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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医农女:买个相公来种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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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追书云   主角: 苏清欢陆弃   更新: 2022-09-21 13: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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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读书简介

苏清欢陆弃《神医农女:买个相公来种田》讲的是外科圣手穿越到古代农家,家徒四壁,极品成堆,苏清欢叉腰表示:医术在手,天下我有!什么?告我十七不嫁?没事,买个病秧子相公,坐等成寡妇,赚个贞节牌坊横着走!可是,相公摇身一变,怎么就成了位高权重的将军了?苏清欢:喂喂喂,拿错剧本了,这是种田文!女主欢脱逗比,善良坚韧;男主霸道深情,扮猪吃虎;欢笑泪水,悲欢离合,唯深情不曾辜负

第1章

精彩节选


天顺十年秋,八月十五月圆夜。
苏清欢自己喝到微醺,躺在床上看月华如银,星空璀璨。
没错,她是在床上看到的这一切——她的茅草屋四面透风,房顶透光,银芒一道道争先恐后透过茅草屋顶投映进来陪伴她。
秋虫啾鸣,秋风瑟瑟,苏清欢裹紧身上的被子,叹口气自言自语道:“这房子无论如何要修一修了。”
接下来还有漫长的冬天,再不修房子,她估计要变成卖火柴的小女孩了。
想到童话,前世今生,记忆翻涌而来。
二十一世纪的苏清欢,是名外科医生,镇院之宝,赫赫有名的“苏一刀”;她曾祖父是位名老中医,衣钵传于她。
当初也正是曾祖父的坚持,她才会去学西医,想要“西为中用”,最后厚着脸皮自夸一句“学贯中西”。
她原本前途大好,结果一场车祸莫名其妙的来到了大靖朝,成为了苏清欢。
想起这一世,苏清欢表示脑袋疼,不想去回忆了。
总而言之,她一手好牌,打得稀烂,现在特别惨就是了。
比如,八月十五只能孤身一人,像条咸鱼一样躺在这里想这些有的没的。
“睡觉!”
苏清欢拉起被子蒙住头,气哼哼地对自己道。
“咚咚咚——”门忽然被重重敲响,连带着整个屋子都在颤抖,屋顶有碎草末簌簌落下。
“谁?”
苏清欢猛地坐起来,警惕地道。
她一张嘴,有碎末飘到口鼻之中,让她打了个大大的喷嚏——“阿嚏!”
“我!”
外面传来一个清亮又焦急的女声,单听声音,就知道是个火爆脾气的。
苏清欢听出是好友林三花的声音,松了口气,拿起衣服披上道:“来了,来了。”
她点上油灯,暗黄的灯光勉强照亮了屋内,灯芯上的小小火苗被肆无忌惮的风吹得岌岌可危,几乎熄灭。
“快点!”
林三花催促道,“火烧眉毛了!”
苏清欢也不管那灯了,走了两步就拉开门。
林三花风风火火迈进来,话还没说,先塞给她一个包袱,道:“你快跑吧。
这包袱里有我一身棉袄棉裤,两块月饼,四个馒头,还有我攒的几串钱!”
林三花是个长得漂亮、性格泼辣的姑娘,眼睛大而黑亮,揉不得沙子,此刻在如豆的灯光下,满眼焦急。
她大口喘着气,脸上红扑扑的。
苏清欢一头雾水道:“我为什么要跑?
来,你坐下说。”
这屋里也没其他坐的地方,所以她拍了拍床。
所谓的床,不过两块门板拼在一起铺在石头上,她一拍就有些晃。
林三花语速快,噼里啪啦道:“今天不是过节吗?
我们回祖屋吃饭,我祖母骂我,让我离你远点……我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可后来她说,你祖母已经托人去衙门打听,要告你哩!
我这一听就慌了,吃了几口饭就说肚子疼跑回家。
路上去问了宋大山,你祖母真打听他来着,他含糊过去,约莫着她就找其他人问了。”
“告我什么?”
提起这个极品祖母,苏清欢就忍不住翻白眼。
苏清欢穿越来的时候才十岁,在县里程家做丫鬟,今年十七岁,刚刚脱籍回家。
她父母双亡,有个嫁到隔壁村的姐姐,还有个参军后杳无音信的哥哥。
祖母宋氏是个极品,当初七岁的苏清欢就是被她卖了十两银子。
起初见她回来宋氏倒很热情,只是不断旁敲侧击,想从她兜里掏银子。
苏清欢从程家出来的时候确实带了一百两银子,但是不想被她知道,反而哭穷,宋氏见没便宜可占,对她就骂骂咧咧起来。
后来,她更打算把苏清欢许配给镇上的屠户做继室。
苏清欢一气之下搬了出来,住到了现在这个村里废弃的茅草屋里。
她盘算着用手里的银子托人立个女户,买点地,做个小地主。
吃饱穿暖是第一要义,至于人生理想,悬壶济世什么的,她暂时都想不到那么远。
没想到,宋氏不死心,又要起幺蛾子。
“告你十七不嫁。”
林三花这才坐下道。
苏清欢气笑了,她来这里多年,自然也听过“十七不嫁,使长吏配之”,但是这都是老皇历了,并没有人真追究这个。
但是宋氏偏偏不想自己好过,于是便使出了这招。
“还笑,”林三花急了,“你快跑吧,离得远远的。
你留在这里早晚被她糟践。”
苏清欢笑道:“我一个孤身女子,能跑到哪里去?
再说,我长得又这么好看,被人拐卖了怎么办?”
林三花急得跺脚:“这时候了,谁跟你开玩笑?”
“三花,你放心吧。”
苏清欢了然地道,“祖母才舍不得,让官府给我指婚,她什么好处都捞不到了。
她这是借你祖母之口,再通过你给我带话,让我妥协呢。”
至少镇上那屠户,还算知道根底;谁知道官府给你安排个什么男人?
所以快跪地求饶,乖乖听话吧。
这就是宋氏的脑回路了。
林三花想了想后道:“那怎么办?
胳膊拧不过大腿啊!
你也是,天天说我性子倔,你比我还倔,偏偏闹到现在这样不可开交……” 苏清欢知道她心直口快,反而笑着安慰了她一番,把她连人带包袱地推出去,道:“你快回家吧,让你娘看到了又要骂人。”
林三花是她家第三个女儿,下面两个弟弟,所以被重男轻女的爹娘压着,日子不好过。
不过这姑娘天生是个爱说笑又脾气火爆的,过得并不压抑。
送走林三花,苏清欢再也没有睡意。
看起来,她的计划要变一变了。
宋氏这个人,心思毒着呢!
她自己得不到的,宁愿毁了,若是自己就是不肯听从她安排,她真能上县衙去告自己。
而且,苏清欢知道,自己既然来到了这吃人的世界,再奉行不婚不育,就太扎眼了。
她必须要想个办法,和这世道妥协,但是又要守住心中底线。
她辗转反侧,想了一个晚上,剖析利弊,终于忍痛做出了决定。

天刚蒙蒙亮,路边的杂草被霜打得蔫蔫的抬不起头来,才出来走了几十米,苏清欢的裤脚已经被霜浸**。
她一口气走到村边,又沿着土路往外走了约莫二里地。
今天镇上不赶集,所以这么早应该没什么人外出,她在等人。
秋风寒凉,苏清欢衣衫单薄,因为她还得装着穷困模样,不敢现在添置衣物, 她骂了一句天,瑟缩着双手环胸,不断地来回踱步,眼神焦急地看路的尽头。
过了一刻多钟,一个身穿皂袍,挎着刀骑着驴的男人,出现在她视线中,正是她苦苦等待的宋大山。
宋大山今年二十,托娘舅的福在县衙里谋了个衙役的差事,在村里十分有体面。
虽然也爱吹牛,喜欢被人追捧,但总体来看,是个热情快活的小伙子。
比如现在见到苏清欢,他立刻从小毛驴上下来,道:“苏家妹子,你怎么在这里?”
