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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瑟待重华

馨隅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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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番茄小说   主角: 观音婢,李世民   更新: 2022-08-21 14: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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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读书简介

观音婢,李世民《锦瑟待重华》讲的是那一年,我修作人形,偏偏头一个遇到的佛是阿逸多,那人看着我,莞尔大笑:"数万年后,东胜神洲会有一朝,曰周,《周礼·乐器图》有云:雅瑟二十三弦,颂瑟二十五弦,饰以宝玉者曰宝瑟,绘文如锦者曰锦瑟你这小小的一朵优昙花,修作人形,却不够娴静,所幸声音不太难听,便唤你锦瑟好了……那一年,我刚刚历劫,抵受住了这一轮修行的天雷,由儿童形状,修做个风度翩翩、神采卓著的神俊男子仅仅三万年光景,我已经历了三次劫据说除了上古轩辕氏,普天之下只有我,天帝之孙——重华,能以一万年一劫的速度,精进自己的修为……那一年,李家二郎说:"吾家新嫁娘,花蹊倚树妆缀条深浅色,点露参差光观音婢,你说是花影人娇俏,还是人显花颜色?"我却说:"初桃新采色,摇曳生华光经春风雨急,终负旧时光旧时事休却,已换新颜色二郎,你可许我一生平安?而今我真正只剩了长孙氏这个身份,李家二郎三媒六聘八抬大轿娶进门的妻子前些时候那一死,不知道可不可以换二郎一个恩典?"……兜兜转转,数万载光阴,锦瑟待重华!

第1章

精彩节选


契子:

彼岸花,开彼岸,花开千年,叶落千年,相念相惜永相失,如此轮回而花叶永不相见。

三途河畔,花妖曼殊,叶妖沙华,她们守候了千年,从来没有见过面。越是不能相见,越是疯狂地想念着彼此,并被这种痛苦折磨着。

一天,九重天上天帝之孙重华真人路过三途河,看到曼殊的泪,动了悲悯,决定相助她摆脱苦楚,往生彼岸……

一、桥山之下

那一年,我刚刚历劫,抵受住了这一轮修行的天雷,由儿童形状,修做个风度翩翩、神采卓著的神俊男子。仅仅三万年光景,我已经历了三次劫。据说除了上古轩辕氏,普天之下只有我,天帝之孙——重华,能以一万年一劫的速度,精进自己的修为。

看着殿外道贺的各路仙家,我依旧平静如水,波澜不惊。对于大多数修仙者而言,不老不死不灭,无忧无愁无惧是他们的终极目标。功名利禄转头空,唯有仙道,才是永恒的追求。

可这些对我没有丝毫意义。我生在仙家,生来就是天仙。不生不灭不老不死,这些不用修炼我就能够做到。祖父说我小时候受过极重的伤,如非东西二天佛祖合力救治,我这天仙早就魂飞魄散了。所以,对于三万年前的事,我一点印象都没有。

我素来和阿逸多交好,幼年的时候常去东天,直到现在也会不时去东天游荡,那地方让我感到亲切。“摩柯萨,你这地方比大雷音寺自在。”阿逸多咧着唇一味欢笑:“自然,你素来和我有缘。第一次我遇到你就是在那棵梧桐树下。”东天有很多巨大的梧桐。据阿逸多说,我小的时候曾经在那儿见到过一只火凤凰,后来还救过她的命,可我一点印象都没有。这是我曾经记忆丧失的明证。

跟在祖父祖母身边,没见过自己的父母。从我记事起,祖父丢给我的就是数不尽的梵天密语,因为我天生就能读懂天宫里秘藏的关于天仙道的所有典籍,这在天仙里也是极少见的。祖父一直对我给予厚望。

据说自混沌初生,盘古开天辟地,再到如今,从来没有人能够勘破第九重天。能够度过离恨海,在离恨天里不需借助法力或器物来去自由的更是少之又少。我便是其中之一。

只此种种,让天宫中的不少女仙有了迤思。常常有修行的女仙想与我修那双修之法,让我不胜其烦。“若论变化,神仙可男可女,哪需双修之法?”有一次我被缠得不堪其扰,跟天枢抱怨道。天枢想了半天,微笑:“君上,若论此事,你去问下八仙里的纯阳真人比较好,他应该比较有发言权。”“我才不会去问这种事情。要不哪天让廉贞星君去问问,你我都在旁边参详?”

说曹操,曹操到。“君上,什么事情让我去问?”廉贞一直和我投契,却难得有机会为我做什么。听说我有事让他办,立刻来了兴致。天枢忍不住哈哈大笑,说了事情的经过。廉贞板着一张脸,犹豫了半晌,才说道:“君上,这种事情让小老七去办比较好,他和纯阳真人偶尔会切磋剑法,可以顺便一问。”我不禁摇头。“本就是句玩笑,不问也没什么。”

祖父看我沉闷,以为我是过度修炼乱了心神,遂命我前往西方大雷音寺,拜访佛祖。往西天共有两条道,一条是由风云处而去,跨过三十六重天,历经三界二十四天、四梵天、圣境四天,过离恨天,度离恨海,不远便是西天。另一条则在三途河畔,过了迷津渡,到达彼岸,一路西行,便是西方世界。

天上的那条道常走,再者从离恨天过,一路三十六重天,不知又得遇到哪位女仙?“君上,此次我们从何处往西天?”天枢好脾气的问我。我与北斗七君素来亲厚,今日却想一个人闲逛。遂笑着婉拒了天枢。“从没一个人走过三途河,今日我拟独行,你们且自找乐子便是。”

“玉衡昨天给你开了一卦,今日独行不利。”天枢担心的开口,本待再开口,想起玉衡的话,终是没再做声。君上从不开卦,他也算仙中的极致,这三界之中,好似真没有什么可以让他烦恼的。连在仙途上精进一层的心思他也不曾有过。但他的修为却是一日千里,旁人所不可企及。今日这一趟,本是他修仙途中该当的劫难,就算自己替他挡了,总会在他日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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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前尘旧事,线下:今世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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轩辕大神乃远古神祗,诸神之战中,引领华夏子民开创炎黄盛世。可惜,各族间征战不断,天地变色,远古众神多数应了本位的劫难,灰飞烟灭。

《史记.黄帝本纪》:“黄帝崩,葬桥山。”生者众人感念轩辕大神的战绩功勋,遂在桥山以衣冠为冢,谓之“桥陵”。

如此斗转星移,沧海桑田,在一次又一次伤春悲秋中,千年的光阴如流沙漏出天际,化为无形。当地上的众生在尘埃里默念天地诸神保佑的时候,不论是九天之上的神仙,还是东西二天的佛祖,只是站在远远的神界,俯瞰众生的苦难。因为神佛不能代替人类受苦,只能给他们的心点一盏明灯,有信仰才有机会为信仰努力,而这努力的最高境界就是脱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得道成佛各有修行的法门。

又是一年早春二月天,沮水的冰化得比往年要晚。人说二月里小阳春,这一年的二月,北风却不曾稍歇,犀利的北风如同冰刀子般,难得消停。整个河面依旧平滑得像面镜子,偶尔有大胆的汉子,小心探着步子在冰面上前行。跟在身后的妇人总会便露出胆怯,边小声嘀咕:“省这点儿路,小心掉冰窟窿喂了王八。”却还是乖觉的跟在男人身后。

但毕竟是早春天儿,冰下的河水早就耐不住寂寞,恨不得早早破了这寒冰,一路欢畅而下。这不,偶尔已经能够隐隐约约听到冰面下传来“嘎嘎”的声响。

路边的小茶棚里,已经年逾古稀的小老儿,选了个避风的档口,身上披着件缀了几个补丁的羊皮袄子,正眯缝着眼睛,看冰面上小心翼翼的农家汉子和妇人。“这汉子着实胆大,这种天过冰面,迟早害死自己的媳妇。”边品评,边手里捧了个粗陶壶,坐在半高的小椅子上,伸长了两腿,享受着寒风里微弱的日光带来的融融暖意。

旁边,穿着件半新不新的粗布花棉袄,只草草扎了条粗辫子的大姑娘看着空空的茶棚,再看看自家阿爹的惬意劲儿,却怎么也轻松不起来。这两天这风太烈了,别说是走道的人,连兔子都不怎么出窝觅食。除了过河的小两口,今天还不曾有人光顾过茶棚。

大姑娘连着朝自己的手心猛哈了几口热气,使劲搓了几把,这才觉得指尖微微回阳。收拾完桌子忍不住缩回茶水炉边,看着炉子里的火光,连心也觉得敞亮起来。

“明天就是二十七了,这风怎么还是这么烈?吹得人都不想出门。也不知道今年官家的祭祀还办不办了?往年,就算京里不来人,县里昨天也该开始操办祭典的事了,今年怎么一点动静都没有?难不成忘了祭祀这等大事?”大姑娘小声嘀咕着,小老儿没有吱声,只是瞟了眼远处的官道。

此处虽是官道,却地处偏僻,每年除了轩辕大神的祭日,走这条道的人少得可怜。大姑娘不由抬头,桥山远远的立在数里之外,像柄撑开的大伞,那伞尖处就是轩辕衣冠冢的所在。

可惜是早春天,山上的树木还未转绿,草儿也才零星冒了点绿芽,整座山看着一片枯黄,鲜有生机。姑娘正自幻想着几个月后山上郁郁葱葱的景象,偏有不知趣的老鸦,不知羞的独自聒噪,在这旷野中,叫声传出老远,回荡作响,更显凄凉。

姑娘下意识的捋了捋左臂的衣服,仿佛这样便可抖落因着老鸦叫声,莫名起身的鸡皮疙瘩。她觉得自己急需说些什么,打破这沉闷的清晨。

“阿爹,你说那人今年可会再来?明儿可就是寒食了。”说着大姑娘微微红了脸。小老儿连眼都没睁,“那人给了钱,让咱们帮着照料帝君坟前那棵蒜不像蒜的小草也快十年了,每年寒食前后,他总会独自上山去看看那棵小草。草还在,人怎么会不来?不过那草也真奇怪,十年了,寒来暑往,一点变化都没有,只有颜色,越长越是绿,翠得好像要滴出水来,让人看了不由欢喜。”“那颜色真好看,哪家的染坊也染不出这么漂亮的翠绿。”

大姑娘偏着脑袋细想了片刻,果真如此,每年寒食前后,那人总会来的。那一年,自己不过五岁,过了新年,阿娘得了心痛的毛病,没多久就去了。阿爹舍不得丢下自己外出干活。就拿出大半银两,在这官道上开了间小茶肆,一边卖茶,一边也好照料自己。

