玩了,这是他的优点,有时候也可以说是缺点。

给身边人的感觉就是乐观大方,但又飘忽不定。

“哎,好了没?”走到张君傲身旁时,沈中豪又喊了一声。

然而,等上一阵子,却仍未见有动静。

没办法,沈中豪只好蹲下身,将张君傲的身子翻过来。只见后者的双目紧闭,额头渗出汗珠,嘴唇微张,胸膛起伏的频率显然异于寻常,整个人的状态看起来像极其疲惫那样。

这显然不可能是演技,而沈中豪也真的是被吓到了。

“喂,醒醒!你不要吓人啊!”

“搞什么啊?你不是异能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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