其实苏清欢跟他算挺熟的,原因在于林三花。
苏清欢虽然回来才半年,但是已经是林三花最好的朋友,没有之一。
而这小子,对林三花动了心思,虽然因为种种原因不能得偿所愿,但是爱屋及乌,对苏清欢态度很友好。
林三花则总是在苏清欢面前抱怨他做过的蠢事,说过的蠢话;苏清欢却知道,她心里也有他。
不过两人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女儿/儿子能攀高枝,所以两人困难重重。
“宋大哥,我找你。”
苏清欢笑眯眯地道。
“找我?”
宋大山愣了,“找我什么事?”
想到林三花昨晚匆匆来问他的话,他不由浮想联翩:难道苏清欢知道了,想自己找人嫁了?
比如,嫁给他?
除此之外,他实在想不出她一大清早在这里堵自己的理由。
“我在攒钱,”在苏清欢开口回答前他又抢先道,“我要攒钱娶三花。”
嗯,他对三花忠贞不移,要把其他小火苗无情浇灭,即使是他觉得也很不错的苏清欢。
苏清欢依然眉眼弯弯:“我给你送银子呀。”
一听银子,宋大山来精神了:“清欢妹子有发财的路子吗?”
他现在想银子都想疯了。
林三花父母早放出话来,没有六十六两银子的聘金,休想娶他们的女儿。
在这里聘金的普遍行情是十两银子,二十两已经是人人艳羡了。
所以众人都嘲笑林家夫妇的狮子大开口——你家姑娘是长得好看,可好看能当饭吃啊?
还那么泼辣,谁娶谁倒霉!
但是宋大山愿意啊!
除了一样,他没银子。
做衙役已经掏空了家底,他父母现在就指着他找个县里富户家里的女儿,带大笔嫁妆,也绝不肯同意他花银子去娶林三花。
因此,他现在做梦都是银子。
啧啧,连称呼都变了,苏清欢心里暗笑。
出师顺利,噢耶!
她按照想好的道:“宋大哥,我请你帮个忙,给你七十两银子。
当然,这事情肯定也要花银子,剩下的就是你的。”
宋大山眼神一亮,道:“妹子你果真藏了银子啊!”
怪不得那宋老太太天天盯着她,他也挺佩服苏清欢,真沉得住气。
“没有没有,”清欢忙摆手,“我手里统共就这么多银子,但是眼下若是过不去,就没以后了。
所以干脆拿出来,看能不能解决这件事情。”
“妹子处事果断。”
宋大山竖起大拇指道,“咱们邻里邻居的,若是我自己能帮得上忙,就,就少收你一点银子。
当我借你的,等我发达了一定加倍还你。”
清欢笑着道:“那先谢谢宋大哥了,我是这么想的……” 现在朝廷混乱,横征暴敛,上梁不正下梁歪,地方更是乱成一锅粥,要不宋大山也不能托人花银子做了衙役。
在程家以及后来从林三花口中,清欢都得到了不少消息,所以才大胆做了这个决定。
说完后,她恳切地道:“我知道这是有风险的,所以才把所有积蓄拿出来交给宋大哥打点。
我也不着急,你慢慢考虑,这是五十两银子定钱。”
她从荷包里掏出张银票递给宋大山。
宋大山被她的提议震惊得目瞪口呆,心中有个声音告诉他“拒绝,一定要拒绝”,但是又有一个声音道,“这事也没那么为难,可能这七十两银子能剩下五十两,那娶三花就指日可待了”。
待他看到五十两银子银票,眼神发亮,玩笑道:“妹子你就不怕我揣进自己腰包里不给你办事?”
“疑人不用,用人不疑。”
清欢爽朗道,“更何况,我信得过三花的眼光。”
后面这句真是极好的夸赞,宋大山血气翻涌,一激动立刻道:“好,这事情我应下了。
你回家等我消息!”
清欢屈膝行礼,欢快道:“那就拜托宋大哥了,我先回去了。”
看着她离开,宋大山慢慢冷静下来,有些后悔自己嘴快答应了。
然而手中的银票,又滚烫滚烫的,烫得他的心都躁动起来了。
林三花那黑亮的眼神,爽朗的笑容和俊俏的样貌都浮现在眼前,宋大山一咬牙,定了主意。
苏清欢虽然面上轻松,但是心里也十分忐忑,毕竟一下交出了自己一半的积蓄,而且若是这事情泄露出去,恐怕后果不堪设想。
她心事重重地过了几天,上山采药的时候都失神,有时候也怀疑自己是不是太异想天开了。
这天夜里,她已经躺下睡了一觉了,忽然被外面急急的脚步声惊醒。
苏清欢心有所感,猛地坐起来,听到外面宋大山压低声音喊:“妹子,快开门,人给你带来了。”
她快步下床,披头散发,鞋都没来得及穿,摸黑点亮油灯,一下拉开门。
宋大山和另一个衙役抬了一副担架,担架上躺着个人,天色太黑,看不清面貌,只觉得人应该很高大。
两人把人抬进来后放在地上,宋大山从怀里掏出几张纸对苏清欢道:“人给你送来,你要的文书都已经办好了,你收好。”
他效率如此之高,以至于苏清欢猝不及防,有些懵逼。
她不是一个人了!
这个转身都嫌碍事的小破屋里,有了她七十两银子买来的“相公”了。

她不是一个人了!
这个转身都嫌碍事的小破屋里,有了她七十两银子买来的“相公”了。
------------------- 苏清欢刚把纸接过来,还没来得及看,就听宋大山道:“妹子,事情办妥了,你答应给二十两银子的事情……这是孙哥,这事情他和我一起做的,我们一人十两。”
说完,他拼命给苏清欢使眼色。
苏清欢何等机灵,立刻道:“好。
我也就剩下二十两银子了,两位哥哥给帮了大忙,我也不能吝啬。”
明显宋大山只跟同伴说了二十两银子,但是这事情风险大,清欢还是很感激他。
说着,她从床板下取出一个坛子,整个翻过来倒在地上,土豆叽里咕噜滚,然后滚出一张银票来。
苏清欢恋恋不舍地拿起银票,正想和它道个别,宋大山已经把银票抢过去,道:“妹子,我们先走了,你自己慢慢收拾,人还有气,你给他点吃食,好歹夫妻一场,不过也撑不过三五天了。”
这正是苏清欢要求的。
他们村子后面有个盐场,很多作恶之人都被发配到盐场为奴。
一般都是罪大恶极之人,所以他们在盐场日夜做苦役,还要被监工随意打骂,死亡率极高。
死了之后,直接就被就地一埋,甚至直接抛入废弃的盐井里,根本没人管。
世道乱了,盐场监管就乱,苏清欢还听说过有人偷天换日,花银子直接把人救出去的。
所以听说宋氏要找她麻烦,她灵机一动,决定买个将死之人和自己成亲,然后只待他挂了,自己就是个寡妇,再也没人可以勉强她婚事了,说不定还能混个贞节牌坊,更可以横着走了。
她悲悯地看了地上的男人一眼,道:“好,恐怕到时候还要麻烦宋大哥,不过我也没银子了,这棺材……” “什么棺材!”