十年前寒食的当天,那人骑了匹白马,路过这个茶肆,便要求阿爹陪他上山,在帝君坟前种下了一棵小草。因为许的钱财优厚,顶得上茶棚大半年的收入,老汉自觉接了笔天大的买卖,自然照顾得特别细致、上心,完全按着男人的要求,不敢有丝毫差池。

“那草怪得很,你不觉得除了我们父女,好像没人看得见那棵小草?”姑娘以前没觉得奇怪,有一次父亲外出,村里的翠儿陪自己上山,明明自己浇灌的就是那株小草,可翠儿却嘲笑自己跑那么远就为了在一块什么也没有的黄土上浇水。

大姑娘家里最宝贝的就是这个浇水的器物,器型古朴,阖村没人知道是什么材料做的,连常来做买卖的货郎也不知道。只有父女俩知道,东西是那人留下的。当初交代得很仔细,每逢初一月半,把容器灌满泉水,给小草浇一盏水便成。

“阿爹,你不觉得那人更古怪得紧?我五岁时那人就是那幅模样,眼见着我都快及笄了,那人还是那副模样。该不是世外高人?得道的神仙?修炼的大仙?”姑娘避了狐字没说,偏了头,饶有兴致的盯着自家阿爹。

老人不禁睁了双眼,声音严厉。“休得胡说,那人器宇不凡,岂是你我这样的人可以背后嚼舌头的?小心惹了祸事还不知道,闺女大了,管好自己的嘴巴。况且,那人也算厚待咱们父女,要不是他每年留下的银两,光靠这茶肆半死不活的小买卖,你我早就流落街头了。”

老人语重心长的说道:“英子,你给我记好了,像你我这样的人,若想活得长久,第一个得学会的就是:不该问的别问,就算满心疑惑,也要当作什么都没发生。老祖宗不总是说,枪打出头的鸟儿,嘴巴要有把门的。说的都是一个道理。”看姑娘连连点头,老头儿这才作罢,好笑的看着自家丫头,“丫头大了,英子这是变着法儿提醒阿爹该给你找婆家啦!”

唤作英子的姑娘涨红了一张脸,跺着脚,快步走到自家阿爹跟前,不依不饶的轻轻垂着阿爹的背。“我可不要嫁人,我要守着阿爹过一辈子。就算嫁人,也要带着爹爹。”“求天上的的神仙们饶了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孩子,休得胡言乱语,哪有大姑娘带着爹爹嫁人的?只要你过得好,阿爹怎样都行。”

正在这时,官道上扬起一阵飞沙,接着便听到“嘚嘚”的马蹄声由远而近,老人正了正身子,倾听了片刻,嘚嘚……嘚,应该是他来了,他的马比别家的马悠闲,就是这声音。“英子,还不拾掇张干净桌子,许是那人来了。”

姑娘羞涩的快速抬眼瞥了眼远方,又低下头卖力的擦着桌凳,嘴里应承着,“早擦干净了。”却又不放心的侧着头,顺着光影仔细查看刚刚擦过的桌凳。那人过来从不饮茶,英子还是忍不住拿出阿爹私藏的好茶叶,拈了一小搓,用滚开的水泡了杯茶,在桌上端端正正放好。

说话间,便听见“吁”的一声轻喝,接着是“咴儿、咴儿”两声马嘶声,声音洪亮,打破了官道的寂静。一匹褐棕色的马稳稳当当恰好停在了茶棚跟前,却没掀起什么尘土。这马真正应了腾云驾雾的说辞,不沾灰的。

英子不用抬头,便知道是那人来了。因为他每次骑的马虽然都不一样,但所有的马儿都古怪的紧,马身上不仅没有畜生的膻味儿,还隐隐夹着丝好闻的青草香气,就像春天雨后草地上的芳香。有时,英子甚至幻想着觉得这马是有灵性的,会用悲悯的眼神看着自己俩父女。

老人早就放下手中茶壶,掸了掸衣襟,上下打量了自己一眼,瞅着没有失礼的地方,赶紧迎了过去:“您可来了,可盼了您一早上了!”

面前的男子,一头绸缎般的黑发,天生顺滑,只松松用根月白色的缎带在发尾打了个结。穿着同色的丝绸白袍,赶了这么远的路,白袍如新,连个褶子也看不到。额头光洁,那双眼睛温和、温暖,偏偏又让人不由生出自惭形秽的心思,不敢仰视。

男子微抱了拳。“这十年有劳老丈了。我不得空,全赖老丈父女替我照料坟前小草。今天,我便带她走了。下月十五,会有个书生晕倒在茶肆门前,老丈可收留他,你父女二人的依靠就做量在他身上了。这几锭纹银还望老丈收下,此处偏僻,你二人拿了钱也好另寻营生。就此别过了。”说完,自顾自上了马背,往桥山方向绝尘而去,只余那父女二人,兀自发愣。

“阿爹,你信他的话吗?”老丈缓缓收回目光。“这位公子算是我家的恩人,当然信他。等到那书生咱们就转了茶肆另寻营生。”


别了天枢,驾着云头,很快便到了三途河边,刚刚还是绿叶迎道的河岸,刹那间,开满了艳红的花朵,叶子瞬间烟消云散。掐指一算,千年光阴已过,原来是曼殊、沙华一荣一枯。红花太艳,荼蘼岸边,从现在起,她只剩千年光阴。

抬步往河岸走去,寻那摆渡的头陀。忽然听到后面一声娇喝:“客人,你走错道了,顺着红花铺就的道路一直走下去,见了位婆婆,喝下香甜的汤汁,什么烦恼忧愁就都没有了。”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蔓殊,她微闭着双眼,毫无烦恼的模样,让人真的会误以为那个老虔婆的忘忧水,才是三界中真正的琼浆。

摆渡的头陀翻了个白眼,觉得这初生的曼殊着实白目,连天君重华和往生的凡胎都无力辨识。如何在这岸边充当接引使者?

我虽然修为精进,毕竟少年心性,居然起了戏弄之心:“姑娘可喝过那忘忧水?果真那般好喝?”

蔓殊微蹙着眉头,歪着脑袋想了半天,一抹红晕飞上双腮,“孟婆婆说那水只能给路人喝,我若喝了就找不到回家的路了,不让我喝。”

“那你怎会知道那汤汁美味香甜?”

“我倒是见过人们喝后的模样。只要喝那孟婆汤,哭的也好,笑的也罢,怒目的儿郎,瞠目的村妇全都一脸祥和,岂不是好东西?”

我不禁开怀大笑,渡口头陀摇了摇头,无波的老脸上漾出笑意:“天君,可还要过河?”

去了雷音寺,听完法,去拜见佛祖,两人辩了会法,改由风云处回了天宫。

天宫中,美女比比皆是。摇光是她们中最美的一个,面若桃花,肌肤瓷白如玉,身轻似拂柳。每次我们八人把酒谈吟之时,摇光只要喝醉,便会忿然与我的冷淡,好似得不到糖果的小娃娃。我只作未见。那六人看摇光失态,总会告罪。何罪之有,如非我,她这会早该饮下忘忧水,和武丁数世轮回了。她和武定本有十世的缘分,因为摇光入了仙籍,那缘分自是了断。

“重华,别人见我总会微笑以对,面带惊艳,你怎似段木头?不待见我怎也不待见嫦娥姐姐,人家每次巴巴送了桂花酿来,你就一张臭脸一句话。”说着微醉的女子摇摇晃晃起了身,绷着张脸,眼帘下垂,沉着声音道:“有劳仙子了。”

不禁想起地府的那个小女娃儿,不但不认识我,还想引着我喝孟婆汤往生。真是个有趣的孩子!

摇光是个直性子的女仙,也从不掩饰她对我的绮想。千把年前,神、人、魔三届混战的时候,她是人界的主帅,帮助仙界一道对抗魔族。

我和魔王大战了七七四十九天,这女子一直在后面掠阵,防止其他魔族偷袭于我。又在魔王放出七日噬心蛊的时候,替我挡下。虽然那蛊伤我不得,她却不知,受伤甚重。一丝善念,成就了她的仙缘。在遭受了九九八十一天的噬心之痛后,她飞列仙班,补了往生的前任摇光的缺。所以,只要不是大忌,我一直有些纵容摇光。

天机露出无奈的笑容,扶了摇光,“七妹休得胡语,君上不怪罪,我兄妹岂可坏了规矩。”我面若古井,毫无波澜,“不要紧,由她说去,修仙的路毕竟寂寞,更别说她的前世是那样光辉、耀眼的人物,要修炼到心无挂碍,比其他人自然更加艰难。”摇光还待咕咕哝哝再说,那六人已告了扰,夹着摇光离去。

摇光与我,虽与别个女仙有些不同,只是怜惜她因我断了自己的十世姻缘。我从不以为得道升仙的人都是因为本心,像摇光这样因为机缘成仙的也有。这样的修仙路,比别人的更难走。首先要突破的是忽然成仙的寂寥。像福禄寿三仙那样,一盘棋下个千把年,不是每个仙都能做到的。

自幼天帝便告知,修心在于灵台清明,无扰于内外。修身、立身、正心、正形、律己、行己,不思声色、不思胜负、不思得失、不思荣辱,去一切甘、苦、酸、甜、辛、咸,忘一切喜、怒、忧、惧、恐、哀,守心、守性、守意,与挂碍处,若风云过身,不留丝毫痕迹。

三万年了,苦修寂寥,我却自得其乐,一直以为这是三界至乐。怪不得众人皆谓我是成大成者。饮口桂花酿,微醺着驾了云头,随风而去。

再入眼,已是红花印岸,荼靡心头。“客人,我认识你呢。”

我正迷糊,那丫头倒是一声不吭不知道从哪儿钻了出来,眉眼好像长开了些,只那眼神还像初生般无暇。曼殊歪着脑袋,遇到老熟人般笑得很是开心,一瞬间,地府似乎也明艳了起来。

“只三天不见而已,你怎会不识得我。”“什么三天嘛,早过去三年了。”是了,天上一天,人间一年。人间一年,地府自也是过了一年。

曼殊两只眼睛骨碌碌乱转。“猜,过去这么久了,我怎么还认识你的?”我不禁莞尔,“见过的人怎会不识?”

“每天成千上万人从你眼前过,你都能够认识?客人,你的记性可真好!我可记不住。”说着垮了张脸,很是悻悻然,然后又可怜兮兮的笑了一下,“因为这三年来,只有你还有孟婆婆和我讲过话。”忽然又像想起什么一般,“客人,你不是认识臭脸头陀吗?跟他说说吧,别当我是空气,好不好?那样我又多了一个讲话的人了。”漂亮的黑眼珠里有了懵懂的寂寞。

这神情我见过,人人都以为我不记得初到天宫的光景。其实我只是忘了更早的过往,从北宫去天宫的一切,我记得很清楚,当年的我,就如同眼前的小妖,孤单无援。

我也清楚是谁抹去了我更早的记忆,我不怨他,那样一个老人家,与天同寿,千秋万载守着天宫的一切。我恰是他的至亲,被他相中的修仙奇才,未来会继承大统的天帝之孙,先后师承元始天尊、灵宝天尊、道德天尊的重华殿重华真人,众仙拥戴的君上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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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前尘旧事,线下今生纠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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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此刻正坐在轩辕帝君坟前。这么多上仙里面,重华最敬重几个人,轩辕氏是其中之一,且轩辕氏的修仙历程和自己最为相似。世人除了称他黄帝,还叫他神农氏。因为他遍尝天下药草。他的衣服上经年累月,早沾染了各个药仙的灵气。这灵气是天地间难得的养护曼殊的所在。况且祖父绝不会想到我藏了曼殊的残魂,还胆敢把她养在了帝君坟前。

当年,共工的残部占了海外仙山,祖父在凌霄殿上问:“谁愿意领兵绞杀?”李天王本待领命,却被我的眼神制止。“天君,我愿意领兵攻打海外仙山。”众仙满脸诧异,些许残部,哪用我出手。我的武力值虽然不如父亲,据说法术却在父亲当年的法力值之上。所以这种人神混杂的队伍,根本无需我出手。

下了殿,李天王跟在我的身后:“君上怕我打不过那几个小神?”我看着远处的虚空,微眯了眼。“玉衡说你最近历劫,但可远可近,你还是在这儿呆着安全。”“也不知道某那劫难究竟什么时候过去。大几千年了,说不定这一次熬不过,羽化归去,所以算出来的时间才会跨度那么大。不让我有个准备。某一个战将,天天躲在天宫总归不是个事。”

“再等等吧,会有明示的。”站在月台上,看着西天的云霭变幻莫测,冲着身后说道:“我家七姑姑的手艺是越来越好了。今天这漫天繁华,是她织的吧!是不是想问我为什么诓老李?他学艺不精,偶尔被诓一下,该当。”

玉衡慢慢走到重华的身边,叹了口气。“你诓他便是,诓我做甚?你要还阳草,又不想被海外仙山的人知道,让我去取便好,何苦去打仗。你虽是善战之人,却不好战。带着我去吧,你打仗,我取草。堂堂主帅,就算消失半个时辰也会让人生疑。”“放心,你不知道天宫有样基础法术,叫做离魂之术吗?”“我不放心,要不你带着我,要不我去天君处告密。”重华的脸上有了一丝动容。“你呀,永远就只会说这句,所幸有效。你愿意跟着,跟着便是。”

那一仗虽不剧烈,海外仙山却折损了不少仙草,几个老家伙只哀愁了几秒,立刻就沉浸在共工残部被赶进八荒的喜悦。一共杀了三人,其他人都被圈进八荒。玉衡回去后展示了他的战利品。“你要这些仙草何用?”这家伙终于羞红了脸蛋。“我跟福禄寿三仙打赌,他们给了我仙草种子,种活一半以上算我赢,这不随便拿了些回来好充数。”果真很像玉衡的做派。“你就不怕到时候种子也活了,数量对不上?”“多了就种到重华殿的后园中,反正没人去那儿。我替你找了个淳厚之人,已经引着他在桥山下的官道上开了茶肆,浇灌的事可以交给他,不会有误。”

蔓殊得了自己一成的灵气才保住一缕魂魄,又在凝魄珠里将养凝聚了那么久,才幻作一丝灵力依附在玉衡取来的这株还阳草里,得了乔老汉父女的精心浇灌,吸收着衣冠冢的灵气,算算日子,成形就在今日午时了。

太阳似乎也刚刚睡醒,日光明显变强,但并不耀眼。早两日,重华去了东海之外的元栖山,拜见羲和,费了不少灵药,羲和终于答应今日午时过桥山。又央着织女织了片蓝色的锦缎,颜色和桥山正常天时的相称,到时候让玉衡和柯罗遮在羲和的车上,这样从天上只要不细看,绝看不出日头错了一点时辰。重华捏了个诀,散去山中薄雾。他注视着坟前那抹新绿,在阳光下越发晶莹剔透,仿佛稍一碰触就会滴出水来。

从辰时开始,重华一直守在坟前,今天,这人间的短短两个时辰似乎特别难熬。万年的光阴弹指一挥间,这短短的两个时辰却耗尽了重华的耐心,只担忧自己这十年做的还是无用功,蔓殊依旧会魂飞魄散。

“倔强的丫头,你以为凭你就能跨过宿命?”一双修长而指节分明的手,轻轻摩挲着那抹绿,“十年了,只盼帝君衣冠灵气浇灌,让你幻化成形。你可知,没有你的地府有多寂寥。情不为因果,缘注定生死。我等你心头的那滴泪,漫过三途河岸,忘川彼岸。”然后便如老僧入定般,似乎和青山融作了一体。

日头正中,羲和轻声唤了句:“君上。”重华倏忽睁开那双熠熠生辉的凤眼,冲着中天微颔首,咬破自己的食指,食指下垂,在阳光下凝成一滴小小的血珠,晶莹剔透闪着莫名的光泽,如同最纯粹的红宝石。

目不转睛注视着血珠融入那抹新绿。如同幻影般,如丝的猩红带着生的渴望,恍若伸出暗夜的求生的素手,层层打开,以最虔诚的姿态仰望阳光的方向,叶未枯,花已开,如火如荼,向阳而生。花、叶上不知何时各自凝聚了一颗浑圆的露珠,同时双双滴落。

重华低低叹了口气,“一丝痴念,如今还不知悔改吗?”食指微动,掌心已多了只玄色的小龟,屏气凝神,口中念念有词,那绿叶忽然消失不见,花儿化作一个红色的光点,被逼进了乌龟壳正中的一块龟板上,隐隐透出亮红,重华这才舒了口气,将龟儿收入怀中。

重又上马,回到沮水边,拿出小龟,看着龟背正中那淡红色的龟板,口角微微泛起笑意,那双只是温暖的眼睛此时有了别样的神采。“曼殊,你就随了玄武去吧,如非数万年前我有恩与他,他怎会愿意收了全部法力走这人世一遭。命中合该此劫。放心,虽不得逆天改命,保你周全总是不难,百十年后自有因缘际会。”又看了看小龟,“玄武,下了凡界历劫,本尊的记忆虽失,但你的灵性会随着岁月逐渐恢复,蔓殊就托付于你了。”说着,硬起心肠放下小龟,化作缕轻烟散去。

那小龟似懂非懂听着男子自言自语,迷迷糊糊有些明白,好像那男人叫自己玄武,有什么东西被装在了自己背上,没什么分量,只感觉到一股灵气的注入,那东西好像叫蔓什么来着,可惜没听清楚。玄武被放下后,犹自不敢相信,整个儿蜷在龟壳里。过了一会,发现周围真的没人打扰,才渐渐探出脑袋,试着爬了两步,发现背上的东西一点分量也没有,又慢慢伸出四肢爬进河里。

如此这般又过了百十年,当年的小龟早就变成一只行动迟缓的老龟。龟背正中的那块龟板红得越来越明亮,这几年越发在红色中透出金光。当年的那点灵力,每天跟着这只老龟吸食日月精华,吐纳江河润泽,倒也逍遥自在。玄武也早已适应了自己背上承载的这点灵力,从中得了乐趣,至少百年的光阴不再寂寞。一龟一灵游遍五湖四海,看尽人间悲欢。百十年的历练,这二物倒也修得些正果,都能开口讲话,可惜它们用不到这项能力,因为这二者早已心意相通,神交无碍。

这一日,玄武迷迷糊糊进了泗水的一条支流,逆流而上,歇在一条小溪边的大石头上,阳光太温暖,晒得人暖融融的一点都不想动,更别说玄武这只老龟了。“不行了,我得歇歇,许是春困,实在不想动弹。”

看着沿途开满的迎春花,阳光下那明丽的黄色恍如点点繁星,怒放着、闪耀着、喧闹着。享受着温暖的阳光,无聊下再次旧事重提,“每次迎春花开便是春临,如此算来,你我已经相携江湖一百二十余年,蔓蔓,你可知自己究竟何物幻化?这百十年你的灵力倒是越来越强,不定哪天就修成人形了。”

“玄武大爷,你无聊不?”蔓蔓想象着自己如同玄武一般翻着绿豆大的白眼,在心底把这老家伙鄙视了个够。“年年问我,你倒不嫌厌烦?连我的名字都是你起的,我怎么知道自己是什么?就算知道,也该是你这半个家长清楚,我哪知道出生前的事情!”这一气闷间,只见龟背**光华更甚。老龟趴在小溪边一块突出的大石头上,懒懒的晒着太阳,“只依稀记得,当年那白袍称我玄武,叫你蔓……,蔓……,算了,记不得了,总之我叫你蔓蔓,你就是蔓蔓了,别忘了你可是住在我家。”

“死玄武,有本事你把我赶走啊,不定另找个主家,又英俊又多金,好过跟你风餐露宿的。你说我本体会是什么?小兔?百灵?猫咪?不定我是个人呢?”蔓蔓正想得兴致勃勃,却听到轻微的鼾声。不禁笑了:“怪不得说它这主家的坏话不反驳呢,这家伙。”自己也沐着温暖的阳光,渐渐悄无声息。


常常游戏人间,我喜欢去的那家小酒馆名叫忘忧,多好的名字。凡人真聪明,摆脱不了忧愁,就发明了这个叫做酒的东西。“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入口辛辣中带着甘甜,让人神共沉醉,喝个稀里哗啦、痛快异常,再举杯邀月、拔剑高歌,什么烦恼还留得住?

一醉解千愁,吕纯阳最爱此中之道。我却喜好独坐二楼一隅,凭栏眺望,斟上小半杯酒,只闻酒香,然后听鸟语风声。

店家家中有个八岁的小胖妞,长着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特别喜欢像条小尾巴似的跟在我身后,巴巴看着我吃东西,然后吞着口水问:“客人,你吃的什么?可香啊?可甜啊?可好吃啊?”

微皱了眉头,好熟悉的称呼!是了,三途河畔,那个傻小妞也是这么叫我的。那人也有双黑白分明、天真的笑眼。忽然很不喜欢小胖妞称我客人。“以后叫我重先生,知道了没有?鸡腿拿去吃吧。”小胖妞笑得眯缝了眼睛,伸出满是小豆窝的小胖手拿着鸡腿啃得喷香。

趁着小女娃儿不备,我将桌上的吃食纳入自己怀中的葫芦,出了酒馆,由着自己的性子,眼前满是那双如孩童般天真、黑白分明的大眼睛,脆生生的喊着:“客人。”客人,我居然是她口中的客人。

再回神,耳旁那快乐的叫声惊醒了我:“客人,今天你又要过河啦!你真的好有钱哦。那个臭头陀说等我攒到十个金币就带我去对岸看看,你从这儿来回三次岂不是……”蔓殊扳着指头、偏着脑袋算着,然后张大了嘴巴用崇拜的眼神看着我,“六十个金币,你好厉害!婆婆说我乖乖给客人们指路每十年发我一个金币。哇,六百年哦,看不出你有居然那么老了。不过你真的超有钱啊!”