宋大山道,“用副破席子卷了埋了就是,这事包在我是身上了。”
他得了她那么多银子,也十分不好意思,因此就仗义地一口应下。
苏清欢谢过他,送两人出去,关上门回来,有些发愁了。
屋里多了一个大男人,虽然可能进气多出气少,但是总归多了一个人。
她拿起油灯放到地上,蹲下身子,下巴拱在膝盖上看她的“相公”。
男人头发杂乱,脏兮兮的,面上有血污,尘土,十分狼狈;但是他看起来很年轻,不过二十出头的模样,长眉入鬓,鼻梁英挺,闭着眼,睫毛很长,应该是个不难看的男人。
也许是因为重病的原因,他脸上泛着不正常的红色,嘴唇干裂,有丝丝血迹渗出。
他一身短打,破破烂烂挂在身上,脏乱恶臭。
“年纪轻轻,做什么不好,偏要作奸犯科!”
苏清欢嘟囔着,出于医生本能,伸手给他诊了诊脉。
“宋大山!”
诊完脉,她大骂一声,“坑我银子!”
这男人虽然病得有些凶险,但是绝不致命,根本死不了啊啊啊啊啊啊!
她的七十两银子,没买来自由自在的寡妇身份,竟然还买来一个大累赘!
苏清欢要气炸了,但是到底职业本能占了上风。
就算是个犯人,也不应该见死不救,这是祖师爷的教诲。
男人烧得很厉害,感染严重,身上应该是有重伤。
苏清欢脱了他的衣服,果然看到触目惊心的鞭痕以及其他刑罚留下的创伤,有很多地方甚至开始化脓。
他身上难闻的气味,很大程度不是脏污的衣服,而是溃烂的身体散发出来的。
只是严重到如此程度,竟然还能活着,苏清欢很意外。
这真是个生命力极其顽强的男人了。
她有些害怕,这个男人到底为什么被流放为盐奴呢?
若是个惯偷,土匪,采花大盗…… 可是眼下也不是纠结这些的时候了,还是救人要紧。
苏清欢拿着油灯出去,灶台搭在外面,要给他烧水擦拭身体,家里草药还没来得及去卖,金银花、荆芥…… 她一边走一边飞快地盘算着药方,一不小心险些被门槛绊倒。
她不知道,转身之后,躺在担架上的男人睁开了眼睛,露出孤狼一般桀骜警惕的光芒。
苏清欢把药煎上,端着木盆进来给男人擦身,把脸擦完,盆子里水已经脏得不成样子。
“怎么能这么脏啊?”
苏清欢自言自语道,“真不该投机取巧,现在好了,砸自己手里了吧。
苏清欢啊苏清欢,你是不是脑子进水了!”
“大哥啊,拜托你配合下,翻身啊!
重的像猪一样!”
“这可是我准备做贴身衣服的布料啊,心都在滴血……” 她絮絮叨叨地给男人清理完,用棉布把他包裹住,又把自己仅有的薄被子盖在他身上。
“来,吃药了。”
她像个老妈子一样,用汤匙给男人喂药。
寡妇没当成,先给人做了老妈子。
起初男人嘴紧闭着,她正要骂人的时候,男人张开了嘴,一碗药尽数被喂下。
苏清欢一夜没睡,不断监测着男人的体温,不时用温水擦拭替他降温,嘴里嘟嘟囔囔。
既骂宋大山拿了银子不好好办事,又骂自己异想天开。
天快亮的时候,一半昏迷一半装睡的男人终于忍不住她的聒噪,用沙哑的声音道:“闭嘴。”
彼时苏清欢正在给他擦额头,闻言差点把毛巾摔到他脸上。
喵了个咪的,这死男人不知好歹!
自己照顾他累成了狗,把他从濒死边缘拉回来,就换来一句“闭嘴”。
多么令人绝望的医患关系!
多么令人心凉的夫妻隔阂!
震惊愤怒之余,她此刻搜肠刮肚准备词汇,要把他骂个狗血喷头,却听那男人道:“这是准备来软的吗?
呵呵,你也就这么多手段了。”
苏清欢气得不知道说什么好,恨恨把毛巾扔到盆里,道:“等着,等我一碗毒药毒死你!
看你还敢不敢这么嚣张!”
就算以后留下了他,这个混蛋也该知道,他是她买来的,有点做小白脸的自觉!
说着,她气呼呼地端起木盆出去。
天色蒙蒙亮,曙光照进房中,男人看着身姿玲珑,风风火火的背影,深棕的眸子中露出些许困惑之色。

苏清欢正蹲在茅草屋外面地上煎药,听到小毛驴踏地的哒哒声,抬头一看,宋大山来了。
她立刻站起来,义愤填膺地道:“宋大哥,我要的是快死的,这个死不了好不好!”
宋大山挠头:“那怎么可能?
我托靠谱的兄弟才弄出他来,都快咽气了!
这什么味道,真难闻。”
苏清欢像霜打的茄子一样:“给你救回来那大爷熬的药。”
“妹子,你是不是傻啊!”
宋大山用恨铁不成钢的目光看着她,“他那样子,不吃药熬不过几天!
你要花钱治他,那当然能治好了。”
“我哪里还有钱?”
苏清欢没好气地指着柳条浅口筐道,“都是我自己采的药。”
“你到底想当寡妇还是想招赘婿?”
宋大山问,“想当寡妇就别管他,你要是看上他,就给他治一治。
不过我看他那情形,治好了也得留下残疾吧。
不说我说你,你长得好看,又有见识,何必这般糟践自己?
寡妇多苦,带个累赘更苦。”
苏清欢不想再去讨论自己这个脑残的决定,又问:“有件事情,你得老实告诉我。
这个人,犯的什么罪?
我可不想救一匹狼。”
“那你倒不用担心。”
宋大山拍着胸脯道,“我都给你打听过了,这是京城被流放来的,被牵连的,上面的事情,咱也说不好。”
原来是政治犯。
可是,这特么地更要人命啊!
苏清欢悲催地想捶地。
万一牵扯到什么大人物的争斗,这后果…… 宋大山还在为自己邀功:“我收了你银子,自然不能给你挑个穷凶极恶的。”
“谢谢你哈。”
苏清欢无精打采地道。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已经沾上手,就甩不掉了。
现在只能庆幸他不是恶人,希望他只是个小喽啰吧。
宋大山收了那么多银子,心里不太踏实,道:“妹子,以后你有事情尽管找我。”
苏清欢胡乱“嗯”了声,听他又嘱咐自己保密,苦笑道:“咱们都是一条绳上的蚂蚱,我谁都不会说的。”
宋大山这才放心地走了。
苏清欢茫然地蹲在地上,用烧火棍扒拉着烧尽的柴火,心乱如麻。
但是很快,她又做好了心里建设,雄赳赳气昂昂端着药进去了。
男人靠着她床板下的石头坐了起来,浑身上下只裹着那块不大的白布,健硕有力又伤痕满满的臂膀都露在外面,此刻正眯着眼睛看苏清欢。
“看什么看!”
苏清欢很佩服他的恢复能力,却没好气地吼道,把药碗放在他面前。
男人端起药来一饮而尽。
这种信任,让苏清欢心情好了些。
她问:“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苏清欢。”
“陆弃。”
“哪两个字?”
男人没有作声,似乎在想什么。
苏清欢冷笑一声道:“在怀疑我是什么人?
我告诉你,我是你救命恩人。
我祖母想把我随便嫁人,我用了所有积蓄想买个濒死之人,做个婚书,然后等着做寡妇。
你说,我现在是不是该趁你病,要你命?”
陆弃:“……” 他好像遇到了个奇葩村姑。
忤逆祖母,还敢想出这种馊主意,关键还敢真的拉人去做,然后也真有人配合她!
刚才苏清欢和宋大山的对话,他听了全部。
起初他以为有阴谋,到现在也没完全放下戒心,但是却打心底觉得,他的对头,也找不出来这样的奇葩,那些谋士,决计想不出这样的主意。
太不正经了。
苏清欢又道:“我是个大夫,祖师爷不许我见死不救。
所以我得救你,但是救命之恩嘛——”她故意拉长声音,“以身相许就算了,我看不上你。”
看到陆弃受了侮辱一般面色铁青,她心情大好,继续道:“你帮我遮掩一二,做假夫妻一两年。
到时候我还找宋大山帮你做个假身份,还你自由,如何?”
说话间,她从床板上拿起几份文书,道:“你看,这里是你我的婚书,你的身份,还有路引,本来只要一份,宋大山给了我这么多,都是空白的,随便填。
你觉得怎么样?”
别以为她不知道他肯定用假名,但是她根本不在乎,哼!
陆弃没说话,苏清欢以为他有疑虑,想了想后继续道:“莫非你顾及妻子儿女?
你放心,我绝不可能非礼你,绝对保全你名节。”
陆弃瞪着她,眸子里是说不出来的复杂情绪。
“被我说中了?
你放心,我真不是饥不择食。”
苏清欢道,“我救你一命,你帮我遮掩一年。
然后我可能还能治好你的左腿,作为报酬,你妻子也该感谢我吧。”
陆弃想,如果有机会,他一定要报今日之仇——用铁戒尺逼她背成语,背不出来就狠狠地抽!
饥不择食,他有那么不堪吗?
但是眼下,他被她后面的话吸引,嘴边露出轻哂之色:“我的左腿,骨头断了,长歪了,你还有办法?”
“有。”
苏清欢认真地道,“你要相信我。”
不知为何,陆弃心中竟然真的升腾起一丝希望,不过转瞬即逝。
他面色沉沉,没有作声。
苏清欢犹自道:“我在狗和鹿身上都试过,真的可以的。”
试的是她来这大靖朝以后让工匠打的手术器具。
陆弃的脸色更差了。
这次苏清欢看懂了,一本正经地道:“别以为你和它们有什么不同,其实很多方面都一样的。”
把自己比作畜生,简直岂有此理!
陆弃别过头,不想再理她。
苏清欢把他气个倒仰,自己心情大好,笑眯眯地站起身来道:“那这事情就这么定了,相公——请多多指教。”
她哼着小曲,端着药出去做饭了。
别看她和陆弃说笑,故意拉扯些有的没的,实际上她一直在默默观察着他。
这个男人,眼神很正,看她并没有丝毫邪恶之意,这样她才能放心和他待在一个屋檐下。
他是京城人士,可能大有来头,这也好,可能对她的惊世骇俗之举,有更强的接受能力。
苏清欢是个乐天派,还是个变通派,事情既然已经如此,除了坦然接受,和平共处,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为了让花出去的七十两银子物有所值,她决定硬着头皮过了。

虽然嘴上厉害,但是苏清欢却是个心软的人,她把家中剩下的一点面擀了面条,又放了一把青菜,卧了两个鸡蛋,做了一大碗面给陆弃。
病号为天。
“吃吧,有点烫。”
她把碗筷递给陆弃。
陆弃看着热气腾腾的面条,没有犹豫,端起碗,拿起筷子便吃。
他饿了太久,久到觉得这寻常的手擀面,也是无上美味。
他吃得没什么形象,大口大口,不过没有发出声音,让苏清欢很满意。
苏清欢自己用面汤把昨天剩的窝窝头泡着吃了。
窝头很硬,她吃得有些艰难。
陆弃是吃完面条之后才发现她吃的和自己不一样,端着空碗,眼神有些复杂。
“你是病号才有面条吃,”苏清欢哼哼道,“等好了,也得啃窝窝头。”
她仅剩的三十两银子啊,房子要修,病号要养,买地的事情遥遥无期了。
陆弃没有作声,把碗筷放在地上,嘴唇微动,发出几不可闻的声音:“多谢。”
——倘使你所说所做的,都是真的。
苏清欢捕捉到他的声音,心情十分愉悦。
并不是她多容易满足,而是这世道,上位者对底层的鄙视,即使他们也深陷底层,也绝不会改变。
从前……算了,不提从前。
苏清欢收拾了下,回到屋里。
屋里十分逼仄,两人四目相对,苏清欢有些囧。
“那个,陆弃,我跟你说下眼前的形势。”
苏清欢道。
作为并肩作战,一起演戏的战友,苏清欢觉得有必要给他交个底,让他有所准备。
陆弃“嗯”了一声。
到现在,他整个人都还如坠云雾,怀疑自己在做梦。
怎么莫名其妙,他就被救了出来,成了一个村姑的……相公?
问题是,他竟然还相信了她的话?
奇幻。
苏清欢巴拉巴拉说到口干舌燥,见他面无表情,不由气馁,道:“你明白了吗?”
这位大少爷,看起来对她这种斗升小民的爱恨情仇,理解不了啊!
“明白了。”
陆弃道。
明白你个大头鬼!
苏清欢翻了个白眼,无力道:“我再说下养家糊口的问题。
我现在手里只剩下一点点银子,这个破房子不能过冬,需要赁个房子……” 买房子她是不想了,暂时太奢侈。
“还有,你的伤,需要许多药材。
有一些我能采到,另外的必须得买。
眼下秋天,山里药材多,我采药能攒些柴火和过冬的米面钱……对外你千万不能说入赘,你要装出很厉害的样子,能镇住我祖母她们,保住咱们家的东西,知道吗?”
“知道。”
陆弃很想知道,这个女人脑瓜里,为什么能装这么多东西。
“假装你真知道好了,”苏清欢嘟囔道,“你的身份要讳莫如深,越能装越好。
我对外就说你是我从前遇到过的贵人。”
“你从前?”
“嗯,从前我在县里给人做丫鬟,是个退下来的官员家里,所以能认识贵人也不奇怪。”
苏清欢说到这里,心中一痛,眼眶有些发热,站起来逃也似得出去,含混道:“我要去翻翻药草去。”
陆弃已经看到她泛红的眼角,心中明白,她定是有些不为人知的故事,而且看起来,像情伤。
外面天很晴朗风很大,苏清欢四十五度仰望天空,仍然没有阻止热泪流下。
该死的浅眼窝子!
苏清欢骂了自己一句,翻了翻药草,刚准备进屋,耳边突然传来令她无比憎恶的声音。
“花儿啊!”
花你妹!