曼殊围着我的身边转了几圈,甚至伸出手拽了拽我的脸颊。她对我毫无畏惧之心,我在她眼里不过是个客人,不禁暗暗哂笑。在九重天被人围绕惯了,也被那些有形或无形的眼觊觎惯了,忽然有人把我只当做我,确实是新鲜的体验,我不禁有些纵容这个小妖。

渡口头陀瞪圆了双眼,一直听闻上界的君上自幼不苟言笑,行事端方,居然容得一个小妖当众揪他的脸颊。可见很多事情闻名不如见面,见面其实还不若不见。太玄幻了,完全脱出了头陀的想象。

我好笑的看着她忙碌,“以后不要老是客人客人的叫我。”说完等着小妖问我的名字。“可是黑白无常总说,不可以问客人的名字的,我可不敢问。听婆婆说,人们总是这样,你若问了名字,那些人多数不会告诉你。况且规矩就是这样的,不可以问名字的,你们都是过客。”曼殊说得一本正经又无比笃定。

“我不一样,你可以试着问我。”看着她露怯的模样,我出言鼓励道。“不行,我得守规矩,要不婆婆就不做吃食给我吃了。”花妖居然怕没吃到,真正好笑。“你是花妖,饮露即可,何须那些个吃食。”我不禁敲了下她的脑袋,想看看她脑子里究竟装的什么。

曼殊探了探头四下打量,冲我伸出一只手招了几下,见我没动,自己主动附身凑到我的耳边,一阵淡淡的荷香飘过。奇怪!“客人,告诉你个秘密,据说当年生我的时候出了些岔子,我天生就比别个花妖体弱,还向天上的荷仙借了半片花瓣,才将我补全。我呀,除了担着花妖的名声,和人类无异,得靠饮食活过。”

是了,前些时候好像听冥王提过这么一句,说是地府的曼殊沙华千年荣枯时,异变突生,那曼殊的本体故去,生出的子体却少了一窍,不能在地府堪用。无奈求上天庭,是我做主让荷仙度了半片花瓣给她。原来就是眼前的小妖。怪不得她身上有淡淡的荷香。

渡口头陀看君上倾听这小妖的胡言乱语,好似没有生气,忍不住插了一句:“曼殊,君上可不是什么客人。”曼殊听话的点点头:“原来你不是客人,那你叫什么呀?”“我唤作重华。”

“重华,重华,这名字真好听。”我挑了挑眉,从没有人用好听形容过我的名字,眼前的女子很狗腿、又自恋的加了句,“两个字的读着顺口,因为我也是两个字,客人,你要记住哦,我叫蔓殊。你要牢牢记住呀,我叫曼殊。”女子眉眼弯弯的又强调了一遍。

我早知道她的名字,可是从这个傻妞的口中念出来,别有一番滋味。“过来,给你吃好吃的东西。”我默念咒语,倒出吃食。眼前的女子睁圆了眼睛,咽了咽口水,露出垂涎欲滴的表情。“这是什么呀?好香啊!”“荷叶鸡。”打开荷叶,把鸡递到她眼前,毫不客气的满手拿住,张口咬住,努力鼓着腮帮和鸡腿战斗,还口齿不清的赞美着:“这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了,重华,你太能干了,你比婆婆厉害多了!”

我虽修为精进,却不了解自己的心意,很多年后,我才知道当年的那种情形,便是牵挂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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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前尘旧事,线下今生纠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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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再次醒来,可不是一觉睡到自然醒。而是蔓蔓感觉到了危险,吵醒了这个老家伙。“玄武,有人来了,快醒醒,天啦,那人已经离我们太近了,你这个老家伙,快爬呀,加油,再快点,天啦,来不及了。”玄武已经被蔓蔓嚷嚷晕了,向往河的方向爬,偏偏慌乱中失了方向,反而往岸上去了。

“错了,方向错了,你窜快点,还有机会,掉头,动作快点,加油啊。”两人一个拼尽全力打转方向,以可能的极速爬动,另一个摇旗呐喊,还是躲不过被逮的厄运。

“大小姐,你捉了这只笨龟准备干吗?它连方向都搞不清楚哎!”一个清脆的女声好奇的问着。玄武气得七窍生烟,“蔓蔓,听听,这是什么话?现在的这些孩子都不知道尊重老人家吗?我笨吗?慌乱中偶尔失了判断而已。”

“嗤嗤,”蔓蔓不屑的轻笑着。“玄武,你是够笨啊,我这什么都看不见的都感觉到危险了,你还傻乎乎呼噜着。我喊了,你连方向都不看,拔腿就爬,这样还不笨嘛?也不知道这两个人会把我们怎样?”玄武悄悄探出绿豆大的小眼睛,“蔓蔓,你越来越厉害了,真的是两个人。”

蔓蔓很是得意的笑了笑,“最近我的感应力越来越强了,说不定用不了多久,我就能真实感受到一切,包括你说的小桥、流水、蓝天、拂柳,所有的形状、颜色,甚至人们的感情我都能感应到。”蔓蔓暂时忘了自己的处境,陷入奇妙的幻想。“你就臭美吧。”当这一灵一龟不着调的神交的时候,两个姑娘也在有一搭没一搭讲着话。

“阿绿,你看这只大龟好生奇怪,中间那块龟板像烧着的晚霞,红得流光溢彩。你说,要是咱们把这稀罕物带给二妹,她该有多高兴?”

“是啊,二小姐最喜欢这些个稀奇古怪的物什了。”玄武大着胆子探头打量着眼前的两个女子,穿绿袍的那个,身量尚小,满脸稚气,一张包子脸,扎着两个小鬏鬏,一说话,就用崇拜的眼神看着红衣女子。

穿红衣服的那位姑娘估摸20岁上下,圆盘脸,皮肤虽然光滑,却隐约带了分经历风霜的沧桑,丹凤眼,高鼻梁,薄嘴唇,只那双过浓的剑眉横在脸上,顿失了女孩儿的娇媚。头发用个紫金冠束着,簪了根玉簪,红衣外罩着铠甲。要是那眉头不那么浓黑,脸皮再水嫩一点,这妞倒算得中上之姿。

忽然察觉到蔓蔓的愤怒,“死玄武,不够警醒,害我们被逮,还有心思看美女?你还当自己在江都啊?杨柳依依,美人如雪。给我好好想法子,指不定人家怎么处置我们俩呢!红烧、清蒸、油炸,天啦,百十年了,怎么就这样马失前蹄啊?”

“你刚刚没听到那两个姑娘的对话吗?她准备把我们送给她二妹,那个什么二妹只要不是十足的淘气包,折腾我老人家,我们总有机会开溜的,三十来年前,我俩不也被人类逮到过一回?没半个时辰,还不是又溜了出去,继续逍遥快活了。”

“是,你老人家厉害,硬生生待在扬州青娘楼下的那条暗河里住了小半年,美人依依,杨柳青青,好不快活!”还待再说什么,只感觉眼前一黑,已经被人收进马鞍旁的行囊中。

一路颠簸,这没心没肺的一灵一龟,刚开始还吵嚷着检讨被捉的过失,没走多远,居然就双双坠入梦乡,美美的睡了一大觉。再次醒来,是被颠醒的,周围依旧漆黑一片。然后便听到一道好听的、糯糯软软的女声,带着惊喜,如轻纱般拂过耳边,那声音虽透着稚气,却让人如沐春风。

“大姐,你怎么来了?阿绿又长高了。大姐,蔓娘好想大家。阿爹、阿娘可好?”窦线娘看着眼前明媚可爱的妹妹,没来由一阵心酸。蔓娘的母亲本是胡人舞姬,不见容于自己的母亲,过世颇有些年头。阿爹本就不待见二妹,听了袁天罡那臭道士的话,硬说二妹克父克母,与父亲霸业不利,当远避他乡。

父亲二话不说就把二妹送到山东,找了个偏僻之地,只有几个家人跟来照顾。二妹本就是个好说话的脾气,指不定被人欺负了还帮着打掩护呐。

“蔓娘,委屈你了,好好的窦家二小姐,偏被送到这穷乡僻壤的地方。”然后咬牙切齿地恨恨说道:“二妹,放心好了,终有一天,我窦线娘要逮了那个叫做袁天罡的臭道士,剃光了他的贼道头,再把他脸上刺个大大的‘配’字,送到北平府罗老王爷那儿。据说那位老王爷最恨那些个配军,先来个80杀威棒,再挂到军营营头柱上立个三五天规矩,为二妹你出了这口鸟气。”窦线娘犹不解恨,抽出腰刀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

窦蔓娘愣愣看着自家阿姐,没来由打了个寒战。知道阿姐英气逼人,那老道也着实可恶,但也不至于深仇大恨要了那道士的命。遂挂上缕安慰的笑容:“阿姐休再说这样的话。蔓娘只要阿爹、阿姐、阖家平安就好,那道士只说,我在家与阿爹有妨。做子女的自当避出去,尽了这份孝心。好了,阿姐能来,妹妹已是高兴万分,咱们别再提那丧气话,姐妹两个高高兴兴说会儿话多好呀。”然后乖觉的依偎着姐姐坐下。

窦线娘忽然想到今天逮到的那宝贝,高兴的冲阿绿扬了扬眉,“阿绿,快把咱们今天逮到的那只稀罕物拿给二妹瞧瞧。”阿绿献宝似的从背囊里拿出那只乌龟递到窦线娘跟前。

“好漂亮的一只龟儿!”只见阿绿手中捧着只盆口大小的乌龟,通体墨黑,恍若上好的墨玉,脑袋缩在龟壳里,露在外面的嘴巴金灿灿的,正中一块龟壳透亮的火红色,隐隐露出金色的光华。

伸出手,小心翼翼捧着大乌龟,窦蔓娘莫名生出份亲近,“果然是个稀罕物,这么大只乌龟,中间这块龟壳更是神奇,好漂亮。”说着,伸出食指指尖轻轻碰触正中的龟壳,蔓蔓第一次明确感觉到一样柔柔的滑滑的东西划过自己。“桃红,快,把它带我房间去,别拘着它了,让它愿意呆哪就呆哪。”