苏清欢心里骂了一句,转头看着眼前穿着香色袄裙,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头发梢儿都充满算计的老太太,不冷不热地道:“祖母怎么来了?”
来人正是宋氏。
宋氏看着她,倨傲道:“我已经收下了张家的聘礼,你别闹了,收拾收拾东西跟我回家准备成亲。”
苏清欢气笑了,想到房里的陆弃,心中底气十足。
“要是我不呢?”
她双手环胸,冷冷道,“祖母大概忘了,主家还的卖身契在我手里,你想再卖我一次是不成的。”
宋氏怒道:“我是给你找户好人家,你别狗咬吕洞宾。
从前我不把你送到程家,程家大少爷能喜欢你吗?
可惜你自己把握不住机会,被人赶了回来。”
苏清欢被这句话炸的五脏六腑都化成齑粉,疼得几乎站不住。
宋氏看着她发白的脸色,道:“你跟了他那么久,也不清白,现在张家愿意要你,还不是我帮忙说和?”
苏清欢扶着晒药的木架子,半晌没有作声。
宋氏以为她妥协,心中窃喜之前恐吓她要告官的计策得逞,得意道:“花儿啊,好孩子,祖母不能害你。
你这孩子,定是同意了,害羞得不好意思说吧。”
“我不同意!”
浑厚的男声响起,宋氏被吓了一大跳。
苏清欢也顺着声音看去。
陆弃扶着门站在茅草屋下,虽然只裹着一层布,但身材挺拔,傲然如山,相貌俊美,目光冷冽。
阳光给他镀上了一层金色的轮廓,宛若天神降临。
那一瞬间,苏清欢不合时宜地想到了“救赎”。
“你,你是什么人?”
陆弃的气势吓到了宋氏,她结结巴巴地问。
“我是她相公。”
陆弃声音凛然道,“我看谁敢逼我的娘子再嫁!”
宋氏再厉害,也不过是个乡下老太太,陆弃出来的又令人猝不及防,她顿时吓懵了不敢说话,看向苏清欢。
苏清欢看到她的样子,心中大快,害怕陆弃不会说谎,便小鸟依人地靠上去,扶住他的胳膊,腻歪道:“相公,不是说多睡一会儿吗?
你怎么起来了,昨晚那么辛苦……” 说着,她厚脸皮把头埋在他胸前,想到宋氏被吓到的样子,忍不住闷笑。
“好了,人走了。”
陆弃道。
“呃……走了?”
苏清欢抬起头来,果然不见宋氏的身影。
这老太太,溜得倒快!
欺软怕硬的老东西,哼!
怀里的温软离开,陆弃竟然有一丝失落。
他嫌弃道:“你脸上的黑灰蹭到我身上了。”
苏清欢大怒,一边摸脸一边道:“我是给你熬药时候弄脏的好不好!”
因为想起旧事的悲伤,被宋氏闹一场的憋闷,都随着这一嗓子,一扫而空。
“陆弃?”
苏清欢忽然看到他面色潮红,十分不正常。
而随着她一声喊叫,陆弃没有回应,高大的身躯缓缓地顺着门滑倒。

“靠!”
苏清欢骂了一声,上前吃力地扶住他,拖着他往床上放。
他身上热得像个火炉,呼呼地往外散着热气。
遮体的布料滑落,精壮结实的身体和狰狞的伤口都一览无余。
“烧成这样还硬撑着!”
苏清欢嘟囔,心中却有些感动——刚才他是为了帮自己才强撑这口气。
这男人,倒是个知恩图报的。
这样想想,那七十两银子也不算打了水漂。
可是,还是心疼。
不,心肝肺都疼。
给他把了脉,苏清欢松了口气。
陆弃身上的伤太多,眼下发烧昏厥是因为炎症导致,得赶紧想办法降温消炎。
苏清欢抓了一把铜钱,一个空碗,一路小跑去林三花家。
三花娘林氏正在拿着扫帚扫院子,她是童养媳,所以也姓林,但是她性格泼辣,说话大声,一点儿也没有受气的样子。
她不喜欢苏清欢,觉得她桀骜难驯,又住在村里没人敢住的鬼屋里,是个不祥的人。
因此,见苏清欢来,她哼了一声,假装没看到。
林三花在喂猪,见了苏清欢,在围裙上擦擦手,大嗓门道:“清欢,咋了?”
林氏指桑骂槐道:“喂你的猪!
人家是见过世面的人,哪个要理你!”
苏清欢自称被主子放了出来,这也是遭到村里人白眼的原因——若是好端端的当差,年轻漂亮的姑娘,又不是家人上门求,哪家主子能放出来?
定是她行为不端,招惹男主子,忘了本分,被女主子撵了出来。
这种传言甚嚣尘上,连宋氏都是肯信的,所以才一口一个苏清欢“失了清白”。
苏清欢不是来吵架的,她走到林氏面前把铜钱塞给她:“林婶子,把你家烧酒给我来一碗。”
三花爹喝酒,林氏嫌费钱,所以每年都自己酿苞谷酒,苏清欢听林三花说过。
林氏眯着眼睛一扫,就看出来她手里足有二三十个钱,喜笑颜开地把钱接过去。
正当她想上前接过苏清欢的碗时,林三花上前抢过碗,一溜烟跑到放酒缸的堂屋,道:“娘,我去打酒。”
她怕林氏扣扣搜搜,只给小半碗。
林氏骂了一句“胳膊肘往外拐的蠢东西”,但是想想即使满满一大碗酒才值五个钱,也就没再骂人,反而挤出一个笑意道:“花儿啊,不,清欢啊,以后要买酒还来婶子这儿。”
林三花果然打了满满一碗酒出来,递给苏清欢,小声说:“你要酒做什么?
下次告诉我,我从家里给你偷点,哪里要什么钱?
我娘就是掉进钱眼里了。”
苏清欢心里感激她的好意,含糊解释了句“家里来客了”,就端着酒碗匆匆回去。
她用烧酒给陆弃擦了身体,酒洒在伤口上,钻心地疼,陆弃身上的肌肉紧绷,控制不住地颤栗。
他生生被疼醒,却咬住嘴唇,一声闷哼也没发出,咬到嘴唇都被咬破。
苏清欢取了干净的棉巾让他咬在嘴里,咬牙继续给他擦拭,额头上也浮起一层细密的汗珠。
她俯身,与陆弃很近,陆弃甚至可以看到她白皙面庞上细细的绒毛,被汗水浸湿;她眼神认真,手上动作利落,仿佛那些陆弃自己都觉得丑陋的伤疤,只是稀松平常的存在。
“好了,我去给你熬药。”
半碗酒用完,苏清欢松了口气,站直身体,捶了捶酸到僵硬的腰。
“嗯。”
陆弃没有再道谢,而是闭上了眼睛。
苏清欢给陆弃熬了药,想起还有些硝石,便取来大小两个盆子,都装上了水,然后把小盆子放到大盆子中,又把硝石投到大盆子的水里。
药熬好了,小盆子里的水也凝成了冰。
苏清欢把冰用棉巾包好,把药倒出来,放在托盘中一起拿进去。
“来,喝药。”
她扶起陆弃,在他身后垫好枕头,把药递给他。
她动作熟稔,也许以前伺候过别人?
陆弃心中忍不住地想,并且在想到被伺候的可能是个男人时,心中竟然有那么点不是滋味。
苏清欢也觉得这情景似曾相识。
那时候,程宣出天花,她觉得天都要塌了。
她爱的人,风度翩翩,文武双全,公子世无双,却偏偏染上了天花。
程宣让她走,她不肯,一边哭一边绞尽脑汁地想药方,日夜陪着他,衣不解带地照顾他,甚至想在那时嫁给他。
程宣不肯,他说,傻丫头,我怎么舍得你?
我若是死了,你就好好找个人嫁了,我的所有私房你都知道…… 苏清欢哭着捂住他的嘴。
那时候她想,同生共死,有爱无惧。
只是,后来的一切,证明是她脑补太多。
呵呵,她是傻叉,彻头彻尾的。
陆弃喝药的时候眼神也不曾离开过苏清欢,看着她小扇子般的黑长睫毛一点点被泪水沾湿,却倔强的不肯让泪水流出来,拼命逼退泪意。
他知道,她心疼的不是他,而是她的过去和回忆。
口中的药很苦,苦得陆弃眉头都紧蹙到一处。
他用了几分力气,把空碗放回到托盘中。
碗盘相接的声音让苏清欢回神,她不着痕迹地用手背抹了一把眼睛,扶着陆弃躺倒,然后把裹了冰的棉巾放到他额头上,道:“给你退烧的,若是一直烧,小心变成傻子。”
额上冰冰凉凉的,乍放上来有些刺激,但是很快就觉得十分舒服。
陆弃伸手摸摸,迟疑地问:“冰块?”
苏清欢“嗯”了一声,端着托盘站起身来。
“哪来的?”
现在是初秋,冰块还是很稀奇的东西。
苏清欢白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变出来的。”
陆弃:“……” “好好休息,我去山上采药。”
异世之中,若说什么还能给苏清欢一点儿安全感,那一定是钱袋子。
钱可以买房子遮风避雨,远离这四面透风的“鬼屋”;钱可以买食物填饱肚子,远离挨饿到眼冒金星的滋味;钱甚至可以买个相公来,让她可以有个人说话…… 所以,她要努力赚钱。
现在陆弃陪她说话,日后他走了,也可以换个人。
“等等。”
陆弃叫住了她。

陆弃脸上有一闪而过的难堪,“你能不能帮我先找身衣服?”
苏清欢看着他脸红的样子,不由“噗嗤”一笑:“都被我看光了,还怕什么?
你可是我七十两银子买来的,要不,”她摸着下巴,做出邪魅的样子,“以后你就这样藏在屋里。”
美色独享,哈哈哈哈哈。
陆弃狠狠地瞪了她一眼,扭过脸去对着墙不说话。
苏清欢觉得自己玩笑开得有些过了,他毕竟曾经可能也是人上人,所谓“士可杀不可辱”,哪里开得起这种玩笑。
但是买身衣服可不便宜,而且陆弃身材这般高大,买来的一般也不合体。
想了想,她在床板对面的大炕上窸窸窣窣地翻了一阵,翻出了一串钱,这才发现陆弃不知何时又在看着她。
“你藏钱的地方不少。”
“狡兔三窟知不知道!”
苏清欢想到要花钱,口气就不好,“守好家门,我去去就来。”
她用一串钱,这是可以买一套新衣服的钱,换来三花爹一身穿旧的短打。
陆弃穿上,脚踝和手腕都露出长长的一截,但是好在有了衣服蔽体。
“这次我真的去采药了。”
苏清欢也不敢走远,只在屋子不远的后山处采集一些常见不值钱的草药。
秋高气爽,微风徐徐,心中因为想起程宣而激起的波澜终于平息。
“肯定会忘记的,再过段日子就好了。”
他是前途无量的榜眼,更是王大学士的乘龙快婿,好风凭借力,送他上青天。
而自己呢?
入过奴籍的农家女,在这三五两银子就可以买个小丫鬟的吃人的世界,卑微若尘。
但是这卑微,是世人眼中的;她有自己的骄傲和底线,即使为了爱情都决不会退步。
“我爱上让我奋不顾身的一个人,我以为这就是我所追求的世界,然而横冲直撞,被误解被骗……”苏清欢轻轻哼唱着前世的歌词,伤感随风散去。
她蹲在地上,用小齿耙浅挖细翻,仔细挖着发现的一小丛半夏。
一文钱,一文钱,又是一文钱……她心里默默念着。
空气中忽然传来一抹淡淡的酒气,苏清欢嗅觉异于常人,立刻警醒地四处看去。
“谁?”
没有发现人,她更觉毛骨悚然,壮着胆子呵斥一句。
陆弃的身影慢慢从树后出来。
见到是他,苏清欢怒气冲冲地道:“你跟我来干什么?
都病成那样了,是不是想死?”
陆弃脸上看不出表情,“我怕山上有野兽。”
他声音并不高,却震得苏清欢立在原地。
原来,这世上她不是孤零零的一个人,还有一个人在乎关心她是否遇到危险。
心中感动,面上她却不显,嘟囔道:“这么近的山上,哪有什么野兽?”
山中风凉,看着他脸上还带着不正常的潮红,苏清欢把挖好的半夏和小齿耙扔到背后的竹筐里,拍拍手上的泥土:“剩下的还小,再让它们长几天。”
走到陆弃旁边,他伸出手拉住清欢的竹筐。
清欢拒绝:“别逞英雄。
等你好起来,不帮我干活都不行!”
她装出凶神恶煞的模样,伸手指着旁边的刺槐树道,“到时候不听话就用这个打你,哼!”
“你不会。”
陆弃笃定地道。
苏清欢:“哼哼,到时候你就知道了,我七十两银子可不是白花的。”
她在前面走着,陆弃在后面跟着,走路一瘸一拐,破坏了他身上硬朗的气质。
走到山下河边的时候,苏清欢停下,蹲在河边洗药材。
河里有几个调皮的男孩子在摸鱼虾,还有一些妇人在洗衣服,说着张家长李家短,不时呵斥着不让几个孩子往水深的地方去。
苏清欢离他们远远的,陆弃站在她身后,目光就没从她身上离开过。
“哎,那不是苏家的小花儿吗?
她身后的那个瘸子是谁?”
有长舌妇道,声音很大,根本毫不掩饰自己的鄙薄和探究。
“狐狸精,哪里能缺男人?”
有人响应道,哄笑之声响起。
苏清欢充耳不闻,一双洁白的手抓着草药来回在清澈见底的河水中晃着,看着泥土一点点被冲干净,感受着流水温柔抚过双手,她很享受这个过程。
“陆弃,你会凫水么?”
她笑着问。
“会。”
陆弃的声音低沉而有磁性,声如其人。
“我不会,我曾经两次落水,都被人救了。”
苏清欢道,低着头不知道想起什么。
“你若是再落水,我救你。”
陆弃道,声音带着不自觉的温柔。
“呸呸呸,”苏清欢笑骂,“我才不要落水呢!”
那边妇人们见她毫无被骂的羞愧,更加肆无忌惮。
最先开口的妇人大声道:“这开过荤的女人,哪里还能忍得住?
夜里想男人想得紧,管他瘸子瞎子,只要那物件……” 陆弃低下身子要捡石子,苏清欢看穿他用意,小声道:“不要,不用管,专心看着听着,好戏要开场了。”
她话音刚落,就听一个女声猛然拔高,尖利地骂道:“姓钱的,你指桑骂槐说谁呢?
你离不了男人,合计谁都跟你一样!