蔓蔓感受着这种奇妙的碰触,甚至在碰触间幻化着出现个女子的影像:雪白的、柔嫩的肌肤,高而光洁的额头,一双漂亮极了的褐色的眼睛,双眼皮,透着琥珀的光彩,聪慧、狡黠、克制、礼让,睫毛纤长卷翘,挺秀的鼻梁,红唇不点而朱,乌黑光泽的头发好似最上等的黑色绸缎,身量纤细,尚未完全张开。

结结巴巴向玄武述说着自己的兴奋:“天啦,天啦,玄武,太神奇了,我、我,我感觉到了,那女孩的手指抚过我时,那柔滑的感觉。我感觉到她了,那双眼睛美丽极了,从没见过哪个人的眼睛像她那样,像两汪神秘的深潭,让人想往。玄武,我太高兴了,终于,终于有感觉了,我也有感觉了。”玄武跟着乐呵,真不知道当初被带进自己身体的这个家伙是什么,居然修行得比自己还快。


混沌之气,先天地而生。终南山麓是很多仙家的居所,东华帝君的徒弟汉钟离也住在那儿。柯罗和汉钟离交过几次手,两人不打不相识,反而成了好友。那小子自打爱上汉钟离的身手,成日央着我也去终南山结庐。拗不过这孩子,又怕他打搅汉钟离的修行,最后取了个折中的法子,我们在汉钟离洞府两个山头外的山顶,开了自己的洞府。

偶尔,我们会离开天宫,避开众人,只带了柯罗,辟谷而居。修仙的人才需要辟谷,与我和柯罗本不需如此,但既然受了隐修的委托,我总得好好整饬整饬这个顽皮的龙族小太子,故而辟谷是我专为柯罗设下的修行项目,实际上不过圈着他养养性子罢了。

柯罗是我的坐骑。麒麟和龙族交战时,一个是天上的骄子,一个是地上的贵女,两族的正经主子居然因恨生爱,生下来这个淘气捣乱的麒麟纹龙身的小家伙。那二人都觉得光凭自己的力量不能护他周全,便托了天璇将他收到我座下,就这样柯罗成了我的坐骑。柯罗最是好玩不过,有时候趁我修炼,他会私自外出。就像这次,等我悟道出关,这家伙早不知跑到哪儿玩耍去了。

怕他被法力高强的地妖坏了修行,忙忙驾了云头,去寻那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家伙,却看见远远的山脚下,柯罗正化作个红衣小娃儿,拖着个一身火红的女子边玩边往山顶行来。落下云头,什么无欲无求、什么道法自然、都被眼前的两人打击得体无完肤。

“蔓殊,你怎么私自离了冥界?”我顿时没了好声气,脸上也挂了寒霜。可是那个从没明白眼色为何物的笨家伙居然笑嘻嘻跑了过来,伸手揪了我的两颊,摆出个笑脸的样子,满意的调转脑袋,向柯罗做鬼脸,“重华刚才可真像臭脸头陀,难看死了,这样多漂亮!”一脸嘚瑟样。

我寒霜重重的越过蔓殊的脑袋,紧盯着柯罗。小家伙脸上渐渐没了笑容,缩了脑袋,捂住屁股,“君上,不许打我屁股。我让葛洛变作蔓殊的样子在当值呢。放心好了,没人会发现的。金乔觉可是葛洛的干爹,发现了也舍不得罚她。”

葛洛是柯罗的妹妹,麒麟、龙族休战后,柯罗的父母结为夫妇,又生下葛洛。麒麟王只得一女,论起来,柯罗辈分虽低,倒是正经的两族太子。

蔓殊看着我的臭脸,渐渐也没了滋味,耷拉着脑袋,摆了张苦脸。半晌,抬起头,拉着我的衣袖,轻轻摇晃,又看看柯罗,脸上忽然有了刚毅之色,瞪圆了眼睛,“重华,你真的生气啦。你想打人出气,打我好了,不过不许当着柯罗的面打我屁股,丢人呢。”然后,又露出一分苦恼,“可是我们犯了什么错误,非得打屁股呀?”说着,以为我没看见,朝柯罗眨巴眼睛,摆出付我会罩你的派头。又看定我,可怜兮兮、泫然欲滴。

摇了摇头,打心眼里不想搭理眼前的两个家伙,最终却叹了口气,出声问道:“罢了,说吧,两人想去哪儿玩,待会再送你回去。”一大一小两个“娃娃”齐齐大声欢呼,异口同声说道:“我们要去忘忧。”

“重华,你最好了,我真的可以玩过再回三途河?”不待我回答又接着说道:“真的呀,太好了。”说完抱着我的脖子,开心的蹦跳着。白皙的脸蛋还有那双熠熠生辉的大眼睛在我眼前来回晃动,我依旧摆出少年老成的模样,一动不动,却吓不住这丫头。这个不知脸色为何物的小妖呀!我的鼻间满是似有还无的淡淡荷香。

“就这一次,没有下次。”我再次叹了口气。傻姑娘大力的点着头。“有一次,我就很满足了,总听你说忘忧,你不知道我有多向往。想往那大眼睛长得和我有点像的小妹妹,想往无比鲜美的荷叶鸡还有那清香的忘忧酒。”

我不禁嗤笑。“这都听谁说的?”“我听柯罗说的。”曼殊高兴的说。“我听吕纯阳说的。”柯罗笑呵呵抢着回答。“那家伙的话你也敢信?小柯罗呀,怪不得你总被纯阳真人诓。”

“不管真假,神仙可不能骗人,你既答应了我这小妖,就得说话算话。”曼殊才不管好坏,最重要的是终于有机会去婆婆口中的万丈红尘看看了。虽然婆婆总说那地方极可怕,不若我们地府清净。

很多事情,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在我心软的瞬间,已经注定了这绝不是最后一次。柯罗看着自己的主人,发现他居然在笑,笑得心满意足,一点也不像那个冷清的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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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每章两段内容,线上是前尘旧事,线下是今生踪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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蔓娘坐在矮榻上,对着铜镜,慢慢解开自己的发髻,如瀑的黑发散落下来。镜中的女孩,唇红齿白,因为姐姐的到来满心欢喜,眼眸中带着梦幻般的快乐。原来人们说被家人疼爱的女子眼底有星星是真的。

绿柳轻轻梳理着自家小姐的长发,看得有些发呆。晕黄的烛光下,映着蔓娘的肤色像涂了蜜的上好凝脂,那双褐色的大眼睛神采照人,笑意盈盈。

“绿柳,我以为今天只有宋妈妈、还有桃红给我成礼。没想到大姐居然来了,真的好高兴。打小大姐就最心疼我。为了给我成礼,从河北过来,大姐一路该有多辛苦啊!大姐送的这碧玉簪真漂亮,这可是独一无二的好东西,大姐亲自画了图,让洛阳的玉匠打造的。”莹白的素手中躺着一支碧绿佩剑形状的玉簪。

“阿姐说了,这簪子的形状是仿照她的佩剑打造的,这世间独一无二头一份呢!”像所有十五岁的小姑娘一样,蔓娘叽里呱啦开心的说个不停,语气里满是骄傲。常年被家人扔在这远离亲人的山东别庄,窦蔓娘的心愿已经变得很小很小,哪怕是几年才有一次这样的重逢,也没什么。来人是自己最喜欢的大姐,足够蔓娘满足回味很长一段时间。大姐的到来对于这个十五岁、羞涩、敏感的女孩来说,已经是天大的恩赐。

“知道两位小姐感情好,小姐,梆子已经敲过二更天了,您还是早早歇了吧,明天大小姐就得回去,还得早起呢。奴婢就在外间守着。”窦蔓娘嘟着嘴巴,“绿柳,咱们今天一起睡吧,再说会话。”

绿柳狠着心不看自家小姐的乖巧讨饶样,“我的小姑奶奶,今天可不成,大小姐在呢,看着我们没规矩,把阿绿留下,把我带走,那我不得哭死。”说着,服侍蔓娘躺下,吹了蜡烛,急急带上房门,边走边说,生怕自家小姐留人。“小姐,您也早点歇着吧,奴婢我告退了。我就在外间值夜,有事您叫我。”

窦蔓娘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总也睡不着,索性开了正对花园的花窗,站在窗棂前,托着腮看着空中的月轮发愣,小声嘀咕道:“三娘,你在天上可看到,女儿今天及笄了。”三娘是蔓娘的生母,早些年已经故去。

今天的及笄礼,父亲、母亲大人虽然没来,大姐这正宾倒也做得有模有样,宋妈妈担当赞者,桃红、绿柳充了有司,一干下人都来观礼,整个仪式做得有模有样:

早起沐浴后,宋妈妈给我梳了个双髻,系了粉色的缎带,穿了身粉色的短褂,短褂滚了圈朱红的滚边。脚上蹬着新做的软绫缎的白色布鞋。这才心满意足的带我去了前堂。

大姐早就端坐在正堂,待我站定,神情庄重的吟唱着:“令月吉日,始加元服。弃尔幼志,顺尔成德。寿考惟祺,介尔景福。”桃红奉上罗帕、宋妈妈打开我头上的双髻,梳顺了头发,梳了大业宫中时兴的朝云近香髻。宋妈妈接过绿柳手中的淡蓝色素衣襦裙,引着我回房换上,穿裙装总觉得别别扭扭,宋妈妈却呆了半晌才眉开眼笑的说道:“我家小姐真正是个美人儿,不知道哪家儿郎几世修行才能娶了这等大美人回去。”我不依的偎进宋妈妈怀中,“妈妈就会取笑我。”

大姐在正堂的桌案上放了块父亲常带的玉佩,对着玉佩拜了拜,桃红递过碧玉簪,大姐接过高声吟哦:“吉月令辰,乃申尔服。敬尔威仪,淑慎尔德。眉寿万年,永受胡福。”说着簪上碧玉簪。又往房中。这次换的这身衣服是我做了两个月才完工的大袖长裙。

才到正厅,大姐已大步迎了过来,“姐姐南征北战见到的美人多了去了,却没有一个比得过我的妹妹。”说着开心的大笑起来。我涨红着脸……窦蔓娘专注的回想着白天及笄礼的情景,唇边浮出个天真烂漫又妩媚的微笑。

李世民正被追得走投无路,远远看到前面有座小山庄,毫不犹豫翻墙进了后花园,沿着林间小道,过了小桥,看到一个房间的窗户没关,想也没想,一个纵身跃进屋子。感觉眼前人影一晃,毫不犹豫起手一掌,一道人影软软滑落。赶紧伸手接住,一个温软的身体,带着莫名清新淡雅的荷香倚进自己怀中。

李世民接住瘫软的身体,低头再看,不禁怔忪。怀中的女孩恍若熟睡,两道细长的柳叶眉,长而翩然的睫毛安静的盖住双眼,仿佛春天花园中悄然停驻的飞蝶,鼻梁挺直,小小的红唇微微上翘,带着水润的光泽,看肤色应该是个胡女。

定了定心神,想了片刻,李世民盘腿坐在地上,将女孩平放在地上,脑袋搁在自己腿上,抽出腰刀架在她的脖颈之间,伸出另一只手在女孩的人中上掐了一会,发现纤长的睫毛微微颤动即将转醒,一把捂住了她的嘴巴。俯身贴近女孩的耳朵,低低说道:“姑娘,得罪了,在下只想活命,不想伤害与你。”

窦蔓娘转醒过来,迷迷糊糊眨了眨眼睛,看到眼前放大的年轻男子面孔,和脖颈间冰凉的感觉,心下顿时明白自己被人挟持了。虽然不太知道事情的缘由,但看着眼前英气勃发、轮廓分明的面孔,和那双跟自己相类的淡褐色眼睛,知道这人和自己一样,应该有着胡人血统。不知为何,就没觉得他是坏人,心里已经打定主意,能相帮处且相帮一把。

拿定了主意,直视着眼前人,朝着男子露出个安慰的笑容,轻而缓慢的抬起右手,安慰的拍了拍男子堵在自己嘴上的手掌,然后握住他的手放了下来。李世民警觉的看着女子,只要她敢叫唤,自己必不手软。窦蔓娘暗暗思量着,低低开口问道:“先生,该当如何称呼您?究竟发生何事?可否告知小女?”

李世民愣住了,这小丫头胆子可真大。思付片刻,觉得女子并不想为难自己,捡着能说的说了一遍:“小人姓李,在家排行老二,人称二郎。济南王唐璧军中正在招人,本想投效,不想那招考官是个浑人,收人钱财,小人看不过说了两句,兀那贼子非要诬赖我是奸细,还派下人来捉拿与我。幸得好心人告知,逃了出来。”

李世民心想,招考官的事是元吉招兵时发生的。父亲本派了自己偷偷来见唐璧,有事相商,不想唐帅却是个糊涂的,听信幕僚的谗言斩杀自己,幸得细作告知才逃了出来。这样说来只不过把不同的事情纠在一起叙述一遍,也不算骗了眼前女子。

蔓娘也曾听大姐、阿绿她们说过军中之事,不疑有他,点了点头。“您且放下手中短刀,我不会嚷嚷的。我们站起来说话。要是你这刀不小心误伤了我,就真的没人敢救你了。我叫蔓娘,是此间主人。”两人起身,还待再说话,已经听到外面的敲门声,“绿柳,开门。”“大小姐?”“你家小姐呢?”“已经歇下了。”

窦蔓娘听到大姐的嗓音变了脸色,知道大姐绝不会救一个陌生人。情急间,拉了李世民一道钻进自己的被窝,厉声说道:“躺平了,不许吭声。”自己理好被子,弓起膝盖在床上坐定,披上披风遮在被子上,这才定了心神,双手环住膝盖招呼道:“大姐,何事?”

听到大姐跟外面的人说道:“我家妹妹已经歇下了,你们留在外面,我进去看看。”有个男人的声音接口道:“不敢扰了二小姐,大小姐您进去看一下,下官信得过您。”窦线娘径直推门走了进来,柔声说道:“蔓娘,别怕,官差们在抓贼,你可听到什么动静?或是见到什么人影?”

窦蔓娘往被窝里缩了缩,露出初醒懵懂的表情,泫然欲滴,“大姐,今儿白天及笄礼累坏了,本来我睡得可沉了,刚刚听到后院有什么东西翻墙的声音,本以为是野猫,难不成竟是你们说的贼人?”说着露出恐惧的表情,窦线娘一听,立刻转身,“二妹你歇着,那贼人可真够狡猾的,金蝉脱壳,让我去会会他。”说着带上房门,大喝道:“那贼子早顺着原路跑了,我和你们一道去追,你们的王**是我表哥,本姑娘助你们一臂之力,阿绿,带上庄丁跟紧了。”说着,一众人等出了山庄。

窦蔓娘满手湿汗,强撑着对着外间说道:“绿柳,让大家都散了,早点睡吧。吓死我了,我得一个人静一静。”说着吹灭了内室的油灯。


人间有个说法叫做“一而再,再而三”,但凡某样事情重复发生就可以用这个词了。而我,天孙重华居然就是那样的仙家。虽然每次让葛洛在地府扮蔓殊的总是柯罗,但是没有我这个主人的纵容,柯罗是万万不敢把这样一件不合律条的事情常态化的。

我是个凡事总是淡淡的主人,柯罗和蔓殊的身上却都带了些妖性,或许这妖性就是我的心魔,是我不敢道破的想往。有时,我会纵容自己,我虽是天生的仙家,但毕竟也有一半灵狐的血脉,骨子里总有那么一丝叛道离俗的心思吧。

看着他们快乐,我的心中也总是盈满不为人知的满足。本来几万年的光景过得风轻云淡,可现在的我却习惯了后面跟着两条小尾巴的生活,除了修行修心,被天界众人期许嘉奖的重华,众仙面前依旧庄重,面对这两个小家伙,我居然不再倾心于九重天上的世外灵台,只是个随遇而安的主人。

“客官,您几位是雅座还是二楼包间?”跑堂的人小二看了看眼前三人的装扮,那男子气度出众,女子甜美可人,孩儿聪慧淘气,穿着簇新的丝质外袍,甚至没有一丝皱褶,一看就是富贵人家出生。小二很有眼力的、热情的询问着。

幻作红衣小儿的柯罗大概刚刚在天桥下见到卖艺的一家三口,早等着发话的机会,听到小二发问,早忘了我这主人,正有样学样饶着舌:“这位小哥,我和爹娘初到贵宝地,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贵地行情我等不知,还烦小哥带个幽静点的靠窗的雅座,尽捡些可口的糕点、时兴的菜式,来上一桌。做精致些,我家阿娘可挑食了。”

曼殊瞪大了眼睛,一脸不可思议。自己哪里挑食了,连婆婆的饭菜都吃得香甜的女子,哪有心思挑食。更别说这人间的烟火味儿比之冥府,自有一番滋味在心头。靠近我的耳边,女子嘀咕着抱怨柯罗坏她声誉。“知道你不挑食,不过那小子精怪得很,你就等着做个吃货吧。”

曼殊吃饭的时候特别专心,就算我们围观打量都不能阻隔这人擅吃的细致劲头。“重华,你可知道,靠着凡间的记忆,回去后我每次都可以把婆婆的饭食想做世间美味。”那时她说这话的时候快乐极了。这就是曼殊最特别的地方,好像不知道忧愁为何物,就算再差的境遇也会被她想象作天堂。

小二应和着,噼里啪啦报了些菜名:“那来个八珍海棠糕、胡桃甘露饼、蟹黄豆腐羹、鲜虾蹄子烩、炒鳝丝、炖牛腩、羊蝎子汤,再给您配两道蔬菜,可成?”柯罗故作沉思,然后点点头。“好嘞。三位,二楼雅座有请。”

又大声冲楼上嚷了一嗓子:“二楼天字三号雅间到客。” 楼上立刻有人应和着跟着吼了一嗓子:“二楼天字三号雅间到客。”说完领着三人上了楼,倒好茶水。

小二刚转身离开、蔓殊就一脸崇拜的看着柯罗:“柯罗,你真的好厉害,原来点菜得像卖艺般,说辞都差不多,我还没学会呢。还有刚才那吼的第二嗓子必定就是柯罗说的跑堂号子了。”

柯罗嗤之以鼻:“蔓殊,今天你好歹是做我母亲的人了,庄重点。要不是你不会变化,我至于这么委屈非得装你儿子吗?”蔓殊笑嘻嘻摇着我的衣袖:“相公,你儿子欺负我呢!”我也起了玩心:“柯罗,怎么和你母亲讲话的?罚你今天回去大小周天各运转10次。”

柯罗立刻垮了脸,这家伙修炼最是懒惰,每天运足3个周天就是奇迹,别说十个了。屁股如同扭糖棒般,围着蔓殊讨饶,“好母亲,好母亲,你可得跟父亲求个情,儿子今天死定了。”

蔓殊斜睨着眼瞟瞟柯罗又瞟瞟我,笑得前俯后仰,偏还不住口“重华,这样可真有趣,饶了柯罗可好?”想都没想,我随口应了声好,端了杯茶,看向窗外。十里红尘,日日如是,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在看什么?

“君上,你们?您居然让这小妖直呼您的名讳。”对面包间的门“吱嘎”一声洞开,摇光站在门口,眼中晶莹。其余六人齐齐出了包间,与我见礼。只有蔓殊痴迷的看着摇光,“姐姐你真漂亮。”

“这是天枢、天璇、天玑、天权、玉衡、开阳、摇光七位星君,这是冥界蔓殊,随我历练的。”转过头扫了众人一眼,天枢立刻知情识趣的拖着摇光下楼,玉衡看了眼曼殊,想说什么,看看重华脸上似笑非笑的表情,终于把话咽了回去,回到对面,把门关上。两个不识眉目的小妖兀自惋惜着不能和那七人拼坐一处,我重又看着窗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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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仙界前尘,线下今世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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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蔓娘双手紧握住披风,倾耳细听外面的动静,确定外面安全了,快速穿上衣服,然后像只小兔子般蹿下床,再次检查了门销,快步走回床边,“出来吧。”

李世民在被子里闷了半响,出来时脸涨得通红。蔓娘瞄了眼男子,以为他满脸通红是因为刚才的事情心下尴尬,当下有些不高兴。觉得此人好生无理,为了帮他,吃亏的是自家这个女孩儿,他倒闹了个大红脸,连句讨好感激的话都不知道说,好似吃亏的是他。

虽然自己的初衷只想着救人一命,算是为阿爹、阿姐积攒功德。他二人杀戮太深是窦蔓娘常常担忧的事情,常听人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这才下定决心救了眼前的家伙。如此这般想着,心下便有些着恼,面无表情的说了句:“好心当了驴肝肺,对着自己的救命恩人连声道谢也不会吗?”蔓娘虽有教养嬷嬷教导,毕竟少了父母的教诲,是个直性子的女子,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求谢的行为有何不妥。

李世民刚刚逃出生天,惊魂未定,借着淡淡的月色看着眼前似羞还恼的明媚女子,福至心灵,了然女子话中的意思,有些好笑,却又觉得心底一片安宁。想想自己虽然才15岁,却上阵杀敌、运筹帷幄,搞得像个20多岁的成年男子,哪像眼前的女子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其实他不知道的是,跟他相见的多是贵族女子,人前自有矜持。哪像窦蔓娘,出生后窦建德已经得势,没有受过罪,因为一个预言被送到这僻静之地。窦建德虽将女儿送走,也没想亏待她。自小请了先生,受教诲。蔓娘从小没有被当作女孩子养在深闺。目前又是这个别庄最大的主子,教养妈妈和贴身侍婢全都忠心耿耿,下人们自然不敢欺她。所以,她比其他女子多了份浑然天成的当家人气势,受过良好教育又不失天真烂漫。眼前的窦蔓娘,对于除了戎马生涯乐趣极少的李世民,是个别致的存在。

“先谢过姑娘救命之恩,姑娘想要李某如何报答,只要不违礼法人情,在下必当照办。”当下抱拳施礼,诚心谢过。又斟酌着说道:“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不过如果姑娘觉得在下唐突,就当我没说好了。”说着等着蔓娘示下。

窦蔓娘抬头看着李世民,细打量之下,发现此人剑眉大眼,国字脸,轮廓分明,身量中上,看气度颇有千军万马取敌首级的大将风范。就算阿爹帐下,也鲜有此等儿郎,怎会是默默无闻之辈。心下有了计较,“谢倒不必,有什么话待会儿再说。你若真当我是救命恩人,先告诉我你究竟是谁?”