你男人打你打得你娘都认不出来,转身你又去解他的裤腰带……” 是孙寡妇,守了二十年的寡,拉扯大了遗腹子,得过县里嘉奖。
她为人泼辣,谁也不敢惹。
被抢白的妇人脸色白一阵红一阵,虽然意识到语失惹错了人,但是也不甘示弱,道:“我说的不是你,你非要往自己身上扯,是不是心中有鬼?”
两个妇人你一句我一句地吵了起来,孙寡妇更是拿起捶衣服的木锤要和姓钱的妇人厮打。
旁边的人拉住她,纷纷劝解。
“这日子没法过了。”
孙寡妇哭喊着道,“天杀的撇了我们母子,现在人人欺负我们。
明日我就上县城,去找县太爷夫人告状!”
孙寡妇是被县太爷夫人接见过的,这个她能说一辈子。
钱氏听她提起县太爷夫人就有些气短,虽然嘟囔一句“吓唬谁呢”,却不敢再吭声。
苏清欢笑得眉眼弯弯,歪着头问陆弃:“有意思吧!”
“所以,你想做个寡妇?”
“对,横行霸道,肆无忌惮。”
“那真对不住了。”

“所以,你想做个寡妇?”
“对,横行霸道,肆无忌惮。”
“那真对不住了。”
---------------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苏清欢自我安慰道,“说不定老天爷因此受了感动,就放我回去了呢!”
后面这句她说得十分小声,陆弃却听得清清楚楚。
回哪里去,他没问,但是有点想知道。
“走吧。”
苏清欢洗完了药材,站起身来道。
蹲了太久,腿脚有些麻,站起来的时候脚下一滑,她心中惊呼“我要完”,却被一只大手牢牢抓住胳膊。
“谢谢。”
站定的苏清欢道。
陆弃沉默地收回手,身体却微微前倾,臂膀也张开了些许做出保护的姿势。
苏清欢笑眯眯地道:“今晚咱们吃点好的。”
她对还在吵闹的孙寡妇道,“孙婶子,你家还有大公鸡吗?
我听说七十文一只,我拿八十文你,给我只大的,再给我十个鸡蛋,按照市价来。”
孙寡妇就是靠养着鸡鸭鹅猪拉扯大儿子的,闻言十分高兴,也忘了正在吵架,兴冲冲地道:“好嘞,一会儿来婶子家,鸡蛋都给你挑最大的。”
苏清欢笑嘻嘻地道:“谢谢婶子。
我相公身子弱,要多补补,可能还要麻烦婶子。”
“麻烦什么?
不麻烦不麻烦。”
孙寡妇满脸堆笑,看着苏金主,态度十分热切。
“清欢啊,你什么时候成亲了?”
苏清欢作出含羞带怯的模样:“前几日成亲的,相公是京城人士,是主家从前旧识。
是他跟主家讨了我,他在京中家里受人排挤,索性来了咱们这里。”
陆弃沉声道:“洗好了就快些回家去。”
苏清欢心里偷着乐,这家伙还挺配合的。
她小媳妇地道:“是,相公。”
调皮的男孩子们听了大人的只言片语,开始大声喊:“住在鬼屋里的狐狸精有相公了,住在鬼屋里的狐狸精有相公了。”
苏清欢不生气,反而眼珠子一翻,伸出舌头,做个鬼脸吓唬他们。
孩子们的笑声更高了。
陆弃抬起头来,一眼扫过去,在他的阴沉的目光面前,男孩子们止住了笑声,吓得一哄而散。
“欺软怕硬的小东西们。”
苏清欢笑骂道,拉着陆弃回去。
陆弃被她拉住衣袖,刚开始有些不适应,但是很快随着她的步伐调整脚步跟上了。
他听到后面妇人的议论。
“长得倒是不错,就是挺吓人,还是个瘸子。”
“瘸子也是京里的瘸子,苏小花还是有福气,都有闲钱买鸡吃。”
“她名声那么差,还有人愿意,真是瞎了眼。
我闺女比苏小花强一百倍……” 回去后,苏清欢乐颠颠地拿了钱去孙寡妇家买东西,又嘱咐陆弃:“你好好躺着,再敢起来我真的打人了。
你吃我的药,也能换钱呢!
病情反复还要费药材。”
陆弃躺在床上“嗯”了声,却在苏清欢要迈出门的时候喊住了她:“刚才在山上你怎么发现我的?”
从前他进出王公贵族防备森严的府邸,如履平地,眼下即使受腿伤所限,也不该被她一个弱女子发现。
苏清欢狡黠一笑,指着自己小巧的翘鼻道:“我是狐狸精呗,鼻子好用,老早就闻出了你身上的气味。”
说完,她笑嘻嘻地推门出去。
陆弃看着她的背影,若有所思。
孙寡妇收了钱,不坑人,果真给苏清欢抓了一只足有五六斤的大公鸡,选的鸡蛋个头也都很大。
苏清欢兴冲冲地拎着用草绳绑了腿的公鸡回家。
她把鸡扔到一边,捋起袖子,开始烧热水准备杀鸡拔毛。
好久没吃过鸡肉了,真是值得开心的事情。
看到陆弃正透过门往外看,她笑着道:“等我给你露两手。”
鸡肉炖蘑菇,麻辣鸡翅凤爪,哎呦喂,不能想了,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水烧开了,苏清欢一手拿着大菜刀,一手捏着鸡脖子,喃喃道:“早死早超生,别动,给你个痛快!”
一刀下去,公鸡挣命地扑棱着翅膀,苏清欢把菜刀扔到一边,用膝盖压住它的身子,用手举着碗把鸡血接住。
如此手脚并用之下,公鸡终于断了气。
她把鸡扔到木盆里,用瓢舀了热水浇在鸡身上,然后熟练地拔着鸡毛。
陆弃忍不住想,她真是人们口中的狐狸精吗?
即使只是丫鬟,大户人家主子身边得力的丫鬟,也不会做这些事情。
而苏清欢,分明不是第一次做了。
苏清欢很快处理好了鸡,把鸡翅、鸡爪和鸡脖子剁下来做麻辣菜,取了鸡胸肉包了饺子,把剩下的鸡腿鸡架都炖了蘑菇。
饺子不多,面袋子里只剩下最后一碗白面,她狠狠心和着鸡蛋和葱花烙了饼。
“开饭喽!”
苏清欢把做好的饭菜端到了床前,拖过来两把破椅子堆在前面做餐桌。
主食两人是一样的,但是陆弃看到自己面前的是满得冒出来的鸡肉,她面前的却是下脚料,不着痕迹地道:“我尝尝那个,我喜欢吃辣。”
苏清欢忙护住碗:“不行,你受伤了,不能吃辣。”
这些可都是她的心头好,才不要给他吃。
陆弃垂下眼睑,掩盖住其中的复杂情绪,道:“没关系。”
“不行,我是大夫,听我的。”
苏清欢抓起一个鸡爪子,一边啃一边还不忘护着碗:“等你好了我再给你做。
但是,最多只能分你一半。”
陆弃看她啃得不亦乐乎,满手满嘴都是油,有些明白过来:“你喜欢这些?”