李世民听了此话,下意识去摸腰间的跨刀。细细回想了一下,觉得自己没有露馅的地方,还待支吾了事,窦蔓娘率先嗤笑了一声,“藏头裹足非大丈夫所为,连这点诚信都没有,你让我如何信任与你。别以为你能走得出去,唐璧会花如此精力追个无名小卒?你这项上人头必定值钱。”

看着眼前洞悉世事却如同两汪泉水般清澈的大眼睛,15岁的少年第一次觉得自己迷失在一双女子的眼中。此女敢作敢当、见机行事又洞悉明察,同时不失女子的温暖、柔媚。在这安静祥和的月色下,忽然就想起初见时的柔美面庞和那带着淡淡荷香的娇软躯体。

如果人生有这样的伴侣,生活应该更加色彩斑斓。况且说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她若咋呼,也怪不得自己手起刀落。

“在下太原李世民,字琼五,被唐璧追杀实在一言难尽。”话还没说完,蔓娘的眼睛亮了起来,因为出生乱世英豪家,对天下诸事窦蔓娘也略有耳闻,只是离家日久,后来的形势变化不太知道而已。“你就是大业十一年救了皇帝一命的李世民,我听阿爹讲过,你可厉害了。阿爹说你是难得的少年英雄。”“那你阿爹是哪位?”“河北窦建德。”

李世民乍听之下暗暗吃惊。和自己的哥哥不一样,他的骨血里有着胡人的骁勇善战、不羁磊落。窦建德在高鸡泊落草为寇跟眼前的女子没有关系,和此女联姻可笼络窦系人马,何乐而不为?

父亲此时虽然未反,但但大隋气数将尽,反隋自立,只是时机未到。只要避开杨广的耳目将此女娶进门,父亲应该无话可说。况且李世民心中一直崇拜曾经救了自己一家的侠士琼五,自己也颇有游侠仗义之风,知恩图报在他的认知里,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他的字就是懂事后,为纪念琼五对自己阖家救命之恩改的,只是登基为帝后就不用了,这是后话。十五岁的李世民从没有细想过,为什么自己独独对这个小胡女愿意许以婚姻。李世民略一思量,微笑出声,“你家阿爹是条汉子,姑娘为救我事急从权,琼五却不能坏了姑娘名节,刚刚小子想说的是,如若姑娘不弃,在下愿娶你为妻。”

窦蔓娘吃了一惊,愣在当下。刚才只是一时不忿,也不是真心非要别人有什么谢礼,这人怎么就有了结亲的想法?大眼睛骨碌碌转了两圈,定睛看着李世民,“我虽避在此间,知道我是窦家二女儿的人甚少,却是正真的反贼之女,你是官府贵家公子。你我之间,云泥之别,此事就此揭过,休再提起。”

蔓娘虽然否定了李世民的结亲之说,对这位磊落的李二公子很有好感。“对了,我叫窦蔓娘,你若真的感我恩情,以后可以书信往来,告诉我外间的风土人情、行军打仗时的奇闻轶事就行了。安全起见,书信中你就自称李二郎便是。目前我也如此称呼你。”

李世民微笑的乖乖做个倾听者,眼前的小胡女自顾自轻轻讲着话,安排着自己的报恩方式。眼中满是对外面世界的渴望,整个人熠熠生辉。

“那你乖乖坐好,我给你讲讲太原的风物人情?”窦蔓娘乖觉的走到靠椅上坐好,李世民仔细想了想,轻声的说着,从太原的留守府说起,说起自己那个力大无穷的弟弟李玄霸,再说到太原那一座座寺庙,从来不知道原来给人讲故事也是件有趣的事情。

他把玩着腰刀讲着话,再抬头,发现窦蔓娘一手撑着椅把,小脸红扑扑的,已经睡得很实沉。“窦小姐,醒醒,上床睡去。”窦蔓娘迷糊着爬上床,说了声明天见,和衣倒头便睡。李世民不觉好笑,虽则聪明,究竟还是个孩子,就这么相信了自己这个陌生人。想着也在靠墙的椅榻上和衣躺下。

一宿无话。第二天,天刚蒙蒙亮,窦蔓娘忽然惊醒了,一下子从床上坐了起来。李世民随即醒来。“怎么了?”“李二郎,找到送你出去的法子了,趁大姐没回来,咱们快走。”

说着蔓娘起身理了理身上的衣服,下了床,跑到博古架下的抽屉里翻找着。“在这儿,快过来。”李世民见窦蔓娘的手中拿着张绢丝帕子。过去一看,居然是绣着城郊山林和各个官道、隘口的绣图。

“这是?”“爹爹把我扔在人家地盘里,我不得为自己打算着点?这可是我花了两年时间,和桃红、绿柳一起,好不容易才制成的好宝贝。今天便宜你了。你要回山西,应该出了庄子往东走五里地,再折返进山最安全。路线我给你标上。”李世民仔细看着眼前的绣图,更觉得自己遇到个妙人儿,也更加坚定了自己的心意。

“我叫绿柳下去布置一番,就说昨天夜里母亲托梦给我,要我将房里的大乌龟带去放生。说那乌龟是圣物,别人见不得,让她将车停在房门前,咱们直接进去车厢,别人自然不会发现你,然后出府。”

玄武趴在一旁听着蔓娘的规划,不禁摇头,“蔓蔓,你们女人真可怕,青天白日,什么谎都敢撒,连自家娘亲都搬出来了。”“你没觉得蔓娘颇有胆识吗?我看好这丫头。不过,你别不信,我觉得这个李世民好眼熟,咱们以前见过他吗?”玄武也觉得李世民眼熟,这一灵一龟热烈讨论着,不大的功夫,被这二人带进了车厢,也没讨论出个结果。


有的人,认识了一辈子,天天见面,也就是认识两个字罢了;有的人,短短相处,算不得深交,就已经当得起知己二字。

那时我已经修行了快两万年,历了两次劫,却再难精进。毕竟年少,尚不能万事不盈于怀,现在想来有一段时间一直闷闷不乐,连我那不理天宫杂事的祖父都看出几分端倪。

看我整日介不高兴的模样,祖父当真心疼。便让我下界历练,告诫道:“重华,修心先要正身力行,不能只看眼前,你从未修过红尘的法门,且去凡间历练一番,不定自有造化等着你。”

我从没去过人间,常听那些个大仙们谈起凡尘。听得多了真的很奇怪,这些个仙家,多数苦苦追寻不知几多世纪,方才修成正果。那为什么每个仙家都爱谈论万丈红尘?

既然人生苦短,七情六欲纷扰不断,还得经历生老病死,然后前尘尽忘,开始新的轮回。那众仙对红尘的留恋,究竟为什么?是悲悯?是不舍?还是自己也道不清的情绪在作祟?对于出身于天宫的我而言,这一切实在太过奇怪,也让我好奇不已。但也仅限于好奇,没想过要私自下界一窥究竟。

知道可以光明正大下界,虽然谈不上高兴,新奇却是免不了。逮到仙家就问,哪处最好?既去了,自然得去最好的地方看看。天下九州,众仙家各说纷纭,根本没个公断。驾了云头,好奇的东张西望,实在不知道该在哪里落脚。

忽然看到前面有片一望无际的大湖,想着应该是太白老儿所说的八百里洞庭,还没等我念咒,也不知道是哪里飞来一群不长眼的鹭鸟,冲着我直直撞了过来,我的第一次人间之旅,居然以华丽丽的坠落开始。

“哎呀,这是哪个小促狭鬼,爬到树上不抱牢了,撞死本道爷了。”我还迷糊着,已经被一个年轻的道人揪着耳朵站了起来。一看之下,不禁忍俊不禁。

这人本来也算生了付好皮囊,瘦长的净白脸,丹凤眼,一双带笑的眸子,无名生出三分暖意,高额角,轮廓分明的脸庞,两道浓眉,偏偏歪带着冲和巾,脸上不偏不倚被我踹了一脚,红了一大块,还留了个小脚印子。一边倒着个算幌。“修天仙道的人,怎么这么不庄重?”我微蹙了眉头,不禁小声嘀咕。谁知眼前这人耳力极佳,听了个明明白白。

看看自己的装扮,再看看眼前粉雕玉琢的小童,看装扮必是富贵人家偷逃出门的淘气包。玉衡不禁莞尔,扶正了冲和巾,捡起地上画着五行八卦的布幌,“你这小鬼头懂得不少呀!你以为成仙前我就不用吃喝拉撒呀?富贵人家的孩子吧。须知英雄尚需为五斗米折腰,别说我这半拉不拉的道人。”我藏了神行,“你给算算,看看准不准?”看着我似笑非笑的模样,玉衡起了好胜之心。

慎重的问了我的生辰八字,掐指算了算,又拿出龟甲,打了付先天卦。玉衡摇了摇头:“可怜的孩子,跟着我吧,那姓张的太不是东西,恶奴欺主。想你父母双亡,把你赶出家门,还想找人做了你?难怪你东躲西藏,慌不择路上了树。以后我就是你哥哥,我是玉衡。告诉哥哥你叫什么?”我心中好笑,这人间,能做我父母的人还真没有。“重华,玉衡哥哥,给我买吃的吧。”

玉衡是那种特别仗义的人,为了养活我,打卦打得更勤了。其实我给他算过,他根本修不成正果,顶多能修个地仙。也隐晦劝过他先自内观、守静起始,最后练了辟谷之术,不定修成个散仙。这家伙却根本不明白我的意思,看来他就是江湖术士的命。

两人一起,九州走了一大半。天下终无不散的宴席,走之前,掐指算来,这家伙常年卜卦泄露天机太多,一刻之后他居然会应雷而亡。心下不忍,决定留下帮他这一遭。

天雷阵阵,我居然因此应了雷劫,精进一步。玉衡是个实诚人,看我遭雷,舍身相救,机缘之下,得道飞升,恰巧廉贞星君已到天寿,往生离恨天外,他便补了北斗七星里廉贞星君的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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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前尘往事,线下今生情缘  ***********************************************************

窦蔓娘依着在山庄的说辞,将玄武带到城东山下的小溪放了生。窦、李二人匆匆别过,各自打转。蔓蔓回想着刚才车厢里的场景,不禁轻笑出声。“玄武,那李世民也真正可笑,那玉佩明明是他娘亲送给他,让他以后送给自己媳妇的,他却悄无声息给了窦蔓娘,你说这窦蔓娘要是知道了,还敢不敢收呀?窦蔓娘头上那根玉簪被那姓李的带走了,也不知道回去怎么跟自己大姐交代?”

刚才要下车的时候,那个叫李世民的男子掏出块玉佩交到窦蔓娘手中,“姑娘如有所需,可让人持此玉前去找我。不知姑娘可否留样东西给我?以后我每到一处,只要得空,必定守诺给姑娘捎话,有什么好玩的物什也必定头一个想到姑娘。现下世道混乱,凭你的信物,你方能收下信件,然后将信物和回信一并带回。”

窦蔓娘想了片刻,“出来得匆忙,没有什么可做信物的东西。”李世民抬手从发髻边带过,“唐突了,此物即可。”说着伸手给蔓娘看,他的手心正躺着线娘送的那支玉簪。蔓娘张了张口,想要回玉簪。看看自己手心握着的玉佩,终究没好意思说出口。

罢了,姐姐反正今天也回去了,估摸不会发现簪子的事情。蔓娘在心中暗暗懊恼,怎么听到此人说书信来往,讲这外面的世界,自己就失了警觉,反落了个私相授受,还是姐姐送的玉簪。蔓娘看着李世民远去的身影,可惜着被带走的玉簪,终于驾车回了别庄。

“你怎么知道那李世民的玉佩原是他母亲之物?”玄武嗤之以鼻。蔓蔓心下着急,“你个大笨龟,竟敢不相信我。我感觉到的。我还知道李世民想娶窦蔓娘。这小子昨天喜欢人家姑娘还是一点点,不过也不知道为什么,今天好像比昨天多了好大一点!他呀,想让窦家的势力为己所用。这人脑袋就转个不停,成天谋划,我也不太明白。你说他是真心喜欢蔓娘,还是另有所图想吞了窦家?蔓娘的心思好懂,她好像挺崇拜这小子的。”

玄武抬着他那金灿灿的脑袋仰望蓝天,心底却有一丝酸楚。“你说,这世间哪有公道?咱们两个都吸食日月精华,怎么你的修为就一日千里啊?”“玄武,要不你慢慢爬回窦蔓娘家吧。一则,在那儿有人好吃好喝供着,再则,不定哪天还能再见到李世民。这人我总觉得熟识,又想不起来何时见过。”玄武也有相同的感觉,这一龟一灵一致决定休整一天,明天就出发一路玩回别庄去。

话分两头各自表过。李世民一路风餐露宿,乔装易容,总算混出山东地界,一路上尽挑僻静的地方疾行。出了山东地界,这才买了马匹,一路快马加鞭赶回了太原。

进得府衙,先回房换了衣服,然后去后堂拜见母亲窦氏。窦氏看到自己的二儿子吃了一惊,“你父亲说你还要几日才回来,怎么今天就回来了。快给为娘好好看看,身量拔高了,但瘦了不少。快坐下,菊香,奉茶。”

牵着儿子的双手,窦氏夫人有一肚子的话要说。几个孩子里面,除了先天不足的玄霸,自己最心疼的就是这个老二。窦氏出身高门大户,家中的一切虽不多言,却都看在眼中。这孩子打小比一般人能吃苦,兄弟几个里面数他最不要人操心,却让人心疼。总希望自己能为他做点什么,一个15岁的孩子像个成人般无可挑剔,其中该有多少不为人道的辛酸。

“转眼我儿今年都十五岁了,你还记得长孙家小妹么?”李世民偏头努力回想着,不确定的问道:“辅机的妹妹?”“对,那个有双大眼睛的小姑娘。”李世民的心头划过另一双褐色的大眼睛,唇边不自觉的浮出个微笑,饮了口茶。

阿娘又提自己的年龄又提辅机家小妹,莫不是有结亲的打算。虽然不曾明说,阿娘的玉佩已经给了蔓娘,李世民下意识默默袖口,那姑娘的玉簪现如今正躺自己怀里。“怎么忽然想起辅机的妹妹了?”

“我们两家是故交,你高叔父托人来说亲,想将长孙家小妹嫁你为妻。只听你父亲略提了一下,两家好像已经换了庚帖了。去前面见你父亲吧。” 窦氏大略说了李、高两家的打算。

李世民愣了片刻,脸上差点绷不住。北魏大族高家的侄女,父亲应该甚为满意吧。苦笑了一下,觉得在山东时自己鲁莽了。先从母亲这儿知道,总比待会儿在父亲面前失态好。前几天在蔓娘面前是自己把话说得太满,所幸窦蔓娘不同意,总算没有铸成大错。沉声道:“婚姻之事,单凭父母做主。母亲,孩儿这就去见父亲。”

到了书房见到李渊,两人细细说了山东之行,窦蔓娘救自己的事情下意识的略过没提,既然后续无缘,何苦平添烦恼?李世民只说是个好心的山东老乡救了自己,已经奉上钱资谢过了。

李渊果然提到和长孙家结亲的事情。“高士廉托人相询,为父觉得这桩婚姻甚好。长孙家父族、母族皆是士族显赫,辅机也是个可造之才,得到这样的妻族与你大有裨益。而今形势多变,我和你高叔父商量过了,请人算了,你和长孙氏也算天作之合,三媒六聘就差迎亲这一步,你这就准备准备,出发迎亲吧。”

李世民中规中矩立着,低眉顺眼答了声“是。”“他们一家现在雍州襄阳,庚帖早就送过去了,你带上玄霸去迎亲吧,那孩子也就和你、柴紹亲近。”

李渊聘礼早就备下了,只等李世民回来就出发。开弓没有回头路,两个家族联姻,自己只是那个纽带,娶谁不是个娶字,且是辅机家妹子,如此甚好。大丈夫拿得起、放得下,好男儿当心怀天下,志在四方。偶尔会飘过心头的那双明亮的眼睛被沉到了心底,一丝遐想很快消失。

远在雍州的长孙无忌此时却是一个头两个大。自家小妹不知道中了什么邪,已经偷偷在自己面前闹了好几回,死活不愿意嫁给李世民。逼问之下,才知道小妹外出游玩时,巧遇来隋的启民可汗第五子,两人暗生情愫私定终身。

长孙无忌立马变了脸色,这事情委实难办。这位五王子虽然并不参与突厥的内斗,但毕竟是敌族。再说和李家的庚帖已经换了,琼五这会儿估计已经在迎亲的路上。看着小妹哭得像个泪人儿,又是心疼又是气郁。妹妹平素温和,这次倔强得紧,说:“如果大哥不帮着想办法,我就在去太原的路上向琼五哥哥坦陈事情的始末,阿史那.云朗已经说了,半路上他会去抢亲。”

长孙无忌长叹一声,自己这个长兄如父可真够艰难的,母亲身体不好,不敢告知。舅舅虽然待自己一家亲厚,可遇到这等事情,恰恰削的是舅父的面子,真正没个可商量之人。心中没了计较,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李世民还没进襄阳,先派人去高家递了消息。到达襄阳的那天,长孙无忌一大早就候在五里亭外。“琼五贤弟,哥哥估摸着你今天要到,早上就过来候着了。”“辅机兄,一别经年,别来无恙。”长孙无忌已经是个伟岸男子。当初隋都尚在大兴,如今已迁都洛阳,说到从前皆是唏嘘不已,两人抱拳好一阵寒暄。

李世民觉得今天的长孙无忌似乎有心事,虽然竭力掩饰,却掩不住愁容,想到两人打小在大兴时的交情,心下有了计较,回头说道:“玄霸,你先带人去那边的茶棚歇个脚。二哥和辅机兄有事情要说。”李玄霸正觉得口渴,听自己的兄长这么说,高高兴兴带着军士们进了茶棚。

“辅机兄,大兴一别已经三年,我们从小一起长大,兄长如果有什么难处,就告诉小弟,两人参详参详,总好过一个人发愁。”长孙无忌看着李世民清澈的目光,难以启齿。又想到事情由自己委婉说出,总好过小妹那个小辣椒倒豆子般什么都说。

羞愧让长孙无忌的面庞染上红云,“琼五,我确有一事,只是不知道该如何开口?”李世民拍了拍长孙无忌的肩膀,“马上就是姻亲了,有什么说不得的。”

闭上眼睛长叹了口气,这哪是结亲啊,分明是结怨!这事只能从长计议。想到这里长孙无忌沉声说道:“琼五,哥哥对不住你。我家小妹自幼丧父,阿娘和我,包括舅父都是宠着这丫头长大。反而让她失了管教。她好似不太愿意现在出嫁,非闹着说自己还小,嫁人的事得等她及笄后。你看我这混蛋妹妹。咱们回太原的路上我再劝劝她,她还是个孩子,琼五别和她一般见识。我已经跟舅舅说好了,我们家我去送嫁。”

长孙无忌心中暗想,以年龄小为借口,先解释了妹妹的臭脸色,到时候再私下说和,晓之以情,不行的话再演点苦肉计,不怕妹妹到时候不屈服。

李世民一愣,心道事情不会这么简单。庚帖都换了,忽然说不愿意嫁,肯定有故事。也不知怎么就想起路上认识的那个突厥小子,冒冒失失和自己成了朋友,非得把自己和某家小姐的故事详细道来,还说要自己帮着抢亲,不会后续等在这儿吧?且先试探一番。

李二郎随即笑道:“我家妹妹也还是一团孩子气,如果让我家妹子嫁人,也不会乐意,怨不得长孙小姐。反正不急,辅机兄好好劝劝,再不愿意,总不好违逆尊长。父母长辈的意思最后总得遵从。这次我路上结识了一个朋友,唤作阿史那.云朗,交情颇好,他好像和哪家小姐交好,可惜家中长辈不许,那家伙准备抢亲,我还答应了他,助他一臂之力……”

李世民后面的话,长孙无忌一个字都没听进去,温润如玉的长孙家嫡长子如五雷轰顶、六神出窍,向以善辩著称的长孙公子喏喏了半天,居然一个字也没有说出口。云朗居然已经结识李世民,还成了朋友,要他帮着抢亲?长孙无忌苍白着一张脸,看了看天,不若一个霹雳劈晕自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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