“当然。”
苏清欢道,眼珠子一转,决定开始教导他,“虽然你是我买来的相公,但我对你也没有太多要求。
只是我不喜欢的话题,你要避开;我喜欢吃的东西,你要让给我;别人欺负我,你要保护我,当然,自保前提下;还有,还有以后我想起来再告诉你。”
她完全是开玩笑的口吻,本以为骄傲如陆弃,会给她一个白眼,不想他竟然认真地“嗯”了一声,弄得她十分不好意思。
“吃饭吃饭。”
她道,“多吃点,赶紧好起来,入冬之前攒够钱,冬天的时候我就可以替你接骨了。”
“这么快?”
陆弃讶然,随即道,“你不怕我好了之后你无法辖制我?”
苏清欢自嘲地笑:“若是看错了人,算我眼瞎,我认。”
横竖也不是第一次瞎了,这次没付出什么感情,就算看在他帮了自己这一时的份上,也算互不相欠了。

苏清欢本来以为陆弃会说些“必不敢忘恩负义”的话,结果他听完后没有任何表示,开始吃第二碗饺子和第三张饼。
苏清欢撇撇嘴,继续啃她的鸡爪子。
夜幕降临,苏清欢把床让给陆弃,自己在坚硬的炕上硌得浑身疼,翻来覆去睡不着。
陆弃也没睡,从他的呼吸声中苏清欢就可以判断。
“陆弃,”苏清欢喊了他一声,“你睡着了吗?”
“没有。”
“冷不冷?”
临睡之前他已经退了烧,但是苏清欢害怕还会有反复。
陆弃说:“不冷,不难受了,被子给你。”
他在黑暗中仿佛也能视物,一床被子被准确地扔到了苏清欢身上,把她结结实实盖起来。
这也是她唯一一床被子。
秋天的夜里还是寒凉,苏清欢想想道:“那你把褥子扯起来,铺一半盖一半。”
陆弃“嗯”了一声。
被子给了她,那些仿佛她身上带着的淡淡药香也散去不少,让他怅然若失。
这种前所未有的感觉,让他觉得新奇而茫然。
两人都睡不着,苏清欢道:“咱们来讲鬼故事吧。”
从前大学宿舍里,几个人晚上经常讲鬼故事吓唬彼此,前世的记忆渐渐远去,苏清欢固执地想抓住什么,却什么也抓不到。
她自己在的时候,根本不敢往那方面想的。
但是现在她屋子里睡着个高大的男人,即使身有残疾,仍然让她倍感安心。
“我没听过,不会讲。”
陆弃道。
苏清欢翻了个白眼,忽然变了话题:“陆弃,你从前是武将吧。”
陆弃一惊,随即“嗯”了一声。
“看你筋骨就像,而且你虎口、掌心皆有硬茧。”
苏清欢得意地道。
虽然握笔也有茧子,但那不一样。
程宣的手,也握剑,但是很少,所以他的手很白皙,手指修长,骨节分明。
而陆弃的手掌很大很硬,泛着健康的血色,指节也更粗,硬朗有力。
这个男人,每个细节上都透着硬朗之气。
陆弃以为她会继续说,但是苏清欢却把话题又转回去,开始给他讲《倩女幽魂》。
讲到控制小倩的树精姥姥时,她故意发出怪笑,结果陆弃没吓到,她自己被自己吓得毛骨悚然,上下牙都开始打仗,艰难地讲完了故事。
“不说了,不说了,我要睡了。”
苏清欢没出息地用被子捂住头。
结果她做了一夜噩梦,第二天醒来的时候蔫蔫的,懊悔道:“再也不说这些了。”
陆弃却道:“鬼也好,妖也罢,都有善恶之分。
人心险恶,又有什么资格去嘲笑排挤鬼妖?”
苏清欢讶然,他竟然有这样的觉悟,不觉得人鬼殊途,孺子可教。
“就是。”
她附和着道,又打了个哈欠,“我把剩下的饺子和饼热一下,将就着吃。
今天是初五,镇上赶集,我去卖草药,再买些东西回来。”
她在陆弃的灼灼目光中,从椅子腿里掏出了一个五两的小银锭,狡黠道:“我藏钱的本事一流。”
只是可惜了,她从程家出来的时候,一文钱也没带出来。
不过没带出来也好,从此路归路,桥归桥。
陆弃微笑,深棕色的眼眸似乎有揉碎的星光,熠熠生辉。
“呀呀,陆弃,”苏清欢像发现了新大陆,“你竟然还有酒窝。”
她泄气地用食指点点自己的嘴角:“我都没有。”
但是你笑起来也很好看。
这是陆弃心中没说出来的话。
苏清欢笑的时候,眉眼弯弯,是发自内心的愉悦,陆弃觉得像秋日的暖阳,温暖而不刺目。
说了几句话,苏清欢跑出去打水洗漱。
陆弃想起昨夜她的梦话,陷入了深思。
半夜时候,苏清欢睡梦中哭喊道:“是我错了,是我不自量力,我真的错了……” 她还喊了许多,陆弃有的听懂了,有的没听懂。
有一阵,她扑腾扑腾,大口喘气,像落水一般,他想起白天她曾轻描淡写地说自己落过两次水,明白其实她内心并没有表面这般淡定。
那两次惊心动魄的经历,给她留下了很深的阴影。
然而,最让陆弃心有所感的是,她说她要回去“吃鸡”,而且不止一遍,口气十分激动,像,像真的在围追堵截地……狩猎!
“大吉大利,今晚吃鸡”的欢呼声,由衷散发出来的高兴…… 对自己的断骨胸有成竹,喜欢吃鸡,超乎常人的嗅觉,能随随便便变出冰来,故意用灵异故事试探自己…… 陆弃一桩一件地联系起来,心中竟然大胆拼凑出一个猜测——难道,苏清欢真的是非我族类,是狐狸所变?
这个世界,也有很多文人狐狸精相恋的故事,虽然没有苏清欢讲述得那般曲折和动人,但是也并不罕见。
这个念头一冒上来,陆弃觉得自己关于苏清欢的许多疑问都能解决了。
是了,她异想天开,连买相公这样的事情都做得出来,又那般灵动狡黠,对男女大防,流言蜚语都不在乎,唯有这点可以解释了吧。
苏清欢若是知道他脑洞大开,一定会一瓢砸过来:狐狸精你妹!
吃过饭,狐狸精,不,苏清欢揣着银子背着药筐出门,刚要嘱咐陆弃什么,就见他站起身来:“我陪你去。”
虽然他眼下不烧了,但是苏清欢还是迟疑:“镇上有好几里路,你还是别去了。”
陆弃却不容辩驳地跟着她。
苏清欢叹了口气:“你若是非要去,咱们就去坐豆腐王的牛车。
这样也好,让人知道我有相公,省得祖母再闹出什么幺蛾子。”
豆腐王生意好,赶集的日子中间都要回来拉两趟豆腐,顺便拉人赚钱,一个人两文,倒也公道。
经过昨天一众妇人的宣传,村里的人现在都知道苏清欢嫁了个京城的相公。
虽然是个跛子,但是皇城根下来的,大家都很好奇,因此上了牛车后,众人都忍不住往陆弃身上瞥。
陆弃目不斜视,不着痕迹却又小心翼翼地护着苏清欢不被人碰到。
苏清欢从前不喜欢坐牛车,就是因为十分拥挤,而且车上抱着孩子坐在她对面的妇人,撩起衣服就当众喂奶,弄得她十分尴尬。
现在有了陆弃的呵护,牛车之旅变得十分愉悦,顿时觉得解放了双腿,世界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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